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血路狂飙(二)()
双方交错的瞬间,他几乎感觉不到手中的利刃斩断最近的敌骑头颅,武器径直穿过了那骑手的躯干。
戈古将握把拧向一边,摩托立刻急转起来,骑兵们被锋芒猛扫而倒,一个马的脑袋直接飞了出去,还有一支手臂。
一柄刺向他的骑枪被摩托的车首撞碎,接着戈古用一击直通胸膛的刺击了结这个人类。
屁精们在武器位上一边尖叫,一边朝四周盲目的射击,它们用皮带将自己固定住,以免在巨大的冲击力下飞出去。
砰砰!
人类骑手们也开始向戈古射击,他们的枪法相当精准,好几发都打在了戈古的头上,要不是他有戴头盔的习惯,指不定就要被开几个洞。
但屁精们就惨了,那些子弹就像长了眼睛一样往它们身上钻,几枪下来,三只屁精就没有命。
“走你!”
戈古用力甩出手上的棍子炸弹,那东西落在两个骑兵之间,一秒后轰然炸裂。
巨大的冲击力将马匹和人一起掀翻,弹片横飞间,人和马都嘶鸣起来,然后变成痛苦的呻吟。
活着的屁精依旧在朝周围扫射,不断开火,戈古用粗实的脚撑住地面,以其为圆点将整个摩托绕了一个半圆,接着反身直奔剩下的骑手而去,在那敌人间撕开一条不规则的缺口。
当他再次犁进敌群时,对方反击的枪火砸在他们的盔甲和座驾上发出叮咣的响声,而他则手持的砍刀左右劈砍。
咻!
随着一声尖厉的哨音,仍然活着的骑手们终于发现自己并不能靠数量压倒这个怪物,他们开始向峡谷撤退。
戈古从没有放过自己猎物的习惯,尤其是攻击过自己的猎物。
轰!
火焰从战车的引擎中喷出,断裂的燃料管将它们里面的东西泼洒在了草地上,穿过浓烟与火焰,戈古以最快的速度追上了他们。
没过一会,第一个被砍下的头颅滚过燃烧的草地。
这些胆大妄为的虾米成为了他倾泻怒火的对象,每一发子弹都击中了它的目标,每一次扣动扳机都伴随着生命的终结。
短暂的追逐战后,所以虾米都变成了破碎的尸体,包括它们的牲口在内。
“老大!!”
当戈古一边啃咬着带血的马腿,一边维修略微受损的摩托时,出去搜刮战利品的屁精们蹦蹦跳跳的跑了回来。
它们的数量比之前少了一半,不过没谁会去在乎死掉的家伙,屁精多不胜数,戈古只要到屁精窝里转一圈,那些小东西都得抢着来,毕竟当摩托老大的武器手可比当火箭操控手强多了。
“老大!!好、好东西!”
一个屁精最先来到他身边,谄媚的举起手上的玩意。
戈古定睛一看,发现是一个小纸盒子,他好奇的拿起来,轻轻摇了摇,发现里面有东西,于是粗暴的把纸盒给撕开。
“这个”
在屁精们好奇的注视下,戈古从纸盒子里抖落出几根细细棍子,随后他用鼻子嗅了嗅,发现这味道有点类似烟叶子。
“火!”
另一个屁精非常懂事的把刚刚搜刮到的打火机点燃,戈古犹豫了一下,还是点燃了一根,放到嘴里。
伴随着戈古胸腔的一阵起伏,燃烧发红的卷烟瞬间烧到了滤嘴上,同时大量白色的烟云从他的鼻子和齿缝间涌出,好似机器过热冷却后散发的蒸汽。
“不得劲。”
戈古摇了摇头,将嘴里的滤嘴吐掉,接着将剩余的卷烟一次性点燃,用嘴衔住。
“呼”
悠长的呼吸声中,六根卷烟迅速烧尽,更多的烟涌了出来,呛得周围的屁精们一阵咳嗽。
“还是不行,这烟叶子不对。”
戈古失望的摇了摇头,这种程度连他也满足不了,更别提老大们了,显然这次的虾米没带上他所需要的烟叶子。
屁精们也有些失落,不过它们很快又鼓起干劲,还是把自己搜刮到的东西展示给自己的老大看。
手枪,匕首,帽子,手套,围巾,靴子,怀表
屁精没什么分辨力,它们都是看到什么拿什么,甚至一个家伙还扛过来一条带血的小腿骨。
戈古在这堆垃圾中挑挑拣拣,虽然他现在是需要一些资本积累,但也没办法带走太多,毕竟摩托上空间有限,而且他也不希望太多的战利品影响到自己的速度。
最终,他只是选择了一些价值比较高,同时重量小的东西,比如手枪,打火机,金属水壶等一类。
