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双眼透出苦涩,不象是轻薄,“甚至是一切得失?”
原来他是哲学家,我为他的跟神感动。
我呆呆的看着他。
或者他有无限的能力,但在这一刹那,我非常的同情他。
那位先生指着我额头说:“那是你的接收器吧,自幼种植,与脑部相连。”
“不,”我说:“这是学习仪,儿童在入学时期才植人皮下,与电脑相互感应,我们的电脑没有荧幕,靠电波通消息。”
那位先生摇摇头,“不,这是一具追踪仪器。”
我陪笑,心想:先生,我应当比你更清楚才是,怎么倒与我争辩起来了?
我婉转的说:“不会的,我们自小运用它吸收知识,是以早就废除课堂学习制度。”
那位先生还是摇头。
他说:“你们的政府欺骗了你。”
一边厢方中信听得入神。
我完全没听懂,这位先生比我更象未来世界的人,想象力似宝石蓝似的深海。
他跟方中信说道:“我累了。”
我与老方只得站起来告辞,不敢再留。
他的夫人送我们到门口。她轻轻请老方“代为问候令尊令堂。”
老方唯唯诺诺。我们结束是次访问。
我与方中信在夜空下踱步。
我说:“那位先生名不虚传。”
“唔。”他说。
“还有巧克力吗?”
“你会喉咙痛,”他把糖递给我。
“已经在痛苦。”我拆开纸包吃:“无论他是否能够帮到我,我都说他是个难得的人物。”
“近几年他有点懒洋洋,好奇心也减退。”
我问,“是不是已臻化境的人都是那样?”
“我不知道。喂,那真的只是你们的学习仪?我以为会有莱泽光束射出来。”
我白他一眼,“你才全身发光。”
“是,我的魅力。”他洋洋得意。
即使有一万个缺点,方中信仍是一个热情天真的人。他是一个快乐人:世袭的事业,又投他所好,无忧无虑王老五生活,兼有幻想的嗜好。
“想家?”
我点头。
“跟先生的感情很好?”他问得很自然。
我顾左右而言他,“回去的时候。该把巧克力藏在哪里?”
“在你们那头,走私可算犯法?”他反问。
他送我回家。
这是第二夜。
之后我决定不再切切计数日子,免得更加度日如年。
那位先生曾说:等五十年好了,时间总是会过去的,届时我还不是会回到家乡,我七十六岁,母亲五十五岁。
要不就反过来想:我二十六岁,母亲才五岁。
唉,最爱同我们开玩笑的,一向是时间。
趁着夜晚,我集中精神思想。
母亲这些年来向我倾诉的絮语,我从来没有集中细听。
在我十三岁那年,政府创办青年营,大家都去寄宿,与父母的距离无形中越拉越大。
我只知道母亲是孤儿,外祖父在她出生前便离开她们母女,外祖母在她很小的时候患病去世。
“在那个时候,什么病都能夺去人之生命,尤其是癌症,猖獗得离谱,每每趁人在最年轻最有为最不舍得离去的时候来制造痛苦。外祖母是什么病?我搜索枯肠也想不到那专用名词,因该种病不再发,渐渐也湮没不为人知。是什么?外祖母去世那年,母亲有多大?她说她很小很小,在念书,是,幼儿班。一种很有趣的学习方法,孩子们共聚一堂,唱唱歌拍拍手,学单字以及画图画,通常因为他们在家无聊,父母派他们去那里找点欢乐。他们七岁便要正式入学。那年母亲应该在七岁之前。不会是五岁,不会是现在吧。我惊恐的想。双阳市这么大,怎么去找她们?“还不睡?”
是方中信。
我开了门。
“睡不着。”
“别想太多。”
我们在沙发坐下来。
“那位先生会替你想办法的。”
“谢谢你。”
“谢我?”
“是,为我花那么多时间心血。”
“喂,大家是朋友。”
“我一直诋毁你,对不起。”
“我也不见得很欣赏你,老嫌你不是冥王星公民。”
我们相视而笑。
“很不习惯吧。”他同情我。
“是,你看,我脸上忽然发出小疙瘩来,水上不服。”
他探头过来细视,“你吃糖吃多了,虚火上升,这两日来你最低限度吃下两公斤的巧克力。”
“会有这样的副作用?”
“自然。”
我懊恼,“真怕在你们这里惹上不知名的细菌。”
他莞尔,“是,我们这么脏这么落后。”
我不作声。
他问:“在你们那里,是否已经全无黄赌毒贼?”
我支吾,“总而言之,比你们略好。”
他叹一口气,”抑或你根本不关心社会情祝?象一切小资产阶级,住在象牙塔之中,与社会脱节,只挂住风花雪月?”
