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这件事情几乎无人知晓。
但纵使每每都用特种兵开道也是没用,每每下墓,每每活着回来的,只有不到一两人,亦或者直接在墓葬中死光……时至今日,我们却仍然没有听说过有什么墓葬被成功发掘过。
相反,倒是特种兵下墓就死这个消息倒是越发扩散,现在只要是大集团的老总,大多都听说过这个下墓就死的消息。
但也正因如此我才会向你询问你会不会墓葬发掘,毕竟你只是想在这个世界搞事,霸占头条,刷存在感吧。
这墓葬发掘,或许也是一个刷存在感的途径。”
听闻后,八云寺笑了笑,随即开口呼唤道。
“阿贞!”
话音落下,一道隙间顿时在八云寺的身旁张开,八云贞的身影开始慢慢的从隙间中飘出。
“这……又是哪位啊?”
唐罐问道,他似乎对于八云寺时不时就叫出一个人出来这件事,已经免疫了。
“这,我的式神……相当于你们人类世界的贴身侍女吧。不过我只当她是侍女、式神和朋友而已。”
“大人。”
八云寺说罢,毕璃汪连忙朝八云寺恭敬的点了点头。
“阿贞,你去一下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现世的秦始皇陵就在那里,这个世界的秦始皇陵,或许也在那片地方。你去那里探查一下秦始皇陵,看看那秦始皇陵和现世的秦始皇陵有什么不同。”
“是。”
八云贞答应道,随即连忙飞出了车外,划开隙间向着陕西省飞去。
虽说八云寺接下来也要去一趟陕西省,但让八云贞先去探查一下也无妨。
…………………………
时间悄然来到了夜晚,而大明帝国的夜晚,对于欧洲与中东地界而言,则是中午与傍晚。
而对于上帝之都这个国家的首都梵蒂冈而言,此时则是下午三点左右。
对于现世而言,这个世界的梵蒂冈并不在意大利,而是在土耳其的边界,与伊朗交接的地方。
虽说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了所谓的伊朗和土耳其还有中东,有的,只是一名为上帝之都的国家。
身为这个世界武力第二,文化第一,且教政一体的国度,这里的繁华,自然也是举世闻名的。
只可惜,繁华之余,人们却是十分不喜欢这里的天气,只因为,这里是中东。
中东或中东地区是指地中海东部与南部区域,从地中海东部到波斯湾的大片地区,“中东”地理上也是亚洲西部与非洲东北部的地区。它包括部分西亚和非洲埃及。
中东地区的气候类型主要为热带沙漠气候、地中海气候、温带大陆性气候。其中热带沙漠气候分布最广。
沙漠气候也叫荒漠或干旱气候。因所处纬度不同又分热带沙漠、亚热带和温带沙漠三种类型。
沙漠气候是沙漠环境形成的最重要的要素之一。现在的沙漠气候是通过地质时期及历史时期演变而来的。沙漠所特有的气候是人类活动的丰富资源,但同时也会带来灾害,如沙尘暴、热浪及洪水。
极端干旱的沙漠气候,跨越纬度大,不同区域气温差别很大。根据所处纬度的不同,可分为低纬度沙漠和中纬度沙漠。低纬度沙漠也称热沙漠,分布在南北回归线附近的副热带高压区内,如非洲北部的撒哈拉沙漠,亚洲西南部的阿拉伯沙漠,澳大利亚中部的大沙漠等。
中纬度沙漠也叫冷沙漠,分布在温带大陆内部,如新疆和内蒙古一带及北美大陆西南部的沙漠等。
沙漠气候是大陆性气候的极端情况。夜间地面冷却极强,甚至可以降到0c以下。由此,气温日变化非常大。可以高达50c以上。
“但早穿棉午穿纱,抱着火炉吃西瓜”并不是耸人听闻的传说,而是现实的生活画面。
这样的天气,叫人如何喜欢?纵使再怎么繁华……遇上了这种天气,繁华的景象,却也宛如厕所的墙纸一般平平无奇吧。
不是那种可以随时随地养狮子,泡冰水澡的富人,几乎无人能够在这里‘惬意’的生活。
唯一支撑穷人们在这里生活的,或许也只有他们心中的‘信仰’了吧。
毕竟这里是上帝之都,是信仰集中的地方。
60岁老汤姆也是这么一个在上帝之都艰难生活着的穷人。
他的职业是清洁工,平日里的工作便是在这烈日炎炎的天气下,扫大街。
他也曾想要离开,但这里可是一座圣城,他的信仰告诉他,此时的他不应该离开。
当下的苦难,只是考研,鲜花永远盛开在暴风雨之后。
在打扫完工作职责内的街道后,老汤姆去了教堂做了祷告。
在祈祷结束后,他便离开了教堂,准备回家。
虽然他是一个贫穷的人,但至少,家中还是有着空调和风扇与冰箱这种东西的。
家中,有着能够带给他一丝丝凉意的事物存在,在暴晒了这么长时间之后,他只想回到家中凉快一下。
炙热的阳光开始让他觉得神情恍惚,走路都有些摇摇晃晃。
‘难道今天我会中暑吗,?我只是少喝了一瓶水而已啊,神啊,请你垂怜一下你的信徒吧。’
他在心中不停的询问着自己,并且不停的祈祷着。
而就在他即将支撑不住,倒在地上的时候,他却听到了一个声音。
“先生,要来点免费冷饮吗?”
