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仙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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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仙传- 第1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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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乎,在某个明媚的早晨,新原城的城主收到了一张带着腐臭气味的短签。

    那城主本身就是世家贵族出身,不说有洁癖,估计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对这气味产生厌恶。

    厌恶归厌恶,当那城主捂着鼻子接过手下递上来的短签后,这一看,差点没把鼻子都气歪了。

    只见其上赫然写着这么一行字:闻君祖坟有白玉蟠龙,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钻地掘之,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在钻地鼠看来,那走飞檐的楚留香这么做,就得到了盗帅的称号,他也这么来一下,不说成为盗帅,起码也能给他盗家这盗墓一脉大涨脸面。

    甚至为了学那楚留香,他也在短签上留下了自己身上的气味,只不过,人家那是郁金香气味,而他,则是腐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尸臭味

    钻地鼠不知道的是,人与人之间是有差别的,楚留香这么做,带给人的是一种文青儒雅的感觉,而他写上类似的话,却差点没把人给气的老血都直接喷了出来。

    看这理由,君素雅达?

    尼玛,再雅达的人也不会让你去盗人家祖坟啊,而且看他的目标,白玉蟠龙,那是什么玩意?

    所谓白玉蟠龙正是墓室大厅里的柱子,整个墓里面最不值钱的就是那玩意了,魂淡,你就对一根柱子心向往之,就去挖人家祖坟,你他喵的不是在逗我?

    尽管郁闷的不行,那位新原城的城主为了不让祖坟失窃,不仅请来高手在外界坐镇,更是先一步挖开了自家祖坟,准备进入其中守护。

    可谁知道,当初建造祖坟时为了防止失窃,整座陵墓都是封死的,哪怕是他的后人,也是费了千辛万苦才进入了其中。

    等到城主带人进入陵墓正室时,时间刚过了子正,让城主极其手下人目瞪口呆的是,陵墓内的八根蟠龙玉柱真的少了六根,剩下的两根玉柱都则刻着两句话——城主祖坟失窃,帅鼠钻地留香!

    好不要脸的盗墓贼,还敢自称帅鼠,闻着空气中散发的那股浓郁的尸臭味,不少人心里这么想着。

    然而,城主却没有这个心情,但他颤抖地看向主室内的那座青铜棺材时,终于一口老血没忍住。

    “噗!”

    “魂淡啊啊啊!”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城主彻底晕厥了过去。

    之后,城主成了笑料,那模仿楚留香,自称为帅鼠的钻地鼠就这么再一次进入了无数人的眼里。

第三百九十二章 好大一个广告() 
“闻君店内有羊肉包子,妙手包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明日巳时,当买三斤,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这是某家包子铺收到的订单,自从楚留香传奇出世不久,又经过了钻地鼠一事后,这段类似的字体就彻底火了。

    大街小巷,无论做什么事,只要有求于人,都会稍上这么一句“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似乎只要你不这么说,就显得不够儒雅,文青。

    于是乎,做买卖的,借钱的,约战的,甚至就连有人借个厕所方便都会这么说:“闻君家中有茅房一间,巧夺天工,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

    楚留香传奇仿佛完全成了现象级小说,哪怕没看过,耳濡目染之下,再加上林虎本身的名头,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将注意力投向了楚留香传奇。

    将近两个月下来,几乎大街小巷几乎都充斥着类似香帅,楚留香之类的字眼,有的人是被别人谈论的话题所吸引的,而有的,则是纯粹被剧情所吸引。

    “听说了吗,楚留香传奇在精书榜上的排名又上升了。”

    “多少名了?”

    “一百一十三名!”

    “切,你那都是老黄历了,半个时辰就已经破百了,刚好位列第九十九名。”

    “嘶!”

    闻言,周围深知内情的人纷纷都倒吸了一口冷气,破百了?

    “什么,破百了?那捕神呢?”

    “昨天是两百五十一,而现在。则是两百四十九。”

    “呼,老李他,输的不冤!”

    可不是么,能在两个多月就冲进了前一百,已经是刷新记录了。在大离这地方,不说是后无来者,至少也是前无古人了,就算是之前有了射雕英雄传垫底的神雕侠侣也是相距甚远,足足用了大半年的时间才堪堪碰到了前百的门槛。

    “这么说,老李他是输定了?”

    “唉。想不到啊,终究还是儒家的人技高一筹。”一个两鬓斑白的老者喟然长叹道。

    是的,他感叹的不是楚留香传奇这本小说,而是儒家,为什么呢?

