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鬼墓附近的战斗,他虽然做了周密的筹划,但仍然失了先机。从他与白宫大人物的对话可以推断,这件事还远没有结束,一定会持续进行下去,直到他达到目的为止。那么,他的目的真的是要捕获杀人兽的思想,然后为己所用吗?
当他一掌击毙杀人兽时,给了我相打大的震动。这几年我和关伯隐居港岛一隅,虽然也一直关注着江湖上年青一代的动静,却还是忽略了很多东西。武功和女人的衣服一样,是会迅速过时的,我很清楚,那一掌自己是做不到的。
上一代江湖中,有一位出身于东北漠河太平镇的格斗高手,能把太极功夫中的“绵掌”和少林派的“大力金刚掌”混合来练,力求独辟蹊径、刚柔并济。二十年后,他的确也做到了这一点,随时能够“百炼钢化为绕指柔”,上一掌以阳刚之力击石如粉,下一掌以阴柔之力隔空震断树木心脉,已经到达了不可思议的境界。
结果,就在他练成绝技后的三年内,不可避免地走火入魔,浑身筋络寸寸爆裂而死。
人体只是一个运动着的容器,水火不能并存,钢柔也无法同练,所以,几百年来,少林弟子想要学习武当太极功夫之前,必须得全身散功,把原先的刚烈威猛的路子彻底放弃。
我没有跟戈兰斯基直接交过手,暂时不知道他的实力究竟如何,不过我有预感,他一定会成为我的劲敌。
飞机降落在港岛启德机场后,我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关伯,原意是怕他担心,但很明显,他的语气非常轻松:“小哥,有人送了一个巨大的包裹给你,上面没有签名,但做了高额货运保险,应该是件贵重东西。方小姐跟你在一起吗?我想跟他说话。”
我握着话筒的姿势立刻变得僵硬起来,自从方星出现,关伯的注意力似乎一下子从我身上挪开了,几乎三句话之内就要扯到她的身上。
方星坐在另一台公用电话前,正在与人通话,神情非常冷峻。
我听到她反复提及“九大高手”这个名称,并且再三叮嘱电话的另一方要火速派出眼线,找到“九大高手”,然后心事重重地收线。
“方小姐,关伯想跟你通话,方便吗?”我被关伯弄得莫名其妙,但还是遵从他的话,把听筒递给方星。
方星立刻换了一张笑脸,谦虚而不失热情地与关伯交谈了几句,便道了再见后收线。
“母亲与关伯见过面了,两个上一代叱咤江湖的人物在一起,有太多太多共同语言,几乎每天在一起吃茶聊天、切磋厨艺。我真是很佩服关伯,一双拿惯了砍刀长枪的手,竟然无师自通,变成了厨房里的绝顶高手。”方星心事重重,但仍然勉强保持着笑容。
“要不要先回我的住所去?有人寄了东西给我,我怀疑跟唐枪有关。”那仍然只是直觉,在港岛生活了那么久,除了送报纸、送账单这类日常杂事外,真正给我寄送有价值东西的人,只有唐枪一个。
方星沉吟了一下:“其实……我们有很多事要做,达措灵童那里也许……算了,先去看那包裹吧。另外,飘泊了那么久,真的很想有一锅好汤、一餐好饭犒劳犒劳自己,而且是带着家庭式的温情。”
这一次,她脸上的笑是发自内心的,绝不勉强。
计程车停在巷口,还没进小院的门,已经有一股“天地人三才羹”的悠悠香气随风而来。小院内外的篱笆墙上,藤蔓植物郁郁青青,旁若无人地肆意攀爬着。
方星长叹:“家的感觉真的很好,是不是?”
