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血泉疯狂涌出,染红了地面。巨大的战马尚未来得及嘶鸣即轰然倒地,跌入到深坑当中。姜云超擦了擦溅到脸上的血迹,把换下的衣服和腰刀,以及马鞍、马缰,统统丢入到坑中,和战马的尸体一起掩埋起来。
无毒不丈夫,量小非君子。不是姜云超心狠手辣,实在是留着这匹战马会惹麻烦。朝廷的军马屁股上都有官府的烙印,到城镇中难免会被人认出。而且动物的记忆力惊人,会顺着原路跑回主人身边。他不想因为疏忽大意葬送了性命。作为一名通缉犯,他必须要小心再小心,一旦犯错,他的下场只有死。
夜空,点点繁星流动。一只巨大的天狼浮现在夜空中,狰狞的把月亮一点点吞入口中,大地瞬间伸手不见五指。姜云超暗叫一声不妙,这种天色实在不适宜赶路。可他没有选择,时间就是金钱,最多三天,官府的通缉文书就会发出,到时天涯海角、寸步难行。
他背着行李快速穿过绿竹林,来到了一条狭窄的泥泞小路上。离这里最近的小镇步行大约需要两个时辰,镇上有住宿的客栈和马匹出售。他可以在那里洗个热水澡,去去霉气,然后喝上两杯滚烫的热酒,美美的睡上一觉。早上起来后。。。
姜云超用力的咽了一口吐沫,下意识的加快了脚步。一想到滚烫的热水和香喷喷的饭菜美酒,他就浑身充满了力量。
不过,汉朝初期,由于连年的征战,人口尚不足两千万,这造成许多地方都是数十里地看不到人烟。姜云超一个人在漆黑的夜里赶路,说一点不害怕是假的,他还真有些担心会遇上什么可怕的事物。
一粒冰雹从天空落下,砸在姜云超斗笠上,他左右环顾了一番,发现根本没有可以躲避冰雹的地方,于是咬了咬牙齿,只能顶着漫天冰雹继续赶路。
可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冰雹越下越大、铺天盖地,噼里啪啦的砸在他斗里上。他就像失去了五感的残疾人士,耳中除了冰雹声什么都听不到。
但他想不到,不幸才刚刚开始,大自然之威是世上最可怕的猛兽。同大自然相比,人类不过是渺小的一群爬虫罢了。
冰雹的体积越来越大,足有碗口大小,砸在头上一片生疼,姜云超痛苦的呲牙咧嘴,忍不住的想要指天骂地。
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前世他从不说脏话,可他现在只想骂人。而且非常不幸的是他上辈子受了半辈子的教育,这辈子却非常享受张口就骂人,愤怒就杀人的感觉。这不知是老师的悲哀还是他天生就是坏种。
他骂骂咧咧的发泄了一番,突然想到,这种环境天气下,他的视力和听力都受到严重干扰,形同虚设。而路面又窄,只能容两个人并排行走,万一有人骑着马深夜赶路的话。。。。
姜云超本能的打了个冷战,随即安慰自己不会那么倒霉,这天气除了自己,谁脑子被驴踢了会赶路,世上哪会有那么倒霉的事。
不过,世上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姜云超似乎已经融入了这个环境,没有初时的警觉性,犯了大部分常人都会犯的错误,那就是只愿相信自己想要相信的东西,感情用事,不能客观冷静的看待任何事物。
虽然性格的改变,让姜云超变得更像正常人,但失去了机器人般的大脑,他的判断力会严重下降。他大口的喘着粗气,努力排除脑中杂念,尽量不去胡思乱想,却突然感受到一股巨力从背后撞来。
凄厉的惨叫直冲云霄,震得四周冰雹都为之一顿。姜云超腾云驾雾般的飞了出去,重重的落在地上。
猩红的热血从姜云超口中喷出,他吃惊的瞪着一双不能相信的眼睛,疑惑的向自己身后看去,发现不远处一匹粉色的骏马正躺在地上嘶鸣,而在骏马旁边,一个娇小的女生正艰难的从地上爬起。
“怎么可能?这么倒霉的事怎么会被我遇上?难道我要成为穿越史上第一个死于车祸的男主角?”姜云超悲哀的望着星空,目光中满是无语。朝廷的牢狱都没要了他的命,谁知一场车祸就把他解决了。他无助的躺在那里,任由鲜血侵透了衣裳。
“胭脂…我的宝贝胭脂,你别吓我。。呜呜呜呜。。。”骑着骏马的丫头年方不过十四五六,上身穿一件黑色皮衣,下身穿着一件黑色裙子,大眼睛樱桃口,扎着两条马尾辫,摇摇晃晃的从泥沼里爬起,扑到自己的战马前大哭了起来。
高速奔驰的骏马,其惯性会产生难以想象的碰撞力,姜云超有灵气护体,侥幸保住一命,这匹名为胭脂的骏马可没这么走运,它凄惨的嘶鸣了两声,豆大的泪水从眼眶里滑落,头一歪死了过去。小女生顿时哭的伤心欲绝,昏天暗地。
“丫头片子,能先救人再考虑马吗,难道我还不如一匹马值钱。”姜云超气得眼珠子直往外鼓,奈何伤势太重不能说话,只能无助的躺在地上等死。
不过,他从来都不是一个甘心认命的男人,他狠狠一咬舌头,尽量让自己保持清醒,拼命催动气海里的灵气,让灵气顺着血液,迅速流动到自己全身。
“你。。杀死了本小姐的胭脂,赔我胭脂。”那匹叫胭脂的马已经断气,小女生突然想起姜云超这个杀马凶手,气势汹汹的来到了姜云超身边,拽着姜云超的衣服就是一阵摇晃。
姜云超受伤颇重,已经到了濒临死亡的状态,好不容易凝聚了一口活命的元气,没想到被这小女生一阵摇晃给摇散了。
“死丫头片子,问候你全家女性,不知道身受重伤的人不能剧烈摇晃吗”!姜云超眼中含着泪水,心里悲哀的嚎叫不已,奈何对方根本听不到。
大量的献血从他口中涌出,小女生顿时害怕的撒开了手,总算没把他活活摇死。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都到这节骨眼了,姜云超突然想到,若是这时再有人骑着马急速赶路的话。。!
