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的提醒,我会加倍小心。”
尼斯仍旧不想让别人护送,因为他有别的事要做。
“我打算马上就走,你有什么礼物需要我帮你带去?”
尼斯随口问道。
“算了,我会另外找一个人跑一趟伊比利斯,你还是自己小心一些吧!”
菲利普王子是一个很会为别人着想的人,他的礼物虽然不大,重量也很轻,但是多少有些妨碍,他可不希望尼斯因此而出事:“你就帮我向切尔哈兰侯爵问个好。”
“我会的。”
尼斯点头答应。
和殿下打完招呼,尼斯走到布莱克旁边问道:“从伊比利斯回来的时候,你有什么要我带的吗?”
“那就谢谢了。”
布莱克显得有些犹豫,好半天他才惴惴不安地说道:“你能不能帮我带一匹正红色的丝绸回来,就是当初梅特洛送给罗格斯菲尔德城里几位公主的那种,那个时候我就有些心动了,可惜没钱,你……能不能帮我……垫一下……”
“你为什么不早点说?”
尼斯一脸古怪。
菲利普王子大笑起来,指着尼斯道:“布莱克,你这是舍近求远啊!所有高贵色调的上等丝绸全都掌握在这家伙的手里,伊比利斯卖的那些也都是他手里的货。”
这位殿下是知情人,也知道玫瑰十字商行和艾玛尔红衣主教、切尔哈兰总督藉机炒作这类丝绸,让价钱翻了一倍不止。
不过这事关机密,除了他之外连肖恩都不知道,他也没对其他人提过,今天要不是喝了点酒,他也不会冒出这样一句话。
整个大厅里顿时安静了下来。
这里的人都知道尼斯有钱,白糖生意被传得神乎其神,不过大家对这行毕竟不熟,没什么概念。
丝绸生意就不同了,大厅里的人都是贵族出身,自然知道丝绸有多么昂贵,做这种生意的商行除了要有大量的资金,还要有深厚的背景。
更何况,王子的意思很明白,玫瑰十字商行不仅仅是做丝绸生意那么简单,而是掌控着最顶级的丝绸交易。
一时之间,所有人看向尼斯的眼神都有些不对劲了。
菲利普王子说完话,就察觉自己有些说漏嘴了。不过此刻已经没办法收回刚才的话,再说,他发现这番话的效果挺不错。
尼斯也有些意外,不过他只能顺着王子殿下的话说下去。“过年之后,路克他们也要过来,我会让他们顺便带几车丝绸,算你们成本价。”
大厅里面又是一阵沉默,过了片刻,响起了欢呼声。
尼斯的这个决定受到所有人的拥护。
骑士的争胜心最为强烈,虚荣心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他们当然也希望能够穿上华贵的丝绸衣服,在别人的面前炫耀一番。
说实话,他们现在有些后悔没有早一点知道这件事,要不然过年的时候,就可以一身华丽盛装,趾高气昂地回家了。
看到大厅里面的气氛如此热烈,菲利普王子也趁机添了一把火。
“你再让路克带几个好一些的裁缝过来吧!让这里的裁缝动手,根本就是糟蹋好东西。”
他是看着卡奥尼和阿萨克斯一点一点发展起来的,也花费大量的精力研究尼斯的做法,也发现虚荣心的用途。
从房子里出来,尼斯大口呼吸着,里面那浓重的酒气和汗味让他有些受不了。
他也不再回自己的房子,反正该收拾的东西全都已经收拾好了。
这一路上肯定要用“轻身术”赶路,轻身术消耗小,持续时间极长,可惜“轻身术”不是“轻灵术”这个秘术只能减轻他的身体重量,对他带的东西没有任何效果。所以东西肯定带得越少越好。
他只带了一只魔法袋,里面也只放了一些必须的东西,就连平时从不离身的那把弓也没带。因为带弓就必须带箭,而且数量不能太少。
想了想刚才王子殿下给他的忠告,尼斯转身朝着山顶爬去。
山顶现在就剩下一座孤零零的城堡,到处都搭着鹰架,但是因为两个多月没人干活,架上全都是积雪,很多地方已经垮塌了。
尼斯穿过空无一人的城堡。城堡的后面是一片空地,再往前是一道矮墙,有士兵在那里巡逻,还有几座伸展出去的悬空塔楼。
北面这一侧非常陆峭,大部分是六、七十度的大斜坡,还有一段是笔直的崖壁。
如果“鸽子”传回来的消息是真的,贝尔格的正门外肯定有很多猎杀者守着,从后山下去的话应该会安全许多。而且他还想试试能不能把佩森斯教派的秘法加以整合,创造出属于他自己的秘法?
