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永新急着回去赶活,就算她想留下一人去探索,永新又怎么敢同意。
她坐在车头,手无趣的甩着长鞭,向前行驶。
回到家时,金家的众人都已起身,金蒋氏正在院子晒着厚一些的衣裳。
马上就要入秋,身上穿的一些都有丝丝凉意。
她拿起老伴的衣裳,拿着掂了两下,手中的是件粗布的内衣,她还记得,这件衣裳还是她亲自去镇上买的。
时间过的太久,她都忘记当时家里是发生了一件什么事,老头子的衣裳被破了个洞,连弄个补丁都填补不上,刚好那是手中有些钱,就给他上镇买了一件。
内衣一般都是米白或者白色,可老头子整日干活,再来她金蒋氏记得年轻时候,老头子最喜欢的就是一身暗色衣裳,几乎没有变过,她便选了一件藏青色的棉布。
“这里坏了。”金芸进来,瞧着金蒋氏站在竹竿边上发着呆,她走过去,一眼便看到,手指说道。
金蒋氏回过神,看了一眼,肩膀处的地方有两个小口,她说:“都这么多年,怎么能不坏。”
她将衣服放下,回了屋子,不过一会会,手上就拿着一小木盒出来。
盒子里面的是一些针线,对着天空,金蒋氏将针串好,在头顶发髻间磨了磨,便拿起衣裳一针一线缝了起来。
农家人也许绣工不好,可针线活却都是会的。
一件衣裳他们能穿几年,甚至是十几年,又怎么可能没有坏的时候。
手指间忙活,衣裳的肩膀处渐渐出现了一道平整的线路,密密缝缝。
要金蒋氏来说,她这么一手,完全就是给逼出来的。
嫁入金家,头上没个长辈,整个担子都是压在了老头子身上,活多活重,哪怕是粗布的衣裳穿不了几天,准得脱个线,破个洞。
起先她那一手针线活简直就是惨不忍睹。
谁又能想到,这么多年下来,就是一手好手艺。
金蒋氏缝补好,就将衣裳搭在了竹竿上,回头又盯着小女儿道:“你自小手就不灵巧,连缝个衣服都是歪歪扭扭。”
金芸挑眉,她手会不灵巧?
长鞭腾空她都能甩出花来,她手会不灵巧?!
“新哥儿媳妇就有一手好手艺,你没事也别尽往后院跑,去她那坐坐,指不定还能学上一些。”金蒋氏恨铁不成钢,却也对小女儿不报以希望,她继续说道:“她现在在绣金海的嫁妆,小莲都知道整日待在她身边,你倒好,一天到头就见不到影。”
金芸还未开口反驳,就被一双手推搡着向里走,她瞧着金蒋氏横眉竖眼的样,心道,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想着,自个也顺着方向迈着脚走了去。
小莫氏现在住的房子有些小,搬了个凳子和蒋小莲两人坐下,就连个转身的地方都没有。
好在房里有个窗户,不然暗沉一片可最容易伤到眼睛。
为了不步入娘的后尘,小莫氏那是相当注意这点。
必须在亮堂的地方绣,每日绣多少时辰,哪怕绣的再沉入,她也会马上停止手中的动作。
而她对于蒋小莲的到来也并不感到意外,说是为了陪她解闷,到底是为了什么,她心里清楚的很。
但小莫氏并不在意,如果这一手的手艺是如此好学,绣房的地位就不会被抬的那么高,她娘也不会为了这么一手的精堪手艺被爹爹一家人关在屋里十几年,连房门都没法轻易踏出一步。
“嫂嫂,这是鸳鸯吗?”蒋小莲问道,面上带着一丝好奇,却又不敢伸手去摸。
“嗯,还没成型呢,你就能看出事鸳鸯啦?”小莫氏道,手中拿着的是一块正红的帕子,是准备给金海出嫁时戴的红盖头。
蒋小莲掩嘴一笑,两只眼睛灵动万分,她说:“是嫂嫂手艺好,还没成型呢,我就能瞧出是只鸳鸯。”
小莫氏也是一笑,没有开口再说。
鸳鸯戏水。
是至古到今最为常见的图案。
更是成亲时,穿戴上必备的图案。
娘一生最少绣了上千幅的鸳鸯戏水,可她的女儿,唯一的一个女儿出嫁时却没能戴上。
小莫氏之所以提出跟金海绣嫁妆,除了不想再去隐瞒以外,也是想不让自己有遗憾吧,虽然到时候穿上的不是她自个,却是出自于她的手。
“荷塘里的鸳鸯。”
小莫氏拿着针的手一顿,抬头差异望着进来的小姑。
“荷,百年好合,不是听着更喜庆吗。”金芸倚靠着门框,她曾经就看到过一副鸳鸯戏水的十字绣,满塘的荷色加上两只戏水的鸳鸯,还有飞舞的蜻蜓,水低隐隐约约的鱼群。
很美的一幅画,可十字绣到底匠气十足,远远一看到还好,近看却怎么不是滋味。
