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翔跑在最前面,突然停身挥手,我们大家赶忙俯下身子,在草丛之中探头一看,不禁惊呆了,好家伙,远处我们的大飞机周围,密密麻麻的站了少说也有上百人,手里都拿着各种武器,步枪手枪都有,更有人背着柴刀木棒弓箭之类的武器……我简直晕了,刚刚摆平了黑猩猩土匪,马上就又碰上黑叔叔强盗了。
我们的大飞机舱门已经被彻底炸坏了,我拿着对讲机焦急地问道:“王勇,你还活着么?”就听对讲机里面,一个陌生的声音传了出来:“嘿,伙计,会说英语么?”我恩了一声:“你是哪位?”
就听那个声音得意洋洋:“听着伙计,老子就是疯狗林班尼,在这里,任何东西都是我的财产。不管你是谁,都他妈的给老子听好了,这只大飞机现在归我林班尼所有了,不再是你的了。”
我看到大飞机的窗户正一块一块的被人用枪打破,改装成临时的射击口……我气的牙根痒痒,心想就算我们把大飞机抢回来,那也飞不起来了。忍着气把对讲机拿起来说道:“好吧,林班尼,大飞机可以给你,不过人质你就不要伤害了,把他们放了吧,请不要伤害他们。”
我还没说完呢,林班尼就在对讲机里面喋喋怪笑:“哈哈,你傻了?脑子里都是狗屎么?刚刚告诉你这里的一切东西都是我的,包括人!”他在对讲机里面啧啧两声:“一个东方男人,可以留下来当司机;一个小黑鬼,可以留下来当奴隶;两个小姑娘么,哈哈哈哈,正好可以留下来当老婆……”接着他就放肆的淫笑起来,隐约的里面还有很多别人的哄笑声。
我听了大怒:“你敢碰他们一根汗毛,老子立刻叫导弹来把你们都炸死!”没想到林班尼根本不在乎,他嘿嘿狂笑:“少他妈的吓唬我,老子是吓大的!你还是小心点儿自己吧,被我抓住了,你也是奴隶!”然后对讲机里面就没有声音了。
我急的不行,立刻就像冲过去救人,区翔一把拉住我,指着盘旋在大飞机周围的杀人蜂,说道:“我们不能过去,那边还有很多杀人蜂呢。”我忍不住大骂:“怎么那些土匪就不怕杀人蜂呢?”区翔叹了口气,表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次潘族长拉了拉我的袖子,给我打手势,大意就是说杀人蜂太厉害了,现在过去救人简直就是找死。我叹了口气,问他怎么办,你们都是丛林里长大的,应该知道怎么避开那些杀人蜂吧?次潘族长就点了点头,给我打手势,意思是说等到天黑之后,杀人蜂就会散开了。
我心想要是等到天黑之后,还不知道雷丝丽姐妹俩会遭到什么毒手呢。抬头看到大飞机上钻出来一名白人,站在机舱门口指手画脚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我向区翔一甩头,喝道:“给我做了他。”
区翔立刻靠前一步,端着大狙就放了一枪。狙击手就是狙击手啊,只一枪,那个白人就翻着筋斗从舷梯上摔了下来。剩下的黑人战士们都警惕起来,可是区翔的狙击枪上是有消音器的,那些人却分辨不出来子弹的来源方向,于是乱七八糟,向哪个方位开枪的人都有,乱七八糟的射了一阵。
我抱着脑袋蹲在大树后,对区翔说道:“继续打,别客气,优先打那些手里有枪的家伙。”区翔点了点头,一枪接一枪的射了起来,片刻之间就干掉了五六个黑人士兵,剩下的人虽然大致判断出来了区翔的藏身位置,可是却没几个人手里有枪了,于是乱哄哄的都逃进飞机里去了。
狙击手配上狙击枪,躲到大飞机里面还是难以保全黑人士兵们的性命。区翔端着大狙一枪一个,不到十分钟的光景,又射杀了有二十个人。次潘族长和次潘族人们羡慕的目瞪口呆,直给区翔挑大拇哥。
对讲机又响了起来,那个林班尼气急败坏地说道:“好啊,小子,还有两下子啊……不过你别忘记了,你们的人还在我手里呢,你要是再敢开枪的话,我就杀死人质,把他们的脑袋都打开花!”
