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尔姆捏紧拳头,他虽然没把话说完,但是大家都能够猜得出来,这个家伙能够想到的办法就只有杀人。
尼斯很头疼,帕尔姆的杀心极重,为人又十分鲁莽,这件事可以说是他一手造成的,当初要回这座港口也是他最坚决。
“我以为你吸取到教训了呢。”
尼斯摇了摇头,他指的自然是当初在餐厅里面高声喧哗,最后却踢到铁板那件事:“我们根本就不清楚贝尔兰多斯的底细,这座港口并不太平,他能够活到现在,我不相信他身边没有厉害的保镖。”
路克也点头说道:“是啊,以后少提武力,这一趟出来,你们也应该看到了,我们的实力并不怎么样,随便找个人出来,都可以像捏死蚂蚁一样捏死我们。”
这话也只能由路克来说,至少他的话,帕尔姆还听的进去。
“也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砂糖这东西并不是一年四季都有,我们就在收获季节干一票,平时完全可以让作坊关着,干活的时候,你们几个人亲自负责内部的守卫……”
一连串防范措施从尼斯的嘴里冒了出来。
当初把作坊设计得密不透风,连个窗户都没有,就是考虑到保住技术的秘密。以前他的父亲也是这样做的,他家做得比这里更隐秘,外人甚至不知道他家挖了那么多发酵池。
看到人所有全都听进去了,尼斯又趁机说道:“其实更安全的做法是把技术卖出去。当然,再些之前我们要先狠狠地赚几票,一来这种生意利润惊人,不赚够了对不起自己;二来,这也是一个很好的证明,让大家明白,买这种技术,花再多的钱也值得。”
听到这话,路克也陷入沉思。
梅特洛就有些不甘心了,他抓耳挠腮想要反对,但是这项技术本来就不是他的,就算想反对也没有立场。
“这样也好。”
伊斯特居然在一旁应和道:“别忘了,我们的目标是成为骑士,甚至拥有自己的领地,建立各自的家底,可是你们现在眼睛里只有钱。有没有想过,就算赚再多的钱,有什么意义?商人的地位很高吗?熬出绵白细滑的白砂糖让别人享用,很值得自豪吗?”
这话比尼斯刚才的劝解有力得多,尼斯是劝人放弃,而他却是劝人追求更高的目标。
那三个人全都被说得低下了头,哪怕最不服伊斯特和帕尔姆,现在也没话可说。
“还好有你提醒,我们这段日子却是钻到钱眼里去了……”
路克“啪”的用力拍了一下尼斯的肩膀:“都是这个家伙不好,从他提出去圣地开始,每一步都差不多踩在钱眼上,先是逼着我们举债,接下来又是进货、又是租船,之后挖圣土、熬白糖,每件事都是他的想法。”
虽然满口埋怨,不过路克并没有丝毫责怪尼斯的意思,现在虽然麻烦一大堆,却都是有钱人的麻烦,比起以前只能穷开心,想要点钱还要看家里人的脸色,实在是天壤之便。
“这个家伙才是最厉害的。”
伊斯特在尼斯另外一边的肩膀上用力拍着:“你们恐怕都没有注意到,这个家伙钻进钱眼里,却从来没有陷在钱眼里,想什么时候跳出来就什么时候跳出来。”
伊斯特这样说,是因为尼斯刚才提出要把这技术卖了。
这样做的人,要不就是目光短浅,只在意眼前的利益;要不就是眼光深远,不被金钱的魅力所诱惑,拿得起,放得下。
“你不是也没陷进去?”
帕尔姆沉声说道。他当然不是在赞扬伊斯特只是感觉整个人特别虚伪,接着称赞别人,实际上是在说自己。
“这你就错了,我也陷进去了,而且不比你们浅,我的境况比路克差,但是花钱的地方并不比路克少,所以我对钱更加在意,我只不过比你们早跳出来一会儿。”
伊斯特这一次显得很谦虚,不过他对于自己能够主动跳出来已经很满意了。
那三个人思索了片刻,最后不得不承认伊斯特的话确实正确。
“厉害,怪不得你能够舍下全部的财产,把它们全部捐出去。”
梅特洛捶了一下尼斯的胸口。
此刻的尼斯一肚子郁闷,他郁闷的是这几个家伙嘴上说得漂亮,却把他当成出气的沙包。
天气渐渐转冷,树叶开始变黄,秋天到了。
秋季是收获的季节。
在刚刚造好的作坊外面,一艘船正缓缓从水道之中滑出来,这条水道长达百公尺,一头连接着大海,另外一头直接进入作坊里,入口的地方有一道厚重的水门。
这哪像是作坊?简直就是一座城堡,而且外面也确实已经在砌造围墙了。
此刻还有一艘船在作坊里,三个工人正把一袋袋细白砂糖装上船,因为里面装了滑轮、吊索和滚轮滑板,所以三个人就可以完成所有工作。
阿卜杜勒此刻也站在一旁,他兴奋地用手抄起一个还没缝上的袋里的绵白砂糖,他仿佛看到成对的隐蔽在指间流淌。
“怎么样?还算满意吧?”