‘免费冷饮?!’
老汤姆顿时就来了精神,随即强行支撑柱即将倒在地上的身躯,张大双眼,寻找起了声音的来源。
而后老汤姆只见自己的左手旁,有着一位皮肤白皙的根本就不像是正常人的金发碧眼女孩子正一手捧着一个餐盘,一手拿着塑料瓶,并将塑料瓶伸向了自己。
老汤姆很确定,那女孩子手上拿着的塑料瓶,便是这所谓的免费冷饮了。
只是,这个颜色老汤姆却有些不喜欢。
与巧克力一样的颜色,里面还不停的冒着气泡。
“这是什么?真的不需要钱?”
老汤姆虚弱的问道。
那女孩子笑了笑,回答道。
“不需要钱,完全免费。这真的只是一种饮料,味道像是没有酒精的甜酒。”
老汤姆犹豫了下,最终还是接过了女孩子手上的塑料瓶。
要想回到家还有一段距离,以老汤姆现在的体力,他十分确定自己会倒在半路,还是喝口水休息一下比较好。
毕竟也是免费的,纵使味道差强人意,但只要能解渴就好。
这塑料瓶的包装倒是有些令老汤姆感到意外,塑料瓶上只有一圈红色的塑料纸包裹着,而红色的纸上,则画着一蝙蝠的画像,上面还写着两个字,那便是这个饮料的名字。
只是这个饮料,倒是令老汤姆感到有些反感‘血水’。
“吸血鬼风格的饮料吗?”
老汤姆嘴角翘了翘,随即连忙打开了瓶盖,朝自己嘴里猛灌了几口血水。
他已经受不了了,喉咙传来的干咳与身上留下来的汗水,早就快令他窒息了。
而后,在喝了几口血水之后,老汤姆又连忙将血水从自己口中拿了出来。
“这是什么?!”
老汤姆惊呼道。
“饮料啊。”
一旁的女孩子提醒道。
“不,这绝对不是普通的饮料。一入口的刺激感,刺激之中又带着些许的甜味,真是令人难以对这饮料做出差评。而后喝下肚子后的清凉,与畅快刺激的感觉……这简直是神的恩赐!”
老汤姆激动道,随后连忙看向那女孩子,问道。
“你们这是哪家饮料工厂出来做广告?你们这个饮料出厂了吗?我要去购买,这绝对是我喝过的最棒的饮料。”
“那个……实际上我并不是饮料工厂的员工,我只是一餐厅的管理员而已。”
“餐厅?你没有骗我?”
“没有,我们这个餐厅名字叫做‘血食’,已经开业了,就在这里的不远处。”
“血食吗?我一定回去捧场的!”
老汤姆兴奋着,随即连忙向着自己的家走去。
一瓶血水下去,早就驱散了他身体上的热意,现在的他,就算是十分虚弱也能走到家了!
回到家后,老汤姆决定,一定要去给这个叫做‘血食’的餐厅捧场。
当然,身为一名教徒的老汤姆自然也是知道‘血食’这两个字意味着什么?
血食,指的就是吸血鬼的事物。
可现如今早就是文明社会了,早就在和别的国家在打文化战争了,对于吸血鬼,人们自然是不会像中世纪发现魔女就烧一样的对待了。
这上帝之都,可是也有着许多的有关吸血鬼的周边商品呢!
…………
不过……这也仅限于,他们把吸血鬼当笑料这一点。
若真的有吸血鬼出现,人们终究还是会像中世纪对待魔女一样对待吸血鬼的。
之前那个给老汤姆免费赠送饮料的女孩,便是吸血鬼。
她的皮肤在老汤姆看来白的不像是人类的皮肤,但殊不知,这种皮肤才是吸血鬼因有的肤色。
一般人想要有这种皮肤还没得来呢,除非,变成新一代的吸血鬼才行!