“呼啦”一声,尼斯的披风猛地张开,变成一对翅膀。
尼斯的披风有好几种形态,之前他曾经用它变成盾牌阻挡射来的箭矢,这一次是变成双翅。飞身跳上矮墙,一只脚在墙头上一踩,他的身体飞出悬崖之外。
和上一次在死亡谷缓缓滑行不同,尼斯直接往地面坠落下去。
耳旁的风声越来越急,在重力拖拽之下,尼斯坠落的速度越来越快,眼看着就要撞到地上,他猛地将双翅一转,方向瞬间改变了,变成倾斜滑行,转眼间就变成和地面平行。
方向变了,但是速度没变,他在雪地上飞掠的速度甚至快过俯冲的游隼。
如果是在平地上加速,他永远都无法达到这样的速度。
在武者之魂那破碎的记忆中,有着无数从悬崖上跳下的回忆,他就是从中得到灵感。
从所未有的高速让他的神经绷紧,脑子里面什么都不敢想,只盯着前方的地面和远处有可能撞上的障碍物。以这样的速度飞奔,绝对不能有丝毫疏忽。他的脚下踩着“踏风行”,在佩森斯教派的秘法里,带“风”字的全都是大范围的步法,追求的是消耗小,最适合用来传递消息、追赶和逃命。
“踏风行”还多了一个“轻”的特性,虽然并不能真正踏风而行,却可以在松软的雪地、柔软的泥泞之类的地方行走。
一连串很浅的脚印留在雪地上,这些脚印相隔有二十多米,比大骑士奋力一跳的距离更远,脚印一路向西。
只是片刻的工夫,贝尔格就被远远地甩在脑后。
突然,头顶上传来一阵鹰鸣,尼斯的心顿时一紧,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北地的人擅长驾驭鹰隼,用牠们捜索目标。当初从死亡谷里出来的时候,他们就是被一头驯养的老鹰发现的。
让尼斯更加郁闷的是,他的速度比刚才慢了许多。
“踏风行”显然不太好用,只能勉强维持他在雪地上飞掠,却没办法保持速度。
尼斯朝着四周看了看。几百米外就有一处非常陡峭的山岭。北地别的不多,这种直上直下的山有得是。
片刻的工夫,他就登上这处山岭的山脊。山脊上没有积雪,因为这里的风大,雪全都被呼啸的狂风吹走了,裸露的岩石让他很容易借力。
尼斯不再用“踏风行”换成脚板在地面上平搓,双腿摆动的幅度很小,频率却很快。这是“驭风疾走”风类秘法中最适合长距离奔行的一种。
他一边寻找着合适的悬崖,一边朝着四周张望。果然在雪地里,有三个人从不同的方向朝着这边狂奔,他们的速度都很快。
这三个人想必就是西格尔王子雇佣的猎杀者尼斯飞身跳出悬崖,再一次从百米高的地方跳落,近乎于垂直的坠落让他又拥有了可怕的速度。
可惜事实证明“驭风疾走”不如“踏风行”速度的衰减比刚才更厉害。
他只好再找一座山岭……
不知道试了多少种步法,尼斯的脸渐渐沉了下来。风类秘法里居然没有一种合适的。
当他又一次从悬崖上跳下去,他的脚步一变,原本如同风一般飘逸的步伐变得充满爆发力。
这种步法叫“电闪”和带“风”字的步法不同,带“电”字的步法追求爆发力和速度,却很难持久。
连踩了六、七步,尼斯就感觉和刚才完全不同。
刚才每一步踩下去全都有些虚浮,好像使不上力气,自然就难以维持原来的速度,但是这一次他觉得脚下很有劲,速度也没往下掉。
他以前也用过“电闪”这种秘法用在逃跑的时候非常有用,当初在阿萨克斯遭遇那些杀手的时候,他好几次就是靠这种秘法逃出四个杀手的联手夹击。
“电闪”的缺点是消耗巨大,而且巨大的负荷让腿和脚都难以承受,时间短还好说,时间一长,脚踝首先受不了,然后是脚底。
这一次却不觉得难以承受,脚底反弹回来的力量就和平时奔跑差不多。
可惜消耗一点没有减少,差不多是“踏风行”的四倍。
如果用“踏风行”赶路的话,跑十二个小时绝对没有问题,换成“电闪”三个小时就得休息了。
当然他也可以花六个小时冥想,然后再跑三个小时。如果此刻他是在逃命的话,肯定会这么做,但去伊比利斯过节就没必要这么拚命了。
找到了合适的步法,能够始终保持这样的速度,他也就不在乎那三个猎杀者。
冬天绝对是适合跑路的季节,特别是大雪覆盖地面之后,到处都一片平坦,没有绊脚的石头,没有讨厌的凹坑,也没有从路边伸延出来的灌木。
十几分钟后,那头鹰再也看不到了,猎杀者更是被甩得没有影子。
尼斯并没放慢速度,在离开哥伦安特前,他并不感觉安全。
一口气狂奔三个小时,太阳也才刚刚升到头顶,他终于放慢脚步。体内的魔力已经不多了,他必须留一些魔力以备不测。
用预言术确定自己的位置,在地图上査了一下。
这里距离贝尔格将近七百公里,是一片远离人烟的荒原。如果用“踏风行”赶路的话,十二个小时可以跑的路程应该比现在多三百公里左右。
他觉得还是这样更好一些。
