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为小人后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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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为小人后为君- 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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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上一条人命加一段婚姻,我的孩子毕竟是保住了!每当摸着肚子里的孩子,我又感到难受,却又那么的幸福,因为孩子真正的父亲,他是我一生唯一爱着的男人。能为他生孩子,那是我最美丽的梦想。

但梦想梦想,果真只是梦,仅仅只能想。

你和邹大哥走到今天,确实是我的过错,我死一万次也死不足惜。每当看到姐姐你生活得这么困难,我心里比你还痛。但大部分时间你看上去好像又不大在意,我就自我安慰,或许你根本不是我想的那么爱邹大哥,分了就分了吧。好几次我也想鼓起勇气告诉你实情,但是姐姐,我真的不能说啊,我说了的话,我男人的前途就全毁了……我不能说……每次见你对我那么好,我就难过,我就想,姐姐,别对我这么好,我不值得你这样。

姐姐,你说我自私也好,说我傻也好,说我贱也好,说我冷漠无情也好!但是我不后悔,真的,如果再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一定还是会这么做。因为那个男人,就是我的命。姐姐,你永远想不到,他给了我多大的幸福,他爱过我,那是对我一生最大的殊荣和肯定。让我觉得,我这一辈子,真的很有价值,没有一丝遗憾。

但他能给我生命,自然也能收回。后来,他老婆也怀孕了,他渐渐就不再和我联系,他最后一次来看望我,我住在医院里,他竟让我将孩子打掉,说那根本不是他的孩子,他说分明是邹大哥的孩子,我对他拼命解释,他竟动手打了我,说我是他的定时炸弹,叫我自动消失……从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我的生命已经被他收回了。

姐姐,其实我爱得好苦哇,这份爱,我隐藏得好累!我走了,也觉得是种解脱。我反而很高兴,我终于从那种痛苦中解脱开来了,真好。

姐姐,你是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母亲,对我最真心的人。我发自内心的感谢你。你很善良,很单纯,我在世界上最后的唯一的心愿就是你过得好。

邹大哥很爱你,那一夜,我在茶水里下的迷药分量那么重,他在迷迷糊糊之中仍惦记着要对姐姐忠诚,直到晕了过去,也不肯碰我。我就知道,邹大哥真的很爱你。若你们再相遇,我希望你和他和好如初。

姐姐,现在我已经走了,你别怪我好吗,我真怕你会恨我,那样就没人再对我好了。姐姐,如果你答应原谅我了,就将我的遗书焚烧在我墓碑前,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尽管我男人不要我了,但我还是希望他过得安好。

姐姐,我死后,请将我埋葬在我母亲的墓旁,我生前不是个好女儿,死了一定要对她尽到孝道,在另一个世界,服侍她老人家生生世世。

姐姐,我就要走了,走前多想再看你笑一次啊,你知道吗,你笑起来好漂亮好温柔。

爱你的妹妹小七敬上

通篇看完后,魏一低调的料理了小七的后事。依照小七遗书的指示,将小七埋在她母亲身边,又一把火将遗书在小七的坟头烧尽,不为旁人留下丝毫痕迹。

离开公墓的路上,魏一将与邹将君相识相知的日子翻将出来,摊在脑里逐个斟酌。试问,邹将君何时对自己坏过?从头至尾,都是自己将邹将君的一腔热情拒之门外,一直以为,自己本该和苏释是天造一对,是邹将君半路杀出,才搅了自己和苏释的因缘。

但由彼时到此时,在爱情的路上,苏释一次次的犹豫,邹将君却是一次次的争取,尽管手段强势,却是用他的方式、毫无保留的在爱自己。他从未想过要放开自己,直到他潦倒落魄时,他便将自己,送到幸福的门口,这才离去。什么叫心胸博大,什么叫虚怀若谷,魏一今天总算明白。

他不是莽夫,他有一颗真正的男人情怀。

而她魏一,任性,固执,脾气倔强。她不给他好脸色,她对他索取,斤斤计较,跋扈娇蛮,得理不饶人,无论邹将君对自己如何的好,她都理所当然的接受,从不问为什么,从不考虑自己是否该回报。

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仗着他爱她。因为他爱她,那份深切的,浓郁的爱,不能割舍的爱,她从一开始就明确的感受得到。

在爱情面前,她有肆无恐,恃宠而骄。

但她扪心自问,她,魏一,沧海一束平凡至斯。她何德何能,让邹将君一代风流人物如此屈尊降贵的付出与牺牲?

最后分别的当日,邹将君那抹憔悴的背影似就在眼前,他放下狂傲的心,低下高贵的身段,用嘶哑低沉的声音,近似乎乞求的说:“可是我舍不得,跟我回家,好不好”。ZEi8。Com电子书

若那时,若那时她毫不犹豫的听从自己的内心,扑上去说老公我也舍不得,然后跟他一起回去,继续过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他最艰难的日子里,时刻陪在他身边,像个贤惠的妻子那样,不离不弃,鼓励他,安慰他,照顾他,那该有多好!