22。
(我水。是有原因的,最近家里又忙活不过来了。我尽量我努力,我争取明天不再水。
接下来我要做的,便是迅速的写完这一本书,而后赶紧去写我的征文作品。)
吸血鬼。英语:vampire。
是传说中的超自然生物。通过饮用人类或其它生物的血液,能够令自身长久生存下去。
早期吸血鬼的传说流传于巴尔干半岛与东欧斯拉夫一带。
在这些传说中,吸血鬼指从坟墓中爬起来吸食人血的亡者尸体。
但近一百多年来随着小说、电影、流行文化的不断改编,吸血鬼的共通形象也已经逐渐演变为一类必须以吸血来保持生命力、在夜间活动、具有超自然力量的奇幻生物。
而,现今住在上帝之都这个地上神宫附近的吸血鬼,则是一群努力挣钱,为了挣钱不辞辛劳的吸血鬼。
嗯,好吧,实际上他们就是蕾米莉亚麾下的吸血鬼氏族小辈而已。
在蕾米莉亚即将去往这中东的时候,蕾米莉亚曾向八云寺提出了个要求。
要求八云寺把幻想乡里她麾下的所有氏族小辈给送到这个世界,八云寺同意了,只不过八云寺并没有给那些个小辈弄虚假的身份证明。
因为她们没有身份证明这一缺陷,将会是八云寺计划发生改变的重要一个步骤。
之前,那个给老汤姆免费赠送血水的女孩,也是个吸血鬼。
她本是个小吸血鬼,本不可能站在阳光之下,不仅是她,蕾米莉亚氏族里的许许多多吸血鬼也无法站在阳光下。
但,八云寺的一个举动却改变了她们,改变了整个蕾米莉亚氏族。
原因,就是八云寺给蕾米莉亚和芙兰朵露喝的那瓶金乌之血。
金乌,指的是太阳的别名,也称为“赤乌”,也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鸟之一。
说白了,金乌就是太阳的化身,当年为了这几瓶金乌之血,八云寺还和羲和打了一场呢!
而喝下了金乌之血后,蕾米莉亚两姐妹身体里的力量便发生了变化。
两姐妹不在畏惧阳光,甚至,还开始变得有些喜欢。
且除此之外,他们的身体里还多了一种力量。
太阳的力量。也就是传说中的光之力,虽然不是圣光……
当蕾米莉亚获得光之力之后再将光之力赋予麾下的氏族,其麾下的氏族们,便一个个也都拥有了光之力,且,不再畏惧阳光了!
也因此,才会有吸血鬼在大街上派送血水。
但,实际上那血水,只不过就是可乐。
在现世的可乐是由美国的一位名叫约翰彭伯顿的药剂师发明的。他期望创造出一种能提神、解乏、治头痛的药用混合饮料。彭伯顿调制的“可卡可拉”,起初是不含气体的,饮用时兑上凉水,只是由于一次偶然的意外,才变成了碳酸饮料。
1886年5月8日下午,一个酒鬼跌跌撞撞地来到了彭伯顿的药店。“来一杯治疗头痛脑热的药水可卡可拉。”
营业员本来应该到水龙头那儿去兑水,但水龙头离他有二米多远,他懒得走动,便就近抄起苏打水往可卡可拉里掺。
结果酒鬼居然挺喜欢喝,他喝了一杯又一杯,嘴里不停地说:“好喝!好喝!”酒鬼还到处宣传这种不含酒精的饮料所产生的奇效。
在约翰彭伯顿去世前,他们把专利权出售。四十年后便成为了,世界上无人不知可口可乐。
不过最初可口可乐传到中国时,其名字是‘蝌蚪啃蜡’。后因为蝌蚪实在是啃不了蜡,甚至还想说一句mmp才改成了可口可乐。
当然,除了可乐,蕾米莉亚声旁的十六夜夜还令吸血鬼没去派发芬达,雪碧。
芬达的诞生来自战争,二次大战前夕,可口可乐在欧洲的生意并不理想,但在那儿的汽水装瓶厂却颇具规模,可惜战时受到战火威胁而纷纷停产。
当时,在纳粹德国的汽水厂,仍然坚持少量生产,这件事就连美国'可口可乐'总公司方面,也不知道在'敌方'阵地中,有这样一家工厂在运作,然而当制作'可口可乐'的材料和糖浆逐渐短缺,这家厂决定利用其它原料,制成一种果子味汽水,并取名'芬达'。
想不到'芬达'汽水竟然赚到不少利润,负责人使用这些资金,协助其它欧陆境内的'可口可乐'汽水厂重建运作,为'可口可乐'的战后市场打好根基。而'芬达'亦被总公司接纳,在五十年代正式推出。
这些个在现世欧洲大陆发展起来,并且迅速风靡全球的饮料,没理由会不收欢迎。
而至于即将上市的‘血食’,则就是所谓的肯德基和麦当劳了。
只不过是以打着吸血鬼的风格,改了下名字而已。
而肯德基的创始人则是美国的一名上校军官。哈兰山德士上校。
40岁的时候,山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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