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穿越石头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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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穿越石头记- 第2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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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现实就是这世上有很多要钱不要命的莽夫,呃,我并不是说自己,我是有百分百的信心才会剿杀巫妖的!(李靖注:但貌似死去的佣兵和冒险者的信心在一开始时还比你强!)听到这是能造福大陆的好事,我和凯欣经过这处,便顺便加入一个临时组成的B级冒险团,进森林会一会巫妖。

当时的我们不敢再用原来的冒险者证件,「妹控」和「御姐」这两个名字已在和平国传开,我们唯有重新登记另一个名字「约瑟夫」和「约瑟妻」。虽然再次「降级」为F级冒险者,但幸好这次任务是没有等级限制,那些冒险老鸟也是临时到了暗夜森林附近的公会组队,因此只看新成员的实力,而不理会冒险者评级。

看到我们身上的圣骑士纹章,老鸟们认为我们能勉强凑合,便加了我们进入团队。呃,我要先说明一下,我们第一次加入的那支B级冒险团全是神阶高手,右臂清一色是A级冒险者纹章,只是因为我们二个F级冒险者的加入才会把这一支十二人的团队降至B级。

可是,那些一脸臭屁、用下巴看人的临时伙伴很快就变成「曾经」的伙伴了,因为他们在第一场围击巫妖的战斗中就全的死光了。

进入暗夜森林游走了半天,杀了几十只高等魔兽,那些神阶冒险者也有点疲惫,便在林中找了个石洞扎营。岂知到了半夜,三只死灵巫妖就来袭了。超高速的简短吟唱,近乎瞬发地使出三个九级压缩禁咒当场杀了三个箭神。

那干瘪的身躯在空中飞速而过,众人瞥到那被如破布的魔法师袍包裹著的腐肉法师,立即不敢托大,战神们立即爆足斗气,法神已经启动法杖的护体魔法,口中极快地吟唱九级压缩禁咒。

然而,事实证明,即使成了法神,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在战场中也很容易被秒杀。平日的九级护身魔法确实能保命,可是面对巫妖连发的四个九级禁咒,还来不到第三下已化成飞灰,四个牛气之极的法神就接连战死。

幸好那四个法神成了目标,让那三个战神趁巫妖发动魔法的瞬间硬直,拼尽全身斗气突破巫妖的保护魔法,跃至半空将那三件干瘪的巫尸斩杀。

我在这时做什么?呵呵,女孩子,天不怕,地不怕,最怕就是恶心的东西,身为穿越骑士的凯欣也是一样,纤手死死地抱著我的后背。我能做什么,唯有与她坐在李靖的背上看戏。不要说我冷血,那群牛人那么牛,半日的语言而气得我够呛,不趁这机会宰了他们已是君子了。

很可惜,原来他们也不是君子。三人之中,其中一名战神砍杀巫妖之时,不小心击爆了巫妖的头颅,那颗什么之魄被他毁了。结果,趁大家也是浑身疲惫之时,他从后杀了那两个没有准备的战神,独占他们猎到的巫魄。

好了,戏也看完,我原本打算带凯欣骑著李靖与这个冷血家伙分别便算了,怎料那个杀人越货的战神以为我们两个不怎么多话的「圣骑士」好欺负,竟然打算杀人灭口,以防我们把他的恶行泄露出去。

当时,我并不知道原来一颗巫魄被炒到上百万,很多小国也淘尽百年国富、加上贵族们的私人捐款高价收购。国家若灭了,贵族的土地、国王的权力也会失去,那些统治阶层怎不会连内裤亦淘出来也要买巫魄?战神虽在平民眼中属於神一般的强大存在,最少其破坏力十分近似,也是能弹指间把他们秒了。就算战神的战力有多强大,他们还是人,仍有贪欲,一身的装备也要用金子堆出来的。

可是,那名战神的剑锋还未攻到我的身边,在凯欣的一声命令之下,胯下的李靖已对准那战神的面门射了一颗十级暗系压缩魔剑。最后一个团员被李靖干掉了,我只好大发善心,将那些「曾经」的队友火葬,顺手收纳了对他们来说已没用的极品装备。嗯,简单来说就是毁尸夺宝。

两枚「榄核」放在手心,即使隔著精神铠甲也传来冷飕飕的感觉。这么邪门的东西,我自然不敢把它放入贮物项炼。幻化一个精神小盒,随便把黑色的榄核丢进盒子,紧紧盖好,便放进腰包之中。

在接下来的四天之中,我和凯欣便在这片广大的暗夜森林中四处找寻巫妖的行踪。巫妖在常人眼中虽然强悍之极,可是有李靖这头十一级神兽在身边,那些打算偷袭我们的巫妖也岂能得呈,最终还是充实了我们的收获。

逛了四天,虽然有凯欣陪伴在我的身边,但是留在这魔兽乱走、死灵常飘的森林还是让我感到自找苦吃。正沿著森林的边缘回去,却碰巧遇上一支冒险队受魔兽围攻。出於人道主义立场,我们便出手相救。那些玄幻小说的情节简直是狗血之极,冒险队从来也不会有美女,多是彪型大悍,或是中年大叔,即使有女性成员也不是什么漂亮MM。

