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的——而是那种独一无二的、与其他文化明显不同的宗教文化。应该承认,有人认为麦当娜把这种文化表现得过了头:在她2004年的重新发现之旅中,她除了喝喀巴拉水以外,拒绝喝任何饮料,而且由于她对犹太人安息日的尊重,她也不会在星期五晚上演出。
一旦不是犹太人的人开始对犹太教失去热情,犹太人自己也就开始对它失去了热情。在2005年,犹太雷鬼(Reggae)艺术家马蒂斯亚胡[Matisyahu](他的名字是意第绪语,意思是“上帝的礼物”)戴着小圆顶帽、穿上派沙、对上帝给我们的那种向上的力量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尽管如此,他的第二张CD一上市仍然排在排行榜的第二位。这里面的原因不是一个犹太人在唱摇滚歌曲,而且唱得还很好听;而是因为很多像罗伯特·齐默尔曼(RobertZimmerman)——他把自己的名字改成鲍伯·戴兰(BobDylan)——这样的犹太人穿起了牛仔裤和T恤,唱起了美国歌曲,变成了摇滚的一代。现在的情况是,马蒂斯亚胡看上去像一个从13世纪波兰犹太小村庄来的犹太人,一会儿用意第绪语唱,一会儿用希伯莱语唱,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来自俄克拉何马州(Oklahoma)的粉丝们。
随着喜欢犹太人的偏好在不断蔓延,犹太人特有的习惯也在传播,即使在不是犹太人住的地方,也是如此。不是犹太人的人开始实行犹太人的戒律,在孩子长到13岁的时候,举行犹太人的“成人”仪式。有一个博客还专门介绍在非犹太人的婚礼上如何使用犹太人的结婚天棚及其注意事项。无酵饼团就是“没有苦恼的面包”,据说犹太人在逾越节期间就是吃这种东西,以纪念他们的祖先逃到埃及的历史,而现在,一些不是犹太人的人一年到头也都吃得津津有味。
也许,所有这一切都是伴着黑麦面包和热狗一起出现的,人们完全相信,如果是在犹太人开的食品店里制成的,它们的质量会更好。我的父亲在1950年代曾在一家犹太人开的食品店里工作,当时这家食品店的老板面临的是一个日益萎缩的市场,因为就是犹太人也不买犹太人制作的食品。今天,由于正确的营销方式,他受到了越来越多的犹太人以及非犹太人的欢迎。根据这一趋势来看,如果将来有什么事情会发生的话,那么就是犹太人在今天正在占领着越来越多的市场。
根据犹太人的传统,一个非犹太人要皈依犹太教,必须学习犹太人的文化和习惯,而且要经过三次问话才有可能。也许在当今时代,他们或许不会经过这种问话了,现在,非犹太人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就会受到犹太教的吸引,而且他们也渴望受到犹太教的吸引。与此同时,信奉犹太教的单身男女(像风靡全国的那种带有犹太人口味的热狗一样)是一群很受欢迎的人:他们“接听电话”的次数是很高的。
健康与快乐(1)
不喜欢阳光的人
一千年以来,人类一直崇拜太阳。我们曾经把太阳当成现实中的上帝,但现在太阳更可能是一种文化意念,特别在夏威夷、新泽西、佛罗里达和加利福尼亚,更是如此。在度假时,我们大家都喜欢晒太阳;我们在吃午饭的时候,也喜欢享受阳光。如果我们在工作或学习时享受不到阳光,我们就会想象着自己躺在被晒成褐色的床上,或者想象着自己被晒成了橘黄色。今天在美国,营业性的阳光房比星巴克还要多出两倍。
尽管美国人知道阳光有多危险,但情况仍然是如此。根据2002年的一项调查,93%的美国人知道过度地暴露在阳光下对健康是不利的,但仍有81%的美国人认为出去晒晒太阳,他们看起来会更好些。在美国,每10次休假就有1次仍然是在海滩,最受欢迎的休假地就是夏威夷。修建室内阳光房的产业每年的花费高达50亿美元,大约有3000万美国人修建了阳光房——在阳光房晒太阳的美国人中,包括200万名十来岁的孩子。根据另一项调查,每10个12岁到18岁的孩子中就有1个使用太阳灯,在3个这样的孩子当中只有1个使用防晒霜。
在我们年轻时,吸烟对我们也有很大的诱惑力,但我们不得不说,太阳崇拜和抽烟不一样,它关系到我们的身体对太阳的依赖(尽管明显的是,一些人正在试图摆脱这种依赖)。不过,为了在短时间内看起来好看一点而有意识地伤害自己的皮肤,似乎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想想吧,一时的满足,可能会换来长期的痛苦,这种选择到底值不值呢?
