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并不敢随意动用。
消耗血之力太多,以他现在凶血战士的血之力,也仅仅能够施展三次。
若是失手,血之力便会立即少去三分之一,对于战斗,实在太过不利。
刚才他是算准了巨猿已经躲避不了,才毫不犹豫施展的。
咔嚓!
一声细微的声响传出。
被冰封的巨猿并没有因此便死去,它展现出了顽强的生命力。
冰封下的双臂竭力挣扎着,表面的冰晶开始出现丝丝的裂痕,继续这样下去,要不了多久,应该便能够挣脱。
堪比影蛇的强悍防御,让它扛住了寒冰的冻结。
蓬!
这时候,格雷刚好从空中落地,他双腿猛的一顿地面,身形飚射而出,出现在了巨猿身后。
“喝——”
他再次大吼一声,空气剧烈震荡,温度忽然间骤降,又一柄寒冰风刃出现,直直劈向巨猿的后脖颈。
噗!
脖颈后面的冰层被轻易切碎,青色的风刃如切入黄油的餐刀,斩断巨猿的后颈骨,斩断巨猿的咽喉,最终,从另外一侧透体而出。
斩入旁边的树林,留下一片的冰晶,宛如冰雪雕琢的艺术品般。
啪嗒!
而巨猿的脑袋则是重重掉落在地。
只是却没有血流出,脑袋断口处与躯干断口处,同样是被快速冰封。
第一百四十二章 商议()
“呼——”
见到头颅被整个切掉的巨猿,格雷轻吁了一口气。
连续动用了两次寒冰风刃,他血之力的消耗极大,不过好在将这头巨猿斩杀了。
这头巨猿的实力不弱,力量堪比寒虎,即便不算那两只防御特别强悍的手臂,身体其他部位的防御能力也已经能够堪比影蛇。
至于那两只巨大的手臂,更是超出常规的存在,比之精铁更加的坚硬。
格雷甚至觉得,即便是寒冰风刃的破坏力,也不见得能够在这两只手臂之上留下伤势。
这只巨猿唯一较弱的是速度,不过,堪比影蛇的防御,却是弥补了它的这个弱点。
格雷虽然能够凭借着风狼的速度特性,避开对方的攻击,但却难以在对方身上留下致命的伤势。
最终也只得动用寒冰风刃这个杀手锏,才将其彻底斩杀。
“该如何取血呢?”
望着失去头颅的巨猿冰塑,格雷眉头微跳。
巨猿的血液,他自然是不打算错过,不过巨猿连续两次遭到寒冰风刃的攻击,体内的血液很大可能已经被冻结,想用皮袋子吸血显然是不可能的。
最终,他将巨猿表面的冰块完全砸掉,又将巨猿尸体晒了一个多小时,才得以取到差不多200份的巨猿血液。
取到血液,格雷目光又望向了巨猿那两只巨大的手臂。
虽然并没有在书中看到过这种巨猿,不知道这种巨猿身上什么部位能卖钱。
但光看之前战斗当中巨猿这双手臂的不凡,便已经能够猜测出,巨猿的这双手臂,恐怕是很好的炼器材料。
奋力将巨猿的两只手臂斩下,格雷掂量了一下,两只手臂加起来,重量怕是有200多斤。
用袋子将巨猿手臂的断口处封起,避免血腥味外泄,将装有巨猿血液的皮袋子背在身后,扛上巨猿的两只手臂,格雷向峡谷之外走去。
绕过可能存在血兽的地方,一个多小时后,他离开了血兽的活动区域,来到了赤叶林的外围。
干粮充饥,吃了一顿简易的午餐,继续上路。
出了赤叶林,找到藏着的马,向城堡返回,最终在下午时分回到了城堡。
过程当中,巨猿的两只手臂,被他用树枝遮掩了起来,避免被路人看到。
“格雷少爷!”
见到归来的格雷,一位城堡仆人走上前来,替格雷将马牵住。
格雷点头问道。
“子爵现在在哪?”
“在书房。”
这位仆人恭敬应道。
格雷点了点头,背起背包,扛起用树枝包裹着的巨猿两只手臂,直奔书房而去。
“格雷,你这是……?”
见到推门而入,背后背着个背包,双肩还扛着东西的格雷,弗格斯子爵面色上带上一丝疑惑。
格雷将门关上,将巨猿的两只手臂放下,将皮袋子也解下之后,才开口说道。
“父亲,这是我斩杀的一只血兽的血液与两只手臂。”
“斩杀血兽?你……?”