放些龙威赶退魔兽,那支死了两人的B级佣兵以为我们是单独进林猎杀巫妖的高手,便邀请我们加入。没事可做的我们有了新的「伙伴」便打消回去的念头,再次折回森林。

可是,这队冒险团在击杀了一只死灵巫妖后,又再次为了利益互相撕杀,最后的胜利者又想杀我们二人灭口,结果又在凯欣的娇斥之下,李靖又一次把来人杀掉。我又一次把他们火化,顺手收纳了他们的极品装备。不同的是,这次却有一位受了重伤的骑士皇并没有死去。

他的名字我已忘了,只知李靖用魔法把他救活过来后,他告诉我们那巫魄能散发一种气息,让附近的人类心中的阴暗面不停放大,所以说,只要接近巫妖的人类若果有什么邪念,就很容易被挑拨了起来,再付诸行动,只有心智强大的人才能抵受得住。

我本来不信,可是把巫魄丢到他的手上时,那人的确升起杀人灭口的情绪,幸好那人本性十分纯良,还是放下巫魄,才能停下杀心,不然早已被李靖灭了。得知他入林猎巫只是为了赚钱替妻子治病,我们便给了他面额一万金币的支付文书,让他得尝所愿。那些诱发人类阴暗面的榄核,还是炼金术士才有方法克服,这任务根本就不是他这一个圣骑士能完成的,最少在他战胜巫妖后也无法战胜自己心中的邪恶。不过,话说回来,炼金术士有魔导器能抵制那邪恶,却没能力击杀巫妖。

文书推迟了几遍,他勉强收下后,在临走前告诉我们,若果把那些巫魄直接卖给各国王室,现在被炒至每颗上百万金币。听到这消息,我心想佣兵公会和冒险者公会也太黑了,收购价只有五十万,白白吃一半以上的差价。既然现在的巫魄那么值钱,我立即带著凯欣传战森林,不停追杀巫妖。

当遇上别的佣兵和冒险团时,我们多数会被他们邀请入伙,在团战巫妖过后再看他们互相残杀,然后就是对我们出手,接著就是我又一次烧尸夺宝。心性善良的凯欣每次也提醒新的伙伴不要被巫魄迷惑,可是只换来众人的误解,认为她是想独霸战利品。我却没有她那么好心,若果他们真的如同那个骑士皇那么纯良,自然不会受到巫魄的影响。

其实,我和凯欣知道自己的性情和这些人也差不了多少,只是因为精神铠能抗著那巫魄的诱惑,所以,我千叮万嘱凯欣不可以脱下所有的铠甲,最少也要留下护手,即使和我在帐中激战也是一样,咳咳。。。又跑题了。总之,在森林中流连了近一个月,杀了上百只巫妖,看过新加入的佣兵团或是冒险团进行著相同的轮回,我终於看腻了。呃,其实我没有那么高尚,说实话,森林的巫妖已被我们杀得所剩无几,是时候返回人类城市好好休息一下。

返回附近的一个小城镇,我并没有著急卖出巫妖之魄,而是向佣兵公会售出那些「遗物」,即是那群佣兵和冒险者的极品装备。虽然明知他们压了不少价,但那是不义之财,能换多少就换多少,最重要的是,我的贮物项炼已经爆满了,袋著这些不合用的物品倒不如换一些金币支付文书更好。

估值了一个下午,那堆成小山的装备终於确定能换上三千多万金币。这间分会没有那么多现金和支付文书,须要七天后才能调集。

〃抄!哥哥,别听他瞎扯,他根本就是找人来杀人夺货。"站在大门外的李靖不愤地传音道。它有龙眼,我也有,我当然知道那个分会长动什么心思。

结果,我和凯欣砸了这家分会后,随意拣了几件装备根据他们的估值换了五十万金币。这个公会属於这个穷困的小王国,把装备卖给他们,即是变相卖给王国,我才不相信这个穷国会在这危急关头还会动用上千万买单兵装备,也不相信他会把这些极品卖给别国,想来想去,只有杀人越货的机会最高。

所以,我来这里的本意只是想知这些装备最少值多少钱,再一点一点地在接下来的旅途卖给其他商户。不知道装备行程真麻烦呢。

第495章 辛勤的下午

 在几个小国的大商会中卖去小部份较差的装备,我们赚来的钱捐给原路的穷村。嗯,其实我们真的不缺钱,去猎巫妖真的只是厌倦了旅游生活,才想找找刺激而已。没法,我还没忘记天使和恶魔仍惦记著我们,若不转移就会被他们盯上。

捐钱并不是替那些小国扶贫,而是替死神公国猎「人」。从沿途的小国的消息得知,死神公国经过近一年的发展,现在又出现劳动力短缺的问题,现在只要是身家清白的平民,就能移民到死神领,噢,是公国才对。