不过,尽管有大批崇拜太阳的人,但也有一些对太阳持不同看法的人,这些人正在迅速地增加,他们承担着改变所有这一切的使命。他们就是不喜欢阳光的人。这些人戴着松软的帽子迎接夏日的阳光,这种帽子看起来就像是一战时雷达轰炸机上的起落架(还有两个耳扇);他们穿着像潜水服一样的衣服,把全身裹得严严实实的,非常勉强地参加在游泳池边上举行的聚会,或者抹上14层防晒霜去上班;他们甚至在办公室里也要抹防晒霜。
这不是他们的过错。在今天的美国,皮肤癌是最常见的一种癌,每年被诊断出来的新病例超过100万例。从1970年以来,皮肤癌的死亡率增加了50%。在1980年~1987年之间,长有恶性黑素瘤(实际上就是一种危险的皮肤癌)的人数增加了83%,患上皮肤癌的十几岁的孩子——在上一代人当中,听都没听说过——也有所上升。
虽然在那些喜欢把皮肤直接暴露在阳光之下的人当中,皮肤癌是比较常见的,但皮肤癌如果出现在美籍墨西哥人或者非洲裔美国人身上便更有可能导致死亡(因恶性黑素瘤而死亡的最著名的人物之一就是鲍伯·马尔雷'BobMarley')。
在一个人18岁之前,至少有25%的皮肤危险会发生(虽然被广泛报道的数字超过了这个数字)。如果说到坏习惯,你把你的孩子带到海滩上去,实际上就是培养孩子的坏习惯。
所以,不喜欢阳光的人决心保卫美国,而不仅仅是在饮料瓶子上贴上防阳光系数。就像1970年代反对吸烟的人和1980年代提倡吃有机食品的人一样,他们成为最早提倡避免阳光暴晒的人,而且他们所提倡的东西很快将成为风靡全国的一种热情。
到目前为止,他们已经为防晒衣铺开了一个产业,这种防晒衣就是那种用比一般衣料织得更紧密的布料缝制的长袖衬衣和长裤。(一般夏天穿的白T恤衫都贴上防紫外线系数[UPF],而且防紫外线系数最低是5。)一些衣料中加上某些防晒产品或化学剂,比如能够反射太阳辐射的二氧化钛。实际上,在2000年,这个行业还不存在,但现在防晒衣行业每年的营业额差不多是1。8亿美元。确实,这个行业还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行业。但它已经为进一步发展做好了准备,特别是如果防晒品的制造商们可以找到一个办法,使那些耳扇看上去不像一战的轰炸机起落架的话。
不喜欢阳光的人还促发了将防晒融入我们日常生活的一些革新。现在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一种被称为阳光卫士的产品,将防晒剂添加到衣物之中的一种洗衣辅助液——这种辅助液能将衣物的防紫外线系数从5提高到大约30——也投放到了市场。在化妆品行业中,1990年代之前还没有人听说过用防晒霜来梳妆打扮。而现在,大部分粉底霜和护肤乳都标有防紫外线系数或防晒系数(SPF),而且至少是15。
快速发展的防晒产品是私人专用的阳光房,它能够改变阳光的颜色,这样既能享受到阳光,又能保护自己的皮肤。显然,这是不会受到紫外线辐射的唯一安全的办法。从1997年到2005年,这种产品的销售量几乎增加了80%。在2000年代初,散照式阳光房的销售量猛增了67%。
也许,有人会开发出耐久性防晒霜,就和他们曾经开发出耐久性化妆品一样。
这个不喜欢阳光的群体到底有多大呢?如果你把美国所有皮肤病专家(大约14000人)及其家人、最近因皮肤癌而死亡的人(从1997年到2006年大约有80000人)的家人、最近皮肤癌患者(大约有50万人)及其家人,以及美国对什么事情都小心翼翼的人(这些人总是首先注意皮肤病专家的警告、只食用最安全的食品、开最安全的汽车)都算在内的话——至少有200万不喜欢阳光,在8月份还戴着浅软呢帽子的美国人。
他们能够影响到公共政策吗?
到目前为止,美国政府对规范我们晒太阳的行为还没有表现出积极的态度。(既然阳光房与太阳崇拜是牢牢联系在一起的,那么他们也许是害怕遇到像第一修正案一样的挑战。)但是澳大利亚这样做了,因为他们的皮肤癌发病率已经达到了天文数字。另外,美国皮肤病学会(AmericanAcademyofDermatology)也说,如果目前的趋势继续发展下去,因阳光导致的癌症可能将超过肺癌,成为全国第一号癌症杀手。
纽约州和新泽西州刚刚通过了禁止14岁以下儿童在家里的阳光房暴晒的法律。但实际上,这条法律好像不大顶用。如果要动真格的,就应该去找联邦有关机构或州总检察长,让他们像对待大烟草公司(BigTobacco)那样对待阳光房的问题。如果不喜欢阳光的人真的想找到办法,那就应该多看看海滩上的警告标示,并对那些没有提供足够数量警告标牌的海滩度假设施的所有人提出起诉。那最后的结果如何呢?私家游泳池也必须立上警告标示吗?室外露台的家具上也必须摆着警告标示吗?全国的公园也必须这样做吗?
