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遇上大金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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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遇上大金毛-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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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他来到这个世界时最初的落脚点,这就是他和小金毛共同拥有的秘密基地。

每次小金毛听到呼唤匆匆忙忙地赶过来,嘴上都沾着没有擦干的血迹。故意让他生吃绿色菜或者嚼半生不熟的地瓜,就是为了看到他那种明明觉得难吃得要死,还要故意讨好主人的样子。

小金毛吃饱后都喜欢躺在那棵树底下,靠近南边的地方,那时候正好有一缕阳光透过树冠射下来,照在他软软的肚皮上。按说肚皮是大多数兽类最脆弱的部位,一般都不会轻易显露出来。小金毛却很喜欢晒肚皮。

胖嘟嘟的身子几乎全部覆盖着金色的皮毛,只有肚子这一块粉嘟嘟地露着,看上去就很有摸得**。

不过,自从穿越到小白狐身上后,常念对于兽类的认知就更丰富了些。兽类对同伴的亲昵都有一定的底线,就像老虎的屁股摸不得,大多数野兽的肚子或者尾巴同样摸不得。所以,即使小金毛再看似无害,常念都没有越过这个底线。

要离开了,平日的种种如此清晰地呈现在眼前。

常念反应过来,在心里骂了一句“矫情”,又不是不再回来!然后,驱赶掉那丝不合时宜的小伤感,迈开脚步朝着新的路程,进发!

第10章 丰收集会

日子一天天过去,常念在有条不紊地打理着他的秘密基地。

南边靠近灌木墙和出口的地方,种上了一排红果树。红果是林子里常见的浆果,鲜嫩多汁,酸甜可口,最重要的是结果期长。一茬茬的果子从仲春一直长到秋末,吃完一批还会有新的长出来,最勤劳不过。

果核都是常念在林子里捡的,分别在不同的地方捡上一两颗,专挑熟透了掉地上的那种,生命力旺盛,出芽率高。

北边开垦出一片长条状的土地,种上了地瓜。所谓“开垦”也只不过是刨个坑,埋点土,自小在城里长大的常大教授自然不懂得翻新土壤之类的技术流。

刚开始常念也不懂得怎样种地瓜,想当然地把上面的芽掰下来埋到土里浇上水,整个过程还挺小心翼翼的。谁知没两天全死了,反而是没来得及掰下来的那些依旧长得绿油油的。后来常念尝试着把带着芽儿的地瓜囫囵个儿种到地里,还真活了。

西边挖了好多个小坑,一排排小坑疏密得当,排列得还挺整齐。坑里种着常念从丛林里搜集来的绿叶菜,这可都是他的宝贝——每天补充维生素纤维素之类的就全靠它们了。

话说为了收集这些绿叶菜常念可下了不小的功夫,光是试吃这个环节就做得万分谨慎。之前用陷阱和绳索活捉的长耳兽、短毛鼠都充当了小白鼠,喂了很长时间都没有副作用的种类常念才敢种进来。

整个夏天,丛林里的动物们见得最多的情景就是一只白毛小狐狸每天奔走在长耳兽和短毛鼠出没的地方,挖个坑,盖上稻草,然后就跑到其他地方去挖草捡果子。

时间长了,丛林里的小伙伴们发现小狐狸似乎没有恶意,反而总是拿各种新鲜的草叶喂养那些不幸掉进坑里的笨蛋。当然,这里面也有绝对不能吃的毒草,碰到有毒的坚决不吃就好了嘛!所以甚至会有一些小动物觉得好玩,自觉跳进陷阱里。

一直到秋天,丛林里的动物们见得第二多的情景就是这只白毛小狐狸背上常常绑个兽皮包,兽皮包一左一右分别放着两个竹筒。小狐狸每天跑到北边的兽河里舀了水,再跑到南边的灌木圈圈里不知道做什么。

所以从夏天到秋天,因为有了常念的存在,丛林里的小动物们生活得可欢乐了,同时也多了很多八卦,每天见面第一句话就是:“那只小狐狸又怎么怎么样了!”

看着储备粮家族一天天壮大,常念的心情也一天天好了起来。

到了中秋,秘密基地一派丰收景象,常念的舒坦劲儿就别提了。

与此同时,部落里的男人们每天都能满载而归,也算是大丰收了。但是,常念总觉得这种气氛不是单纯的喜悦,反而有点古怪。

比如现在,两人一兽围着圆木桩吃饭,茶茶一个劲儿往常念碗里放肉块儿:“趁现在肉有很多就多吃点儿哦,过些天就要饿肚子了呢!”

什么意思?常念抬头,诧异地看着茶茶。

泰格无奈地叹了口气:“毛毛都长到四岁了,会有什么事?”

“对哦!毛毛出生的那一年雪下得真大,毛毛又小小的,像个雪团子似的,大家都说第一次见冬天出生的幼崽,还是白色的,都以为养不活呢!”茶茶托着腮帮子,陷入了回忆之中,“那一年才难呢,如果不是遇到我和你,毛毛恐怕……”

泰格重重地咳了一声,打断了茶茶。

茶茶反应过来,这才意识到自己好像说漏嘴了。偷偷观察一下常念的表情,小狐狸已经满不在乎地吃起肉来了。茶茶吐吐舌头——好险!