姜云超的脸色不由自主的变得乌黑,可以和夜色相媲美了。他非常想抬手给自己一巴掌,奈何不能动弹。他第一次发现,自己还挺有做乌鸦的潜质,简直就是乌鸦嘴。这世上哪有那么倒霉的事,可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再次发生了。
红色披风,红色的紧身衣,红色的头巾,红色的靴子,红色的马…
路尽头,突然飘来了一团火,夹杂着漫天冰雹,狠狠的冲到了姜云超和小女生面前。姜云超瞪着难以相信的眼睛,直接头一歪晕了过去。脑中最后的想法是:“自作孽不可恕,没想到报应来得这么快,实在不该杀死那匹战马。。。。”
第二十四章 卖身契
昏黄幽暗的烛光,散发着淡淡的氤氲,折射出人得影子来,像是母亲温暖的身影,令你无比放松和安心…。
姜云超缓缓睁开了双眼,有一种回到家的错觉。他多希望一切只是一场梦,一觉醒来,他又回到了那个自己熟悉的世界。可他知道,这不过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他再也回去不了。
“都是你,我说不让你跟来,你偏不听,这下好了,我们马上就要被追上了。”
“这怎么能怪我,若不是你催的那么急,我至于撞上人吗。。我的胭脂,呜呜呜呜。。。”
“还哭,再哭我就把你卖满春阁,让你天天卖笑。”
“你。。你到底是不是我姐姐?”
“亲姐妹明算账,回头再和你计较,我先去看看那傻子醒了没。”
嘈杂的争吵声破坏了难得的温馨感,姜云超皱了皱眉头,不知道这是唱的哪一出。他大口的喘着粗气,想起了自己昏迷前发生的事。
一幕幕画面在姜云超脑中闪回,他在漫天冰雹中被个小丫头片子撞飞了,然后…。
姜云超叹了口气,他的运势还真是不佳,简直就是流年不利、诸事不顺。不过,撞他的人原来是对姐妹,一起在赶路,怪不得第二匹马会及时停住。
不过这对姐妹为什么要在那么恶劣的天气赶路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谁在追赶她们?
姜云超眯缝着双眼,刚刚醒来就陷入到疑惑当中,这是标准的职业病,好奇心太重,改不了的。但身逢乱世,他改变不了这个世界。那些和他毫无关系的事,他即使想管也有心无力,不如省点力气应付官府的追捕。
他挣扎着想要从榻上爬起,胸口却传来一阵阵剧痛。他苦笑了一下,无奈的只能继续躺在榻上。
不过,他的噩梦才刚刚开始。上天非常公平,不管你是权倾一时的弄潮儿,还是街边的乞丐,都总会有那么一个人来到你身边降住你、折磨你,让你又爱又恨,痛并快乐着。
香风扑鼻,火一样的女人瞬间出现在屋里。她瞪着一双精光四射的小眼睛,好奇的望着姜云超。
“太好了,你终于醒了,这下我可以省下银两不用给你买棺材了。”
姜云超皱了皱眉头,他不是一个小肚鸡肠斤斤计较的男人,可他听着这话怎么那么别扭?这么不是滋味?他昏迷前惊鸿一瞥,没有看清红衣女子的长相,现在下意识的仔细观察起来。
不得不说,这位女子长得极有特点。十六七岁的年纪,瓜子脸,脸盘精致,小鹰钩鼻子、薄嘴唇,单眼皮小眼睛,双眼弯弯充满光泽,给人一种似笑非笑,特殊的异样感。充满了魅惑、挑逗,像极了狐狸的双眼。
身高不过一米六二左右,体形妖娆,臀。部凸起,凹凸有致,可惜胸前较平,整个一飞机场。整体容貌乍一看不算惊世绝艳,可越看越美丽,属于标准的耐看型美女。
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问题的动物,姜云超不是好。色之徒,可作为一个正常男人,自然不会讨厌美女。
他微微一笑道:“棺材就不必了,我死不了。你也不用担心我会索要赔偿,我养好伤就会离开。”
姜云超并不想在车祸这件事上耗费心思,他的灵魂不属于这个世界,但他的肉体却是这个世界父母给的。满门死的不明不白,这也算血海深仇了吧。既然对方没有肇事潜逃,那他就不计较赔偿问题了,快点养好伤去调查杀他全家的凶手才是正理。
红衣女子冷哼一声,好像对姜云超的话嗤之以鼻,她变戏法般的从背后拿出一个纯金打造的精致算盘,放在桌子上道:“想走,可以啊,先把银子拿来。”
姜云超呲了呲牙,倒吸了一口冷气,他是受害者,怎么还和他要银子,这唱的哪一出,难不成自己遇上了传说中的仙人跳?