弗格斯子爵面色微惊,格雷今天一早便独自离开城堡外出打猎,他是中午用餐的时候才知晓的。
以格雷现在的实力,他自然也不会担心格雷的安全,所以也就没有在意。
只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被格雷当做猎物的目标,居然是血兽,而不是寻常的野兽。
“你太过冒险了。”
惊讶之后,弗格斯子爵语气略显严肃说道。
“你现在虽然已经有了凶血战士的实力,不过血兽与血兽之间实力也是有着巨大差距的,若是遇到实力强于你的血兽又或者能力克制你的血兽,你就危险了。”
血兽的血液价格极高,任何一只血兽的血液,如果售卖出去,获得数千金币的收益,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弗格斯子爵虽然已经有了凶血战士的实力,但却没有想过猎杀血兽赚取收益,便是因为其中的风险性实在太高。
遇到高等级的血兽必死无疑,遇到等级与自己相当的血兽,还要看对方的能力是否克制自己,若对方的能力对自己有克制作用,同样会极为的危险。
“我知道,不过这只血兽堵在去遗迹的峡谷中,刚好撞上了。”
格雷找了一个借口道。
猎杀凶级血兽,对弗格斯子爵来说,危险性极大,不过对于集三种血兽能力于一身的他来说,危险性,远没有想象的大。
但这种事,显然是无法解释的,所以也只能以“撞上了”为借口。
“去遗迹?你去了赤叶森林当中的那处遗迹?”
弗格斯子爵眉头微挑望向格雷。
他与格雷都知道的遗迹也只有一处地方,那便是赤夜森林当中的那处曾经属于帝国时代的遗迹。
格雷点头后道。
“我去查看那批金币,结果发现那批金币还在,而且跟我们离开的时候一样,中途根本没有人来过。”
“还在?”
弗格斯子爵眉头微挑,接着眼中爆射出精光。
“你确定中途没有其他人到过?”
距离他们上次前往赤叶森林、探查那处遗迹,已经差不多过去一年时间。
足足一年时间,在他们前面的那几人都没有回来过,显然在他们前面的那几人,应该是因为某种原因,已经放弃了那批金币。
“我确定。”
格雷肯定点头,然后提议道。
“父亲,我觉得以我和你的实力,已经足以护送一批人进入赤叶森林的那处遗迹,至多几趟应该便能将那批金币全部搬出来。”
弗格斯子爵眼中思索着格雷提议的可行性,片刻后,他已经有了决定,目光望向格雷说道。
“需要提前做一些准备,过几天前往的时候,我会通知你。”
“是。”
帝国金币的事已经谈妥,格雷手指指向旁边的装有血兽血液的皮袋子,以及那两条粗大的手臂,讪讪望向弗格斯子爵。
“父亲,这个……”
他将这两样东西扛到弗格斯子爵书房,自然不是无私的送给给弗格斯子爵,事实上他是想让弗格斯子爵通过弗格斯家族的渠道,将其售卖出去。
“放那吧,售卖之后,会全部交给你的。”
弗格斯子爵没好气地看了格雷一眼,一只血兽的血液价格虽然不菲,但他还不至于因此去占格雷的便宜。
“对了,是什么血兽?”
“我也不清楚,一只体型很大的巨猿,两只手臂很大,而且很坚硬……”
“是铁臂猿。”
弗格斯子爵在脑中搜寻了一会儿,说道。
“这种血兽,力气大,防御强,两只手臂的硬度更是堪比金铁,唯一的缺点是速度较慢。”
事实上,他心中还有话没说,那便是即便是他,面对这种血兽,也没有太大的把握。
但这种事,他肯定是不会说的,老子承认不如儿子,他还丢不起这个脸。
目的已经达成,格雷便告辞离去,铁臂猿的血液,他事先便已经用青铜瓶装了一份。
铁臂猿身上比他更加强悍的地方,那定然是铁臂猿那双钢筋铁骨般的铁臂。
以格雷的估计,这东西应该类似于血兽能力,如果吞服铁臂猿的血液,应该是能够获得的。
一双钢筋铁骨般的手臂,强悍是绝对的,肯定能够极大地增强他的战力。
不过,他刚服用狂风狼血液没多久,并不适合再服用其它血兽的血液,所以也只能留待以后服用。
第一百四十三章()
第二天,格雷并没有得到弗格斯子爵的召集,显然弗格斯子爵仍在秘密准备。
价值一两百万金币的财富,带去的人绝对要完全信得过,而且动静不能太大,不能让其他家族察觉到,否则的话,很可能会引起其他家族的觊觎。
吃过早饭,他来到了前日让管家准备的那间修炼室。
200余平米的空旷房间,四周原本是有窗户的,不过为了不被外人看到格雷修炼的情况,都用木板封禁了起来。
将房间门关上,格雷开始了修炼。
“匍匐”的修炼姿势,他驾轻就熟,身体条件反射的便已经摆好。
然后他开始调动体内的血之力,开始在体内绘制相应的狼图腾。
呼啦!
