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好个专横跋扈的教廷,还真是没天理了,格力高利大笑道。
你敢亵渎神明,定要将你送入异端裁判所,那奥斯德怒道。
住手!那奥斯德正要命令骑士,跟自己围攻格力高利,在他想来自己一大剑师,再加上一百白银武士大剑士的实力,应该能打败这个剑圣级别的人类了,至于剑神,他没敢去想,整个大陆上都才有数的几个剑神,哪里随便出来一个就是剑神的。
顺声音看去,他痴了,陷入僵硬状态,喉咙不断的上下鼓动着,其它士兵也是呆立当场。
永恒看了眼,这个颇有卖相的青年,金色短发根根直立颇为凌乱,但却有时下潮流的发型,俊美的脸庞,蓝色大眼睛,高高的鼻梁,嘴唇有些太薄,破坏了完美的形象,一看便不是好东西的那种刻薄之人;身体魁梧、壮实,肌肉虬结,190多CM的身高,身披黄金战甲,颇为英武;腰挂十字佩剑,脚穿长筒战靴,跨骑枣红马,马鞍上挂一金色十字骑士长枪,看起来卖相十足。
比我强太多了啊!我穿一件黑色长袍,脚穿兽皮鞋,全身上下还比不上,人家一只靴子值钱,无论卖相、身家,我都无法比,还真是够郁闷的,我现在身边的人,连士兵都比我有卖相,幸亏还没到吓人的地步,不然,我还得整容了。
欧!我的女神!终于又见到你了,你知道吗?我就是特意赶来见你的,奥斯德道。
奥斯德,请你让开,我们还要赶路,丽莎平淡的道。
噢!没问题,我会一直护送你到家的,能成为你的使者,我奥斯德非常荣幸!
59。第三集 美丽惹的祸…第九章 收购奴隶 上
第九章收购奴隶上
奥斯德,我们是去边关,你也要护送吗?丽莎不耐烦的道。
噢,亲爱的女神,你们去边关做什么?就算你去天涯海角,我也会陪你去的,奥斯德说着就骑马过来,看了眼永恒道:你对待佣人真好,太仁慈了,神会护佑你的!
太阳的,说老子是佣人,一看自己的穿着、打扮,这形象比佣人还差劲,跟奴隶都有一比了,妈的,看来老子得换一副有气势的形象才行,以后就穿战甲了,永恒心道。
咯咯……丽莎娇笑不已,当真是一笑百媚生,万花也失色,世界仿佛只有她一人是主角,奥斯德的痴呆症又犯了。
哎!美丽惹祸啊!丽莎,你就不能易容变丑点么?永恒叹气道。
不行,女神怎么能变丑呢?奥斯德说完又看向永恒,吼道:女神的名字,也是卑微的你能叫的么?
奥斯德,他是我师兄,不是佣人,丽莎忙介绍道。
哦,原来是师兄啊!幸会,幸会,说着还伸出手来,要与永恒握手,永恒没有理会他,要不是看其背景,早一巴掌拍死他了,还到我面前来嚣张。
大队人马继续前进,教廷的一百名骑士,也是跟着出了王都,向玄武城方向进发。
格力高利郁闷不已,本来是准备海扁奥斯德的,却被丽莎给拦住了,他也只能作罢。
噢,亲爱的女神,自从见到你后,便每天晚上我都会见到你,至此以后,让我食不甘味,寝不能眠,我知道自己已经深深的爱上你了,你就可怜可怜我吧!奥斯德表白道。
太阳的,都说西方人开放、浪漫,我算是长见识了,见面没几句就直奔主题,永恒心道。
奥斯德,其实我也每天晚上梦见你……
真的吗?那太好了,我们如此情投意合,一定是伟大的神的恩赐,感谢主,阿门!奥斯德打断丽莎的话,激动得手画十字道。
不!奥斯德,我在梦中被你吓醒过来,每次我都会梦见你,将我绑在十字架上,用烈火焚烧我的躯体,丽莎语带伤感的道。
怎么会呢?我奥斯德疼你还来不及,怎么会干这种事呢?奥斯德道。
嗯,我师妹不喜欢你,你还是走吧?永恒道。
怎么可能,我奥斯德哪点比那些家伙差劲了,亲爱的女神,你说,你很讨厌我吗?
嗯,是的,你跟苍蝇一样,很是讨厌!丽莎直接道。
呃,奥斯德一愣,没想到丽莎敢如此,直接出言侮辱他,遂怒道:丽莎,你要想清楚你的身份,我可以让你们家族兴旺发达,也可以你们家族甚至整个出云国,都覆灭,奥斯德语带威胁道。
奥斯德,你以为你是教皇么?永恒不屑的吼道:滚!
你是个什么东西?也敢如此对我奥斯德说话!
