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界之妖艳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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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幻界之妖艳江湖- 第1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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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突然一人拍手道:“了不起,了不起,实在太了不起……”

李寻欢抬起头,就看到一个潇洒得让人嫉妒的英俊男子,一个拿着酒壶的满脸胡渣的粗豪汉子,正穿林而来。这两个人,自然是楚留香和胡铁花。可是,皓天在哪里?

胡铁花微笑道:“能看到两位今日一战,连我也死而无憾的了!”

李寻欢也许还没有说话的心情,所以只是笑了笑。

楚留香:“昔日帝王谷主萧王孙,与蓝大先生战于泰山绝顶,蓝大先生持百斤大铁锥,萧王孙用的却是根衣带。萧王孙以至柔敌至刚,与蓝大先生恶战一昼夜,据说天地皆为之变色,日月也失却光彩。你说这一战,精彩不精彩?”

李寻欢微笑道:“阁下说得如此生动,我几乎也像是到了泰山绝顶,得见帝王谷主与蓝大先生的雄风,实在是精彩极了。”

胡铁花笑道:“想不到你说的话,比你的飞刀还要厉害得多。”李寻欢:“哦?”

楚留香笑道:“你一剑虽然可以要人的命,但你只要说一句话,便可以令女孩子们将心都交给你。要女人的心,岂非比要男人的命困难多了么?”

幸好楚留香已接着道:“萧王孙与蓝大先生的决斗,虽然惊天动地,而且还能名留千古,但比起两位方才那一战,还是差得远了。”

李寻欢笑道:“我一向不是个谦虚的人,却也有自知之明,阁下也未免太过奖了吧。”

楚留香正色道:“我说的是真话。你本有三次机会可致郭嵩阳死命,却都未出手。到后来你杀气已竭,刀锋已折,郭嵩阳说不定已可将你置之于死地,却心甘情愿的认败服输了……”

第七章 英雄

楚留香轻轻叹口气,接着道:“像你们这样,才真正是男子汉大丈夫,才真正无愧于英雄本色。你若一刀杀了他,他若一刀杀了你,你们的武功就算再高,我也不会瞧在眼里。”

李寻欢默然半晌,长叹道:“郭嵩阳的确不愧为真英雄!”胡铁花:“你呢?”

李寻欢苦笑着摇摇头:“我?我……又算得了什么!”

楚留香微笑道:“我问你,他第一剑挥出,用的是什么招式?”

李寻欢:“风卷流云。”楚留香:“第二招呢?”李寻欢:“流星追月。”

楚留香:“他由第一招‘风卷流云’,变为第二招‘流星追月’时,变化太急,是以剑法中就有了破隙。你的飞刀若在那一刹那间出手,是不是立刻可以要他的命?”

李寻欢不说话了。楚留香:“这是你错过的杀他的第一次机会,还要不要我再说第二次?”

李寻欢苦笑道:“不说也罢。”

胡铁花嗤笑道:“别人都说,李寻欢是个真正的男人,想不到原来也有些娘娘腔。”

李寻欢平生也挨过不少骂,但被人骂做“娘娘腔”,这倒还真是生平第一次,实在有些哭笑不得,叹口气道:“阁下目光如炬,想必也是位高人,我倒失敬了。”

胡铁花大笑道:“我知道你一向不愿自夸自赞,总是替别人吹嘘。这是你的好处,却也正是你的毛病。一个人既然活着,就不能太委屈自己。”

李寻欢:“阁下……”

胡铁花:“我既不姓‘阁’,也不叫‘下’,你为什么总是叫我阁下?”

李寻欢笑了,忽然觉得这个粗豪的汉子很有趣。

胡铁花:“我叫胡铁花,你也可以叫我老酒鬼。我身边的这位,是人见人怕的老臭虫。”

楚留香笑道:“你别听他瞎说。我姓楚,叫留香。”

李寻欢:“在下李……”

胡铁花:“你的名字我早就知道了,而且早就想找你斗一斗!”

