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那换一个蛋吧,反正我的蛋很多!”
林枫把这个无法孵化的蛋收入空间戒指,又挑了一枚体积较小的蛋出来。
再次从伤口中挤出珍贵的血液,书写血契符文,结果……还是失败!
轻微的愤怒。
再换一枚更小的蛋,依然失败!
牙齿咬得咯咯响。
继续换更小的蛋,还是失败!
暴跳如雷!
拿出所有蛋里面,体积最小,只有鸭蛋大小的一枚,结果……失败了。
“天啊!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你要这么玩我!”
林枫被折磨得够呛,头发乱蓬蓬,十根指头都肿胀着,起码流了半斤血。苍白的脸,绝望的眼神,纠结的心,离崩溃只差一小步。
“好吧,最后试一次,如果还是不行,我直接自杀算了!”
林枫如同输疯了,准备最后孤注一掷,把身家性命全部压上的赌徒。
闭上眼睛,凭感觉,随意取了一枚蛋出来。那是个大概三十厘米高,直径约十厘米的蛋,蛋壳上有云状纹路。
忍着痛楚,狠狠咬破早已伤痕累累的左手中指,集中精神力,行云流水的在蛋壳上书写符文。
当林枫最后一笔完成的时候,他的精神力仿佛一下子被抽空,整个人都虚脱了,像是生了场大病一样,瘫倒在地上衰弱的喘气。
与此同时,蛋壳上的血色符文闪烁起刺眼的金光,整个蛋的表面开始出现蜘蛛网般的裂纹,好像有什么猛兽欲要挣脱蛋壳的束缚,强行破茧而出!
一种远古凶煞气息纵横在天地间。
林枫的眼角直抽搐,目瞪口呆的看着发生眼前的一切。
一团耀眼生辉的红色光球终于把蛋壳撑了个粉碎。光球像是吃了伟哥一样,在林枫惊骇的目光中不断膨胀扩大,当光芒黯淡下来的时候,林枫眼前突兀的出现了一只形象奇特的怪兽。
怪兽体长约两米,浑身长满褐色羽毛,头部类似火鸡,有红色鸡冠,如同鸟喙一般的嘴中林立着森寒锐利的尖牙,尾巴长而坚挺,犹如镰刀一样的利爪闪着代表死亡的光泽。
与此同时,林枫脑海里闪出一段信息。
迅猛龙,敏捷的盗贼,驰龙科恐龙。动作敏捷,速度快疾。小型掠食性恐龙,喜群居。天赋技能:狂风术,增加百分之五十移动速度,持续时间一小时。
“恐……恐龙?原来这些蛋都是恐龙蛋!天啊!劳资穿越前正好掉在恐龙蛋化石堆里,难道这些化石蛋复活了,陪着我一起穿越了?”
林枫喉头干涩,一切都太离谱了,太荒谬了!但是这头迅猛龙活生生的站在自己面前,而且自己同它居然有了一种血脉相连的奇异感觉。
不可思议……但是感觉棒极了!
林枫发现迅猛龙看向自己的眼神里,充满了乖驯,忠诚,亲昵。就像是条养了多年的土狗。
这家伙是我的宠物?
“过来!”
林枫试着命令迅猛龙。
迅猛龙像是听得懂林枫的话,乖巧的跑到林枫跟前,献媚似的摇晃着它高跷的尾巴,还不停的磨蹭着林枫的身体。
“我靠!别人扛着神器穿越,带着游戏技能穿越,带着中华武术穿越。劳资也不差啊,带了一堆恐龙蛋穿越!而且,这些恐龙蛋还可以孵化出劳资的宠物!哇哈哈,感谢苍天,感谢大地,感谢CCTV……”
林枫一身疲倦被巨大的兴奋冲淡,他卖力高呼,声音嘶哑狂妄。
不对,怎么还有个天赋技能狂风术,搞得跟游戏一样?