随着血之力循环一圈回归心脏,狼图腾构筑完成,封闭的房间当中,骤然间无风自动,以格雷为中心盘旋起来。
接着,大量的青色光辉出现,汇聚而来,在格雷体外,凝聚成一只匍匐的狼。
这只狼身长三米,浑身披满青色的毛发,青色的狼眼锐利而又桀骜,仿佛正在以俯瞰的姿态,注视着自己的猎物。
格雷虽然没有见过真正的狂风狼,但能够猜到,这应该便是狂风狼的形象。
阵阵酥麻遍布格雷的身体,挂在墙壁上的沙漏在滴落。
当沙漏当中的沙砾,全部消失的时候,重新倒挂之后,房间之中,匍匐的狂风狼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摆出扑击姿态的狂风狼。
之后是撕咬猎物的狂风狼。
最后是仰天咆哮的狂风狼。
十分钟后,仰天咆哮的狂风狼也消散开来。
到了这里,按照弗格斯子爵的说法,初入凶血战士的人,到了这里体力差不多已经达到极限。
此时的格雷的确也已经是满头大汗,不过他感觉,他距离极限应该还有一段距离。
他开始了第二遍第一个姿势的修炼。
当挂在墙壁上的沙漏,还剩一半的时候。
“呼,呼——”
格雷从修炼当中退了出来,笼罩在它体外的狂风狼虚影,如青色的烟花般爆散开,最后彻底消失。
“第一次修炼,比其他人多坚持了五分钟……”
格雷眼神微动。
与当初初次植入狂风狼血脉的弗格斯子爵、仅仅能够完成第一遍修炼不同,他第一次修炼《狂风》血法,便已经能够第二遍第一个修炼姿势坚持五分钟。
“应该是狂风狼血液精华的原因。”
格雷心中暗暗猜测着原因。
狂风狼血液精华作为狂风狼血液当中最精华的部分,富含对修炼者极为有益的营养是肯定的,不过这一部分有益成分,应该都被浪费在了植入血脉的过程当中。
格雷估计,自己植入狂风狼血脉的过程,与其他人看似相同,其实不同。
蜕变的能力让他有效地利用了这部分有益成分,不但成功植入了狂风狼血脉,更是将这部分有益成分有效地利用了起来,促使了实力的提升。
“不知道达到凶血战士之后,我实力的提升速度能有多快,又需要多久才能晋级狂血战士?”
按照弗格斯子爵的说法,凶血战士的修炼并没有下位、中位、上位的区别,只需完成第二遍血法的修炼,便能成功晋级到狂血战士。
仅需完成第二遍血法的修炼便能晋级,看似比晋级凶血战士足足少了三遍血法的修炼,应该会容易很多,但其实不然。
修炼越是往后,实力提升速度便越慢,一丁点的提升,所花费的时间完全可能是以前的数倍。
别看凶血战士与狂血战士之间,只有一遍血法的差距,但所花费的时间,却完全可能超过从初次接触修炼到成为凶血战士所花费的时间。
“要隔上一段时间,才能有一个粗略的判断。”
格雷虽然处于二次蜕变当中,提升速度,异于常人,但凶血战士阶段,实力的提升本就极慢,像弗格斯子爵修炼进度的提升,完全是以年为单位的。
以他估计,即便是他,也需要持续观察一段时间,才能明显感觉出实力的提升。
随后三天,格林每日上午、下午,雷打不动,都要修炼一次《狂风》血法。
而正如他所预料的般,足足四天时间,他依旧仅仅能够坚持到第二遍第一个修炼姿势的第五分钟,修炼进度明显慢于成为凶血战士之前。
第五天,格雷并没有来得及修炼,因为弗格斯子爵已经准备妥当。
这天一早,天还未亮,他便已经与弗格斯子爵、伯纳尔骑马离开了城堡。
“子爵大人,格雷少爷,伯纳尔少爷!”
离开城堡,骑马行了半个小时之后,他们便与一队人遇上,这些人架着十几辆拉货的板车,见到格雷三人的到来,都是恭敬喊道。
其中为首一人,面白无须,身穿棕色的战装,皮肤略显苍白。
正是弗格斯家族那支隐藏队伍的队长埃奇。
在他身旁还有两人,一个是皮肤略显黝黑的男子,一个是头上光秃秃的男子,分别是这支队伍的两个副队长瓦特与金姆。
“上路吧,注意走偏僻小路。”
弗格斯子爵略微点头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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