李寻欢愕然道:“斗什么?”

胡铁花笑道:“我自然不会找你斗武功。若论武功,我再练十年,也未必比得上你。我是想找你斗酒的,我只要听说有人酒量比我好,心里就不服气。”

李寻欢失笑道:“喜欢喝酒的人,似乎都有这毛病。”→文·冇·人·冇·书·冇·屋←

楚留香笑道:“他既然是老酒鬼,这毛病自然更严重。”

胡铁花:“只不过我现在找你斗酒,未免占了你的便宜。”李寻欢:“为什么?”

胡铁花板起脸,正色道:“你方才和人拼过命,体力自然差些,酒量也未免要打个折扣。喝酒也和比武一样,天时地利人和,这三样是一样也差不得的。”

李寻欢笑道:“就凭你这一句话,已不愧为酒中高手。能与你这样的高手斗酒,醉亦无憾。”

胡铁花的大眼睛里发出光。那是欣喜的光芒,也是种赞赏的光芒,脸却还是故意板着:“那么……我既已占了天时,就不能再占地利,这地方就由你来选吧。”

李寻欢忍住笑:“既是如此,两位请随我来。”楚留香、胡铁花:“请!”

黄昏以前,正是一天中生意最清淡的时候。孙驼子正坐在门口晒太阳。

就在这时,李寻欢带着楚留香和胡铁花来了。孙驼子怎么也想不到,这三人会凑在一起,而且还有说有笑的。这三人会成为朋友,倒真是件怪事。

李寻欢故意不去看孙驼子的表情,心里却觉得很好笑。

他实在连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会和这两个人交上朋友。

楚留香总是微笑。胡铁花说起话来,却像是百灵鸟,一开口就吱吱喳喳的说个不停,而且有时简直叫人招架不住。

李寻欢一向认为,世上只有两件事最令他头疼。

第一件就是,吃饭时忽然发现,满桌上的人都是不喝酒的。

第二件就是,忽然遇着个多嘴的人。

这第二件事往往比第一件更令他头疼十倍。

奇怪的是,他现在非但一点也不觉得头疼,反而觉得很愉快。大多数酒量好的人,总喜欢有人来找他拼酒的;要是有人来找他拼酒,别的事都可暂时放到一边。

这拼酒的对手,若是个漂亮女人,那就更令人愉快了。

幸好,胡铁花虽然多嘴,又不是个漂亮女人,却是个很好的朋友……

皓天看完李寻欢与郭嵩阳的决斗,并没有现出身来,结交李寻欢这个朋友。因为,就在此时,他接到一条非常重要的信息,是他的暗之分身天暗发来的。

因此,他只得暂时和楚留香、胡铁花告别,赶往天暗发来的目的地。

他展动起身形,潜入小镇。一家家的屋顶,就好像是飘浮着的灰云,一片片自他脚下飞过去。晚上的凉风,吹着他的脸。一种飞驰的快感,刺激着他,让他愉快得很。

屋顶有各式各样的,屋顶下有各式各样的生活,但又有谁的生活能比他更多彩多姿?

天地间十分寂静,大多数院子里没有灯光。

里面偶尔传来一两声婴儿的啼哭声,夫妻的嘻笑声……

除了这些令人愉快的声音外,自然也难免有怨偶的啐骂声,猫捉老鼠声,男子打鼾声,骰子落在碗中的清脆响声……

深夜,在别人的屋顶上乘风而行,这种愉快是没有任何事所能代替的,令人有一种优越的感觉。他喜欢这种感觉。

突然,他瞧见前面一个院落灯火通明,但在灯光照不到的角落里,却似乎埋伏着刀光人影。皓天陡地顿住身形,喃喃道:“只怕就是这里了。”隐身在屋脊后,瞧了半晌。

只见一个人自屋里走出,吐了口痰道:“小丁还没有回来么?”