路克笑嘻嘻地问道,这批砂糖比样品又有了一些进步,绝对可以称得上比雪还白。
这是梅特洛的点子,在糖开始重新凝结的时候,用细磨又磨了一遍。
如果说以前的糖像粗砂粒的话,那么现在的糖就仿佛是河底的细沙,雪白的程度也因此增加了几分。
“满意、满意!”阿卜杜勒连连点头,不过点头的同时,他也深深感觉到心疼。
作坊建好的时候,恰逢各地的甜菜开始收割,大量的砂糖被熬制出来,一时贪心,他收购了三十几船砂糖。
像尼斯他们乘坐的那种中型商船,满满一船砂糖差不多价值六百弗洛林,那些大型的商船就更不用说了,在原料上面,他前前后后花掉三万多弗洛林,要知道像阿萨克斯这样中等规模的港口,一年的税收也只不过是四万到五万的弗洛林。
短短的两个月里,他花钱如同流水一般。即使是像他这样的大豪商,一下子要拿出这么多金币,也让他有些吃不消。还好他的信誉一向不错,很多卖家都肯赊账,再加上艾玛尔红衣主教支付的第一批贷款差不多也有一万弗洛林,总算能让他稍微喘口气。
兴奋伴随着心疼,心疼的同时也在兴奋。
只要一帆风顺,回去之后,这三十几船细白砂糖就能变成三十几万黄澄澄的金币,就算还掉赊账,再取出路克他们那一份,他本人仍旧能净赚十二、三万。这样一大笔收入相当于一些王国整年的税收,也相当于许多豪商毕生的积累。
虽然只有第一批货能够卖出这样的价钱,以后的收于肯定会少得多,不过一年七、八万,他还是有把握的。
什么叫富可敌国?这叫是活生生的证明。
阿卜杜勒现在脑子里面已经被这笔财富占满了,不过在兴奋的同时,他也琢磨着怎么保住他的财产。暴发户很容易让人惦记,让虽然有点势力,但是他的势力并不足以维护这笔庞大的财富。
在作坊的另外一边,尼斯正指挥者苦力们冲洗木桶,这些木桶里面全部都是糖液,不冲洗干净的话,一年下来肯定发霉。
木桶不但要冲洗干净,还要用生石灰铺满内壁,理由同样是为了防止发霉,不过这只是表面的理由,尼斯和路克肯定不会告诉任何人,砂糖变白的奥妙就在于这些生石灰,他们现在这样做,只是为了大量购进生石灰做言语。
不只是木桶要洗干净,那些大大小小的管子也要冲洗干净,他们不想让任何人能够从中研究出些什么。
梅特洛远远地走了过来,他的身后跟着艾玛尔红衣主教身边的扈从,和当初的冷漠和傲慢不同,这位实力强悍的骑士现在对尼斯他们客气多了。
这一个月下来,他整天看着路克这帮人忙碌,看着作坊落成之后那些船只进进出出,也看着成箱的金币被搬来搬去。
这一个月看到的金币,比他之前半辈子还多。
几个年轻人尽管轻浮,而且实力也不怎么样,但是赚钱的本事却让他无话可说。这个时代,荣誉的光辉不如金钱的光芒来的耀眼,地位和权势也不再是看土地的多少,而是由财富衡量。
“艾玛尔大人已经知道你们的事,他对于你们的能力非常欣赏,同样,他对于你们给他的礼物非常满意。”
那位骑士说道。
他所说的礼物,是一百套特别制造的虔诚首饰。制作这些首饰,用的是那些经过精心筛选过的圣土,他们的效果是其他虔诚首饰的十几倍。
这样的首饰总共制造出一百三十几套,尼斯把其中一大半都送给艾马尔红衣主教,而且在附带的信上,他还提了一个建议:这些顶级的虔诚首饰最好不要卖。
他们数量不多,价钱又不可能抬得太高,与其贪图这么点钱,不如把它们当成礼物送人,反正就是要把这批极品打造成另外一种象征,一种地位和身份的炫耀。
尼斯并不知道,正是这个建议,让他在艾玛尔红衣主教心目中的分量进一步提升。
到了红衣主教这一级,财富什么的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他们想得到的东西,绝对不可能用金钱买到。他们也不需要豢养私兵,就连身边的随从也都是教会的人,一切开支都由教会支付,所以他们需要用到钱的地方非常少,反倒是赚钱的门路很多。
正因为如此,他从扈从的报告得知,这群年轻人能够提炼白糖,其中利润有多么巨大的时候,也只不过稍微心动了一下,并没有生出找机会吞并过来的想法。
于此同时,他也想看看这群年轻人,是不是和世俗间的碌碌之众一样,完全陷入金钱的诱惑之中无法自拔,如果那样的话,就算有点本事也不堪大用。
而尼斯的这封信,绝对是一份让他满意的答案卷。
“大人让我带几件东西给你们,如果你们愿意接受的话,余额就算是结清了。”
说着,那位骑士打开它提着的箱子。
一道刺眼的光芒从箱子里面迸射出来,照的旁边的人只能闭起眼睛。
好一会,尼斯、路克和梅特洛才恢复过来,眼前的一切仍旧有些发暗,不过总算能够看到东西了。
等他们看清箱子里面是什么,三个人全部目瞪口呆站在那里。
只见箱子里,并排放着四把枪头和一个头箍,这五件东西都散发着强烈的圣力波动。
四把枪头完全一模一样,枪尖修长,后部螺旋盘绕,散发出的圣力波动锐利得让人心悸,就犹如一个审判者站在面前,刚才正是它们散发出刺眼光芒。
旁边的头箍看上去倒是普通,就像是由一般的荆棘编成,颜色枯黄,上面补办尖利的细刺,很多审讯室里面都有这种刑具。不过能够和那四把枪头放在一起,白痴都知道,肯定不会是凡物。
“这是仿制的朗基努斯枪和荆棘冠?”