可就在那时,在他人生低谷,她声嘶力竭的赶他走,没给他留下丝毫余地。

陵园那边刮来呼呼的风声,像一群女人在凄厉的哭泣。

魏一仰天望了望,蔚蓝无垠的天际上,一条飞机拖出长长的白线。更远处有三五只风筝……

她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生怕悔恨的泪水汹涌而至,会将自己淹没。

她还不想哀悼这份爱情。

2011 5 1

作者有话要说:一会儿我会为小七写一篇长评,大家没事可以去看看呗!只是我个人的想法啊,不同意见的都可以说。

还有2章就大结局了……我现在才发现,我的章节都好长啊 …。…完全可以拆开做2章了。

还是那句老话,此章评论过50,今天就二更(我可从来没骗你们啊,是你们都霸王我,不留言,导致我不能2更的,大家团结一致,努力HOHO~~~)

555555,我的邹……

69我已不是他 。。。

五年光阴,转瞬即逝。

葛承佑从西藏旅游了一圈回来后,口头禅就变成了“今天的天空很阿里”。

魏一笑不可支,说:“生怕别人不知道你去过西藏阿里似的。”

葛承佑对魏一的嘲笑丝毫不以为然,大叹:“西藏的风光真是好!一辈子不去看一次阿里的天空,不去感受一下那里的纯净,那就不叫人生!”

魏一翻个白眼戳他的额头:“敢情过去我二十六年都白活了?”

话虽如此,魏一对西藏还是很好奇的。

五年的导游生涯,让她跑遍了祖国的山山水水,有些地方反复去了不下百次。已练就一身飞机火车上一如平地一样的本领,安可睡好。因为身体原因,害怕那高原反应,始终没走西藏云贵那些高原路线。

心底对西藏的恐惧,终是被葛承佑夸张的赞叹之词所征服,于是踏上了西去的飞机。

飞机穿透厚实的金色云层,俯冲而下的时候,大家才发现阿里有些飘雨。

那天阿里的天空阴蒙蒙,好像跟内地没什么区别。魏一非常失望,觉得葛大的措辞总是无限夸大的。

初去西藏,一下子适应不了高原的稀薄空气,魏一的头狠狠痛了两天,还恶心反胃。葛承佑急坏了,慌忙带着魏一去医院。于是初去阿里那两天,是在医院渡过的,丝毫没感受到阿里与内地的不同。魏一病怏怏躺病床上抱怨连连,葛承佑削好苹果,细心的递到她跟前,魏一只需张张嘴即可。

心情失望了,好在身子倒是被葛大伺候得舒坦。

出医院那天,天空十分晴朗。

本来阿里就是个雨水稀少的地方,常年的大晴天,顶多飘上几朵很厚的云,也全是雪白雪白煞是可爱的。魏一运气不好,第一次去,偏偏遇上阴雨天。

人说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同理,不经历阴雨,哪能识得了西藏的万里晴空。

阿里的天,果然一如葛大形容的那般,蓝得可爱。

葛承佑将魏一带到邻近的一个小山坡上,两人挑了较光滑的石块坐着,看远处默默吃草的白羊,和头顶蜷曲飘游的大朵大朵的白云。风吹过,清草的滋味很香浓。极目远眺,视野宽阔得很,人的心也就随之无涯无恨了。

果然是一番舒心赏目的好景致。

葛承佑就是挑在这个时候,向魏一求婚的。

那时葛承佑低着头,手指在石块上毫无节奏的轻点,似随心所欲的丢出那句话,那神态,那语气,轻松得像是在说“不如咱俩晚上吃手抓羊肉吧。”

但是他说的是“不如咱俩把婚接了吧。”

魏一大惊,怀疑出现了幻听。她瞪圆眼睛喊:“什么?你说什么?”

然后葛承佑望着魏一,目光清澈,慎重其事然的说:“我们也不小了,不如就直接把婚接了吧。”

魏一望 了一番蓝天,一朵白云正若无其事的飘过,更远处,一只苍鹰在高空徘徊。她捻了一根草,拿在手里轻轻旋转,嘴上淡淡的说:“我是一把年纪了,你可正值芳华啊。”

“一一,我喜欢你,从大学到现在一直没变,你不会不知道吧?”葛承佑说得有些激动,就上前去握魏一的手。被魏一不留痕迹的拍开,她轻笑,“这样的玩笑你要开到几时啊?”

