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猎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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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猎王权- 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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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语声落下,便有了回应。
  “这些骑兵之中要是能有高手,那才真是怪事。”回应的声音清脆而尖细,发言者随即从一片水波中现身,跳骑士留下的坐骑:“不过你也不用担心,再过…唔,顶多一个十日,他们就会有一批肥羊,自己送进我们的毂中。”
  “你确定?”
  “让那些蠢货认为,这仍旧是一场普通的围猎,他们自然会傻乎乎的跳进来,发现了真相之后的表情想必会格外的生动惊恐,是死亡最好的调味料啊。”得到了马匹的红袍人咯咯的笑:“要不然,我们打个赌,如果你输了,那么把你刚得到的那项链,嗯叫做王权是?把它给我。”
  “不赌。”
  “喂喂,我还没说我出什么价儿哪。”
  “什么也不赌。”红袍的猎杀者伸手抚颈间,将一片银色的金属塞进衣领:“我不喜欢赢面不大的赌局。”
  “我说什么来着?你可是输定了的。好啦,现在你欠我两件装备的附魔了,**师阁下。”爱德华兴冲冲的开口道。而回答了他的,是老侏儒不满的一声哼哼。
  在他们的面前,逐渐散去的硝烟之中,露出了一块棉布,大概有斗篷大小,闪烁着魔法造物特有的温润光泽。
  只是现在它已经千疮百孔,布满了核桃大小的窟窿。
  “没想到竟然真的突破了护盾术和防护箭矢的双重力场不过,三十的距离,傻子才会被这种玩意儿打中!”老头儿嘟囔着,随手挥出一道火焰,将那布匹烧成一片灰烬:“而且,这种实物造成的杀伤,恐怕对于高等的铠甲毫无作用。”
  “我们本来也没有说要让它打穿铠甲……你不是想要找借口,**师阁下?俗话说的好,出来混,有错就要认,被打要立正”
  “都是废话1放心你这小鬼,一点附魔的材料费我还不缺!思维怪异的家伙……我怎么就没想过用这种方法”
  “整天宅在家里能有什么好思路?没事多出去走动走动,脑袋才会清醒。”
  “那么你认为什么地方刺激思路?”
  “当然是战场啊。战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嘛”纟


灵能 第一百零二章 授勋

  今天碰了一大堆的麻烦,用了几年的手机也罢工了,电池居然鼓到把后盖顶起……烦躁。
  另外订阅好不给力T。T,都是我的错啊……
  如果真的有一天要跑到战场去的话,爱德华倒是很想要带着,不,是跟着一位**师的——不但安全有极大地保障。而且**师对于战利品的要求很高,他们看不眼的东西,自然也就最便宜身边的人,当然,最重要的是一位**师出现在战场的几率,无限接近于零。
  但想要实现这种愿望的可能,也同样无限接近于零。
  所以还是务实一点。
  随手捡起了地的一块金属,爱德华无声地笑了笑。
  在爆炸中已经变形的外壳看着并不起眼,不,实际就算是没有引爆之前,这东西也不过就是个扁扁的薄铁罐,后面带着个金属的支架而已。估计即使放在地面,周围经过的人也不会对此投注太多的关注、
  然而,如果没有注意到,造成的后果就会极为可怕了。
  老法师交给爱德华的某种结晶粉末造成的爆炸力,远超出了爱德华原本的设想——经过调整之后,效果几乎超出了黑火药的十倍。而以它为动力,那个不起眼的小盒子就可以瞬间想一个方向迸发出几百颗黄豆大小的钢珠
  只要炸开,估计几百呎之内都是有效威胁区域,几十尺之内,一些力量不足的防护法术,比方说法师们通用的魔法盾和防护箭矢法术,根本就不起作用,甚至威力比较弱一点的力场墙,也有可能被密集的钢珠突破
  只要使用得当,这东西几乎防不胜防——即使是魔法师的侦测魔法,也只能对于魔法其作用而已,隔着一层金属壳,材料那点魔法灵光,根本无从察觉。
  哦,简单点说,这就是防步兵地雷……借助了炼金法阵能够任意将钢铁塑形的优势,再加那些炼金粉末的高爆效果,爱德华制作这样的东西本就不会耗费太多的功夫……如果制作几百个,再适当的增加威力和加大钢珠直径,那么即使敌人是一整队的法师或者几百名骑士,爱德华也不会害怕。