我微笑,“你呢,你又知道多少?对于低下层的悲惨生活,你难道又很关注?叫你描述八五年双阳市贫民窟中之苦况,你是否能作详尽的报告?你不过活在巧克力的甜雾中,与莉莉这样的女伴打情骂俏。”
轮到他沉默,他说:“我也是社会活生生的一分子,社会也需要我。”
“是呀,”我说:“我俩谁也不要挖苦谁。”
方中信说:“换言之,我与你是同族人。”
我们紧紧握手,终于消除隔膜。
“你说你在图书馆工作?”
“唔,每天我听两本书,上午一本,下午一本,有时书本坏得令人昏昏欲睡,字句无论如何不入耳,简直会反弹出来。”
“听?不是看?”
“视力太吃重,所以用仪器读出,孩子们特别喜欢,他们很爱听书。”
“我明自,象无线电。”
“可是电台尽播垃圾,书本可以自己挑。”我提醒他。
“嗯是。”
“老方——”“老方!”他怪叫起来。
我笑,“怎么,不习惯?我不会象莉莉那般娇嗲,我们是兄弟。”
他也认命,挥挥手,“你想说什么?”
“在双阳市要找一个人怎么着手?”
“办法很多,当然,先要看看你打算我的是谁。”
我沉默。
他一猜就猜着,聪明人即是聪明人:“你母亲?”
“母亲太小,我要找的是外婆。”
“你猜你外婆大还是你大?”他问。
听听,这种问题要不要命。
我答:“可能我还要大一点点。”
“她叫什么名字?”他说。
我不知道。
我呆在那里,我竟不知道。
“什么,你不知道?太没心肝,又不是祖宗十八代,可以有充分理由忘记,她是你的外婆!”方中信生起气来。
“有几个人可以一口气说出他外婆的名字?”
“我可以。”
“你怎么同,你祖上留下多少东西给你,你承受他们一切福份,当然要牢牢记住,而我外婆是一个最最可怜的女子,一早遭丈夫遗弃,又在二十多岁便罹病逝世,谁耐烦记住她的名字?”
老方拍案而起,“进步,这叫比我们进步?你们太势利太可怕。”
他骂对了。
我羞愧地低下头。太忙个人的前途、太自我中心,不但连外婆没有注意到,甚至是母亲也疏忽。
难怪她那么寂寞,又缺乏安全感。
“怎么,未来世界中,老人的地位降至零?因为有人工婴儿,因为有青年营,所以更不需要老人?”他责备我。
我的心炙痛,“不,”我说:“社会鼓励敬老,是我不好,我是凉血动物。”
懊恼要吐血。
为什么不好好听母亲倾诉?并不是忙得完全抽不出空来,并不是没有时间,为什么随她自生自灭?
“想呀,追思呀,她叫什么名字?”
我悔极而笑,“或者我可以打电话问母亲。”
方中信一听,呵哈呵哈大笑起来。
一直谈到半夜才睡。睡梦中隐隐听见外婆叫我。
“爱绿,爱绿。”她有一张跟我长得一模一样的面孔,声音充满怜爱。
如何会叫我爱绿?我从来没有见过她,她如何会得入梦来?
醒来时泪流满面。
一照映象器,看到自己脸容黯澹,黑眼圈,满下巴小疱疱,吓一大跳,怎么会变成这样?
数天间就老了,这里一年等于二十年,此刻的我,看上去真会比我的外婆老。
我忍不住鬼叫起来。
方中信冲进来,问道:“怎么回事,做噩梦?”
“比噩梦更惨。”我用手掩住脸诉苦。
“你没好好的吃,叉不肯好好的睡,唉,习惯就好了。”
方说。
“永远不会,”我呜咽。
“想起来没有?”
“没有。”
“今堂尊姓大名?”方中信问道。
“她姓邓,邓爱梅。”我说。
“你姓陆?”
“是。”
“你跟你父姓?”
“还有别的选择?”
“当然,你可以随母姓。令堂可能是随令外祖母姓,你懂吗?”
“你用白话文我就懂。”我白他一眼。
“喂,”他说:“我不过是想帮你。”
“你的意思是,照邓爱梅三个字去找我外婆,可能永远找不到?”