尼斯的呼吸变得沉重起来。
他曾经听赛门老人提起过,在教会里,有一种东西虽然不是圣器,但是从实用程度来说,绝对胜过大部分的圣器,那就是按照神器制造的仿制品。
单单打造它们的费用就不是一笔小数目,更别说为了仿制出它们,教会前前后后投入的人力和物力了。
这类东西虽然不想圣器那样珍贵,却也是无价的,没有门路的话,就算有再说的钱,也别想得到。
“这让我如何感谢艾马尔大人才好?”
路克搓着手,他的眼光已经无法移开了。
梅特洛更加不堪,他都快晕过去了。
尼斯则是惊喜交加。
这边的动静和刚才冒出来的光华,更是吸引了原本在远处监督工人干活的伊斯特和帕尔姆,两个人朝着这边跑了过来,等到他们看清这几样东西,同样也发出一阵惊呼。
帕尔姆是急性子,他抢过一把枪头,情不自禁地抚摸着,就仿佛捧着的是情人的轻柔小手,摸得那样深情、那样专注。
“看起来,你们对这笔交易很满意。”
那个骑士说道,这几个人的反映让他颇为欣赏。
“当然,不明白艾尔玛大人的好意的人绝对是白痴。”
尼斯毫不客气地说道,这也算是报之前路克他们拿他当沙包的仇。同样的,路克和伊斯特这样的聪明人,肯定明白这些东西和金钱值钱的差别。
这笔交易绝对划算,这些东西的价值根本无法用金钱衡量,拥有它们,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以后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会容易许多。
当然,红衣主教那边肯定也不会亏本,这五件东西的材料加上人工,顶多八千金币,而红衣主教欠他们的款项,却有两万五千金币。
除了象征意义,这五件物品本来就价值不凡。路克他们四个全都是骑士,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朗基努斯枪的仿制品,可以说是他们能够得到的最好武器了。
想要更好的武器,就只有请顶级的武器匠和顶级的炼金术师一起合作,还需要搜罗许多珍稀的材料。
这同样不是有钱就能做到的。
不管哪个行业,到了顶级都可以被称为“大师”这些大师们游走于各个王庭,身份比一般的贵族都高。伯爵以下的人根本就没资格邀请他们,更别说是请他们制作东西了。
路克他们能不能在有生之年获得伯爵的头衔?对于这个问题,尼斯连想都不会想。
请续看《大隐》4
第四集
内容简介
封面人物:莉莉丝
本集简介:简介:
从圣地风光归来的几人,得到了红衣主教所赠的朗基努斯枪与荆棘冠仿制品,他们迫不及待的回到阿德蒙特修道院,大肆宣扬!
有了钱之后,路克等人开始积极筹划未来的蓝图,尼斯却选择艰难的下层服事之路,但尼斯没想到,这个抉择竟让他再次遭受背叛!
人物简介:
尼斯·荷特·康塞尔——男爵之子,母亲不详。
路克·萨巴斯蒂安·卡特伦·贝特曼——子爵次子,粗鲁,莽撞,肯花钱。
伊斯特·辛格——子爵次子,擅长歌曲和各类艺术。
梅特洛·迪亚戈——贵族,没有爵位继承,跟班,头脑灵活,消息灵通。
帕尔姆·格拉面斯——贵族,没有爵位,打手,实力不错,有野心,一开始把其他人看作是肥羊,后来渐渐融入圈子。
伍德——男随从。
塔莫尔——男随从。
莉莉丝——女随从。
莎尔拉——女随从。
第一章 风光无限
大道之上满是落叶,突然一阵马蹄声响起,五匹战马并排而行,所过之处如同一阵狂风卷过,满地的落叶打着旋飘飞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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