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并从国家补助的住宅建设资金中分别拨给陕西、广西一部分资金。
当时,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仅为120元至150元。但是,由于当时职工收入水平和低房租的因素以及售房的有关政策不够配套,人们仍然感到买房不合算,开始登记购房的人不少,而标价后交钱买房的人却不多。到1981年,虽然全国已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0多个城市开展了这种新建住房出售工作,但总共才出售了36。6万平方米。
无论进展如何,1979年还是顺理成章地成了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起步之年。
这一年,在我国南方最大城市广州的大沙头一隅,中国第一个商品房小区——东湖新村正式开工建设。1980年中国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浪漫影片《庐山恋》中的美国外景就是在这里拍摄的。
资料显示,1978年,广州人均居住面积是3。82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在2平方米以下的达到2万户以上(当时广州仅几十万户)。三代同房的住房困难户相当普遍,当时东川路上有一户人家更是“三代同床”,在仅能摆下一张床的几平方米房子内住了一家三代六口人,架起两层阁楼,老人家睡底层,儿子两夫妻睡中层,小孩睡最上面。
1979年,改革开放之初,住房是困扰城市发展的难题之一,敢为人先的广州人苦于有地没钱,于是率先决定引进外资在东山区进行试点,促成了东湖新村的建成。
1979年3月初,东山区成立引进外资住宅建设指挥部(后更名为东华实业公司),东山区房管局负责人李庆符担任项目的“操盘手”,与香港的开发商展开了为期半年的谈判。根据当时的用地红线,广州市划出大沙头三块相连的地块共约14万平方米给东山区开发,其中东北角是东湖公园的两个废水塘和几间办公用房,拆迁难度和开发费用较小,东湖新村的选址就定在废水塘所在区域。
按最初的规划,有条东西向的马路要穿过小区的中间,将小区分成狭长的两部分。时任广东省委第二书记、广州市委第一书记的杨尚昆了解情况后,认为只要有利于引资建设就应该修改规划,他亲自拿起红铅笔在原规划图上画了两道红杠,示意将马路南移50米左右,这便是后来的东湖西路。
签约前夕,港方提出关于建设用地落实、三通一平、设计规划方案等项目需要公证,这难倒了刚刚成立的公证处,因为当时公正收费标准尚未确定,收费没有凭据,不收费做公证又说不过去。后来公证处提出收一个办公用品作为公证费用,于是引进办从香港购进一台中文打印机赠送给公证处。
1979年秋交会闭幕当日,穗港双方签订了引进外资建房的合同。
1979年12月21日,由香港著名建筑设计师李允主持设计的东湖新村正式动工,开始了广州房地产市场的破冰之旅。
根据穗港双方的合同,6万平方米的东湖新村开发项目,由广州方面提供土地,港方提供开发资金,其中2万平方米由港方在香港发售,售价约为港币2500元/平方米(当时100港元约兑30元人民币),另有近2万平方米分配给东山区的拆迁户,剩下的2万多平方米在国内市场发售,售价为700元人民币/平方米。
东湖新村,由此成为国内第一批商品房。
按照当时的成本,1平方米的造价约为150元,700元就可以建4平方米的房子。市领导拍板,用房子发售获得的利润进行新的开发,解决居民住房难问题,正是这笔资金,促使了后来五羊新城的诞生。
1980年11月,东湖新村首期1—5栋封顶,这些房子全部交给港方,当天香港有13家媒体来广州采访,轰动羊城。早在开发之初,这些房子在香港就已被抢购一空,这些购房的香港人在广州都有亲属,有人希望在广州置业解决亲人的住房问题,也有人希望在广州买房做生意。当时,有一位香港同胞一口气买了10套房,全部送给广州的亲戚居住。
1982年,东湖新村第一批面向国内市场的商品房出售,在开盘不久就被各大单位抢购一空,像当时的经贸大企业、外轮供应公司、华侨公司都是整栋购房,中国银行等单位也买了好几层。第一批商品房解决了这些企业部分职工的住房问题。而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改革开放初期,月薪只有区区几十元,买房还是遥不可及的事情。
个人成为商品房业主,那是到1985年五羊新城发售时才有的事情。五羊新城第一批商品房发售时,已经出现了不少本地的买家。一名从事印刷生意的老板以800元/平方米的价格一下子买了五套单元,一套老人住,三套留给三个儿子,还有一套作工作室。改革开放短短几年间,一部分广州人已经开始富裕起来。
