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大哥被他这一下拉得差点窒息,手上一滑,出租车在街头猛的一个三百六十度托马斯全旋,然后吱呀一声,停在了路中间,幸好司机大哥反应迅速,立刻睬下了刹车,不然,恐怕未来的大富翁兼地球第一魔法师就要死于一场车祸了。
被车这一甩,楚歌反而清醒了一点,放开了司机大哥的衣领,一屁股坐了下去,开始“呵呵呵呵”的傻笑起来。
第二十章 大闹天上人间
楚歌一走,珠玉集上的人都围拢过来,小刘急道:“刀疤哥,你这么随手就给他五千,也不问问他的底细,就不怕他跑了吗?
“刀疤哥的眼神有点冷:”他要跑他就是白痴,放眼整个中国,你以为他还能找到像我们这样的大买主吗?“
小刘道:“那不一样啊,他们两个傻呼呼的样子,能想这么远才怪了。”
“你错了,”刀疤哥笑了起来:“小刘,你的招子该放亮点了,难道你没看出来,这两个小子根本就是专门到这里来卖水晶的!”
“啊!”小刘道:“没看出来啊。”
刀疤哥摇摇头,叹了口气:“一开始,我们亮刀子的时候,他们似乎很害怕,可是我仔细打量过卖水晶那小子,人家眼睛里可一点害怕的意思都没有,至于后来的叫价,又准又狠,正叫到点子上,一点都不松口,如果不是早有计划,不可能态度这么强硬的,我虽然不知道那小子是什么人,可是我知道,小马其实是被人家利用了,这两个小子根本早就打算到这里来出货的。”
小刘的嘴巴张得大大的:“没这么夸张吧?也就两个愣头青而已。”
“愣头青?”刀疤哥的眼神凶狠了一下:“他们可不是愣头青,那个全身水晶的小子,是常中兴的独生子常开天,他一进来我就知道里边有问题!”
小刘的嘴巴张得更大了:“珠宝大王常中兴?”
“不错,”刀疤哥忽然笑了:“很早之前,就听说常中兴的儿子对珠宝一点兴趣都没有,我估计这次,是他把他老爸的宝贝偷了出来,想偷偷卖了弄点钱花,你说,这样的好机会,我怎么能放过呢?”
小刘点点头,沉思起来。
再说这头,楚歌在常开天的帮助下把钱提了出来,然后重新办了张卡,把钱打了进去,司机大哥跟着两人也占了点便宜,得了五万块的分红,两人本来已经准备离开银行了,总算楚歌还有点孝心,忽然想到了远在家乡的穷苦双亲,当下办了个汇款,把三百万转到了家里唯一的那张卡上。
走出银行,楚歌拉着常开天作陪,先把自己全身上下武装起来,在精品店里转了一两个小时,把全身上下都换成了名牌服装,只可惜夏天不适合穿皮鞋,凉鞋这东西又没什么国际知名品牌,也只好将就一下算了,惹得常开天一个劲的嘲笑他:“暴发户!土财主!一点品位都没有!”