  这想法无疑是让人兴奋的彪悍,可惜……只能是想法而已。
  不得不说,法师或者就是一群没有经济概念的动物……因为这种灰褐色的粉末是粉碎的红宝石和其他几种矿石经过精炼制作的,材料费自然高的可怕——像刚刚爆发的这一个,光是炸药的部分,便耗费了近千金币的材料,这还不算其中需要一个法师精炼所需要耗费的时间。
  好,用一千枚金币去解救一次危机,或者是干掉一名大敌显然是非常划算的买卖,然而同样的价格,已经足够买两三张卷轴来用了。
  如果可以的话,爱德华自然是希望可以找到更合适的廉价材料……不过老侏儒显然对此兴趣缺缺,只是一个劲儿的催促首席学徒再弄个更新鲜的东西来玩玩。要不就是弄些新菜色来尝尝——而离了他的帮助,某个法师学徒根本就没法重复那些精炼的过程,只能慢慢地试图在用法与用量寻找一些平衡点了。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就在天平,量杯和不断的试验中度过。
  几天的时间就这样匆匆而过,成果并不斐然,不过爱德华似乎倒是体悟到了研究者们的某种心态——不断的重复试验会耗费掉太多的时间,而越是接近于成功,便越是会不自觉的投入更多的时间,忽略掉其他大部分的事情。
  可有些事情,还是不得不去做的——比方说,几天之后的那一场册封仪式。
  举行册封的场所并非是想象之中的主城堡,而是城市后方的光辉骑士广场——传说之中,这里是图米尼斯的开国皇帝,将在国家从帝国领土中割裂出来的时候,召集骑士的场所。原本其实不过是旧城区外的一处旷野,不过经历了几百年的建筑变迁之后,这里其实更加接近于一座小型的城市。
  几十尺高的石质建筑分做了数层,在城市的喧嚣之中规划出了一片沉寂的净土。
  几条街巷之外的喧嚣,似乎也被那些支撑着楼宇的骑士雕像所震慑,变得逐渐沉寂下来,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从那几辆马车下来的,全都是美丽的女士。
  无论是那些显露出成熟之美的贵妇人,还是那些拥有着青春,如同盛开的鲜花一般美艳迷人的小姐们,总是能够成为众人瞩目的目标。
  爱德华并没有往那些人群之中而去,虽然此刻他的身份,是这场活动的主角之一,不过正因为如此,他才不可能跟那些无聊而繁杂的陌生人随意接触。
  一年一度的授勋典礼虽然涉及到了皇帝陛下,但是在封建领主制度的图米尼斯,这或者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仪式——国王陛下不过就是个见证者的身份而已,被册封的基本都是各地贵族的后代,充其量有几名是国王自己直属骑士团的成员,
  而真正的那些能够阵拼杀的骑士的册封,是用不着国王陛下来费心过问的,各级领主便有资格去任免他们手下的骑士了。至于之后的骑士决斗,也通常是由他们选拔出的一些优秀人物来代替被册封的骑士出阵,规则更加接近于竞技性质,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种花哨的表演而已。
  不过,正因为这里聚集的大部分都是官二代,每当授勋典礼的时候,这里都会聚集一些身份非凡的权贵,也有很多人愿意在这里争取一个露面的机会。久而久之,这原本并非重要的典礼,便成为了成为了大人物云集的重要仪式之一。
  这个方向与正门显然有些不同,相对于那些喧嚣来说,静谧的出奇,建筑的门口,只站着几骑全副武装的骑士,空旷的街道,让人有种走错了路的感觉。
  将手里的请柬递到了其中一个人的手中。
  对方投来的是不出所料的疑惑——眼前的这个人看去实在是太普通了,虽然那身长长的袍子似乎足以说明他的身份,但是传闻之中的魔法师,怎么会选择骑马这种方式呢?他们不都是从虚空之中出现,或者至少也是从天空之中缓缓飘落的么?
  而就算是要骑马,不也应该是无比神骏的纯色马匹,又或者是混合了各种外界血脉,獠牙狰狞的东西吗?这匹通体三色,温驯的低着脑袋的小牡马,看着也太……
  幸好,那张信函带着皇室的魔法印记,是绝对不可作假的,即使是冒名顶替也不大可能,因此在疑惑地看了几眼之后,骑士们还是选择了放行——不过他们聪明的选择了一个同伴,寸步不离的跟谁在了爱德华身后。
  与静谧的外表不同,走进了这座仿佛小型要塞一般广场的通道,里面完全是另外一番景象,四周的高台装饰华丽,无数彩色的棚顶遍布其,不少坐着马车而来的高高在的大人物,在这里所拥有的也仅仅只是下面的一张椅子。那个宽敞而又巨大的操场此刻除了正中央的那条通道,已然整整齐齐地摊成了一座又一座方阵。
  这种奇特的感觉令他的心中充满了自信,
