黑白之气,就是在轮子的带动下,循环往复,贯入四肢百骸。就在这些气息,时时刻刻的潜移默化,一点一滴地改造他的身体,让他的身体充满了生机活力。
没有意外的话,仅是这一股清凛气息,就足够让他活到一百岁。更何况,随着他的修炼,清凛凛的气息,肯定会不断的茁壮成长,越来越浑厚。
若是到了某一天,他身体中的气息,已经浓厚到连他自身也容纳不了的地步,预计那就是他打破身体与天地间的牢笼,羽化成仙的时刻。
不过,要达到那个境界,还须努力……
萧景元定神,五脏六腑中的轮子,在他意念的控制下,忽然狂飙突进,速度瞬间快了十几倍,如风驰电掣,疾马奔行。
呼啸声中,一个巨大的漩涡,就无声无息在他的身后成型。
刹那间,风云变幻,一股无形的力量牵引,稀疏小树林中的雾气,纷至沓来。在很短暂的时间内,就聚拢在他的脚下。
厚厚的雾气,凝聚成为了蓬松的一团,洁白如雪,就好像棉花糖。
在棉花糖成型的一瞬间,萧景元脸上出现了一抹红光,只见在棉花糖白雾的托举下,他的身体猛然一震,接着奇迹就骤然出现。
轻飘飘的白雾,托着他的身体,晃悠悠的拔地而起……
没有钢线吊绳,更没有人在空中拉扯,他就是凭空离地,一晃一颤的离地三尺,而且高度还在上升,这是要飞天的节奏。
“啊啊啊~~”
眼看,距离地面越来越高,很快与树冠齐平,甚至于飞过了树顶,萧景元再也按捺不住内心中的激昂情绪,忍不住一阵嚎叫。
吼了几声,身体晃得更厉害了,好像要跌下去,吓得他赶紧止声,继续收敛心神,强迫自己克制冷静,免得乐极生悲。
半晌,他才算是重新稳住了身体,然后也适应了这个高度,觉得不够尽兴。所以,他提了一口气,驾着一团云雾,继续晃悠悠浮升。
一丈,两丈,三丈……
他一口气,直接提高了数十丈的距离,直到感受在天空之上,隐约涌来一股压力,才让他停了下来,远眺四方。
他悬空而立,四方是茫茫云海,没有边际。再看底下,云烟苍莽,峰峦起没,大小群山似奔马一般,连绵不断。
时逢春季,大大小小的山恋,金黄色的细碎花朵开得正盛,衬着岩石上丛生着许多不知名的红紫野花,好似全山都披了五色锦绣,绚丽夺目。
乍看之下,江山似锦,江河如绣,着实是让人心旷神怡,不能自拔。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现在上天了,名副其实的腾云驾雾,在世俗百姓眼中,已经属于仙人之流。
一夜之间,仙凡两重天,让他感叹不已。
他伸手轻轻一拂,细细的流云,在他的指缝中泄过,了无痕迹。
他现在的心情,却与脚下奔流的瀑布相似,击落在中途突起的岩石上,炸起千百滴细小的雾珠,激扬变幻,根本静不下来。
然而,就算情绪瞬息万变,却没有骄傲自满、得意忘形之意。
因为他十分清楚,就算他现在上天了,也只不过是入门而已。哪怕可以腾云驾雾,飞到了天空,对于修行而言,只不过是初窥门径罢了。
在道观典籍之中,也记载得十分明白。
腾云驾雾之术,只是最粗糙,最简单,最基本的遁法。
不管是腾云,还是驾雾,对于走路的普通人来说,只要配上一匹骏马,速度未必比腾云驾雾慢多少。
真正高明的遁术,应该是一瞬千里,咫尺天涯。
相比之下,腾云驾雾之术,速度真的太慢。真要是斗起法来,人家祭起一把飞剑,一剑袭杀射来,估计连云雾都没腾起,就要身首异处。
所以萧景元很有自知之明,在确认自己已经踏入了仙门之列,就立即小心翼翼的撒去了脚下的云雾,然后慢悠悠降落下来。
他降落在了道观后山的一个小山丘上,那里有一个坟茔。
小小的坟茔突起,坟前地势平坦,寸草不生,枯叶不落,显然时常有人打扫。
萧景元安然落地,站在了墓前,目光落在了坟碑上,倏地就跪下了。他激腾的情绪,杂乱的念头,在这一时刻,也逐渐归入寂寥。
“……老头子,我成功了,你也该瞑目了。”
萧景元俯首贴地,额头磕地,喃喃自语:“你要是觉得不甘心,还有遗憾,记得晚上托梦给我。不然,我就当你含笑九泉,投胎转世了。”
“……嗯,转世之前,也要托个梦。最好说清楚投胎的具体地址,等我过几年,修炼有成就去接引你回来。”
“嘿嘿,上辈子你是我师父,这辈子我当你师父,一报还一报,才叫公平。”
“放心,我这师父,肯定比你这师父尽责,不会坑徒弟……”
“看着吧,这一世,不成仙,不把还真观发扬光大,我绝对不下地府见你。”
“……您老安息!”