永恒不愿与这烦人的苍蝇纠缠,但又不能杀了他,遂用无边的气势压迫他。
无边的气势如大山般压向奥斯德,奥斯德的马匹与他,都被逼得连连后退,全身冷汗直流,永恒身上散发的杀意,让他切实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自己在他面前仿佛蝼蚁般渺小,没有丝毫反抗之力,这让他恐惧不已。
永恒将气势收了,奥斯德才松了口气,仿佛刚从鬼门关逃岀来似的,他看了永恒一眼,调转马头带着自己的骑士离开。
师妹,你就不能变丑点么?永恒无奈道。
好的!说着她便跳下马背,钻进侍女们的马车,永恒见丽莎如此听话,也是大感意外。
哎!不好混啊,这次与教廷架上梁子,以后有得忙了,永恒叹道。
师兄,这样可以么?永恒一看,一绝色侍女站在马车上看着自己。
不行、不行,太漂亮了,你要变得跟普通侍女一样,永恒道。
师兄,这里又没有易容的人面皮,你让人家如何变丑嘛?丽莎道。
格力高利,去魔法装备店弄些最好的人面皮、易容之类的东西来,永恒道。
是,主人!现在已经岀了王都有很远了,很快就会进入下一座城市,但主人要最好的魔法装备,当然只有王都的东西最好,想到这里,便纵身飞起,朝王都飞去。
永恒看了眼,身边一女佣兵打扮的丽莎,满意的道:这样还差不多,也省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对你也有许多好处,你的身份不宜让太多的人知道,否则会带来大麻烦的!
师兄说得是,这样也省心多了,对了,师兄什么时候开始教我武技呢?丽莎道。
你怕吃苦么?永恒反问道。
不怕,我知道要成为强者,怕吃苦是不行的!丽莎肯定的道。
好!不愧是我萧永恒的师妹,不然的话,光凭你的美丽,我是看不起你的,不过一花瓶而已,连叫我师兄的资格都没有,我们的目标是成神,而不是普通人所追求的剑圣,明白吗?
是,师兄!丽莎见永恒刚毅的脸上,满是严肃,她现在才重新认识起,自己的这个便宜师兄来,成神,这说出来谁会相信,但他却如此坚信自己。
这几天,相信你已经明白了行功路径了吧?你所差便是真气的种子,你的体质又是木属性体质,生命力异常强悍,对于肉体的修炼有很大的帮助,你的灵魂境界也是出奇的高,竟然连我都看不透,如果你能坚持下来,我所制定的修炼课程,相信一年时间,你便能达到剑圣,你信吗?
我信,师兄说的,我都信,丽莎道。心中却是震惊不已,开什么玩笑,许多武学天才一辈子都达不到剑圣,师兄却能让我一年时间,从初级武士达到剑圣,这太夸张了,他是神吗?
永恒微笑道:我知道你不信,相信就见亡灵了,任何人都不会相信,只要我自己相信就足够了!
师兄,你又欺负人家,坏死了你,以后再也不相信你了,丽莎说着还用手捶打永恒,永恒一把抓住其玉手握在手中,丽莎要抽回手,却是抽不动,正要说些什么,却听永恒道:我现在便传输真元力给你,至于你能接受多少,便看你自己的造化了,抱元守一、宁神静气,意守丹田!
丽莎赶紧照做,永恒手一挥,庞大的真元力将丽莎凌空托起,盘膝坐在马背上,纹丝不动,浑身金光大放,一只手被永恒握住,庞大的真元力如溪流般,流进丽莎的体内,并进入其丹田盘旋着,直到丹充盈,永恒才收回手。
丽莎收回手,手捏印诀开始修炼起来,她确实要比永恒聪明得多。几个晚上的时间便学会了不少印诀,不像永恒那样,十几天了,捏个手印,手指还不够灵活的。
看得永恒直叹气的,这小丫头不要几年,可能会超过我,我怎么会有这么个变态师妹呢?笨一点也好啊,至少我可以教训她几句的,若是比我厉害了,反过来教训我这又当师兄又当师父几句,我要不要活了!
一众士兵对永恒是崇拜不已,见识其手段,也更加铁了心的要跟着他。
皮鲁,你先赶到城里去,去帮我收购奴隶,我只要高级武士以上的,全部要武士,不要魔法师,永恒道。
是,老大!皮鲁说着点了五百骑兵,朝前面当先奔驰而去,扬起阵阵尘土,让格里高利大是不爽,但却又毫无办法。
小家伙,你想建立私人军团么?在永恒肩头上的耗子道。
我既然做了矮人族族长,我就要为异族谋一块方,让他们能过上幸福、自由、健康、富足、快乐的生活,咱们修行者做这些事,还不是同样在修行,永恒道。
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你斗得过教廷么?斗得过光明神么?斗得过光明神系么?你选择这条自由之路,将会挑战到诸神的尊严,他们不允许你这样做,你难道还能打倒诸神不成?耗子肖成道。
那我便建立自己的神系,为天下苍生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来,永恒豪情盖天的道。
白痴!你这是自寻死路,以一己之力抗衡诸神,现在你在人家面前,连蚂蚁都不如,吐口水都能淹死你,还妄想什么建立神系,你吃豆腐吃多了,变成豆腐脑了吧?肖成骂道。
我会向你证明的!永恒坚定的道。
白痴!到时候你千万别说认识我肖成,我不会理你这种,拖兄弟下水的人,肖成气道。
拖兄弟下水!永恒不再言语,他又想起了自己与铁仔干网络营销,身无分文回到家中,被家族长辈、亲戚、朋友批斗,也是这番话,只是更加尖酸刻薄百倍而已,每当想起都心酸不已。
察觉到永恒的伤感情怀,耗子也感觉到自己说话,有些太重了,遂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想起一些不该想的事而已,永恒随意道。
塞拉克城!远远的看见了这座省级大城,经过了好几天的行军,才从王都到达这里,众人也是精神一振,加快了行军速度。
丽莎双眼睁开,两道精芒从美目中射出,经过几个小时才炼化并吸收掉,永恒传给她的真元力,真元力可是比普通真气高了两个等级,化为真气会异常庞大精纯。此时的丽莎,感到神清气爽,身轻如燕,竟然一举达到了大剑士的实力,她震惊不已,这一刻,她是对永恒的话深信不疑了,才几个小时而已,太神奇了!