我很久没有长时间离家了,这一次重回家门,蓦然有了一种“天不够高、海不够阔”的局促感。家的确充满了温暖和惬意,但我隐居在此太久了,再待下去,恐怕连展翅高飞的力量都会失去。
“在想什么?”方星替我推开楼门,不等我回答,已经快步穿堂入户,直奔厨房而去。
“我在想,好男儿志在四方。”我默默地在心里回答她的话。一个男人,生于天地之间,并非媒体上强调的“事业为重”,而是必须寻找到自己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使命,并且排除万难去达成它。
“每个人都是带着某种使命降临在这个世界上的,我的使命呢?是什么?”我的目光掠过八仙桌上摆着的骨瓷茶具,忽的记起了达措灵童到访的那一夜。他对自己的使命一知半解,但是一直都没放弃追索,即使身中剧毒,仍在努力抗争着。
“小哥,一路辛苦一路辛苦,十分钟后就关火开饭!”关伯没出厨房,爽爽朗朗的笑声已经伴着方星的惊喜叫声直飞出来。
“哇,是江北星月楼的名菜‘醉里挑灯看剑’——关伯,我真是、真是太佩服你了……”方星又笑又叫着,像个被宠坏了的孩子。这一路,她压抑得太久了,如果能在关伯面前放松一下,也是一件好事。
我走到厨房门口,方星已经迫不及待地盛了一小碗汤,闭着眼睛,鼻尖凑近汤面,脸上露出陶醉之极的表情。
“小哥,先去洗澡换衣服——”关伯仍然很关心我,但只限于“关心”,对方星的那种感情,则近乎“溺爱”。
我点点头,不过并没有去卧室,而是转入了书房。一个一米见方的正方体大箱子摆在书桌旁边,上面贴着的黑底黄字英文标签非常醒目,竟然是来自巴西的里约热内卢。箱子正面贴着的托运清单上并没有太多的说明文字,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货物保险的那一栏,保险费两千美金,被托运物品价值六千万美金。
托运方签字的位置空着,看来是对方故意没有留下自己的姓名,这种做事方式,摆明了就是唐枪的作风。放在以前,我会笑着拆封,看看这家伙又给自己寄了什么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而现在,我的心情一下子沉到了最底,喉咙也哽哽得非常难受。
“怎么?是不是唐枪寄来的?”方星出现在门口。
“对。”我长叹了一声,在书桌前的转椅上落座。从前我曾两次收到过这种大箱子,有一回里面装的是一套完整的西班牙牛骨,另一回则是日本海墓里挖掘出来的古代高丽珍珠袍,都给了司徒开,最终流入港岛的古玩拍卖市场。
“我觉得里面会是唐枪的遗物,而不是莫名其妙的古董。沈南,不要让个人情绪左右你的思维能力,我觉得唐枪身上的疑点颇多,他烧掉那份资料的同时,竟然向你开枪,这不得不说是一种丧心病狂的表现。还有,他说冷七要动那秘密只是一面之词,我们必须听完那录音带再综合考虑——”
方星忽然停住,走近桌子,慢慢抱住我的肩膀。
有那么一刻,我觉得两个人的心贴得极近,而且都已经疲倦得无以复加,仿佛随时都会精力枯竭而亡。
“我知道你很累,吃完饭,我们暂且休息几个小时,然后同时听录音、拆唐枪的包裹,可好?”她附在我耳边柔声低语。
我还来不及回答,关伯已经一步闯了进来,忙不迭地尴尬着大笑:“吃饭吃饭,一会儿我出去走走,你们慢慢商量正事。”
方星落落大方地起身,牵起我的手,对关伯的窃笑丝毫不以为意。
这顿饭,我和方星吃得很香,毕竟在沙漠里只吃压缩食品,胃都快给撑坏了。
关伯却吃得很少,不停地翻起手腕看表。我这才发现他刚换了一块欧米茄的新表,并且是价值不菲的二零零六新款,价值两万多港币。
“小哥,你们慢用,我出去走走,出去走走……”饭只吃到一半,他便拿起餐巾擦嘴,提前离席。
我耸耸肩,对老头子的反常现象有些不解。就算他和方老太太重续旧好,总不至于像年轻人那样动不动就坐立不安吧?
方星关了餐厅里的大灯,只留一盏水晶壁灯,然后把书房里的唱机换上了一张老唱片,竟然是老一辈歌星里最具人气的凤飞飞的歌。那是关伯的珍藏,不知怎么肯交出来给方星欣赏,总之,每次看他对待方星的态度,我都会有忍不住吃飞醋的感觉。
“老歌令人怀旧,当一个人懂得怀旧时,就证明他已经彻底老了。关伯和母亲,都是一样。”方星回到桌前,脸上再次爬满了愁容。
我没有应声,沉默地搭住了她的右腕,觉得她的脉息平稳而强劲,没有任何异样。
方星说过,她预感到了自己的末日,但她不是带着活佛转世技艺的达措灵童,所以有些话并不能百分之百地肯定。
“我希望母亲和关伯能有一个圆满的结局,你呢?”她凝视着我。
“每一个人都要有圆满的结局,我保证。”我的话里带着另一层意思。
“可是,你是凡人,不是上帝,做不到逆转乾坤、颠倒生死的大事。我们身边的人一个一个死去,除了眼睁睁看着,我们又能做什么?”她猛地起身,险些碰翻了面前的水杯,挥着手臂大声说,“不管了,去看唐枪和冷七留下的那些资料吧!”
拆开那包裹之前,我小心地巡视了小院的周围,并且用望远镜仔细搜索了对面的楼顶和所有住户的阳台,确信没有人在注意这边,才把书房的窗帘关闭。小楼里所有的窗帘都是加了双层遮光布的,从外面望过来,一点灯影都没有。
我掂量过包裹,重量约有二十公斤左右,至少不会是另外一块大石头。
方星已经利索地找到了抽屉里的录音机,把那卷微型带子放进去,随即按了放音键,冷七的声音响起来:“沈南,这应该算是我的遗言,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就会死在‘噬血寮’的枪下。真是奇怪,我在被自己的好友追杀着,东躲西藏,朝不保夕,说出去会有人信吗?包括你,沈南,你会相信吗?”