    林虎发书前。类似清风书斋这样的组织势力几乎是一点消息都没有,要不是之前林虎还有点名声,这场比试估计早就一片唱衰了。

    然而,钻地鼠盗墓一事发生以后,消息就像长了腿一般,立刻就传遍了整个天下,这是何解?

    这就是活生生的广告啊,这个世界的人虽然不知道什么叫炒作。但类似的道理还是懂的。

    林虎与羽鹤先生李文瀚之间,看似只是一场再普通不过的文斗,但却代表了两个不同阶级的较量。

    而作为当事人的林虎。却不用操心这些,只要安心的写好小说,自然而然就有人帮他安排好一切。

    可以说,在先天条件下,李文瀚就输了。

    首先输在题材上,过去小说中类似捕神这样正面人物的描写几乎都已经写烂了。而楚留香传奇描写的却是一个关于蟊贼的故事,一上来就给人一种很新鲜的感觉。

    其次在实力上。捕神虽然写的不错,也学习了些射雕英雄传中的技法。但这毕竟只是李文瀚初次尝试,又受制于以往写作的习惯,比起射雕楚留香这种武侠小说的巅峰之作,自然是大大不如。

    如果再给李文瀚一点时间的话,未必不能写出射雕英雄传这样的精品小说,路已经有人走了出来,以李文瀚的资质以及那博学到就连金老爷子也不如的知识储备,年龄摆在那儿,哪怕是林虎也不敢小看。

    当然了,这也只是说说而已,毕竟,两者所处的环境不同,这个世界写小说的限制太大,无数小说家先天就被限制了思路。

    如果林虎只是一个无名之辈的话,在人气上,李文瀚也能碾压他,只可惜,他不是。

    林虎不仅名气丝毫不弱,就连身后站着的背景也要比李文瀚的要强大的多,二者根本就不是一个等级的。

    这些林虎并不清楚,就算知道了他也不会放在心上,也更不会有什么胜之不武的心理,什么,你说这不公平?

    开什么玩笑,他又不是食古不化的死脑筋,正所谓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再说了,这场比试又不是他要求的,输了怪我咯?

    如果说,两者的比试在一开始还有不少人感兴趣,到后来,除了某些羽鹤先生的死忠,几乎都把视线放在了楚留香传奇上。

    甚至是,在某些有心人的引导下,众人谈论的焦点慢慢又变成了林虎与唐伯虎这两头虎上。

    与此同时,弘城,城南一间最大的酒楼。

    “你是喜欢杨过还是喜欢楚留香?”

    “废话,当然是楚留香了。”

    “为什么?”

    “杨过这人身上有股邪气,为个莫名其妙的父仇纠结半天,又不是不知道郭靖的为人,曾经还想害郭靖,很有些恩将仇报的嫌疑。”

    “好吧,这是个理由,还有呢?”

    “另外,他要痴情就别调。戏别的女孩子,其他几个就不说了,就连我最喜欢的小郭襄也被他害的终身不嫁”

    “哟,兄台高见。”

    “还有,我觉得吧,就连小龙女也有些问题,明明已经失。身于”

    “啪!”

    就在这时,突然周围有一汉子猛地一拍桌子,将此人话打断。

    “吼,够了,你贬低过神就算了,竟然还敢,还敢诋毁我姑姑的清誉!”

    “锵!”

    “那个,兄台,有话好好说,大家都是文明人,别别拔刀。”

    “好好好,我不动刀。”

    见状,还不待之前说话那人松口气,转眼,汉子又掏出了一柄半人高的大斧,指着他吼道。

    “说,你小子是哪来的托,我牛经纬非砍死你不可!”

    “轰!”

    “啊,救命啊,杀人了!”

    有关楚留香传奇与神雕侠侣的讨论在大离还在轰轰烈烈的继续着,然而,放眼整个天下,楚留香传奇又带来了怎样的变化?

    首先,在某月的圣道月刊上,出奇的竟然多出了一篇评论,一篇有关于某小说的评论。

    这种评论本是不该出现在圣道月刊这种刊物上的,然而,当有人看到评论的署名为任初行后,纷纷惊异莫名。

    任初行乃是何人?这正是当世少有出现在人前的大儒,和他一比,什么林虎,什么诗君,都只是一个不错的后生晚辈而已。

    在某些看来,这更不是滋味,娘的,这是作弊啊,这么大的广告!