林枫皱着眉思索了一番,随即释然。恐龙这玩意,谁也没见过真的,它们拥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神奇技能,也是有可能的。反正宠物的技能越牛逼,对自己的好处就越大。
“对了,怎么把这家伙收起来呢?总不成整天让它跟在自己身边吧?”
林枫想。
念头刚落,迅猛龙诡异的消失了,林枫却清晰的感觉到,迅猛龙去到了一个神秘的空间,但它还和自己在精神上保持着一丝联系。
“出来!”
随着林枫的一声断喝,空间一阵诡异扭曲,迅猛龙又乖巧的站在林枫旁边,亲昵的磨蹭林枫。
正文 第三章 食人族
血契的成功,激起了林枫对自己那堆无价宝藏,恐龙蛋的浓烈兴趣。他决定召唤一些其他品种的恐龙出来。
很显然,他太高估自己的精神力了。休息了三天,才把耗费一空的精神力补充回来,从空间戒指里挑出各种大小不一,纹路不同的恐龙蛋进行血契召唤,流血又流汗,最后他得出一个结论,按照他目前拥有的精神力,只能召唤迅猛龙。而且每召唤成功一头,精神力就会枯竭,需要修养三天,才能恢复如初。
“看来,以后要搜罗一些顶级的精神力修炼功法才行。阿莫夫留下这套精神力修炼功法,实在太逊!”
林枫确定了目标。要召唤出更强大的恐龙,必须不断淬炼自己的精神力。
霸王龙,剑龙,翼龙……林枫时常在睡梦里YY这些恐龙中的霸主。
空间戒指里一共还有三十七枚迅猛龙蛋,林枫耐着性子,花费了好几个月的时间,一一孵化而出。毕竟这个世界太危险,多一分力量,就多一分活下去的可能。
“哇哈哈,该出去了!美丽风骚的异世界,我来了!”
现在林枫拥有三十八头迅猛龙,他认为自己已经拥有在这个世界活下去的资本。当然,只是活下去。要想活得更好,就必须孵化出更强大的恐龙,这不是短时间能解决的问题。所以,林枫决定先走出这片草原再说。
根据玉佩里的信息,林枫朝草原的东边走,来到落日森林边缘。只要穿过落日森林,就可以抵达隶属勒沃库森帝国的凡尔赛城。
阴暗潮湿的落日森林,地上铺满腐坏的落叶,踩上去软软的,就好像踩在淤泥上一般不断往下陷。那恶心的腐臭气息,更是熏得林枫连眼睛都没法张开,黑暗中时而闪过几点幽幽绿光,那是觊觎林枫鲜美肉质的各种贪食魔兽。
环境恶劣难不倒林枫,毕竟经历过三十七度高温天气下在工地上搬砖的艰辛,吃苦耐劳已经成为林枫的高贵品质;区区魔兽,更不放在林枫眼里。前几天,一群自以为是的幽冥狼围住了林枫,想打劫林枫那身瘦肉。结果只放出两只迅猛龙,这群不知好歹的幽冥狼就被拆成了一堆堆零碎肉沫。还有一次,一头看上去很拉风的六级暗黑魔虎,被七只迅猛龙生生磨死,让林枫白白收获了一根虎鞭。
现在最要命的问题是,林枫迷路了!玉佩里并没有穿越落日森里的地图,更何况林枫一个外来人口,不迷路才怪了!
林枫已经足足在这个森林里转了一个月,这该死的森林就像是一个庞大的迷宫,不管林枫从哪里出发,也不管他在森林里怎么摸索,等到他筋疲力尽想坐下来休息的时候,似乎总会发现,眼前的树木竟是如此的眼熟……
价值五十块钱地高档衬衫已经被荆棘灌木割破。成了一条一缕地乞丐装;浓密地胡子不要命地疯长;没有洗发水滋润地头发。头皮屑多不说。枯槁黯淡。毫无发型可言。
野人!林枫现在觉得自己是个十足地野人。
一天早上。林枫两眼呆滞地在森林里晃荡。忽然脚下一紧。一个绳套勒紧了他地脚脖子。然后“嗖”地一声。他就被凌空扯了起来。倒挂在一棵巨树地桠枝上。
“妈地!陷阱!”