我取了剪刀过来,剪开厚实的封箱胶带纸,打开箱盖,里面又有一层纸箱,然后才是一只黑色的真皮文件箱。
方星伸手去掀文件箱上的银色搭扣,却被我一把格开:“慢,让我来。”
她不了解唐枪,因为唐枪最喜欢捉弄人,会在某些地方涂些无伤大雅的毒药,专为对付那些企图从箱子里偷东西的邮差们。我俯身嗅了嗅那箱盖,先取来了一副加厚型塑胶手套戴上,才按下搭扣,把文件箱掀开。
“搭扣上涂着一种来自苏门答腊的‘痒粉’,一旦沾到皮肤上,会让人痒上三天三夜,无药可救。”我没有责怪方星的大意,只是担心她又一次变得心不在焉的。
箱子里放满了大大小小的黑色木匣,木匣顶上,是一盒加长版的录影带。
方星怔了怔,陡然大笑:“唐枪和冷七这对好朋友,一个送咱们录音带,一个送给你录影带,难道是早就商量好的把戏?”她拿起录影带,上面的黄色标签上赫然写着“遗书”两个字。
我摇头苦笑:“唐枪喜欢搞恶作剧,先别管了,看看那木匣里是什么?”
方星挑了一个方方正正的木匣,掀开盖子,里面是一串乌沉沉的手链,由十几颗黑色的滚圆珠子串成,每一颗上都雕着一尊微笑着的佛头。再掀开一个木匣,里面是黄金雕成的一条巨龙,工艺精湛之极,非但龙的腾飞姿态栩栩如生,每一片鳞甲都湛湛有光。
“我猜,里面都是奇珍异宝,所以他才支付了高额的保费运抵这里。沈南,有这样的好朋友真的是件幸福的事,这些东西能值很多钱,绝不是保险单上的几千万。”方星和我都没有异样兴奋的感觉,甚至对出现在眼前的宝物都变得麻木起来。
想想看,见过红龙宝藏的人,怎么会对眼前这些东西动心?那些可都是货真价实的金条,并且是数都数不过来的海量金条。
方星从裤袋里取出一件东西,随手丢在书桌上,竟然是一根光灿灿的金条。
“我没听你的话,还是从鬼墓里带了它出来。江湖上都知道‘贼不走空’的道理,入了鬼墓一回,我总得带些纪念品回来。不过,很不幸的是,我怀疑这东西上带着邪气,总给我一种即将大难临头的感觉。”
她搓了搓双手,显然已经意识到自己做错了。
那些金条是红龙进献给某位神祇的,属于凡人不得擅动的供品。谁如果触犯了这一诫条,定会给自己带来难以估量的厄运。
我无言地打开电视机和放像机,把录影带插进去,低声问:“先听录音,还是先看录影带?”
假如这两份资料说的是同一件事而观点相左,那么先进入我们思想的那种说法就会产生“先入为主”的印象,影响了判断力的公正性。
“先看录影带,看看唐枪怎么说?”方星坐回沙发上去,悠闲地盘起双腿,取出一盒香烟,惬意地点燃了一支。
“是关伯给你的?”我皱皱眉。
关伯没有烟瘾,他只在下棋时才会偶尔点上一支。从年轻到现在,他最不愿意看到女孩子抽烟,谁会相信他能主动把烟拿给方星。
方星一笑,吐出一个飘飘摇摇的眼圈,洒脱地飞向房顶。
我暂时关了录音机,专心等待唐枪的这份所谓“遗书”。
画面一晃,唐枪出现在一个巨大的书房里,四周书架上摆满了泛黄的古代典籍,他面前的书桌上也东一本西一本,弄得到处都是古书。
“沈南,这是我的遗书,当你看到那标签时,千万别觉得这是在恶作剧。我没骗你,假如我一个月内不公开出现,这只箱子便会由我在巴西的朋友直接寄给你,那时候,我可能已经死了。好了,这只是一段引子,真正精彩的内容都在后面,想知道得更多,就耐下心听我继续说吧。”
这种解释合情合理,提前把箱子委托给某人,在预订日期后寄送出去,是国际间谍的常用手段。
“今天,我要说的是自己的生命起源问题。不要笑,沈南,听我说,正常人的生命是由一颗受精卵开始的,直到在母体中渡过十个月,然后分娩出世,慢慢长大。可我呢?自己产生模糊意识时,其实是在一座庞大无比的黑暗地宫里。那时候,我清楚自己不是受精卵、不是婴儿更不是孩童,而只是一种迷乱的思想意识。我知道自己是活着的,处于完完全全的蛰伏状态,像封在茧子里的蛾。”
说这些话时,唐枪的表情很严肃,不像是在开玩笑。
“地宫?难道是鬼墓下的地宫?五重鬼楼下的地宫?”方星困惑地自语着,一支烟很快就吸掉了一大半。
“有一天,地宫顶上的门开了,一个千万人簇拥的黄袍王者飘然降临。他带来了绚烂无比的光明,照亮了我一直以来的栖息地,然后他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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