小莫氏手中的却不同,虽然才只是开始,可精堪的手艺让人意犹未尽。
金芸便忍不住的出了主意,她想看看,凭小莫氏这么一手,绣出来的东西和曾经看到的会有什么不同。
“荷塘里的鸳鸯?”小莫氏思索,越想眼睛越明亮,她说:“倒是个好主意,小姑,你再说说,这图我该如何去绣。”
她手艺精堪,始终没法掩盖她的不足,到底是偷偷跟着娘学艺,脑子里所有的花样都是模仿娘生前绣过的图案。
翻来覆去便也都是那么几种,可真让她自个去想,小莫氏只能苦笑摇头。
拇指食指轻轻摩擦,金芸抬头回想了一会儿,便手指着红帕子的位置一一将想到的东西说了出来。
两人交谈火热,你一句我一句,不断的在构思。
蒋小莲坐在旁边,便不插话,脸上的笑意始终挂起,不多一分也没少一分,像是对着眼前的一切也是很感兴趣。(未完待续。)
第九十三章:避雨
两人交流完,金芸便出了小莫氏的房间,真让她坐在那看着小莫氏一针一线这么绣下去。
她还真不如去后面看看花花草草来的强。
既然已经打算搬到后院,杂草丛生,肯定需要清理下。
想来无事,金芸干脆拿着把小锄头来到了后院。
后院的大树和一些看上去精致的花朵,她是不打算碰的,就算生长的地方不尽人意,金芸也没考虑过挖掉移到别的地方去。
特别是墙角跟的那株,
本就是一些娇嫩的花,一个不留意,说不定就栽不活。
虽然许久没住,但也不是全然没清理过。
金蒋氏一年到头还是会花些时间来到后院拔拔草,打理下。
只是离着上一次打理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半年。
金芸伸手比了一下,最高的一根杂草都到了她的肩膀位置。她将脑后的长发随意扎起,手指一拨,小锄头在手中打了个转,金芸一手抓住,蹲下干活。
只是离着上一次打理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半年。
金芸伸手比了一下,最高的一根杂草都到了她的肩膀位置。她将脑后的长发随意扎起,手指一拨,小锄头在手中打了个转,金芸一手抓住,蹲下干活。
除了吃饭的时间,金芸花上了小半天的功夫将后院清理了一边,遍地的野花野草被她连根挖掉,只留下一些能过眼的。
虽说是野花野草,单有一些还是带着一丝的野趣,她便留了下来。
今儿天气清凉,吹起了的风让树飒飒作响,舒氏瞧着天边有些暗沉,怕是过不了多久就会下雨。
随着越来越暗,舒氏坐不住了,她起身去了后院。
她想着等下怕会落雨,路上就更不好走,定会耽搁一些时间,两个儿子到了下堂的时间还没见到熟人。心里肯定会不安,尤其是永革,如果没忍住,在书塾哭闹起来,在夫子面前肯定不会有好印象。
舒氏一边走着一边想,干脆让新哥儿现在就上路,也省得下雨了不安全。
金芸背着一大篮框,里面都是她这小半天努力的结果,尽是些野花野草,全部都是连根拔起。
她看着舒氏步子有些急切,不免问道:“这是怎么了?要去找永新吗?”
“是啊,我看着天要下雨,想让新哥儿提早些去接永革永华。”舒氏侧过身,想要绕过金芸去炉房那边叫人。
却不想,金芸却道:“我去啊,永新房里活忙得很,我又会赶车,我去接两个小家伙。”
说完,也不等回应,就将背后的篮筐递给了舒氏,双脚疾步就向外走去。
舒氏还没反应过来,手中就被塞满,她愣愣的站在原地,看着前方一下就没了的身影,不由有些怅然。
突然,手中的篮筐落地,里面的杂草散落遍地,她不顾形象提起裙角就向外面奔去,小姑子即使力道再大,她也不过就是个孩子,让她出了村子去接另两个孩童,这能不担心吗,简直就是开玩笑嘛。
可是舒氏速度再快,也没金芸来的快。
她现在已经坐在牛车上,悠闲的甩着长鞭出了村子。
莫桥村的路好走,直接沿着一条路向左前方向。风吹的越来越大,两边的树丛从开始飒飒的声音渐渐成了咆哮般,前方的天空也弥漫着黑云,雷光闪闪。
狂风暴雨不可怕,金芸却不想落得一身湿透,她扬起长鞭落下,这下不是在黄牛身侧,而是在它的背脊。
力度虽然很轻,黄牛还是加快了速度向前。
刚进莫桥村,雨便‘啪啪’落下。
牛车上虽然有个顶,金芸却是坐在前面赶车,上方根本就没有遮雨的东西,而出门赶得急,她也没想着将蓑衣带上。