林枫醒过味。刚想召唤迅猛龙打手。一阵麻痹感从脚脖子传了上来。迅速蔓延至全身。意识抛弃了他。
等到林枫醒来地时候。发现自己被绑在一根木桩上。
这是一个原始部落。
用泥土草叶搭建的简陋矮房,团团围住了中间一块空地。十几根木桩被固定在空地中央。
木桩上面,绑着人。
除了林枫,还有十几个人跟他一样,被绑在木桩上。
每一根木桩前面,都燃烧着一堆篝火,一口大锅,架在篝火后面,热气腾腾。
一群精赤着上身,下身用宽叶围住的黑人,虎视眈眈的盯着木桩上绑缚的猎物。
林枫饶有兴致的打量着这群黑人。
是的,黑人,纯种的黑人。皮肤是见不得光的漆黑,板寸头,宽额,厚唇,脸上涂满了五颜六色的条纹,狰狞恐怖。
黑人中有男有女,还有小孩。
男的,一律高大魁梧,肌肉滚圆壮实,脖子上挂着用颅骨串成的项链,人的颅骨。
女的,恬不知耻的把丑陋干瘪的**暴露在空气中,一走路,那玩意就来回晃荡。
一些黑人小孩坐在矮屋门槛上,目光痴呆,一看就是低能儿。
再看看身边那些,和自己一样,被绑缚在木桩上的可怜人。
一共十七个人,统一的男性,都是金发碧眼的老外。此刻,他们的目光中充满惊恐,嘴唇不停的抽搐着,仿佛脱水的鱼。
林枫联想到了屠宰场那些等待屠夫杀戮的猪和羊。
林枫并不想马上召唤出迅猛龙,他想看看这些黑人到底要干什么。当然,如果黑人稍微表露出要伤害自己的意思,那他们将会是迅猛龙最丰盛的午餐。
一个项链上颅骨最多的黑人,气势威严的说了句什么,叽叽咕咕,反正林枫是听不懂。
然后,他身后一名黑人就来到大锅前,用木棍使劲搅拌锅里的沸水。
一阵清香随着黑人卖力的搅拌,飘了过来。林枫用鼻子嗅了嗅,恩,黑人熬汤的手艺还不错。
那些金发碧眼的老外一闻到这股香味,整齐划一的呕吐起来。
“噢!该死的杂种!快放开我们!”
一个发型飘逸,长相俊俏的年轻人忽然声嘶力竭的狂吠起来,还死命扭动身体,想挣开捆在身上的绳索。不过他所做的,都是徒劳的。
那个威严的黑人,眼中爆出犀利如刀的目光,他伸手指向嚎叫不停那位帅哥。
两个矫健的黑人,立即冲了过来,他们手里执着石锤。
“不!救命!救……”
帅哥的声音嘎然而止,如同被利刃切断的布帛。
一名黑人直接用手里的石锤狠狠砸中了帅哥的头部。鲜血狂飙。
帅哥的头颅软垂下去。
林枫觉得胃里阵阵翻涌。
接下来的事情,更为恐怖。
黑人把帅哥身上的绳索解开,将生死不明的帅哥抬了起来,送到威严黑人身边。
威严黑人用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然后掏出一根一端削尖的木钻。
“扑!”
一声恐怖绝伦的声音,威严黑人直接将木钻钉入帅哥头颅,白色的东西从帅哥头上的破洞里冒了出来。
威严黑人兴奋的嘶吼起来,俯下身子去吸允帅哥头上的红白流液。
林枫开始呕吐。
不多时,威严黑人满意的点了点头,一声呼哨,几个黑人女性雀跃的跑了过来,用棱角磨得尖锐无比的石块肢解帅哥的尸体。
开膛破肚,取出内脏,用嫩绿叶片小心翼翼包住……
恶魔,食人族!林枫脑子里不停冒出这样的字眼。
林枫一刻也不想在这个地方待下去了,他要把眼前这些丑陋的东西撕碎。
“轰!”