萧景元叩首,然后伸手一抓,附近的一片片黄叶,忽然像纷飞的蝴蝶,轻快飞了过来,聚拢在坟前。
扑哧!
冷不防,一团黄叶冒起一点火花,接着熊熊燃烧,升起了袅袅青烟。
片刻,黄叶燃尽,青烟轻淡,萧景元才慢慢起身,然后一个飘飞,掠过了稀疏的山间,苏州城方向而去。
俗话说,独乐不如众乐。
他得了大奇遇,一步登天了,这样的大好事,自然要与好朋友分享。况且,他也有七八成把握,能够把方少白也拉入到仙门之中。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就算萧景元现在,身体已经不是俗人了,但是思想上,却与俗人没有什么区别。再说了,哪怕是修真求道,也有财侣法地的说法。
侣,道侣,可不单指夫妻,更是指道友。
说白了,道侣可以是师门长辈,师兄师弟,也可以是志同道合的朋友。
这个世界很危险,妖魔鬼怪层出不穷,一个人修行,要是遇到什么劫难,自救不成,自然需要道侣的搭救。
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从某种方面来说,拉帮结派也很重要。不然的话,修行界也不会有各种宗门流派之类的存在了。
以前,还真观朝不保夕,萧景元自然不想耽误方少白,总是劝说他尽早拜入其他宗门,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
但是今时不同往日,还真观复兴有望,萧景元自然第一时间想到了方少白。
好兄弟嘛,有难未必要拉他来同当,但是有福一定要同享。
萧景元兴冲冲飞掠,很快就抵达了苏州城外。
在看到熙熙攘攘,川流不息的百姓之后,他也有意识地放缓了速度,老老实实地从城门步入,来到了繁华热闹的城中。
整个苏州城,商铺住宅纵横交错,其中大大小小的园林府第,如同一颗颗明珠,把雄伟壮阔的城池,点缀得更加璀璨明丽。
数十万商贾行人,涌入到城池之中,却似石沉大海,没有激起半点浪花。
不过,当这些商贾,带着他们的货物,进入到闹市之时,城中百姓纷纷冒现。一层层声浪从闹市升起,再在空中扩散,如浪涛卷动,传达百里,笼罩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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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再遇
巨大的声潮,让苏州城变得愈加的鲜活,生机盎然。
萧景元行走在热闹的大街上,由于他身披宽大的道袍,手中的拂尘也颇为醒目,却也没人挡他的路,向他招揽生意。
作为出家人,他不向人化缘,已经是很守规矩了。商贾之家,还担心他上门打秋风呢,怎么可能挡他的道呢。
所以一路上,萧景元畅通无阻,在热闹的街道上漫行而过。很快,他就来到了城市之中,一处极为喧闹的地方。
这是城中偏僻一角,不要看这里位置偏僻,在几年之前还属于贫民区,环境十分脏乱。但是到了今天,这里却是苏州城中,最为繁华热闹的区域之一。
一条街,十几个巷子,上千户人家,每天却要容纳数万人流量。
在萧景元踏入这条街道的时候,就看到了人群摩肩接踵,拥挤不堪的场景。对于这样的情形,他习以为常,随人流缓步而行。
汹涌的人流,把宽敞的街道挤得密不透风,又闷又热,挥汗如雨。但奇怪的是,在闷热的情况下,却没有人选择离开,相反还兴致勃勃,甘之如饴。
因为这里,却是整个苏州城,最鼎盛有名的——勾栏瓦市。
整个瓦市,有数十座勾栏。
这些勾栏之中,有专门伎艺表演杂剧、讲史、诸宫调、傀儡戏、影戏、杂技等等。每天大概有数以千计的伎人,演出繁杂精彩的曲目,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如痴如醉。
在伎人演出的同时,勾栏旁边的街道上,则是大大小小的酒楼、青楼、茶馆、小吃铺。对了,还有茶行、布行、米行、客栈。
总而言之,这里囊括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各行各业。