我哼了一声,说道:“你把人质都放了,带着你的人赶紧滚蛋,不然的话,把你们一个个都打死。你要是敢伤害人质一根汗毛,你们就别想活着离开这里。你们虽然人多,可是老子手里有狙击手。”
林班尼嘴里一涩,每一个被区翔打死的人都是脑袋中弹,根本不用抢救,保证一枪一个,这样的威慑力太恐怖了,简直就是死神的镰刀在收割生命,成片的放倒,一点都不含糊。
林班尼气急败坏的吼道:“我们怎么能相信你们呢?我们要是把人质放了,你们不是更要杀了我们了么?”我晕,我倒没想到黑叔叔土匪们还会顾忌这些,一时之间也有点无法可施,只好说道:“好吧,现在大家停火,商议一下怎么解决眼下的这场危机。”林班尼立刻就同意了。
剑天寒在旁边提醒我道:“老花,我觉得他们是在故意拖延时间,天色一黑,他们就可以趁机会溜走了,到时候他们肯定会把王勇他们都带走的。”我苦笑了一声:“这些我都知道,可是咱们现在又没能力夺回大飞机,只能等了……放心好了,孙宏旭他们肯定会在天黑之前赶回来的。”
剑天寒点了点头,我就呼叫孙宏旭,把眼下的情况大略的说了一下,孙宏旭在那边颇感意外,说道:“好的,我们马上赶回去,萨尔已经被揪下来了……”
正说着呢,大飞机那边传来了阵阵大笑之声,就听对讲机里面的林班尼哈哈大笑道:“我说伙计,真没想到你们的飞机上还有这么多军火呢!哈哈,这可真谢谢你们了,我们正发愁没有武器呢,有了这些枪支弹药,想要多少娘们儿就能有多少娘们儿,哈哈哈……”
我一听大怒,我们救助幸存者是为了复兴整个人类,这帮土匪却只抢女人,他奶奶的,女人都被你们强光了,人类还怎么复兴?当即喝道:“别碰我们的人质,也别碰我们的武器,想活命赶紧滚蛋,人质和武器一样也不许你们带走!”
林班尼在对讲机里面哈哈大笑:“我们有了这些武器,还用害怕你么?”我一拍区翔的后背,说道:“他们马上就要突围了,不许放活口走路。”区翔点了点头,说道:“放心吧,静儿已经教过我怎么打快抢了……”
不一会儿,大飞机上的土匪们果然开始分别从门窗往外爬,区翔端起大狙击枪来,一枪一个,没有一个土匪能够在地面上跑出三步远。不一会儿就射杀了二三十人,剩下两三个土匪已经爬出了窗子,又手忙脚乱的爬了回去。
我诧异的看了区翔一眼,刚想责怪他为什么不一起射杀掉,就见区翔摊了摊手,对我说道:“没有子弹了。”
我愣愣的看了他半天,抓起对讲机就喊:“林班尼,我警告你,不怕死的话,就继续往外跑,太阳会告诉我你们的脑袋在哪里,我保证一枪一个!”他奶奶的,我是真没办法了,现在只能用嘴巴吓唬他们了……摸了摸嘴巴,总算是恢复正常了。
第二百七十一章 月圆之夜
也许死胖子说的对,老子弄不好真是诸葛亮转世,这“空城计”的翻版伎俩,被老花用的出神入化,林班尼他们果然躲在大飞机里面不敢出来,也不敢冒头,看来区翔的神乎其技枪法把他们吓得不轻啊。
次潘族长看到区翔把枪收回来了,就愕然的打手势给我,问我打完了?我把手一摊,告诉他敌人没打完,不过子弹打完了。次潘族长恍然大悟,立刻就把自己手里的AK47举了起来,交给了区翔。我们大家正发愣呢,只见次潘族长又挥了挥手,七八个黑猩猩凑过来,奉上十几个装满子弹的子弹夹。
AK47自动步枪非常有名,毫不夸张的说,这种类型的枪是全世界迄今为止生产的数量最多的一种全自动制式步枪,其广泛程度在轻武器历史上可能只有毛瑟步枪和柯尔特左轮手枪可以相比。AK…47约生产两亿支,共装备了五十三个国家的军队,有五个国家把它画到了军徽上,它的设计者卡拉什尼科夫因为АК系列步枪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使用被誉为“世界枪王”。即便是中国军界耳熟能详的五六式冲锋枪,也都是山寨AK47的设计理念。
次潘族长能在我们弹尽援绝的情况下援助武器,实在让我非常感动……不过我可真没想到区翔那王八蛋居然摆出了一副不想要的模样,拉着一张苦瓜脸,看起来是正合计着怎么还给次潘族长呢。
我愕然问道:“你要干什么?”区翔满头黑线,拿着AK47说道:“这个枪不行,没办法当狙击枪用,准头不好……”草!这小王八蛋,都这时候还挑三拣四的,我就怒道:“总比你光着两只爪子强吧?”区翔才不说话了,皱着眉头,从身上撕下来一条布,缠到枪管上,然后才把消音器装上了。
我看的直邹眉头,这几年好日子一过,中国人吃苦耐劳的精神早丢的七七八八了,讲排场、好面子、摆架子……没一样实用的,心想再回到总部之后,必须提一提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老传统了……转念一想,这么老大一个世界,就剩下这么点儿人了,那么多物资等着我们去浪费呢,很多东西不浪费也没用,类似于食品弹药之类的,都是有保质期的,一旦过了保质期,再使用可就有危险了。