角落阴影中的大汉应声道:“还没有瞧见。”

那人伸个懒腰:“奇怪,莫非出了什么事?”

屋子里有人应声道:“凭丁枫那小子的机警,一定出不了事的。”

皓天抽出一柄柳叶刀,直掷出去,大喝:“丁枫已落入本帮之手,你们瞧着办吧!”

柳叶刀‘夺’的钉在门板上。他这样胸有成竹,只因为丁枫确实已落入天暗手中。

屋子里突然窜出一条人影,就像是一根射出来的剑,一身紧身黑衣,掌中一口剑,青光莹莹。

皓天瞧他的身法,微微一惊:“这人的身手,竟似不比胡铁花逊色。紫鲸帮里,怎会有这样的高手?”随即轻烟般掠出去,那黑衣人在身后紧紧跟着。

皓天故意将身形放缓,回头一瞧。月光下,这黑衣人的一张脸,竟像是死人的脸一般。一双小眼睛,却是尖锐明亮,看来比他的剑光更可怕。

皓天这时才停了一停,黑衣人已冲过来,剑光飞舞,刹那间便已刺出三剑。

这三剑非但又急又快,所刺的部位,更无一不是皓天的要害。他的剑法也许还不能算是登峰造极,但出手的凶狠毒辣,江湖中已很少有人比得上。

他的眼睛也闪动着残酷的野兽般的碧光,仿佛他一生中,最大的嗜好就是杀人。他生存的目的,也只是为了杀人。

他挥剑的姿态,也非常奇特。自手肘以下的部位,都像是没有动,只是以手腕的力量,把剑刺出来。在没有必要的时候,他从不肯多费一分精力。

皓天瞧着他这死人般的脸,瞧着他这独有的奇特使剑姿态,心头一动,突然想起一个人来。

黑衣人手腕巧妙的运转着,剑光自他手中刺出,就像是爆射的火花,没人能瞧得出他的变化。

他在一瞬间刺出十三剑。皓天已掠过四重屋脊,剑光毒蛇般缠着他,却始终沾不着他的衣裳。

这是比闪电还快的剑势。

但皓天的身法,竟比黑衣人的剑势更快。

第八章 快剑

黑衣人的第十四剑刺出时,突然在皓天的咽喉前一尺外顿住。

他的剑势刺出虽急,停顿得还是那么自然,连剑都不再有半分颤动。

皓天也突然顿住,两人面对面,竟似突然在空气中凝结。

黑衣人碧绿的眼睛里,射出妖异的光,一字字道:“你不是凤尾帮门下。”

话音也是奇异而独特,冷酷、低沉、嘶哑、短促,竟不像是自人类的咽喉中发出。声音虽低哑,却有一种直刺人心的魔力,叫人永远也不会将他所说的任何一个字忘记。

皓天笑了笑:“你怎知道我不是凤尾帮门下?”

黑衣人:“凤尾帮门下,没有人能躲得过我十三剑。”

皓天笑道:“你自然也不是紫鲸帮门下。”

黑衣人:“不错。”话声中,停顿的长剑突然直刺出去。这一剑快得更是不可思议,他长剑刺出,世上根本没有人,能在一尺的距离内,将这一剑闪开。

皓天却在他剑势将动未动时,便已掠开三尺。

黑衣人虽然想一剑刺穿皓天的咽喉,皓天却不动怒,反而笑道:“你既非紫鲸帮门下,我也非凤尾帮中人,你我简直可说是素不相识,你为何要杀我?”

他说得很快,黑衣人却已又刺出三十六剑,剑势更狠,更毒。

黑衣人素来不喜欢说话。只因为他通常还未说话时,掌中的这口剑已作了最简洁的回答。

死!这就是他通常给别人的答复。

皓天微笑道:“好迅急的剑法,好毒辣的剑法,果然不愧是‘中原第一快剑’……好个搜魂剑无影,中原一点红!”