两人从未谈过恋爱,直接过度到结婚?而且对方还是个离异的女青年,虽算不上老,却总是过了芳华正茂的年纪,这样的求婚,不是孩童间的玩笑,是什么。

当年葛承佑毕业后,在一次旅行时意外的遇上了正做导游的魏一,询问之下得知她竟然是单身。葛承佑大喜过望,从此便对魏一紧追不舍。

魏一也曾明确告之过,他们之间差距太大,而且对相互的过去太过了解,实在不适合。

葛承佑对这样的理由深不以为然。

葛承佑只小魏一几个月,也是二十五六了。虽然不再像以前在学校时那般青春张扬,却依然做过好些稚气未退的事。比如说,在有男士请魏一吃饭时,举着一捧玫瑰扑过去,口口声声叫着老婆我认输了别赌气了;再比如说,魏一工作飞到哪,他便偷偷报了那次旅行团的名,给她来个突如其来的惊喜。魏一对葛承佑不讨厌,心里却明确知道,那也不是喜欢。于是选了个头脑轻便口齿清晰的日子,将葛承佑约了出来,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说明:我暂时还不想恋爱。

葛承佑这个男人,在魏一心里总像个弟弟,做男友次了些,做朋友倒是一等一的好。于是魏一和葛承佑渐渐熟络起来,倒真成了一对蓝颜知己,相伴去过的景点不少,葛承佑也没再提及男女风月一事。

这次西藏之行倒是变本加厉,你不是说你不想恋爱吗,那好,他直接将恋爱跳过,升华到婚姻之上。

阿里草原上的风太大了些,将魏一长长的,柔柔的发吹得到处都是,二人靠得很近,落了几丝头发在葛承佑脸上,酥酥麻麻,葛承佑听了魏一的拒绝,脸色暗了暗,很快便又恢复神采。

葛承佑见魏一眉宇带笑,颜面上对自己和颜悦色,但言谈之间,那股生疏和冷淡,却也不是听不出,于是葛承佑也笑了,挠着头说:“又被你直言道出!一点幽默感都没!”

两人又坐了一阵,嘻嘻哈哈相互攻击取笑几番,便往回走。那本该惊心动魄的求婚之举,便是如此轻描淡写的,被抛到了阿里草原上呼呼滑过的风里,带向四处,散去了罢。

阿里自通了飞机来,全世界的旅客来往多了几倍。狮泉河的街上,虽不似拉萨那般繁华,却也人来人往,一派门庭若市的景致。那天人特别多,来来往往很容易走丢。葛承佑便自然的拉住魏一的手,笑嘻嘻的说:“路痴,过来我拉着你吧,别走丢了,省得我一会儿还得上警察局领人!我又不会藏语,没准人藏族同志还以为我走丢了女儿!”

因为上午出门时魏一就走丢过一次,让葛承佑找了好半天。

魏一仰起脸皱着眉,嘟着嘴就开始嚷嚷:“谁路痴呢你才路痴呢你们全家都路痴!”手挣扎几下没挣开,只得让他这么牵着。

走了几步,魏一猛的被一个高大的路人撞了一下,那人也不看路,低着头,游魂似的只是往前走,他却还知道自己撞了人,淡淡说了声:“抱歉。”声音浑厚,极富穿透力。

魏一在听见那声“抱歉”时浑身一震,猛的回过头。与此同时,她嘴里条件反射的轻唤了一声:“邹将君!”

邹将君失踪五年,毫无音讯,魏一和他的亲戚朋友多方打听,皆是不得。为此罗英还亲自找到魏一,大闹了一场,让她赔自己儿子。

魏一哪里赔得了,只是哭。罗英只知儿子平白失踪,估摸着是被仇家歹人抓去了,兴许现在已不在人世。她伤心欲绝,没了主意,这才将怨气出了儿媳妇头上。但那时邹将君已和魏一离了婚,他是死是活终究也不关魏一什么事了,闹了几日后,罗英撂了一句:“君儿最大的不幸,就是遇上了你这个女人!”便不再前去骚扰。

寻了多年,与邹将君的音容笑貌有几分神似的人不是没有,但每次在路上遇到个相似之人,魏一狂喜着呼唤,对方却丝毫不以为动,显然那些人都不是他。每每经历过这种“极度希望又过度失望”之后,魏一的心情都要阴霾好几日。渐渐有些吃不消这样人生的起落,便闭上眼学做一只鸵鸟,不再刻意去寻找他。

所以今天这声呼唤,实是出于一种本能,她连这人的脸都没看清。但直觉告诉她,说出那淡然的抱歉二字的人,就应该叫这个名字,于是她脱口而出“邹将君”。

岂知,那人却停了下来,猛的转身。

两人四目相对。

似他,又不似。

往日邹将君神色霸气,雄姿英发,剑眉星目,瞧人的姿态也是居高临下全然一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狂傲气质。哪似眼前这个男人。

眼前的这个男人,丢在人群堆里,那是瞬间就会被埋没,绝发不了光的。他神情恍惚,五官虽较一般人立体俊朗,却被掩盖在几寸长的凌乱胡渣之中,看不出丝毫出众姿色。只有那双漆黑的星目,随着魏一的呼喊,忽明忽闪,放出光彩。他转身看着魏一,浓眉轻拢,腰身渐渐直起。

但他年龄明显与邹将君不符,看上去衰老憔悴了一轮不止,大约三四十,又好似过了五十,猜不出实际年龄,双鬓竟泛着两片花白。他腰微弓,衣衫褴 褛,披着藏式皮袄,戴了顶花豹毛皮帽,身上还散发着藏族游牧民族才有的酥油茶味。这些哪是以前那个意气风发,注重仪表,又有些轻微洁癖的邹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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