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是陈岚,她一定觉得没脸见自己,才会这样躲躲藏藏。
真可悲。
她们坐在椅子上,肖琳心中荡开绵延无尽的悲哀。
她清楚,即使自己知道有母亲,而且还是那个她曾经认的“陈妈妈”,也不会去主动找她相认。回想曾经去卢希家,陈岚的种种关爱,此时竟然感到作呕。这种感觉,和她十六岁时,第一次见肖笙的感觉一模一样。
老天真是会开玩笑,转来转去,还是逃不掉罪恶的阴影。陈岚是制造罪恶的始作俑者,可她没有一点想法去正视错误,而是依旧披着她那层羊皮,在自己面前招摇撞骗。什么“陈妈妈”,“her”,统统都是骗局。可笑的是,每次她去她家做客,她居然还能那么平静淡定,那么风轻云淡!
肖琳忘不了,忘不了她给自己带来的伤痛。她不是肖笙,不是那个对她不离不弃的父亲,而是丢下她,让她饱受饥寒交迫,几乎死过一次的,那个毒妇。
真是“最毒妇人心”。
恨,她多么恨,从未如今天这般去恨一个人。
同时,她又是多么伤心,从未因某个人,如此伤心。
悲戚在时光中驻足脚步,时间距离车祸已经过去半年。尽管肖琳通过复健,机体逐渐好转,可情绪却一直不高。
又是一季春深时,柳絮到处飘荡在空气中。从病房向外望去,一片片,一团团的白色腾在空中,在风里起舞。它们就像雪花似的……
雪花……
多么熟悉,她喜欢雪花,还喜欢雪人。
“千万别摔倒了哭出声啊。”
“你是在嘲笑我么?”
“‘小吃货’,你可要害死我了。”
……
眼泪还是不争气地滑下来,滴在手背上,温热温热的。
你如今,在哪里?是否还活着?是否,也记得这些快乐的时光?
都怪我,怪我怀疑的问话,不信任的语气。怪我和kevin纠缠不清,让你误会伤心。
都是我的错,我不祈求原谅,只要,只要你还活着……
无数自责反省和疑问在心中翻腾,止不住泪水涟涟。
kevin在门口望着肖琳立在床边颤抖抽泣的背影,心如刀绞。
她的哭泣,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那个她挂念的人?他不希望她还想着卓敬风,不希望自己辛辛苦苦的陪伴,换来的是黄粱一梦。
脚步向她走近,手臂盖住她的肩膀。
“不要哭了,如果真有伤心事,告诉我们。你不说话,大家都很着急,我们都希望你快点振作起来。”
她抹了抹眼泪,没有看kevin。她不想开口,也无法开口。她怕自己一旦说话,就要问卓敬风的情况,她怕他已经不在了,她怕他已经被自己害死。
转身回到床上,她收回泪眼。继续双目无神,朝一个方向发呆。
卢希也进来了,看肖琳活死人一般的状态,她难以高兴起来。
有时,她几乎怀疑肖琳根本就没醒过来,而是陷入另一种类似植物人的状态。
医生说对患者多提一些美好的事情,会促进恢复。他们便不厌其烦地讲述曾经发生过的好玩事情,自己经历的讲完了,还要讲别人的事情。有时一个故事明明已经讲过了,他们却忘记了,重复了一遍又一遍。
卢希讲的那些,都是和肖琳在一起的趣事,多数当然是发生在家里的。她不知道肖琳听到这些,只会联想到那个抛弃她的坏女人,结果好笑的喜剧,也变成了悲剧。
他们不明白,被时光封印的人,需要时光来解封,而不是几句欢乐的笑话,或者连他们自己都不信的励志开导。
肖琳会觉醒的,而且觉醒后的她,会蜕变得更加璀璨耀眼。
那会是什么时候呢?也许不远了。
第七十七章 蜕变()
一年以后——
卓敬风躺在美国一家私立医院里。
电子屏幕显示他的心率曲线,头上已经拆掉绷带,只有一个输氧罩罩在面上。
雅琦每个月会抽空来两到三次,其余时间,要么在中国,要么在工作。她会在陪卢伟明共度良宵后,直接乘飞机飞往美国,然后用她那特有的深情款款的眼神沐浴卓敬风。要是不知道她在十几个小时前,还在和别的男人交欢,人们一定以为她对病床上的人忠贞不渝,情意绵绵可谓感天动地。
这一天,她又来了,这是她这个月头一次来看他。
瘦削的脸颊,一动不动的身体,躺在g上的人看起来比一年前还要虚弱。卧g久了的病人都会产生“死气”。知道的,看电子仪器明白他还活着,不知道的,肯定以为他已经归西。
抚摸他的脸,似乎比上次来探望时更瘦一圈。
把带来的花束插进瓶子里,换掉稍有残败的旧花。她直挺挺站在病g前,聚合目光。
我会等你醒来的,一定会。她在心里发誓,转身离开病房。
身后的几枝花被关门的气流震颤得左右摇曳,就像找不到方向的呆头鹅似的。
雅琦刚离开病房,走廊另一侧便走进一个女人,她戴着墨镜和帽子,一身亚麻色职业装,手中捧着一束百合花。
女人轻轻推开房门,走进去,反手合上门缝。
她靠近卓敬风,抽出花束里的一枝花枝插入瓶中,和里面其他花朵争奇斗艳。
日光把花的颜色映照得纯洁无暇。不染纤尘的花瓣,是她对病人最美好的祝福。
墨镜从面上脱落,双手执起他软弱无力的手。