常念扎着脑袋慢慢啃着碗里的肉块,脑子里却回荡着茶茶的话。不过他的关注重点不在“如果不是遇到我和你”上面,而是大雪来临之后的冬天。

冬天意味着什么?寒冷、饥饿、食物短缺。

所以,是时候准备一下了。

“中央部落的大巫传来消息,今年的冬天会异常寒冷而漫长,族长让大家做好准备。”泰格的声音有些严肃。

茶茶的眼神黯淡下来,沉吟道:“不知道又有多少年老的兽人会……”

泰格伸出宽厚的手掌,放在茶茶的肩膀上,转移了话题:“丰收集会要到了,准备一下吧!”

提到这个,茶茶的心情才稍稍好转,声音也变得清亮起来:“嗯!既然注定是艰难的一年,丰收集会一定会非常非常热闹,我们一定要拿出最鲜美的食物来才行哦!”

泰格见茶茶恢复了活力,才松了口气。

“泰格,去年就输给了新新家,我真的很不服气,明明是你打的野豚要比班德的棒,怎么会输嘛!”

“今年赢回来就是了。”

“对!”茶茶握紧拳头,“一定要赢回来!泰格你一定要加油哦,我们家一定要拿出最鲜美的肉!”

泰格微笑着点点头。

得到了泰格的保证,茶茶一时得意忘形。等他想和自家儿子分享这个好消息的时候才发现白毛小狐狸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偷偷溜走了。

茶茶叉着腰,不满地哼了一声:“什么时候又跑掉了?毛毛现在真是越来越调皮了!”

“儿子长大了,不要总把他当小孩子。”泰格第无数次规劝。

茶茶嘟囔:“还是我的小毛毛嘛!”

******

从清晨开始,部落里就洋溢着一种别样的气氛。

不管是年轻人还是年老人,都走出了屋子,有的三五成群地进入密林里打猎,有的着急伙伴去采集野果,有些负责捡柴禾。

就连各种颜色的小狐狸们也都放风似的跑来跑去,彻底撒了欢。

早在好几天前茶茶就开始念叨,今年是部落每年一度的丰收集会。在这一天,整个部落里的人都会聚在一起,烤肉,吃水果,如果有酒的话必定会喝个痛快。总之,这一天的食物一定是最丰盛的,食材也一定是最新鲜的。

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写满了喜悦。常念被这样的气氛感染,对于这个不同寻常的黄昏也不由得期待起来。

时间过得很慢,时间也过得很快。人们忙忙碌碌的,小狐狸们也玩玩闹闹的。

常念难得给自己放了一天假,没去秘密基地鼓捣他那一片水果蔬菜。不过,在这里呆着也并不轻松。茶茶特意召唤过来几只性子活泼的小狐狸,请他们和常念一起玩。

小狐狸们真是尽职尽责,自从答应了茶茶的请求,就紧紧地黏在常念身边,想尽办法和他套近乎,逗他开心。

那只绿色的小狐狸,最喜欢拿尖尖的嘴巴蹭常念的脖子,躲开之后他再凑过来,再躲再凑,锲而不舍;那只黄色的,喜欢像个小丑一样上蹿下跳,喉咙里发出“吆呼吆呼”的声音,并引以为傲;还有一只浑身上下纯黑色的,平时闷声不语,会趁你不注意的时候突然冲到你面前露出一口白牙,稍不留神还真会被吓一跳。

常念冷漠以对或者呲牙威胁都不好使,小狐狸们还以为常念在和他们玩儿呢!应对各种问题大学生毫无障碍的常教授,面对一群毛绒绒的小豆丁,实在有些招架不住。

此时此刻,常念多么想念他家小金毛,小金毛多好,智商比这些狐狸崽子高,理解力比这些狐狸崽子好,就连看人脸色的能力都比这些狐狸崽子强。

好在,“酷刑”并没有持续多久,黄昏的号角一响,小狐狸们就撒着爪子跑到各自“主人”身边了——关于这里的主宠关系,纯粹是常念单方面脑补。你懂得!

部落中央特意留出了一大片空地,丰收集会就在这里举行。暮色四合之时,集会正式开始。

常念是追随这亮光一路找过去的,就在他手忙脚乱应付小狐狸的时候,部落中央就燃起了一堆篝火,巨大的篝火堆足够上百人围坐,热气熏人,火光冲天。

泰格在自家分到的区域处理食材,茶茶站在他身边东张西望。视线搜索到常念身影的那一刻,脸上绽放出大大的笑容。光裸的手臂兴奋得挥动着,嘴里还不断喊着。

其实常念刚开始就是抱着过来看一下的心理,没想到自己有资格参加。当看到几乎每家夫夫两人中间都有一只或几只小狐狸时,这才觉得有点奇怪——这世界的宠物地位还真是高啊,都能“上桌”。