接下来戈古就要重新上路了,但他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目标——这些虾米来的地方。
他看得出来,这一次遭遇绝非偶然,虾米知道他的路线,所以他一定是被盯上了,而盯上他的虾米也不会离这太远,他准备去看看,如果有机会的话,好好的捞一笔。
摩托再次轰鸣起来,屁精们各就各位,戈古戴好自己的兽形头盔——从某个甲牙喇那打赌赢到的东西,用力踩下了油门。
狂野的歌声中,欧克与他的钢铁战兽绝尘而去。
杰斐逊镇,埃塞克斯州普通的一个边境小镇,由于靠近嚎哭山脉的缘故,这里本地居民不多,反而有许多淘金者,矿工,以及赏金猎人,他们在这休息一整个冬天,然后在春季时返回山脉,继续那刀口舔血的生活。
过了山脉,就是法外之地,人们能够依靠的只有自己手中的枪,所以在这个地方人人都可以说是一名枪手,而其中枪法最好的那个人,通常会被政府任命为当地的治安官。
约翰瑞德就是这么一个人。
他在年轻的时候也是一名普通的枪手,一个赏金猎人,被充满浪漫与冒险的刺激生活所吸引,来到东部的荒原上。
多年的摸爬滚打后,他闯出了自己的名声,也顺理成章的被政府征召为治安官。
铁马酒馆是他最常来的地方,因为在这里他能够打听到很多在警署里听不到消息,他有着足够的人脉可以解决许多靠枪解决不了的问题。
即将入夜的小镇开始变得冷清,约翰瑞德从马鞍上跳下,将拴着枪的皮带甩到肩上,在周围人的目视中踩着吱呀作响的阶梯来的酒馆的门前。
光是站在这里,就能够感受到里面的喧嚣,晚风吹得门口的老旧标牌噼啪作响,这预示着一**雨可能要降临。
嘭!
随着大门被重重踢开,所有人都放下了手中的纸牌,酒杯和匕首,将目光转向门外。
”平安无事,平安无事。“
这是约翰瑞德的口头禅,每当他来到这里的时候,都会说一次,只有少数那么几天他没说,这也就就意味着有什么大事要发生,比如上一次就有近百名温迪戈教会的邪教徒想要突袭小镇。
靴后的马刺敲在木质地板上的声音就像某种乐器,约翰瑞德摸着自己略带胡茬的下巴,扫视了一眼酒馆。
缺了几个熟人,但大部分都在,日渐发福的****也在,一切都很好。
“大家继续吧。”
他露出了和善的微笑,接着所有人又开始之前的娱乐。
空气中充满了酒气和油腻的汗臭味,但这就是约翰瑞德习惯的味道,他一步步走向吧台,撞开某个醉醺醺的酒鬼后,一屁股抢掉了他的位置。
“老样子。”
老板一言不发的将早已调配好的酒放到他的面前,十多年的相处已经让他们产生了某种强大的默契。
第282章 血路狂飙(三)()
“赏金增加了?”
一个带着黑色帽子的人靠了过来,他的面容因为昏黄的灯火而变得模糊不清,但约翰瑞德依旧认得他。
剃刀乔司,一个在埃塞克斯州都颇有名声的枪手。
原本像这样的危险人物,约翰瑞德是不希望出现在自己所管辖的镇子里的,但最近的情况却不太一样,人们开始变得紧张。
“唔。”
放下手中的杯子,约翰点了点头。
“现在是10磅黄金。”
约翰瑞德说完,从口袋里掏一张折叠好纸,将其展开后,往天上一抛,同时迅速抓起桌上放的匕首,朝那张纸甩去。
咚!
匕首从尖叫的****头顶掠过,将那张纸钉在了酒馆里最显眼的那块木板上。
“10磅黄金!”
一个惊诧的叫声率先引爆了酒馆内的气氛,所有人就像被磁铁吸引的铁屑一样迅速汇聚到木板前,上面是一张没有图像的悬赏令,只有几行简单的文字描述,可这都不是关键,关键是最后一行那让人热血沸腾的数字。
“又是那个杀手!”
“嗡嗡屠夫?这什么鬼名字?”
“听说前几天有两个外地帮派来这边也是为了它,到现在也没有消息。”
“哥们!咱们一起干一票!”
沸腾的人群丝毫没有影响到约翰瑞德,他依旧在小口小口的啜杯子之物,一旁的乔司对于他的兴趣似乎比那张悬赏令要大。
“治安官,为什么你不去追捕它?那个怪物。”
“我很忙的,这地方没了我就得变成垃圾堆。”
“是吗?难道不是因为害怕?”