女人的嘴角微微抽动,将手放回原位,终于显现面容。那柔情似水的眸子,美好弧度的眉毛,她是——肖琳。
一年多来,她始终活在内疚中,她觉得没脸面对卓敬风的父母,更没脸面对他。这些日子,她只能偷偷在心里祈祷,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关怀他。
可今天不同,她必须来看他一眼,似乎是个仪式,她要在完成重大活动前,完成这个仪式。
良久,她觉得时间差不多了,挪动挪动身子,捧起床头那束花,从里面出来。
为了不让人发现,她只能这样遮遮掩掩。
走出医院,电话铃响起,接起电话。
“我是nancy。”
“好。”
“明天下午吗?”
“好的,再见。”
电话挂断。
约会定好,把电话收回包里,继续朝外面走去。
这次约会很重要,不过在准备明天的约会之前,眼下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她。
她出了大门,钻进一辆银色轿车里。车子很快拐弯上了街道。
这一年中,发生了太多事。她从病恹恹的状态走出来,是在春天接近尾声的时候。那天,她的转变十分突然,好像前一天还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第二天就一切恢复正常了。
大概是头脑终于开窍了。
肖琳的改变让大家高兴,可有一点kevin一直很在意,就是她变得比从前坚强凌厉了。他总感觉她身上多出一种力量,叫他猜不透的强大能量。
究竟是什么能在短时间内改变一个人,让她的性情有了如此大的转变?他猜不透,也许在昏迷的时候,或者醒来后,有些事情对她造成巨大冲击,这种冲击作用深重,便成为现在的“蜕变”。
肖琳好转后,不出kevin所料,询问了卓敬风的情况,他欺骗她说自己不知道;尔后又问过卢希,卢希也没有卓敬风的消息,所以自然从她口中得不到什么。
既然从这两人口中问不出结果,只有去找陈天成和方宇同求助。当时她抱着最坏的结果查找消息,一番寻找之下,发现两人当时都不在中国。后来辗转联系上方宇同,他通过电话告知卓敬风现在正在美国住院,一切安好,叫她不要担心。
听到消息后的肖琳终于松了口气,得知他还活着激动得热泪盈眶。
再后来,她曾专门去古董相机展览馆问过管理员相机的下落,管理员告诉她展品一般会拿到各地展览,如果是这种物品,可能正在世界各地展出。卓敬风如今正在住院,相机还会到处展览吗?她半信半疑,关于相机的线索就此没了头绪。
这部相机,是他父亲生前最喜欢的古董相机,她必须找到。她觉得既然老天赋予自己第二次生命,冥冥之中一定有定数。她必须为她惨死的父亲做点什么,况且,关于她父亲的死,也还有太多疑点,她不能让他平白无故冤死,直至泉下死不瞑目。
知道自己的来历,一切都变得明朗了。带着这份使命感,她和姨妈回到了美国。
到达美国的当晚,她和陈绮玲坦言自己恢复了记忆,需要有关父亲的遗物和案件信息。陈绮玲讶异她能如此冷静克制地问出这种问题,却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拿出紧锁在箱子里的一些文件和肖笙生前遗留下的少许物事。其中有一本他的摄影作品集,还有一枚结婚戒指,剩下的就是他的收藏,不过那些藏品都在混乱中遗失了,只有几张他和藏品的合照显示那些物件曾经属于他。
肖琳把这些遗物如数家珍的仔细收起来,陈绮玲对她的态度忧心不已。
“nancy,你爸爸是意外去世,都过去这么久了,就不要想得太多。就算现在他不在了,也一定在天堂一直祝福着你,守护着你。”她明显想将肖笙的死和给她的不齐全的文件套在一起,她害怕她因为父亲被人杀害而去追查案情,这对她来说是危险的。可她不知道,当时肖琳是第一个发现死亡现场的人,而且那凄惨的画面,已经深深的,深深的刻印在她脑里。
肖琳点点头,“我会守护好这些东西。”
陈绮玲总觉得肖琳在醒来后变了,她和别人相处时总是习惯在彼此之间设置一道屏障,这让她很难过。可每每触及这个问题,肖琳总能把话题带过,时间长了,就再没有心力问下去,便以“她有难言的苦衷”为由,搁置不议。
肖琳好像在身上长出穿不透的铠甲来,没人能刺探她的想法。而她早在醒来的那一刻,就一直计划着做一件事。这件事,会成为她以后人生的导航,也会是弥补错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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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贵人()
驱车来到s咖啡厅,隔着两扇玻璃,肖琳远远见到靠窗的男人正悠悠品味香浓。
她盯着他,推门走进来。那人老远就见到她,挥舞手臂。
“nancy,这里!”