商品房的出现,成为人们自我解决住房、改善住房的一条商品化途径。
“当时就像乡下人进了城,感觉太美妙了!”住在东湖新村、年逾八旬的冼爷爷、谭婆婆夫妇这样描述1981年8月搬到新居的心情。此前,他们一家七口住在西关的平房,没有厨房、厕所,连客厅也是跟另一户人家共用的。
1979年,当广州出售商品房的广告在香港刊登,谭婆婆的弟弟第一时间去销售部认购。“那一天,听说香港有1800多人前往认购,而房子只有200来套,先到先得。”因为登记时间早,谭婆婆一家按顺序选到一套二楼坐北向南的一厅三房套间,面积约68平方米。当时,夫妇俩还不知道房子到底是什么模样的,直到1981年5月收楼,才发现新屋环境太好了: 东湖公园近在咫尺,在屋里就能看到小区的大花园,还有两个阳台,房子是带装修的。“这些都是之前想都想不到的,我们算是深刻体验到改革开放的好处了。”
东湖新村引进外资建设和设计管理的模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被全国各地所效仿。从1980年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来自全国各地的领导和学者络绎不绝。后来,深圳、上海等地都出现了类似东湖新村的商品房小区。
如今,广州房地产业蓬勃发展。据统计,2007年广州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已达19。90平方米,大约85%的人已拥有产权属于自己的住房。
这一切的起点,就是东湖新村的开发。
这一年,恰逢国庆三十周年,开年之初的知青返城大风暴和老山前线的炮火,以及国外的躁动,并未影响到国人日渐放松的情绪和心态,人们似乎已倾听到春的脚步,嗅到一丝丝春的气息。罗大佑之年代恋曲,邓丽君的《甜蜜蜜》,开始弥漫在古国上空。生活正向着美好转化,中国在争论中走向开放和宽容。
“1979年,那是一个春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15年后,一曲《春天的故事》唱响了大江南北。世纪伟人邓小平在当时地图上根本找不到的一个边陲小镇画了“圈”,这个“圈”就是东滨大亚湾、西临珠江口、南接香港的深圳,原是宝安区县城所在地。所谓县城,不过是有条十字街的小镇。
1979年4月,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和其他省委领导同志由于会前深入各地调查研究,深知高度集中的僵化的经济体制种种弊端及其恶果。在向中央领导汇报时,习仲勋郑重其事地说,我们省委讨论过,这次来开会,希望中央给点权,让广东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在现代化建设中先行一步。
邓小平同志首先表示赞同和支持,他说:“可以划出一块地方叫做特区。过去陕甘宁就是特区嘛!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1979年5月,以国务院副总理谷牧为首的中央工作组前来深圳考察。与深圳一街之隔的香港,如一面镜子,无时无刻不映照着这个省尾国角的贫困和落后。谷牧感慨万千,他说,和港澳“对比之下,我们落后了”。“多年来我们在沉睡状态,现在到了觉醒的时候了。”谷牧强调:“现在中央下决心解决广东的体制问题,比各省市更开放一点,广东面临港澳,划深圳、珠海为特区。”“也是为全国体制摸索经验。”
根据谷牧和大家的意见,6月6日,广东省委向党中央、国务院上报《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
6月9日,福建省委也上报了类似的报告。
1979年7月15日,党中央、国务院以中发〔1979〕50号文件,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中央文件明确给地方以更多的自主权,同意实行新的经济管理体制。
1980年5月6日,党中央、国务院转发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立经济特区。8月26日,叶剑英委员长亲自主持了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向全世界宣布——社会主义中国创办经济特区。
新华社在后来的报道中,把创办“经济特区”称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伟大的创举”。《纽约时报》则惊叹道,铁幕拉开了,中国大变革的指针正轰然转动!