一个被淋湿,衣服贴身狼狈的姑娘家,金芸可不想引起口舌。
瞧着这阵雨应该下不了多久,而离书塾至少还有半盏茶的时间,金芸干脆将牛车停在前后都不见屋子的地方,进了牛车里面避雨。
本来就是提前来接人,金芸也不急,耳附在牛车上,听着雨水落在上面的声音。
她并不喜欢下雨天,却依稀记得,大雨倾盆,雨落在伞上的声音,出奇的好听。
每当她心情不好,又恰逢雨天,金芸必定拿着伞在家附近走上一圈,尽管腿脚被打湿,心情却好上不少。
“公子,您先上牛车避避雨吧。”双瑞手撑着外衣,尽管雨水顺着头顶而下,双眼因着有些朦胧,可还是担忧盯住身边的人,尤其当公子轻咳一声后,更显得急切。
头顶有着衣裳遮挡,方亦烜轮椅上却还是感觉到冷风入侵,忍耐着不适,他轻微点头。
黄牛很是温顺停在原地,双瑞一手推着轮椅上前,却凌空一响,手上的衣裳飞去,挡住了迎来的长鞭,他双手扶住公子,脚轻点几下,带着轮椅连退三步,便闪身在前,将公子挡在身后。
金芸站起,轻轻侧头,右手的长鞭落在地上,被雨水混着泥水打湿。
对方来的长鞭并不是瞄准他们,可双瑞却止不住的散发出一丝杀意。
外衣飞出已经落地,凌乱成一团飘在雨水积成的小水潭中。
不止他的浑身湿透,就连公子也没法幸免,如果不是公子用手按住,双瑞恨不得现在就上前狠狠教训这个臭丫头一顿。
“在下姓方,不知牛车已有人,还请姑娘见谅。”眼前发黑,方亦烜控制着晃动的身子,轻声道。
一个腿脚不便的男人,尽管有些狼狈,却还是能看出他的俊俏,苍白着的脸,高挺的鼻梁拧起,怕坚持不了多久便会倒下似的。
雨一直在下,双瑞可不能在耗下去,他忍着怒意道:“不知姑娘能不能行个方便,让我家公子避个雨。”
公子身子不好,淋了这一场雨,回去后必定又是卧床不起。如果不是周边没有可躲雨的地方,双瑞可不会如此耐着性子。又或者说是他心中已经有了决断,如果对方不肯,他只能使用强硬手段。
金芸将长鞭卷起,转身向里去。
她道:“上来吧。”(未完待续。)
第九十四章:找过来
好在牛车大,即使三个人再加上一辆轮椅也装的下。
牛车里面铺的席子被金芸收了起来,她坐在一角,仍旧将耳附在牛车上。
雨渐渐落得小了一些,却还是没有停下,她没有转头去看,还是能听到旁边人的声音。
金芸不是没有感觉到那人的愤怒以及一丝丝的杀气,而她没有爆发却让两人上牛车的原因,是那辆轮椅,总让她想起以前的事,不免有些心软罢了。
双瑞拿出帕子将公子脸上头上的雨水抹去,瞧着公子脸色虽不好,却有些精神,他才放心下来。
他微蹲在旁边,瞧着小姑娘偏头的样,就很不是滋味,他不客气讥讽道:“小姑娘年纪不小,倒甩的一手好鞭。”
“客气。”金芸轻声道,又加了一句:“到底还是比不上你那一手。”
双瑞愤然扭头,有些咬牙,他自然认出这个丫头是清晨碰到的那一位。
两鞭相绞,等到了目的地,其他人将他百般取笑,他一个大男人,公子身边数一数二的贴身侍卫,居然出手失利,还差点被拉下马,在传下去,恐怕会被人笑掉大牙。
“呵咳。”方亦烜用手抵住嘴唇,似咳似笑。
“公子。”到底是从小就跟随,双瑞哪不知公子的意思,他些些带着委屈。
“双瑞,人家姑娘都没责怪,你倒好意思倒打一耙。”方亦烜说得不紧不慢,如沐春风般。
双瑞低头,清晨确实是他手误,当时快马疾步,他只看清前方牛车边上坐的是一个小姑娘,而黄牛因马蹄显得慌乱尽跑到了道路中间,便出手想将黄牛感到边上好让后面的队伍先行。
却不想,他刚出手,黄牛上的小姑娘便也甩了鞭子,而等他想收鞭时就已经来不及。
“是属下的失误。”双瑞双手抱拳,却带着一丝不尽人意,他道:“双瑞给姑娘赔礼。”
赔礼的话真不真诚,在场的三人都清楚的很,尤其,当双瑞的话一出,方亦烜眼里闪过一丝不明的情绪,轻微晃了晃头。
接着,双瑞又道:“姑娘虽有一手好鞭,也别对着人来,小心为上的好。”
“不问自取非君子,你不懂难道你家公子不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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