她体内能量还没有完全与身体融合,完全是永恒用能量灌输出来的,要完全融合还得修炼肉体才行。
师兄!丽莎激动的叫道。她知道自己的成就都是永恒给的,不禁对自己的决定而庆幸,如果她继续留在王都,没有遇到永恒,她充其量不过是一大魔导师,最多以后成为法神,便顶天了,现在不同了,还有向成神进军的可能,丽莎看得很清楚。
嗯,永恒看了眼丽莎,比我想象中还要强一点。
下去!跑步前进,从今天起,你的修炼课程,强者之路,便由我代替师尊来完成,希望你能坚持下来,不然,你根本不配做我萧永恒的师妹,明白?
60。第三集 美丽惹的祸…第十章 收购奴隶 下
第十章收购奴隶下
我会证明自己给师兄看的!丽莎说着跳下马背,跑步前进起来,此时她觉得跑步,一点挑战性都没有,身体轻如鸿毛般,一纵身都有十来米高,从未体会过这种畅快感。
永恒跳下马背,来到她身边道:是不是觉得没挑战性?
嗯,丽莎老实答道。
现在我不给你增加难度,我来教你轻身术,你们西方人的轻身提纵术,太原始,只是简单的利用斗气而已。我们东方人的轻身术,讲究气流在体内运转不息,且附力于双足上,只要身体腾空之时,气流便在体内运转以推动身体前进,并使身体轻盈如鸿毛,可以在空中灵活自如。而不是像跳蚤一样,一蹦一蹦的,那是纯粹的弹力运用。你自己感受一下,体内的气流,然后自己试试看,永恒道。
嗯,丽莎应声后,闭上眼睛,感受着体内汽流,忽而,双足一跺地面,腾身而起,一跳十多米高,并向前滑翔了起来。
丽莎双脚着地,兴奋不已的又跳了起来,这种功法果然是比单纯的跳跃,要高明许多,丽莎对自己的便宜师兄崇拜不已。
哎!永恒叹气道:这丫头太聪明了,什么都一说就懂,一学就会,我得要抓紧修炼才是啊!
塞拉克城,高大的城墙上,士兵手持长枪站立着,城门口两列士兵站立着,向过往客商收税。
站住!一士兵拦住,在前开路的格力高利道。
格力高利拿出自己的将军大印来,士兵看了眼,慌忙跪下行礼道:参见圣龙将军大人!参见圣龙将军大人!其它士兵也是连忙行礼道。
嗯,后面的队伍是护国亲王大人,你们别殆慢了,格力高利道。
是,将军大人!众士兵齐声道。
片刻后,永恒与丽莎在前面骑着高头大马,来到城门口,后面车辆、骑兵紧跟着,一杆大旗上上书,萧!
士兵们见了,齐声山呼道:参见护国亲王大人!
起来,都起来吧,兄弟们辛苦了!永恒抱拳四处拱手道。
呃,士兵们一愣,从未见过有如此礼遇士兵之人,贵族们从来都是不拿正眼看他们的,而这亲王大人,竟然跟他们称兄弟,这光凭这句话,他们就愿意为其赴死的。士兵们齐声道:不辛苦!
丽莎略有深意的看了眼永恒,心道:我这便宜师兄不简单啊!一句话,就能让人为其甘心赴死,待人和气,从来不摆架子,真是看不透他,倒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行人朝城中扬长而去,守城的士兵目送众人离去,一士兵道:亲王大人待人真好,实力又强,还不摆架子,我要申请到亲王大人的军队中去!
我也要去,跟着亲王大人在前线打仗,还能立军功,总比在这里看门的好!我也要去……!
城主本来是要邀请永恒到府里住的,亲王大人来了,他能不想套近乎么?但永恒拒绝了,在城中选了块地方扎营住驿站,他讨厌贵族的虚伪,看到那种嘴脸便不喜。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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