    ps:吓死爹爹了,写了几个小时的稿子突然手贱鼠标一滑,弄丢了,还好机智如我,又找了回来,说这些,我只想说,我是要成为完本王的男人,拒绝太监。

第三百九十三章 偷天道人的心动() 
若是一般人,且不说他有没有资格在圣道月刊上发出自己的评论,即便是写了东西,别人也会大肆批驳。

    然而,这位任老先生却不在此列之中,对于他,即便是颇为不对付的小说家也要说一个服字,这可不光是用性格高洁,德高望重就能形容的。

    百家争鸣的背景,对整个天下来说也是一件幸事,各种文化,学术如雨后春笋一般在竞争中冒出,大大推动了人道文明乃至是整个世界的进步。

    既然是竞争,随着时间的流逝,总有一些流派适应不了时代的发展,然后被世界所淘汰。

    这种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做法,总体来说,是利大于弊的。

    虽说在这种长久竞争的机制之中,导致各家之间多了一些龌龊,但却从没听说过有什么撕破脸皮的战斗,即便被是吞并,也只能说是对方适应不了时代的发展,在类似温水煮青蛙的环境下,逐渐被取而代之。

    这并不是说这个世界的人缺少了攻击性,而是各家之中,有一群老辈的强者坐镇,正是这些老辈的大能,使得底下人一直能够相安无事。

    儒家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是有不少人既看不上小说家,但又打着吞并人家的主意,可也有人一直反对这么做。

    就比如这位大儒任老先生,他始终认为小说家作为文道的一份子,有其存在的道理,不仅如此,他还一直鼓励儒家与小说家的后辈之间多多交流,共同促进发展。毕竟都是学文的,总有些共同的话题不是么?

    只是两家弟子之间,吟诗作对,儒家弟子明显要胜过一筹,而要比说故事。又是小说家要擅长得多,自然尿不到一个壶里去。

    儒家虽然眼馋小说家那独特的神道之路,可真要让他们写小说,又不怎么愿意。

    一来,写小说的风险不少,先不说能不能写出好书。市场基本都已经小说家占领了,冒然插一脚,估计也难以得到什么好处;二来,要是写出来,明显不如小说家的水准。又丢了脸面,读书人几乎都特别在乎这个面子。

    在世人看来,像林虎这样的,诗写的绝顶,小说又写的不错的,还真是少之又少。

    不管怎么说,任初行老先生那种喜欢提携后辈人才,天下为公的作风还真是折服了不少人。就连许多小说家也视其为文坛信仰。

    千年前,他被儒家后辈抬进了文庙,出奇的。竟没有任何人反对,反倒得到了一致的称赞。

    近年来,已经少有听到这位老先生的消息了,突然他又在圣道月刊上发出评论,自然很是震惊了不少人。

    许多人听说后立即翻开圣道月刊,找到那片评论。只见其上写道:近来,有一个老友向我推荐了一本小说。说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小朋友写的,写的还是一个贼的故事。

    这位小朋友我早就听说过。他的作品我看过不少,不过当听到他写了一个关于贼的故事还是挺诧异的。

    对于行窃,我一向认为其不论有多么公正的理由,始终是有违道义的,对于盗家中人,我虽谈不上有多厌恶,但始终是缺乏好感的。

    然而,看了楚留香传奇后,我却是多了一些不同的看法。

    楚留香,想必已经有不少人知道这个人了,我对其的看法便是文雅之盗,文明之盗,性善之盗。

    所谓文雅之盗,替天行事,已具七分艺术气质,而有能如此文雅为盗,便已具十分艺术气质。

    艺术者,形神兼备也,尤以神为先。而神以无形著称,其中飘逸灵动冉冉而升,无处不在,却又无迹可循。

    其盗美之举,非为私利,只不过是那人已不配拥有此物,万物本苍生所有,自当回归苍生,凡事又需以苍生之福为重,何人又能以何德将此等天物据为己有?

    这位游侠仗义江湖后,终将回到那艘精巧的浑天神舰之上,这家就在这里,再无别处可与之相比。

    若转而细想,莫不是此人也从海天之中吸取了人世红尘中并不可觅的的灵气菁华,要不然,又怎能拥有那天地独一无二的潇洒随意?

    好嘛,林虎不知道的是,正是这句点评,使得浑天五行神舰在市面上的价格立刻暴涨了十倍以上,无数附庸风雅者,也纷纷效仿香帅。

    要知道,那艘神舰本为公输家的遗留物,虽然当世已不再生产,但还是有一些流传了下来,而林虎作为浑天五行神舰的拥有者,也算是得到了实打实的好处。

    再看评论:“说道文明之盗,楚留香此人虽武功不低,却不杀敌手,不染血腥。

    反倒认为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去剥夺他人的生命。任何人犯了错,都只有法律可以制裁他。

    这正是老夫极其欣赏的地方,如今这快意恩仇的江湖中,有几人能说出这样惊天动地的言语来?

    想必法家之人,对这家伙的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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