转念又一想,也难怪区翔不满意,AK47自动步枪虽然是一杆好枪,结构简单,结实耐用,据说在当年第一杆AK47试射的时候,一口气打了一万五千发子弹,枪管子都打红了,照样能继续使用。这样的性能让所有的主考官都目瞪口呆,当即决定苏联红军配备这种枪支了。
可是AK47说起来更适用于大规模的配发部队,或者是散兵游勇,实际上AK枪族成为许多反美武装与地方反政府武装的“制式”装备。可是这种枪支在各种单项性能上并不突出,射击精度尤其差劲儿,并不适合区翔这样的狙击手使用。
正胡思乱想呢,大飞机那边“突突突突”的就响起来了重机枪的声音,密集的子弹噼噼啪啪的就向我们这边扫射过来,我赶忙招呼次潘族人隐蔽起来。哪知道大家刚刚藏好了,“呼”的一下,又射过来一枚火箭弹,还好对方也是乱打,没得准头,瞎猫碰死耗子的事情上帝也不会帮他们,因此我们这边暂时还没有伤亡。
区翔回过头来对我说道:“老花,这是火力掩护,那帮家伙还是想逃走。你们在这里守着,我过去看看……”我吓了一跳,一把拉住他,说道:“太危险了……”没想到这孩子一听还生气了,回了我一句:“我又不傻。”说着,趴在地上,一路匍匐前进,向旁边爬走了。
我真想把他抓回来,不过一想也算了,如果他说的对,那么很快林班尼他们就要突围了,要是不及时阻止的话,王勇他们就危险了。
不一会儿,就又看到大飞机上开始有人往下跳了。只可惜一跳之后,就倒地不起了,看来又是遭了区翔的毒手。连续挂掉了七八个人之后,也没人开始往外跳了,更多的人架起重机枪向四周扫射,从那乱七八糟的射击方位来看,区翔暂时还没有暴露自己的目标。
前前后后区翔已经干掉了一半敌人,五六十人命丧在他的枪口之下。作为一名特种兵,区翔现在的表现已经可以得到一百二十分了,可是这样下去终究不是了局啊,他还要再打死五六十个人,才可以终止战斗,可是他只要挨一发子弹,我们这边就全完蛋了。
没别的办法了,只好继续给孙宏旭他们打电话,曹谊静和卢虎都是百步穿杨的高手,只要他们两个赶回来了,我们这边基本上就是胜券在握了。还好,孙宏旭在对讲机里面说道:“坚持住老花,十分钟之内我们就可以赶回来。”
我看了看天色,估计再有半个多小时,太阳就要沉下去了。他奶奶的,幸好这里是野外,几乎看不到什么人类粽子,不然我们就跟加的如丧考妣了。大飞机那边的枪声也停止了,不过林班尼他们依然没敢再逃跑,看来他们也知道这样浪费子弹没有用,正想办法对付区翔呢。
又等了不到十分钟,大卡车终于开了过来,孙宏旭他们跳下车子,来到我身边,问道:“现在情况怎么样?”我回头一看,曹谊静、卢虎、马丁·布鲁赫、武书源几个人都在,萨尔嚼着口香糖凑过来:“老花,真没想到咱们这么快就又见面了。”我哼了一声,心想我怎么会认识这个只会添乱的家伙呢?
我还没说什么呢,大卡车的后车厢一开,一个庞然大物跳了下来,冷不丁的吓了我一大跳,我靠,居然是一只猩猩……准确的说是一只大猩猩。我目瞪口呆:“老孙……这个家伙是谁?”大猩猩是猩猩族群之中单独的一种,一般来说分山地大猩猩和草原大猩猩两种。大猩猩也很聪明,不过较黑猩猩稍差一点,当然了,那一点儿细微的差别也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大猩猩不像黑猩猩一样具有掠夺性,大猩猩的外表看起来虽然强悍凶猛,可实际上大猩猩的兴趣非常随和,有文献记载到现在,没有一起大猩猩主动攻击人或者其他动物的情况。大猩猩是素食者,性情和大熊猫差不多,一天到晚除了吃东西就是睡觉,再不就是在山林之中溜达,小日子过的悠闲的很。它们那强悍的外表和恐怖的反击能力,即使狮子见了,也只有掉头走开的份儿。
我面前站着的这只大猩猩,少说也有两米二,这身高怎么看都不比姚明矮,最关键的是它可比奥尼尔壮多了,估计体重得接近六百斤,整个一个活生生的金刚啊。虽然比起棕熊猫来,还是小了很多,可是不管怎么说,也足够让我们仰视的了。
孙宏旭就给我介绍:“这只大猩猩就是我跟你提到的那只帮我们解救萨尔的大猩猩了,他很友善的……好像也很聪明,”回头看了一眼附近的次潘族人:“我觉得起码不比这些次潘族人笨。”
那只大猩猩非常客气,伸出蒲扇般的大手要跟我握手……我看了直胆寒,我能很快的接受次潘族人,大抵是因为次潘族人比较弱势,最高一米七的身高,看起来也不咋眼啊,可是面前这个大猩猩的块头儿也太大了,如果按照孙宏旭的意思,也把他当智慧人看的话,我还真有点接受不了。
剑天寒着急解救王勇,马上拉着卢虎和曹谊静向这大飞机的方向掩杀过去了,留下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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