肖琳走过去坐到他对面,现在终于能看清这个人的长相:浓密的胡子有型地铺在面部,就像一条毛毯盖在地板中央,恰到好处。脸部较宽,棕色双眼大小适中,上面架了一副黑框大眼镜。头发短而卷,密密叠叠均匀分布于头顶。
一般人这种形象,一定会被冠以“邋遢”之称,而放在这个男人脸上,却“干净有余,清爽不足”。这就要多亏他雪白的皮肤了,那是多少女生都艳羡不已的“冰肌玉肤”啊。
“fynn,你什么时候到的?”
“刚来不久。”他微笑起来文雅不凡,和外表的粗犷不太搭调。
肖琳点了一杯咖啡静静等待。
“这次回美国能待到什么时候?”
“一会就要走,你知道我的工作就是奔波,奔波,奔波。”
“好可惜,不能让你分享我的喜悦了。”
“有什么好事吗?”
肖琳做了个等等的姿势,去拿咖啡。
回来的时候把咖啡放在桌边,坐回座位里,又将杯子向里推了推。
“托你的福,明天我要晋升主编了。”
做惊讶状,“恭喜你!”
肖琳礼貌地笑笑,“谢谢。”
要说肖琳升职跟fynn有何关系?这就要回溯去年刚回美国的时候了。
当时肖琳为了父亲,努力学习摄影知识,还专门报了学校,业余时间,也经常参加一些摄影活动。他们便是相识在一次摄影展上。
按照fynn的话就是肖琳认真做笔记的样子让他很感动,好像找回了年轻时的感觉。
通过聊天,他们得知彼此的身份是一名娱乐记者,业余爱好是摄影,在听了肖琳对摄影的一些理解后,他觉得她很有才华,于是产生把她引荐给业界名人的想法。肖琳听了他的话吓坏了,天底下有这么好的事吗?他该不会是骗子吧?等等疑问导致她对面前的人警惕和不信任看出她的想法,给了她自己的名片,用认真诚恳的语气告诉她自己不是骗子,有什么需要可以找他。为了让她真正相信自己,他临走前再次解释了自己帮助她完全是因为她对摄影的热情。
肖琳看着名片上的人名,回到家里查找一番,发现他没有骗自己,而且令她惊讶的是,他不仅仅是一名普通的娱乐记者,更是国内顶级摄影杂志a杂志的主创人。后来问他为什么称自己为记者,而不是杂志社创始人时,他笑着说,他觉得自己本职就是记者,因为这是他一直从事的行业,相反,杂志社的工作更像是娱乐所为,没有很强的归属感。
看来他是个坚持初衷的人,肖琳对他的印象加分不少。往后的时间里,她几乎把他忘了,直到有一次fynn给他发了一个邀请,是关于她女儿的庆生会,这才知道他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爸爸了。
看到他家庭幸福,她羡慕不已,联想到自己的父亲,对这个人进一步生出崇敬。
她本想一直念完摄影学校的课程,再打算以后的事,结果刚读完一年的她,通过fynn的介绍,得到杂志社高层的赏识,从而被破格邀请加入a杂志的团队。肖琳受宠若惊,又放不下学校的事情,有些为难劝导她,并帮她想了一个边学习边工作的办法,于是,她就顺理成章地进入杂志社工作。
“你不要以为是我的关系你才能进来,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你的才华,是你的才华帮助你得到了自己该得的。”
的话成为她努力坚持的动力,也成为安慰她的一剂良药。也许现在的她还称不上在摄影界大放异彩,至少她正前往接近父亲的世界,接近卓敬风的世界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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