  往往都拥有值得骄傲的实力,因为在其后的表演之中,他们往往会成为受到挑战的目标。当然这同样也是显示自己的一个大好机会,在今天这个日子里面,在表演之中赢得胜利,会令自己更加引人注目。
  我发誓善待弱者。我发誓勇敢地对抗。我发誓抗击一切错误。我发誓为手无寸铁的人战斗。我发誓帮助任何向我求助的人。我发誓不伤害任何无辜。我发誓帮助我的兄弟骑士。我发誓将对所爱至死不渝
  这是骑士的誓言。
  最好的骑士,勇敢、优雅、技艺超群,他品质高贵,出身名门,口若悬河,卓尔不群;围猎鹰猎他样样精通,尊敬下层和穷人,以自己的标准判别斟忖……
  这是传说中,骑士应该具有的品质。
  然而我们知道,理想和现实之间往往会差着一个这样的完人其实并不存在,这一点,就连那些满口英雄赞歌的诗人自己也明白,或者正是许多言不由衷的奉承性文学作品在理想与现实的鸿沟间提供了可资挖苦的资本。为了突出现实的不完美,诗人们才复述着远古的传说。
  而所谓的事实是,大贵族的子嗣一生下来就有希望成为骑士——这个希望仅仅是指他们拥有成为骑士的意愿。只要肯首,那个头衔便会自动在他们头顶发光,根本不需要任何的认同。
  没有显赫家族的小贵族子弟和商人家族的家伙们就要经过正规的渠道走走过场,虽然成为某个骑士的侍从。不过他们的道路也并不会有什么颠簸,只要不出什么巨大疏漏地混七年,一样可以在军队之中得到一个正式的位置,
  而那些平民出身的家伙们,想要圆梦可以要经历太多的坎坷,他们连一套最廉价的骑士装备都买不起,更别说是锻炼武技了,正规的渠道,是先得想办法成为少年兵,然后通过甄选成为骑士侍童,忍受杂役一般的七年生涯,甚至比杂役还要悲惨,因为生杀大权都掌控在骑士手中,只有能力优秀才能免去各种责难,跟随的骑士如果是普通的还好,但那些中层贵族出身的骑士们却有很多都有想象得到或者想象不到的怪癖——有时候菊花到葵花的转变还都是最为正常的一种。
  所以往往从佣兵干起才是个最简单的手段——实际,大部分的平民骑士,都是佣兵出身,拥有着足够的野心和精力,毕竟普通的老百姓宁可终日游荡,也没有兴趣参加“圣战”,不惜为帝国捐躯。
  当然,想要出人头地,有时候走些人迹罕至的小路也是不错的主意,比如在赢得某位富家小姐的青睐,或者在某些时候找到几个愿意资助他们的豪门怨妇……拼命锻炼的身体的目的中,也有指不定哪天就被某位夫人看中的渺小希望。
  那些贵族子弟,会在一个适当的时侯,被带到国王面前,当着精英的面,被授予骑士装备:金光闪闪的靴刺、精工制作的胸销、一副双层锁子甲、一支由白蜡杆和铁制成的矛,一面由彩色铁皮装饰的盾牌置于颈项近旁。国王亲自为其佩带一把古剑,然后用自己的佩剑轻触受封的年轻人从而授与其骑士头衔。
  一次典礼有个二三十个贵族青年得到骑士称号,并得到国王赠赐的武器、战马等礼物。庄严的仪式结束后,整个队伍进行持续一周的欢宴和喜庆。
  巨大。只能用这个词汇来形容的战马,踏着令人胆寒的步集在略显湿软的泥土地缓缓走着。
  即便距离很远的人,当看到这匹战马时也会因为它那过于异常的高大感到不安。每当硕大的马蹄踏在土地时。都会让人有一种大地在震颤的感觉。留在战马身后的深深足印,则让看到的人不禁为之愕然。
  不过和这匹巨马相比,它的主人就更加让人感到畏惧。
  骑兵这个时候却让人无法质疑的体现着一种高度统一的纪律性和令人震撼的服从性。那一队队配合默契的密集骑兵如同一把把锋利的弯刀般在谷地里带起片片烟尘,甚至即使从离的最近的骑兵那里除了甲胄和武器的摩擦,都听不到任何喧闹的声音。
  爱德华微微眯起了眼睛,这个看去并不高大的男人的手臂显然是极为有力的,他胯下那匹巨型战马并不是没有挣扎,但最终不得不在他的拉扯下慢慢平静下来


灵能 第103章 不服的话,一对五好了

  皇帝陛下的近卫骑士们显然训练的还算不错,精彩的马术阵列层层推进,进退有度,尽管只是短短的进场,分开,在号角之中整齐的列队,但也足够看出他们在能力,确实值得自傲。
  不过热闹的开场之后,便是乏善可陈的例行公事了。
  “我发誓善待弱者。我发誓抗击一切错误……我发誓帮助我的兄弟骑士。我发誓将对所爱至死不渝!”
  与记忆中历史的桥段没有太多的不同,几十个青年按个被授予一套骑士装备——金光闪闪的靴刺、精工制作的胸销、一副双层锁子甲、一支由白蜡杆和铁制成的矛,一面由彩色铁皮装饰的盾牌置于颈项近旁。然后再由那位陛下为亲自为其佩带一把造型古老的芬莱尔长剑,然后用自己的佩剑轻触受封的年轻人从而授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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