“对了。”
“那怎么办?”我愁容满面。
“总有点蛛丝马迹,仔细想想,又不是急事,看样子,你起码还要在此地住上一年半载。”
“闭上你的乌鸦嘴。”
“你又来了,从没见过如你这般刁泼的女子,动勿动骂人。”他教训我。
“对不起。”我气馁。
他叫我用早餐。
这人似乎喜欢吃烤面包。
制造半公斤面包,把种植麦子、辗转运输、加工生产的消耗能量加在一起,大概需要三千加路里,而方中信吃下这半公斤面包之后,所产生的劳动量,只相当予一个半加路里。
多么疯狂。所以象面包那样的食物,受淘汰是必然的。
最重要的是,它不好吃。
我连喝两杯清水用来洗肠胃。
什么都不惯。
一切生活上琐碎的习惯用具他们都没有,他们所用的瓶瓶罐罐多得可怕,方中信的头发比我还长,光是用在头发上的用品有四五种,每天起码花上半点钟,还要用热风烤,而结果不过如此。
我不认为他是空前绝后的美男子,但话得说回来,他长得不错。
第7章
通话器铃铃的响了,他跑去听。
这具小小的东西绝对不管什么时间,爱响就响。
奇怪的是,方中信似乎对它绝对服从,一响就去接听,不管在看书、吃饭、假寐、谈情,总是以它为先。
在我们那里,通话器每日操作时间限于早上九时至十一时,其余的时间,纯属私用,无论什么急事,都得等到明天。
很多人还说九至十一点时间太长,要改为九至十点才恰当。
只见他对牢话筒叽叽咕咕他说一大堆话,越来越不耐烦,越来越大声。
——“我说过我有事,不,不可以,不是莉莉,你别管,看,我很忙,就此打住,好不好?”
那边好象还在恳求。
他又说:“我们只是普通朋友,我对你没有意思,你这样子下去,叫你丈夫知道,没有好处,再见。”
他挂上通话器。
我有点吃惊。
原来除了莉莉,他还有别的女人。
他活得不耐烦了,这样子玩火,有什么好处,迟早出事。
而那位太太,为什么这样糟蹋自己?是什么促使她与不相干的男人接头,牺牲自尊?女人的地位竟这样低,这是我另一个发现,一个个好似没有男性便活不下去似的,真奇怪。
方中信回到桌子来,若无其事的继续他的早餐,忽然接触我的眼光,叫起来。
“干嘛瞪着我?我同她没有关系,是她要缠着我,你当我是什么,女人杀手?”
我冷笑,“你不给她某一个程度的鼓励,她会那么死心塌地?”
“她有神经病。”
“别对着女人说另外一个女人的坏话,我是文明人,早已不会幸灾乐祸。”
“嘿,真冤枉。”
“你以为这算风流?”我硬绷绷的说:“这是下流。”
“有完没完?够了没有?”方中信恼羞成怒,“你是教化官?”
也许我不用替女方不值,也许她还觉得顶受用。
也许她认为爱情就得这样,也许她还觉得象我这种性格的人,根本不懂感情。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旁人哪管得那么多,爱看就当看戏,不爱看拉倒。
方中信则气,“你懂得什么。似你这种理智第一的人,有什么快乐。”
我反而笑起来,也不欲与他分辨。是,没有快乐,快乐属于一堆烂泥。
“我怎么敢见她,她丈夫扬言要将我炸八块。”方中信招供。
我大笑。
多亏叫我碰到这么幽默的一个人,否则流落异乡,苦也苦煞脱。
“我认识她的时候,并不知她有丈夫。”
我点点头,“她是莉莉之前,抑或同时进行之爱人?”
“之前,当然是之前,你把我看作什么样的人?”好象还很委屈的样子。
“咦,你甩了许多人,现在的女友是谁?”
他不响,看我一眼。
我用两只手掩住胸口,“不!”
他实在忍不住,“别臭美了好不好,我要看上你的话,真叫可可豆绝种。”方中信发起毒誓来。
“老方、我只不过开玩笑。”我吐吐舌头。
他正欲教训我,大门的警号剧烈的响起来。
他去开门。
我十分好奇的探头出去看,心中有第六感,知道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门外是一个中年妇人。
年龄绝对比方中信大,不但大,而且大很多。
但是她美。
她长得极高大,皮肤白得似羊脂,脸上亦没有血色,约莫四十上下,穿一件黑色的袍子,身材玲珑浮凸,袍叉很高,露出肥硕的大腿,黑白相对,简直耀眼,连我都看得张大了嘴,垂涎欲滴。
不得了不得了,我贪婪地把整个身子探出去打野眼。
她一手把方中信推开,走入屋来,坐在沙发上,点起一枝烟,深深吸一口,缓缓喷出来象雾又象花。
象莉莉一样,她手指甲上搽着颜料,脚上高跟鞋一晃一晃,象是随时会跌下来,十分刺激。
我经过莉莉那一役,已经习惯,这次完全抱着观光客的心情来看这场精采的独幕剧。
方中信:“你怎么又来了?”
“你想耍老娘?”
“我怎么敢耍你,我还要命呢。”
“我倒是豁出了。”
“那是你的事,我方家三代单传……”
她抬起眼睛,目光如电,闪出哀怨、恼怒、娇媚、风情、诱惑等无数的讯息。
我看得呆住。一双眼睛是一双眼睛,怎么会有这么丰富的感情,我以为眼睛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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