“这位姑娘,恕我愚昧,不知什么时候欠了你银子。”
红衣女子眨了眨狡黠的双眼,从怀中掏出一本帐薄道:“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幸好我都记得帐。听清了,你故意呆在小路上,撞死了我妹妹的马。。。”
“停。。。”姜云超忙打断红衣女子的话,什么叫他撞死了马,他有那功能吗,他诧异道:“这太胡搅蛮缠了吧,明明是你妹妹的马差点把我撞死。”
红衣女子同样诧异道:“是啊,本小姐也一直奇怪,世上怎么会有你这么怪异的人呢?光听说有马撞死人的,第一次见到有人把马撞死,本小姐也算开了眼了。”
“你…。”姜云超为之气结,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古人说的果然没错,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你什么你,这种天气你一个人呆在狭窄的小路上有什么企图,不会是想拦路打劫吧。还是说你知道了我们姐妹要打此路过,故意想要赖上我们。”红衣女子拍案而起,抢先发难,这招还真把姜云超制住了,他现在重伤卧榻,根本没有反抗之力。正是所谓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任对方摆布。
“你到底想怎么样?”姜云超问道。
“很简单,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既然你撞死了我妹妹的马,那就要赔偿。”红衣女子回答道。
“我若不赔呢?”姜云超目露凶光道。
“你若不肯赔偿,那我马上去报官,我们对簿公堂,由当地官府判定你是否赔偿。”
红衣女子的做法没错,哪一朝哪一代发生这种事,都该由官老爷们判定谁的责任。可姜云超才杀出地牢,估计现在到处张贴的都是缉拿他的告示。对簿公堂,那不是和自己送死没什么区别吗。
“你想怎么赔?”姜云超语气虽硬,但字里行间明显已经认栽。
红衣女子眨了眨狐狸般的小眼睛,微微一笑道:“我妹妹的宝马胭脂乃是万里无一的千里马,加上胭脂正值壮年,起码可以繁。殖十年,每年最少能生下一匹同等价值的千里马。而这些千里马又会繁殖,所以胭脂是无价之宝。但本小姐为人一向心地善良、公正无私,不忍让你倾家荡产,就赔偿一万两好了。”
蛋生鸡,鸡生蛋,这不是永无止境吗?世上怎么会有这种歪理。普通人家全家五口人,一年有十两银子都可以存活,这丫张口就是一万两,简直吃人不吐骨头。
姜云超睁大了一副不能相信的眼睛,瞳孔抽搐道:“一万两银子,你这是狮子大开口。。!”
红衣女子神秘的一笑道:“我说的是黄金,不是银子啊。”
姜云超倒吸了一口冷气,差点从榻上蹦起来。他的双眼似乎出现了幻觉,看到红衣女子的耳朵变尖,头上长出了双角,呲着满口的獠牙冷笑望着他,就像是恶魔看到了猎物。
“我拒绝赔偿。”
“那我们就对簿公堂。”
姜云超立马歇菜,他耍无赖道:“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你看着办吧。”
红衣女子冷笑一声走到姜云超面前,手指轻轻勾起姜云超的下巴,说不出的轻佻,就像是在调。戏良家妇女。
“你这副尊荣,长得比女人还漂亮,若是把你送满春阁,一定会成为头牌。到时不要说一万两黄金,就是十万两也不成问题。另外提醒你一下,满春阁可不是只有娘娘会喜欢你,许多老爷更会为你神魂颠倒。”
红衣女子坏笑不已,吓得姜云超汗毛都炸起,他咬了咬牙齿道:“好,这笔钱我赔了,但我身上没有带这么多银两,等我伤势痊愈,自然会把银子给你。”
好汉不吃眼前亏,姜云超不是只认死理的君子,他有自己的打算。只要他养好伤,天大地大,还不是任他遨游,先把这蛮不讲理的贪财女子敷衍住。等他伤势痊愈,再好好算这笔账。
“不要着急,帐还没算完呢。既然你承认是自己的错,那也就是说本小姐和妹妹可以不救你。但本小姐宅心仁厚,不忍见你鹿死街头,所以把你救了回来。为了救你,本小姐可没少遭罪,马都让给你骑着,害本小姐双脚都磨破了,你说你该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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