一棵棵红松矗立在雪地上,这是一大片红松林。
一道银光在松林里转来转去,所到之处无数蔓藤从积雪底下冒出来,迅速缠绕住这些高大粗壮的红松。
这些蔓藤不停地疯狂生长着,它们不但沿着红松的枝干往上攀爬,还伸出细长的分枝互相连接在一起。
片刻间,整片红松林就像挂了一张巨大的绿色蜘蛛网。
在红松林的中央,无数蔓藤交织在一起,密密麻麻地缠绕着,把中间裹得像一个巨大的茧。
诡异的是,所有的蔓藤都没有叶子,只有枝条,而且又细又长,还长满细密的尖刺。
这玩意叫“铁线荆棘”以往小东西总是用它阴别人,一旦被这玩意缠住,不死也得脱层皮。
正常催生出来的“铁线荆棘”没有这么细长,也不可能一片叶子都没有。
这是“造物术”的威力,不过现在应该被称为“生命造物术”“生命造物术”是尼斯自创的魔法,施展时必须有小东西的帮忙。由小东西催发植物生长,他施展造物术,让植物长成需要的形状。
在贝尔格的时候,他曾经做过一些小规模的试验,但是不敢玩得这么大。
不知道过了多久,蔓藤终于停止生长,原本翠绿色的枝条泛起一层金属光泽,密布的尖刺闪闪发亮。
与之相对应的是,原本枝叶茂盛即便在风雪中也昂然挺立的红松,全都已经枯萎了,连松针都变得枯黄,狂风一吹就漫天飞舞。
在树林的中央,在那个巨大的茧里,尼斯盘腿而坐。
随着他的一呼一吸,他的身体四周仿佛有一层光晕不停地变换着、流动着。
这是冥想时魔法能量的自然激发,不过连肉眼都能够看见,证明这里的魔法能量已经饱和到了极点。
在他四周插着一圈枝条,这些枝条长半尺,叶子有些稀疏,根系也不太发达,但是在离根半寸的地方,吸附着一个拇指大小的东西,从上面伸展出无数纤细的触丝,这些触丝看上去异常柔嫩,却深深地扎进“铁线荆棘”泛着金属光泽的表皮里。
光晕变得越来越亮,像雾气一般散开,充斥着整个巨茧的内部,魔法能量已经浓郁到极点。
在尼斯的体内,原本干涸的魔力正渐渐恢复,不过和以往有些不同,恢复的这些魔力显得异常活泼,充满生机。
更诡异的是,魔力和圣力互相吞吐着,每呑吐一次魔力就变得纯净一分,也变得更加活泼。
一直以来,尼斯在魔法方面都是走平衡之路,没有专注于一系,但是现在他已经做出选择,他的魔力正在渐渐偏向于生命一系。
这也意味着他彻底放弃死灵一系的魔法,对元素的操控也减弱许多。
一切都是为了“生命造物术”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会从“造物术”这种一无是处的魔法上得到启迪。
“造物术”制造出来的东西全都徒有其表,内部结构很松散,所以从来没有魔法师重视过这种鸡肋魔法。
他以“造物术”控制植物的生长,内部结构则是由植物本身决定,像“铁线荆棘”就以坚韧着称,刀砍不断,百年不朽。
“生命造物术”只是对“造物术”的小小改进,却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魔性生物在生长的时候,会自然形成一些法阵结构。
这些自然形成的法阵细小而又玄妙,铭刻在每一个细胞里,却又紧密相连,成为一个整体。这是任何炼金大师都不可能有的手段。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生命造物术”也可以算作炼金术的一种,而且是最顶级的炼金术。尼斯用的飞针就是这样炼成的,他还打算培育其他能够当做暗器使用的植物。
这样一来,魔法、炼金术和暗器就被“生命造物术”连结在一起。而上帝赐予的神术同样也和生命有关,肯定也可以融合在一起。再加上他又有这方面的天赋,浪费太可惜了。
从现在开始,他拥有一条完全属于自己的路,一条拥有着无穷变化的路。
在雪地的尽头、一条冰封的大河的旁边,有一座规模很大的城市,市中心矗立一排排高耸宏伟的建筑物,证明了它的繁华和辉煌。
这就是伊比利斯,整个北方最大、最富有、最繁荣的城市之一。
和南方那些大城相比,两者有着截然不同的风格。
这座北方的名城多了一丝凝重和刚硬,而比萨、威娜这些南方大城则更加绚丽多彩。
和所有大城一样,伊比利斯周围有一道很宽的护城河,河面上每隔二、三十米就有一座桥。
现在是十二月底,河水早已经冻得硬邦邦的,很多人直接在冰面上行走,还有很多冰橇在冰面上来来往往。
尼斯信步进入城里。
伊比利斯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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