约翰瑞德停下酒杯,将帽子摘下来,放到桌上,还有自己的手枪和警徽。
他并不准备反驳对方的话,但他的思绪一下又被扯回到可怕的记忆中。
那是一个星期之前。
首先被发现的是农场主邓肯一家,猎人们发现了被付之一炬的屋子,里面有一些人体焚烧后的残留物,大概能够拼凑出两大两小四具尸骸,约翰瑞德最先赶到这个距离小镇二十里外的农场,并检查了尸体残骸,他发现残留在焦黑骨骼上的痕迹似乎是一把锯子或链锯留下的。
最初这被认定是另外一起邪教徒袭击事件,但约翰瑞德并未在这里找到任何温迪戈教会的印记,而且这个行动模式也不像他们。
第二位牺牲者是伐木工伊迪拉和法斯派,他们所看守的伐木场还是一样遭到了焚烧,但他们的尸体这次没有陷于火海,而是以更恐怖的形式展现出来——他们的头颅、四肢和心脏被切除了,这些伤势非常可怕。
再然后是教师埃迪森的农庄,他和他的妻子共同罹难,尸体被吊在一颗枯树上。
最近期则是一个无名的流浪汉,没人知道他的名字,他的尸体被发现在溪边,全身的骨骼都碎掉了,像是被什么巨大的东西反复碾压,人们是用铲子把他的尸体处理掉的。
这一系列案件被认定是同一个杀手所为,这样的恶性案件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出现过了。
人们议论纷纷,大多数矛头都指向温迪戈教会,毕竟如此疯狂且毫无理智的行为,除了那些邪教徒没有人能做得出来。
但约翰瑞德并不是那么认同,他和那些邪教徒打交道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也许他们很邪恶,但做事情的目的性都非常的强,而这些罪行看起来却有些随意。
他仔细研究过这些受害者的身份,完全没有发现任何共同点和疑点,案件发生的地点之间也没有什么联系,更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唯一值得注意的就是发生地点离小镇越来越近,流浪汉死的那条小溪距离此地只有五里。
在流浪汉死去的地方附近有一些零散的农场,根据那些农民的说法,那一天能够从远处听到类似苍蝇的嗡嗡声,嗡嗡屠夫这个名字也就是这么来的。
在第二起案件发生后,州治安署就发出了悬赏,但当时金额不高,也没有吸引人们的注意力,直到第三起案件发生,埃迪森是某个州议员的侄子,他的死让事情一下变得严重了起来,悬赏金额也不断堆叠,最终到达现在10磅这个骇人的数字。
要知道一个穷凶极恶的死刑犯,悬赏一般也不会超过5磅。
赏金猎人们闻风而动,但至今没有人找到过那个杀手,也许有人曾经找到过,但约翰瑞德相信他们应该已经永远闭上了自己的嘴。
这个一个不折不扣的怪物,约翰瑞德也曾产生出去追逐他的冲动,就像年轻时那样,他曾经连续三天不眠不休,就是为了追捕一个重犯。
但他又担心自己一旦离开,那个杀手会来到镇上。
“害怕这么说你很勇咯?”
约翰瑞德笑了一声,让老板重新给自己装满酒杯。
“我从几百公里赶到这里,就是为了它,我已经对那些银行抢劫犯失去兴趣了,这是个不错的猎物。”
乔司也将自己的手枪扣到了桌面上,约翰瑞德瞥了一眼,这是一把手工制作的银色手枪,做工相当不错,保养得也很好,枪柄上还有一个凯蒙的圣徽。
一个充满干劲的年轻人,约翰瑞德看到他不禁想起自己年轻的过去,但他从不在枪上留下任何宗教标志,因为他们这样的人是不可能得到任何保佑的,能够保佑自己的只有枪膛中的子弹。
“我希望你和我一起,我对这不熟,事成之后赏金我们对半分。”
乔司的话让约翰瑞德差点笑出声来,他已经是第五个邀请他入伙的赏金猎人了。
“你就这么确信我能找到他?”
“我听说过,你曾经单独抓住了‘疯牛’,一百个猎人追了他半年没追上,你花了一个月抓住了他,我觉得相比你的枪法,你的追踪技术更值得依靠。”
约翰瑞德摇了摇头。
“那是很久之前,我老了。”
“你在撒谎。”
“这么说吧,小伙子。”
从老板手中接过酒瓶,将对方的酒杯斟满,约翰瑞德低声说道:
“你知道要面对的是什么吗?”
“说来听听。”
“一个怪物。”
“农夫们的流言而已。”
“不是流言,我,亲眼看到过。”
“你见过他?”
“不,我见过的是”
轰!!!
突然,一声怪异的轰鸣从远处传来,并在传播的过程中逐渐变成某种充满金属质感的嗡鸣。
约翰瑞德脸色一变,立刻抓起桌上的腰带和帽子,朝门外跑去。
第283章 血路狂飙(四)()
在酒馆大门重重弹开的一刻,治安官立即感到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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