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马上就要见到云修,我就一点都不难过了,我只觉得高兴。”西鲁芙笑着抬起头,对荷西公爵说道。
荷西公爵皱了皱眉头,说道:“孩子,我会尽力帮你,但是能不能很快地见到云修,这还要看你的造化啊。”
“啊?这是怎么……”西鲁芙眨了眨眼睛,疑惑地问道。
“孩子,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如果云修真的那么容易被发现行踪,恐怕早就死在了王廷的手里了……我的儿子布斯里是第七军团的军团长,他所负责镇守的那一带与通海国接壤。在一年以前,我们发现他在苦森城生活。布斯里他将这个消息按下,在上报的呈报中说苦森城并不见云修的踪迹。但是在我们发现他不到一个星期之后,他就突然从苦森城消失,我们也就此失去了他的影踪。”
“前不久,我又听说藏兰国与通海国之间被成为‘大转折外交’的外交行动的身后也有他的身影。风宇国驻藏兰国的外交人员甚至差点把他抓住,但是最终还是让他走掉了。现在,很多人都相信他已经过通海王廷走得很近,他的人应该在洛克拉城。但是,据我所知,无论是王廷的情报机关,还是军队的情报机关或者外交部门的情报机关都没有在洛克拉城找到他的消息。”
“那……那我该怎么去找他?”
“不要急。几天前,布斯里写信告诉我,不久前,他的情报人员发现可多现在出现在苦森城,在一家书店工作。我们查了一下,这家书店的注册人正是可多,而与他一起经营这间书店的是一名叫做丝绕的女子。这名女子在云修在苦森城期间,与他关系比较密切……”
荷西公爵说到这里,看了看西鲁芙,看到她果然情不自禁地露出一丝不悦之色,便笑着说道:“就布斯里掌握的情报而言,他们之间并没有超越朋友关系的举动。”
西鲁芙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刚才的表情有些不妥,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地脸红起来。
荷西公爵笑了笑,继续说道:“所以布斯里认为这间书店很可能就是云修在苦森城的联络点,而可多和丝绕就是他的联络人。至于其他的,我们就无法知道更多的了。”
“荷西爷爷,你赶紧送我去见他们两个吧。”西鲁芙急不可耐地说道。
“嗯,我也是这么想,所以我要跟我的布斯里安排一下,你暂且在我这里住几天,没事就去流云城四处走走。往后,你要是有机会跟云修在一起,那么说不定,就再也不能来这里了。”
“嗯,我会的。”西鲁芙点头应道。
第七集 纵横四野 第十一节 一切都是孽缘
(更新时间:2006…11…3 22:31:00 本章字数:2691)
两人谈到这里,西蒙刚好回家。
荷西公爵于是跟西蒙介绍道:“这是西鲁芙,屈白文学院的高材生。”
西蒙赶紧笑着拱拱手,“西鲁芙小姐好,我是西蒙,是我爸的儿子。”
刚一说完,头上就响起一声脆响,“都是当父亲的人了,还说这种蠢话。”
西鲁芙看到这对父子这副可爱的模样,忍不住掩面笑了起来。
“帮西鲁芙小姐找个安静点的房间住下。”荷西公爵招招手,对下人说道。
下人于是走过来,接过西鲁芙的行李,西鲁芙对荷西公爵和西蒙行了一礼,便跟着那下人到自己的房间去了。
“这姑娘就是思行院长推荐给父亲大人的新秘书?”西鲁芙走后,西蒙就问荷西公爵道。
荷西公爵摇摇头,“不是。”
“那她是谁啊?”西蒙又问道。
“你就不要问这么多了。”荷西公爵摇摇手,说道。
“哦。”西蒙嘟嘟嘴巴,然后开始在心里琢磨着该怎么跟荷西公爵把天机王子教的话给说出来。
“对了,你来得正好,我有些事要你去办。”
“什么事?”
“你这几天出去采办一些物品吧,就是流云城的一些特产之类的。”
“啊?父亲大人要送礼吗?”
“不是,我要派人把这些东西送到你哥哥那里去。”
“啊?怎么这么巧?”西蒙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地大声叫道。
荷西公爵反问道:“什么这么巧?”
“哦,没什么,没什么,我是说,我刚好也想买点什么给大哥呢。”西蒙拼命地摇摇手,掩饰道。
好在荷西公爵也不是那种很精明的人,再者心中也正装着事情,所以没有看出西蒙的不对来,“没什么就快去办吧。”
“好,我马上就去。”西蒙点点头,赶紧快步跑出去。
跑出大门之后,西蒙才站在门边不可思议地说道:“难道真的是天意要让天机王子逃出去吗?”