一团火球在半空中划了一道艳丽弧线,突兀的砸在食人族架设的那口大锅里,滚烫的沸水立时掀了起来,浇在那个用木棍搅拌沸水的黑人身上,脸上。
“嗷……”
那黑人被烫得全身直冒青烟,跑了两步,就倒地痉挛而死。
“哈哈,是艾里克森魔法师!我们得救了!”
被绑在木桩上的人第一时间欢呼起来。
而黑人们争先恐后的拿出石锤和石斧等兵器,叽叽喳喳的叫唤着,惶恐的情绪蔓延到整个部落。
准备召唤出迅猛龙的林枫,也停止了动作,决定先隔岸观火,按兵不动。
黑人的首领,那个项链上颅骨最多,气势威严的黑人,猛的一抬手,断喝一声,试图阻止部下的慌乱。
但四周矮屋上出现的一些弓箭手,彻底打乱了黑人首领的方针。
飞蝗一般的乱箭从四面八方射向黑人。
黑人们抱头鼠窜,凡是中箭的,不论被射到什么部位,都是一声不吭,直接倒地。很显然,箭头上抹了见血封喉的毒药。
如果说弓箭手是黑人的噩梦的话,那个被一群武士簇拥着进入空地的魔法师,简直就是死神。
那名魔法师优雅的步入黑人部落的小型广场,就像是走进自家后花园散步那样轻松写意。他手里有一根华贵的法杖,每一次抬手,都会收割一条黑人的生命。
炽热的火球横飞乱窜,烤焦了不下二十个黑人,其中包括那名黑人首领,也都死在法师手里。
“这就是魔法师?号称战斗职业中最尊贵,修炼最需要天赋的魔法师?”
林枫瞪眼看着那个杀人如麻的魔法师。
正文 第四章 人贩子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刚才还神气活现的黑人,就遭受了灭族之灾。空地上横七竖八的躺满黑人的尸体,空气中氤氲着焦臭味。
在魔法师的指挥下,房顶上的弓箭手们纷纷跃了下来,然后把矮屋的门一一踢开,进去搜刮起来。
十几个武士过来替绑在木桩上的同伴松绑。当然,林枫也获救了。
两个武士把林枫带到魔法师跟前。
走近一看,那魔法师的长相也没什么可取之处,四十来岁,塌鼻子,小眼睛,只是穿着华贵些,手里的法杖看样子能值点钱。
“你是什么种族?野蛮人吗?”
魔法师掀了掀眉毛,问道。
汗!劳资不就是半年没刮胡子没理发吗,怎么被人当成野蛮人了!
“嘿嘿,尊敬的魔法师先生,我是正宗的人类。只是在落日森林迷路之后,一直没机会打理胡须和头发。”
林枫老实回答。
“恩,野蛮人的体型彪悍,你太孱弱了。”
魔法师点了点头,老气横秋的说,“你很幸运。如果我们晚来一步,你将被食人族吃掉,连骨头都不会剩一点。”
真是个自作聪明的傻逼!林枫心里唾弃着魔法师。
“哈!那我要多谢你了,尊敬的魔法师先生!”
林枫打着哈哈。
魔法师不置可否。朝刚才获救地其中一人勾了勾手。
那人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冲魔法师点头哈腰。比狗还殷勤卑微。只差一根尾巴。
“怎么搞地。十七个二级剑士。差点被一群肮脏卑贱地食人族煮吃。哈里斯。你不认为这是个耻辱吗?”
魔法师淡漠道。
“是。是。尊敬地艾里克森魔法师。我们大意了。而且。而且食人族布下地陷阱太隐蔽了。还有麻痹效果。”
哈里斯嗫嗫嚅嚅地解释着。“哈坎被食人族吃了。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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