将来会出现主张得到“二手阳光”权利的诉讼吗?儿童如果不愿意在学校晒太阳又怎么办呢?
有较短的时间内,一些城市有可能对防晒霜和护肤乳的防紫外线系数和防晒系数做出明确的定义和规定。目前,我们很看重的那些贴在防晒霜瓶子上的数字只提到了它减少阳光暴晒的时间倍数。(如果在正常情况下,你在太阳底下暴晒10分钟就受不了了,但如果你抹上标有SPF15的防晒霜,你就有可能暴晒两个半小时。但即使你用防晒霜,如果不反复抹,阳光对你皮肤的伤害是同样的。)
这种官司已经开始出现了。2006年,加利福尼亚人对防晒霜生产商提出了一起头等诉讼,认为他们将产品对皮肤的保护作用说得太绝对了,被明显夸大了。“安全有效”的使用会防止导致皮肤癌,→文·冇·人·冇·书·冇·屋←果真如此吗?
对太阳光的危险的关注也许正好与对全球变暖——顺便说一下,有人说,全球变暖稀释了臭氧层,从而加剧了皮肤癌的严重性——的关心是一致的。不幸的是,在未来几十年内,如果我们连对晒太阳都没有正确的对策,我们就很可能变得越来越热。
美国的妈妈们过去总爱对孩子们说:“出去,吸点新鲜空气。”现在她们会说:“别忘了抹防晒霜。”晴朗天气中的阳光不再是美好的了。
健康与快乐(2)
睡眠不足的人
谁都知道,你每天应该睡8个钟头的觉。这和营养学家们老是翻来覆去地假设我们需要多少碳水化合物,酿酒专家老是来来回回地讨论我们是否应该喝红酒是完全一样的——150年来,睡眠专家一直在唱着同样的一首歌:人应该每晚睡7个半到8个小时的觉。
好,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衡量,我们就没有达标。现在美国人的平均睡眠时间是每晚不足7个小时,比1990年代初下降了大约25%。由于有了一天24小时的电子钟,以及各种各样的期待,所以我们醒着的时间比有史以来的任何美国人都要长。
确实,平均每晚睡眠不足6小时的人数正在很快地增长——在美国成人人口中,睡眠不足6小时的人在1998年占12%,而到2005年却上升到16%。也就是说,有大约3400万人正在点灯熬夜:不是像半夜开着的洗衣机,就是半夜上网的隐君子,再不就是你来我往地闲聊。
人们不得不承认,在某种程度上,睡眠少的人比我们当中的其他一些人更能吃苦耐劳,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给人留下了这种极为深刻的印象。据说玛格丽特·撒切尔(MargaretThatcher)一晚上只睡5小时,麦当娜(Madonna)强调她一晚上只睡4个小时。托玛斯·爱迪生(ThomasEdison)曾责备自己过于放纵,一晚上居然睡了5个多小时,他还叫他的雇员也检讨检讨自己。(不过,就是这个雇员说,实际上,爱迪生的睡觉时间比他所承认的时间要多得多。)我的一位在大学的好朋友,赚钱能手吉姆·克雷默尔(JimCramer),晚上睡觉从来没有超过4个钟头,否则他就会被哈佛那些非常有竞争力的家伙们赶上。
老实说,你能想到除了不让睡觉以外,还有哪些活动既能起到折磨战俘的作用,又能成为超级发奋者增光的一种象征呢?你可能羡慕那些说自己睡眠很少的人,在为争取更多成就而进行的竞赛中,就算没有别的其他什么因素,他们至少会获得更多的时间。每天多出90分钟——那就是每天多醒了十分之一的时间——或者比一些人的预期年龄,比如82岁多活了8。2岁。虽然你睡觉少了,但你的生活经历却相当于活到91岁的人。现在,这是很有诱惑力的事情。
但是真实的情况却是大多数睡眠太少的人既不因此感到自豪,也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吃苦耐劳。一些睡眠太少的人不是羽翼正在丰满的年轻的外科医生,就是整天在美国和亚洲飞来飞去的华尔街上的攀登者。大部分为了工作而不睡觉的人是上夜班的人,或者是急救服务的工作人员,比如急救医护人员或公用设备的巡线员,而且他们要在没有额外收入承诺的情况下冒着受到伤害、事故和健康问题的高风险。
更为普遍的是,大多数人半夜起来是因为他们睡不着,而不是因为他们不想睡。统计数字表明,实际上,缺少睡眠与健康状况不佳、焦虑、压力,以及低收入是相关的。男人比女人睡得少——尽管女人,尤其是年轻女性更喜欢说她们的觉睡得不够。(在18岁到34岁的女人当中,有高达76%的人说她们一周至少有一次是在白天睡觉。)在仅有的一次包括很多黑人美国人的关于睡眠的大规模调查研究中,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