五天之后,所有的物品都准备好了,装了整整六大箱,而来自布斯里的回信也已经飞到了荷西公爵的手上。
荷西公爵于是告诉西鲁芙,第二天她就将和几个他的可靠的下人以护送这笔物品的名义到布斯里那里去。到了那里之后,一切就都有布斯里安排了。
西鲁芙点着头欢喜地答应了。
西蒙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则一溜烟地跑进宫去,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天机王子。
“不会吧?竟然这么顺利?真是天助我也。”听到西蒙的报告之后,天机王子喜得手舞足蹈,“到了你哥那里之后,离边境线就是咫尺之遥了,到时候只要你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我可以马上溜出去,然后就自由了。”
想着,天机王子忍不住偷笑起来。但是西蒙却赶紧连连摇手,“不行,不行,绝对不行!”
“为什么不行?”天机王子问道。
“通海国是敌国!你是风宇国的王子,人家想抓你还抓不到,你居然自投罗网,这……这要是让陛下知道了,就不是一年禁闭,而是全家死光光了。不行,这件事绝对不能依你。”
“我要去的就是通海国,只有到那里去才可能有我表哥的线索,你以为我真是出去玩啊?”天机王子心想,但是这话当然是不能明说的,他于是点点头,“好吧,那你说怎么办?”
“你到了我哥哥的驻地,也就是望风城的时候,你就自己从箱子里爬起来,然后到望风城去找一间叫做罗门宾馆的地方,再到里面去找一个叫做杀情的人,把我的信给他,他就会把你装在货物里,将你偷渡到洛水国。他的商队是一个月一趟,你在洛水国玩上个把月就可以跟着他的商队再回来。”西蒙说着,苦着脸拱手,“我的爷爷,你一定得答应我,玩上个把月,顶多,顶多两个月你就回来,好吗?”
“唉,我也就去尝尝鲜,没准撑不了就像回来呢。”天机王子奸诈地笑着安抚西蒙道。
西蒙想了想,欢喜地笑着点点头道:“有道理,嗯,那就好,你要是想提前回来,你可以去找他,顶多多花点钱。”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去安排吧。”
“好,我这就去。”西蒙说着,转身就走,走出几步,他走回天机王子的身边,“王子,我突然想起有个事很麻烦,不对,应该是有两件。”
“哪两件?说吧。”
“你要是走了,你爸爸,不对,是陛下他,一定问我你去哪了,那……那我该怎么答?”
天机王子几乎晕倒,“西蒙,从前你说你笨,我以为你是谦虚,现在我才知道你是真笨啊!当然是说不知道了。”
“那陛下要是再问呢?”
“当然还是不知道啊!”
“那……那他要是不信呢?”西蒙又问道。
“总之你死咬着说不知道就是了。你想想看,你一向那么老实,谁都没想过你会说谎啊!再者说了,荷西公爵那个人那么老实本分,谁都不会想到他会成为将我送出流云城的帮手啊。”
“是被动帮手,我父亲是不知情的。”西蒙说道。
“是了,是了,你们父子都是好人,就我是坏人,行了吧?总之你相信我,没人会怀疑你的。你就不要做贼心虚了!说不准父王连问都不问你呢。”
“好吧,我听你的,但是还有一件事,明天车队就走,可是今天不是我当班啊,我怎么帮你出去?”西蒙又问道。
天机王子实在忍不住了,跳起来敲了西蒙的脑袋一下,“你怎么那……么笨啊,要是今天是你当班才糟糕。在你当班的时候我跑掉了,你就要负责任,傻瓜!”
西蒙顿时醒悟过来,“对呵!但是……你怎么跑啊?”
“怎么跑?你以为我真的从来不出宫啊,啊哈哈哈,我都偷跑出去千百回了!”天机王子在心里乐呵呵地想道。
“唉,这个你不要担心,总之我有办法就是了!”
“真的有办法吗?”
“你放心吧,总之你把我出宫之后的接应工作安排就好了。”
“好,那我们就约在……”
接下来,两人就是商量一切出逃的具体细节了。
第二天晚上,当荷西公爵家的车队已经离开流云城近百里之后,王廷卫队长全身流着冷汗出现在了袭莱洛王面前,“陛下,王子殿下不见了。”
“什么?”袭莱洛王忽地一下站了起来。
“需不需要封闭所有都城城门,全城搜索?”修各问道。
袭莱洛王站在烛光之中痴痴地想了好久,最后叹了口气,“天机,你竟然真的去了。”
袭莱洛王在房间里左左右右地踱起步子来,又踱了好一阵之后,他猛地一甩手,“好吧,去吧,去吧,一切都是天意!都是孽!去吧!去吧!随他去吧!随他去吧……”
发狂似的大喊了一阵之后,袭莱洛王颓靡地坐了下来,幽幽地说道:“孩子,但愿你真的可以化解一切孽缘。”
第七集 纵横四野 第十二节 清风妙语
(更新时间:2006…11…5 19:09:00 本章字数:2538)
跟临走的妮娜莎确认了星野凭风的身份之后,云修回到自己的房间,拿起那个竹杯,看到这竹杯上刻着“清风妙语”四个字。
“清风妙语?”云修喃喃自语地念了念这个词,然后想了起来,这种字样自己在洛水曾经见过,是在一间叫做“忘情阁”的酒肆中。这“清风妙语”四个字所指的是该酒肆的一种酒。
难不成这酒杯是星野凭风从洛水国带来的?真是这样的话,要查起来可就难了。
接着,云修转念又记起一件事,这“忘情阁”是洛水国最著名的连锁酒肆之一,这个酒肆以酒的品质好而闻名全国,会不会是业务已经扩展到了这里,在这里也开了分店?