身家清白的平民多是一穷二白,根本没有足够的路费走到死神公国,我们只好在各村派钱了。公国,真是可笑,我已成为一国之君,可是却在四处流亡,我还是习惯把死神公国说成领地。听说领地经过半年发展,在安娜的铁腕已扫清所有心存不轨的反动势力,现在公国是大陆第一团结的国家,除了我封过的贵族外,这国家全是平民,奴隶比率不到百分之一。

这样平等的国家,而且还有强大的自保实力,绝对是最有机会从死灵潮中置身事外的强国之一,即使是四强国的平民也削尖脑袋钻进来。怎说,四强国的平民也不平等,更不用说那些不知能否在死灵潮中存活下来的小国平民呢?噢,相反,我这个死神公国的一国之君却不能回国。我才不相信天使和恶魔不会在公国等著我回来。。。

〃酷小弟,想什么啦?〃刚刚穿好上衣的凯欣半躺在床上,拉上被子,再把光溜溜的我。。。拥入她那伟大的深沟中。。。

我无言。。。

她好像把角色调转了!在我脑子内的知识之中,无论是地球还是异界,当女子在床上运动过后,也是把脑袋贴在男子的胸怀之中,为什么她却喜欢把我看成小孩?不,我绝对要把她的恋童癖纠正过来!

坐直身子,我快速地把她搂入怀中,抚著她那只隔一件薄薄衬衫的后背,用上我最男子汉的嗓音,认真地说:"没什么,我想著以后如何保护你。"

「噗哧」凯欣轻柔地推了我一下,玉手掩著性感的珠唇,妩媚的脸蛋泛起激烈运动后的潮红,另一只玉手点著我的额头微笑道:"小酷啊,不要装大人了。你在姐姐眼中,永远也是长不大的小孩子。你忘了昨夜还叫著姐姐不要骑在上面吗?"

我--泄--气。。。不喜欢那个体位就等於小孩吗?话说回来,凯欣真是精力无限,昨夜我差点就累趴,而她只是休息一会便能再度发起挑。逗,或许出自溺爱之情,什么姿势和玩法她也会予以配合,作为他的男人,我怎能拒绝她的热情?

但是。。。谁会喜欢和弟弟圈圈叉叉?不,或许她真的喜欢。但是,作为男人,就算对方是比自己年长的姐姐,我还是希望对方把我看成大男人,就算不是「大」男人,最少也不会是小孩。

"不要装深沉了!〃凯欣的美目闪著迷恋的光芒,小嘴凑到我的耳边,用上柔美之极的诱惑嗓音说道:"天色还早,不如我们再来一次吧。。。〃接著,她的纤手已伸进被子之中。。。

我的天啊!太阳也快到头顶了!死就死吧!

一个翻身,我已把凯欣扑倒,压在那火辣辣的娇躯上,把她的丁香小舌吸进嘴中,与她在床上激吻了起来。我已豁出去了!今天就舍命陪淑女吧!

。。。。。。。。。

我终於造下创举,第一次在持久力这方面战胜了凯欣了!虽然现在的我双腿发颤,腰部微酸,但我真的把她折腾至疲惫不堪,挂著极为满足的倦容沉沉睡去了!这刻的我,终於能在心中自豪地大喊一声:我是大男人,我是最终的胜利者!

咳咳,意淫够了,其实是她特意放水,忘我的配合我的节奏,而我却要尽力地分心支撑,才能得到这战果。果然,床上的力量和战斗力真的有直接的关系,怎说她也分到穿越骑士的百分百体力,而我的体力只有她的五分之一。。。

抚著她那娇艳欲滴的脸蛋,我望向被斜阳照得泛红的窗帘,心中回味著这三个月的幸福生活。有凯欣在身边,我才能咬牙挺过那心灵虚弱的时期,不知不觉间,她在我的心中已占了很大的份量。然而,我们的关系却十分奇妙。与情人才会做的事,我们已不知做了多少次。即使在暗夜森林中,我们也差不多每夜也天人合一。

然而,每当我向她提出当我的女友之时,她永远也是微笑婉拒,或是笨拙地扯开话题,实在让我大惑不解。我相信自己的直觉,她一定是喜欢我的,可是我却不知她从何时开始,也不知她喜欢我什么。曾经问过她这类问题,不过得到的回答往往也是让我无奈:「因为你是我的酷小弟。」

很不甘地想,她不会真的是正太控吧?自问自己除了那半年变了智障小孩外,我这一个雄赳赳的大男儿何时当过小正太?为了纠正她的心理问题,我曾使用过贱男必杀技:「奉子成婚」。若果让她怀孕,那时就算她想当什么姐姐,或是拒绝与我交往,肚中怀著我们的小孩也会让她面对现实,乖乖的承认我是孩子的亲爹,是她的男人。

可是,无论我如何努力耕耘,每夜散播了多少种子,与她翻云覆雨了多少百回,她的肚皮也是那么的平坦,那盈盈一握的纤腰还是保持著那让人迷恋的曲线,而我几乎每夜也如同千里长跑般劳累。

或许她渐渐也察觉到我的用意,一次在运动过后的野营之中,拥著我平躺在草地上的她低声说道:"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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