一个客人,只要带足银两,这里就是天堂,让他流连忘返,乐不思蜀。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里也算是销金窝。只不过,这里的娱乐场所,不仅是面向达官贵人而已,也向普通平民开放。
瓦市之中,除了几个最为顶级高档的地方,普通百姓消费不起以外。剩下的中低档勾栏,价格十分的亲民。
再不济,只要掏出几个铜板,也能够看上一场大戏。
比如说,瓦市中最大的勾栏百戏园,入门费只要五个铜板。只要交了钱,就可以进去,在走廊上观赏一场最华丽的表演。
虽然无座,只能远远蹲站着观望,但是好歹能感受一下其中的热烈气氛,回到乡下也能向十里八村的乡亲们吹一吹牛皮,值了。
此时此刻,萧景元就在前往百戏园的街上。
这一条街,大小饭馆茶楼林立,哪怕没到午时,一个个馆子里,却已然逸出了饭菜肉香。炊烟四起,十里飘香。
还有一些店家,十分的过分,直接把炊具摆在了铺前,在大庭广众之下,烤起了肉串,烙起了肉饼。
这香气,钻到了鼻腔,就算不饿的人,也忍不住咽口水。
更何况,有些人带着孩子来游玩。不懂事的孩童,可经不住这样的诱惑,闻到香气就走不动了,闹着喊着要吃……
孩子一哭闹,打不得,骂也不管用,大人们只得在店家们得意的目光中,无奈地掏钱,换回一串串肉,一块块饼,哄着孩子走人。
“罪过,罪过……”
看到眼前一幕,萧景元嘴角泛起一抹笑意,心中却在暗忖,千万不能让这些家长知道,这馊主意是他出的,不然怕是不能安然无恙,完好无损的离开瓦市。
带着几分自得,他的脚步又快了几分,驾轻就熟穿过一条巷子。
百戏园,就在眼前。
就在这时,萧景元步伐一滞,在冥冥气机的牵引下,本能的抬起了头,目光朝上一看。在他的旁边,却是一栋高耸茶楼。
茶楼七层,相对旁边低矮的商铺来说,也算是孤峰兀立,鹤立鸡群。
这样的形制,本来就比较引人注目。再加上,修建茶楼的人,那是苏州在中的一方豪绅,茶楼的牌匾,金碧辉煌的鎏金大字,更是出自本任知府之手。
有背景,有势力,足够说明茶楼的不凡。
实际上,这茶楼就是瓦市高档的场所之一,没点身份地位的人,根本进不了门口。
一般情况下,类似这样的地方,萧景元从来不会,也不屑于涉足其间。但是在今天,他却打算破这个例。
因为在抬头观望的时候,他却在茶楼的顶层,看到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绝美少年,羽衣临风,容饰清丽,肤色白皙,犹如羊脂,甚至隐隐透出光辉,真是明珠美玉,不足方其朗润。
乍一看,萧景元呆了一下。他自然认得,这个美少年,就是昨天晚上,召唤淡金小老鼠回去的神秘仙人。
尽管不清楚,这美少年的来历。但要不是小老鼠的帮助,他恐怕也不会轻易入道。
想到这里,萧景元心头一动,然后不假思索,直接调整了方向,轻轻一个拐弯,朝那个茶楼走去。
“……道长。”
他才进门,就有伙计迎来,一脸迟疑之色。
估计伙计也拿捏不准,萧景元到底是来喝茶的,还是来化缘的。
“顶层,带路。”
萧景元也不废话,探手在衣袖一勾,然后轻轻一抛。
一锭白灿灿的银子,就轻巧落在了伙计的手上。
伙计一掂量,眼睛就微微一亮。他根本不用验证,就可以知道,这银子的成分很足,足到有资格上顶层喝茶的地步。
当下,他一掸手上的白毛巾,堆起了一张笑脸,毕恭毕敬引路。
“道爷,楼上请……”
在伙计的引请下,萧景元举步上楼。
不久之后,顶层到了。
七层茶楼,四面窗子敞开,雕花繁刻,十分的绚烂华美。几道珠帘,就把楼上空间隔开,形成了几个雅致的空间。
不过这个时段,几个空间雅座,却空无一人。
也难怪,伙计那么爽快,直接把萧景元引到了顶层。
此时,伙计殷勤地抹桌擦座,笑容可掬的问道:“道爷,你要喝什么茶?我们这里有新进的狮峰龙井,还有雨前的碧螺春……”
“碧螺春,再加一笼灌汤包!”
萧景元随手一挥,把伙计打发走了。
等伙计离开,他才慢慢走到了窗边,然后探出了头,偏斜往上看去。他看到了,在伞状的楼顶重檐边上,垂落下来了一双纤长细致的腿足。
足上一双小巧的布鞋,颜色淡雅素雅,针线缝得十分细密。金银双丝线,呈现一明一暗两层纹理,黄白流光勾勒复杂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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