这样想着,云修马上就找到酒店里的侍应生,问道:“璀璨星空这个地方有没有一间叫做‘忘情阁’的酒肆?”
侍应生一听,就说道:“知道,当然知道。那是洛水人开的酒肆,那里的酒的品质很好,只是价格太高,地方装修得又不华丽漂亮。在璀璨星空,喝酒的穷人是真的喜欢喝酒,但是他们买不起那里的酒。有钱人喝酒大都是应酬,那里排场不好,所以也没多少人愿意去,因此生意不大好,听说过不了多久就要关门了。”
“好,谢谢了。”云修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大喜过望,跟侍应生问明地点,就赶紧出门坐马车往那地方赶去。
“忘情阁”酒肆到了之后,云修看了这地点,一不是繁华地段,二不是当街大巷,而是在一个稍微大一点的巷子里。
也没有什么指引路人走到这里来的标志,只在门口斜斜地打出一个“忘情阁”的幌子,一点也没有寻常酒肆那样张灯结彩,热闹非凡的气息。
一般人路过,或许都不知道这“忘情阁”是做什么的。
“怪不得生意不好,原来还是一点没有改掉洛水人清高的脾性。”云修见到这光景,笑着摇摇头,感叹道。
感叹完之后,云修进入酒肆,直往柜台走去。那老板看他衣着不凡,相貌堂堂,便率先问道:“先生,有什么可以为你效劳的吗?”
云修笑着用洛水语回道:“我是隔壁城的,在洛水的时候,就是你们‘忘情阁’的老顾客。昨天晚上听朋友说你们在这里也有开分店,所以就特地赶马车过来了。”
老板听云修说得一口流畅的洛水语,又是老顾客,便马上对手下的伙计们招招手,“给这位先生开个单间!”
说完,笑盈盈地走出柜台,对云修拱手道:“先生贵姓?”
云修拱手回礼道:“姓云名修。”
“云先生,我来这里这么多日子了,难得遇到您这么一位真正好酒的,今天你无论如何得让我敬你几杯。”
这就是洛水人的脾气了,遇到了看不上眼的,鼻子比眼睛还高,遇到对脾气的,二话不说,马上就可以把心肺都掏出来。洛水有句俗话,叫做“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了。
“恭敬不如从命!”云修微微一笑,行了一礼,说道。
进了单间之后,云修先是使尽浑身解数,跟这老板诗词歌赋,文史政哲地大侃特侃了一阵,直让那老板把他当做神人,佩服得只差当下里跪下来拜做老师。
云修一看这火候差不多了,于是便从怀里掏出那个杯子,递给那老板,说道:“昨天晚上,我遇到一个朋友,我们虽是第一次见面,但是喝得很投缘,说得也很投缘。只可惜我当时喝醉了,一觉醒来,便不见了他的踪影,只见到这个杯子。人生一世,知己难寻,不知道你能不能帮我看看,看看能不能找出点蛛丝马迹,也好让我有机会跟他再痛饮一次。”
那老板接过这杯子,只看了一眼,便说道:“使这杯子的人不多。”
“哦?”
“‘清风妙语’是我们忘情阁最好的酒,全都是二十年以上的佳酿,品质甘醇,喝完后口齿留香,但是价格不菲,一壶要一万六千奇亚币,不要说寻常人家,就是一般的有钱人也是喝不起的。而这酒杯正是随着这酒奉送的。”
云修眼睛一眨,“你的意思是这种酒很少人买?”
“极少,我们一个月也就买个三四壶而已。”
“那能不能麻烦你帮我想想,最近以来,都有什么样的人卖过这种酒?”
老板笑了笑,“一点也不麻烦,半年以来,买过这种酒的也不超过十个人。大部分都是当地有名气的商人,一看就是买去送礼的。只有一个人,我看他买的样子像是买回去喝的。不过他这个人有点奇怪,每次来买酒都戴着遮面斗笠,从来不见他拿下来。无论什么天,手上都喜欢带着一副白手套,喝酒的时候也不取下来。”
听到这里,云修脱口而出道:“就是他了!”
“就是他?”老板有些惊讶地看着云修。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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