事实上,创办特区的过程,就是在实践中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
在此后的若干年里,深圳一直被视为中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窗口”,国内解放思想、观念更新和改革重大举措的发源地。
30年来,深圳还是中国房地产发展的策源地,深圳房地产在全国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和主导地位。从深圳全国土地第一拍到中国房地产第一部法规诞生;从中国房地产第一个以花园命名的小区到国际花园城市再升级为国际花园社区;从中国第一个样板房到中国第一个高层住宅小区;从中国第一家房地产上市公司到全国首家物业管理公司成立;从和谐社区的建设到最著名的房地产企业品牌、住宅部品企业品牌集群扎堆深圳……以至于有媒体惊呼深圳正在形成中国房地产品牌企业的“总部基地”。
“杀出一条血路来。”小平的话至今还仿佛掷地有声,回响不绝。但是,在那个“乍暖还寒”的春天里,这位可敬的老人很难料到,他画的那个“圈”,今天已成为中国房地产产业领军企业及领袖人物汇集的超级舞台。
1979年
● 1月,受中央指示,袁庚率领招商局开发宝安县蛇口工业区,这是深圳特区最早期的建设,也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
● 3月1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
● 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法》提出了“土地使用费”的概念,可以出租批租土地给外商使用。
● 12月21日,我国第一个商品房小区——东湖新村在广州开工建设。
1980开启先河大胆试验
如果大地早已冰封就让我们面对着暖流
走向海
如果礁石是我们未来的形象
就让我们面对着海
走向落日
——北岛《红帆船》
“八十年代第一春”,在1980年刚刚开始的时间,这个句子频频见诸报端。春天,一个新的开始,万物复苏,欣欣向荣,粉碎“四人帮”,整个国家拨乱反正,开始改革开放,乐观向上的情绪感染着国人,人们满心欢喜地期待着美好的明天。
其实,1980年的春天在当时中国人的心中是提前到来的。
在历史的每一个转折点上,都意味着我们要做出困难的抉择和必须放弃的路径。1980年,中国的改革开放已进入了第三个年头,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正在全面推进。
元旦,在这新一年的第一天,邓小平出席了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这位伟大的领导人以政治家、战略家的宏大气魄发出号令: 80年代我们需要做好四件事,核心就是把经济建设搞上去!
大江南北,到处涌动着变革的气息。只是在这一意义上,20世纪80年代将会是一个值得不断回望的十年。
从1949年到1978年,我国住宅的福利属性论一统天下,但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中央政府提出住房改革的动议后,理论界迅速转向了住宅的商品属性和福利属性的争论。
1979年第18期《基建调研》杂志发表了《关于住宅商品化生产的设想》一文,首次公开提出了“住宅也是商品”的观点。
中共中央党校原副校长苏星是从20世纪50年代末就开始对中国城镇住房制度进行研究的经济学家。1979年初,国家建设委员会主管城市住宅的负责人找到苏星先生,表示说苏星1957年发表于《学习》杂志上的《论房租和住宅问题》对他们的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而当时城市住宅改革急需理论指导,希望苏星结合实际再写一篇论述住宅改革的理论文章,以推动住宅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
时任《红旗》杂志社经济组组长的苏星爽快应允,1979年下半年,他写下了题为《怎样使住宅问题解决得快些?》一文,发表在《红旗》1980年1月第2期上。他在这篇文章中解决了一个关键性问题,就是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论证出住宅是个人消费品,而且依然是商品,私人购房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并不矛盾。文章指出,住宅是个人消费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走商品化道路。
此文,为即将进行的住房制度改革,找到了理论依据。
一石激起千层浪。自此,我国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开展了关于住宅属性、房租等问题的研讨。
当时,《人民日报》组织了一系列讨论住房建设的文章,“目的在于交流看法,促进城市住宅的建设”,其中新华社记者鲍光前以“解决城市住宅问题的探讨”(之一、之二、之三、之四)为副标题,连续发表了《城市住宅国家包不下来》、《国家建房出售是个好办法》、《充分利用私人投资建设住宅》、《降低造价、鼓励私人购房》等四篇文章。孙林康则自问自答,说“怎样使住宅问题解决得快些好些?我认为,把住宅作为商品的办法值得提倡”。周叔莲、林森木则在《谈谈住宅问题》一文中指出,“也应该鼓励私人兴建和购置住宅,要逐步实行住宅商品化。这样做,有利于解决资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