茶茶表现出一副“专门等你”的样子,常念只得把疑惑压在心底,从容地走了过去,学着其他小狐狸的样子蹲在俩人之间——貌似这种原始部落的集会之类的都是需要某些仪式的,也有很多规矩,常念不想因为无知而逾矩。

谁知,还没站稳,茶茶就把他抱了起来,下一刻放到一个敦实的木桩上。

常念发现这木桩很眼熟,正是家里的那个。扭头看看泰格露在外面的坚实肌肉,常念有点嫉妒。

这一晚大家吃吃喝喝,彼此交换食物,围着篝火吟诵没有歌词的调子。

小狐狸们打打闹闹,在人群中穿来穿去,无论窜到哪家都会得到大方的招待,所以调皮鬼们吃得满嘴流油,很开心。

常念也不由得融入其中,在茶茶的怂恿下跑到其他摊子上,看到好吃的毫不客气地吃两口,不合胃口的也随意丢掉不会受到责备。很显然大家对常念的关怀更多一些,因为无论走到哪里它都会收到更丰盛的食物、更热情的笑容。

对此常念有点纳闷,是因为他罕见的毛色吗?还是因为泰格和茶茶人缘好?这念头也只是在脑海中一闪而过,然后常念决定暂时让大脑休息一下,不去想这些耗费脑细胞的问题。

这一天,常念心情很放松,身体却有点累。直到睡前他还在想:如果有酒就好了!

第11章 越冬准备

集会过后的第二个星期,丛林中下了一场秋雨。

这是常念来到这里后第一次看到雨天。这里的雨冰冷凶猛,不像常念的家乡,即使冬雨也是那种软软的,带着温热的湿润感。

秋雨过后,天气迅速冷了下来。

每天看着茶茶和泰格忙碌的身影,常念也不由得紧张起来。他在脑海里拉了个长长的储物单,大多都是容易存放的食材。他决定在第一场雪来临之前把这些东西备齐,为越冬做准备。

当初小金毛还在的时候,常念会每天带他在林子里晃荡,一来练习捕猎,二来熟悉环境。

因此,常念早就发现密林深处有许多可食用菌类,还有大量裸子植物,晒干后易存放的干菇、木耳和坚果,在常念的心愿单中高居榜首。

常念很快行动起来。

当然,密林中危险重重,常念不会盲目地去冒险。

刚开始他只打算偷偷跟在男人们的后面,然而第一天就被发现了。

好在男人们很宽容,在发现常念这个小尾巴后不仅没赶他走,甚至还非常乐意带他同行。

尤其是那些年长些的男人,他们甚至刚开始还打算教常念些捕猎技巧,在发现常念只是钟情于那些奇形怪状的“草”之后,不禁纷纷摇头叹息,嘴里说着:“还是没有长大呀!以后要怎样生活呢?”

对于自己是未成年小兽这个认知,常念造就淡定了。他现在生活得很好,并且以后会更好。再说了,成年什么的还不是早晚的事儿?

对于这些人扼腕叹息的夸张劲儿,常念表示极度不理解。当然,他现在需要的是对方的保护。这一点男人们还是非常尽职尽责的,他们把常念保护得很好,即使没有泰格在场也是如此。

就这样,常念每天很早出发,和男人们相伴而行。男人们热血沸腾地打猎,常念欢欢喜喜地摘木耳、采蘑菇。

几天下来,常念的收获不错。

刚采摘的蘑菇大多是潮湿的,常念把它们一枚枚地穿在秘密基地灌木墙的长刺上晾晒——话说又高又密又多刺的灌木墙还真是个天然晾晒加风干场。

但是有个问题让常念纠结了一把——等这些储备粮晒好了晾干了,要放在哪儿?

常念不敢一直这样大大咧咧地挂着。尤其到了冬天,食物难以寻找的时候,这无疑是明晃晃地告诉林子里的鸟兽:“这里有吃的,快来偷啊!”

常念能想到的最好的方法是挖地窖存起来。在读那些描写五六十年代农村生活的小说时,他经常看到“地窖”这种神奇的创造——是的,常念认为它是神奇的创造,不费一度电却可以做到冬暖夏凉。和平年代可以贮藏食物,战争年代可以躲人藏牲畜,不愧是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

如果有了地窖,不仅仅是干货,就连那些诱人无比的绿叶菜也会找到合适的归宿。

看到那片长势良好的绿叶菜,常念觉得有点可惜。当初没经验,看到能吃的就种下,一下子种太多,吃不了又放不住。等霜雪下来的时候,肯定会浪费掉。

如果有个地窖就好了……大雪纷飞的日子,在秘密基地架起一口骨锅,涮上几筷子鲜美的蔬菜,那种痛快劲儿简直无法言表。

然而,当伸出自己软趴趴的小爪子,常念无比失望——等地窖挖成了,这玩意儿还不得血肉模糊了?

所以,在找到合适的工具之前,地窖计划只得暂时搁浅。好在储备粮还没有晒好,他还有大概一周的时间想出其他办法。

总体来说食物寻找得顺利,常念心情不错,暂时把烦心事搁在一边,舒服地伸了个懒腰,像往常一样躺在大石头上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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