对方仍没有答复,三十六剑之后,又是三十六剑。

皓天仍然没有还手,仍然带着微笑:“若求杀人手,但寻一点红……江湖传言,都说只要有人能出高价,就算是你的骨肉朋友,你也要杀的,这话可是真的么?”

中原一点红冷冷道:“我没有朋友可杀!”这句话说出,第三次三十六剑已攻出。

皓天微笑着叹息道:“我久已听得有关你的种种传说,只可惜你不肯说话。否则我真想找你聊聊,那岂非比抡剑动刀有趣得多。”

一点红长剑突又顿住,冰冷的目光凝视着皓天,忽然露出白森森的牙齿,笑道:“盗帅爱销魂,月夜暗留香……你是楚留香!”

这次皓天倒不禁怔了怔,失笑道:“你说谁是楚留香?”

一点红:“在我一百四十四招杀手之下,竟仍不还手,竟仍有微笑,这除了‘盗帅’楚留香外,天下焉有第二个!”

皓天大笑道:“这次你猜错了!我虽然非常欣赏楚留香,也已和他成为好朋友,但我绝对不是他。不过,我也不喜欢武力。流血争杀,正是人类所能做出的笨事中最笨的一种。”

一点红目光闪动:“你从未曾杀人?”

皓天笑道:“楚留香从未杀人。”

一点红嗄声道:“倘若从未杀人,又怎知杀人的快乐?”

皓天:“你从未被杀,想来也不会知道被杀的痛苦。一个人若只能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这种人也未免太无用!”

一点红眼中又爆射出火花。

他还未说话,突然有人大喝道:“一点红,动手呀!你为何不动手?”

原来这时紫鲸帮门下方才赶来,一共四人,都远远的站在一旁。眼看两人已住手,一条锦衣大汉跃上屋脊,跺脚道:“咱们出银子请你来,可不是请你来说话的。”

一点红瞧都未瞧他一眼,皓天却向他微笑道:“以他这样的剑法,阁下不知出了多少银子,才买到他一剑?”

锦衣大汉冷笑道:“出两分银子都已嫌多!别人都说一点红如何了得,谁知他竟是个见了人也不敢出手的懦夫。”

‘懦夫’两字才出口,突然剑光一闪。这大汉连叫声都未发出,便已倒下,咽喉天突穴上,深深沁出一点鲜红的血。只有一点鲜血。

星光下,只见他面容已扭曲,满头俱是黄豆般大的汗珠。虽然用尽气力,也再发不出声音,只有野兽般的喘息。

一点红,好厉害的一点红!竟连杀人都不多费半分力气,恰好刺着要害,恰好能将人杀死,那柄剑便再也不肯多刺进去半分。

一点红的掌中剑缓缓垂下,剑尖也只有一点鲜血滴落。他凝视着这滴鲜血,头也不抬,缓缓道:“活着的人,没有人能骂我懦夫。”

逐渐微弱的喘息声中,紫鲸帮门下俱已面无人色。

皓天仰天长叹道:“好一个杀人不流血,剑下一点红。”

缓缓掏出一条雪白的丝巾,覆在那大汉脸上。

这时紫鲸帮的弟子方自纷纷大喝:“一点红,你……你平日也讲道义,怎地今日……今日……”

一点红冷冷截口道:“我出卖的是剑,不是人。谁若对我有所侮辱,只有死!”

紫鲸帮弟子跺脚大吼:“但咱们雇你来杀人,你为何不敢向他出手?”

一点红瞧了皓天一眼,缓缓道:“你们求我是为了对付凤尾帮,这人却并非凤尾帮门下。”剑已入鞘,他竟跃下屋脊,扬长而去。

紫鲸帮弟子又惊又怒。

皓天笑道:“丁枫就在我的手上,你们若想他安全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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