楚歌的脸皮厚得很,忙完了一身行头,又开始忙随身配件,第一个要买的,是手机,对这东东他倒干脆得很,一口咬定“就买诺基亚的”,因为“他们都说诺基亚的手机质量最好!”两人挑选了半天,最后花了三千多买了一款最新式的翻盖手机,诺基亚本来一直都做直板手机的,可是时代在变,观念在变,为了赚钱,这个金字招牌终于也向翻盖的领域进军了。
买完手机,楚歌给家乡打了个电话,通知家里去银行查查帐号,楚歌的家乡是个很偏远的穷地方,叫做楚家坳,整个村子里就一台电话,装在村长家,楚歌一年也打不了几个电话,所以一打过去,楚歌他爸立刻以为出啥事了,听说楚歌给家里汇款了,更是着急坏了,楚爸爸是个厚道人,再三的问楚歌:“伢子,你没做啥伤天害理的事情吧?”楚歌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的保证:“你儿子绝对是奉公守法的良民。”楚爸爸仍然不放心,千叮咛万嘱咐,要楚歌做人要有天地良心,听得楚歌头都大了,末了来一句:“伢子,给家里寄了多少钱啊?够买个小电扇吗?最近天气真是热啊,家里又没钱了……”
楚歌心里微微一酸,“三百万”这三个字硬是吞到了肚子里,怏怏的道:“你自己去查吧。”就把电话挂了。
两人回去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北京的夜还是很热闹的,司机大哥把两人送了一段路,远远的已经看得见住的旅馆了,两人就要司机先走,准备在夜市上逛逛。
这一段路通往火车站,正是最混乱也最热闹的地方,正值盛夏,街上来来去去的,多的是穿着时髦的漂亮女人,现代女性开放得很,雪白耀眼的胳膊和大腿在楚歌面前招摇过市,阵阵的脂粉香飘荡在空气中,弄得楚歌心里边砰砰直跳,血液一阵阵的往头上涌。楚歌也是个二十岁血气方刚的男人了,平时在网上也没少上黄色网站偷摸着瞄个一眼两眼的,现代的大学生都这样,楚歌平时在学校里,因为太穷,从来就没敢往乱七八糟的方向想,一直是个禁欲主意者,可是现在身在离校千里之外,又忽然多了五百万打底,眼瞅着还即将有五亿的进帐,正所谓饱暖思淫欲,立刻就想入非非起来,事实上,这两个小子之所以要司机回去,都是典型的没安好心。
成熟的男人总是喜欢青春年少的女孩,可是刚刚成年的少男们,对性感和成熟的女性兴趣要大得多,象夜市这样的地方,只是想一想,也让他们热血沸腾。
正在那里躁动不安,又是一个妙龄少女翩然而过,纤细的腰肢款款摆动着,从楚歌眼皮底下掠过去,一股充满女人味道的芳香立刻充满了楚歌的鼻端,楚歌张大了嘴巴去瞧,那小衣根本遮不住里边的春光,露出一段雪白的腰来,圆圆的肚脐象一朵盛开的鲜花,绽放在最耀眼迷人的地方,直看得楚歌口干舌躁,一不小心连口水都流出来了。正在神魂颠倒,那女孩无巧不巧的微微一甩头,满头秀发飞扬起来,伴随着夏日傍晚的凉风,刷的从楚歌脸上拂过,浓郁的芳香立刻笼罩了楚歌的整个世界,这种不经意间偶尔产生的诱惑,绝对是最难抵抗的。这就好比是拳击赛中的最后“K。O”一击,又好比星际比赛中的最后一次总攻,更好比是尼古拉?幻手里最后一个禁咒魔法,总而言之,当场就击中了楚歌的心脏,让他本来就薄弱不堪兼毫不设防的道德伦理犹如洪水决堤般崩溃下来。
女孩自由自在的走了,楚歌和常开天却被晾在了那里。
“受不了啦!”
许久……
“楚大哥,这个,恩,今天,反正高兴,我们就……进去看看吧,你说好不好?”常开天是个有钱人,可是从小家教就严,除了玩游戏,见识还真不多,跟楚歌的处境倒是有共通之处。
楚歌装腔作势的皱了皱眉头:“这里面啊……不太好吧……我们还是回去吧。”他嘴里说着回去,脚下却坚定得象固守山头的狼牙山五壮士,一动不动。
“也没什么啦,楚大哥,难得你今天赚了这么多钱,我们庆祝一下啦,说好了,你请客。”常开天毕竟比他见识高些,说话也利索起来。
楚歌长长的叹了口气:“唉,既然你坚持,大哥就陪你堕落一把吧!”他抬起“沉痛”的脸,看看常开天促狭的眼睛,两个人忽然都红了脸,心照不宣的互相拍拍肩膀:“好兄弟,今天的事情,谁也不许跟家里说,违反的人是乌龟王八蛋!”
这一条街上几乎都是吃喝玩乐的地方,街道两边巨大的灯箱招牌和霓虹灯管,烘托出强烈的放纵意味,两人旁边正好有间迪厅,上边四个金字“天上人间”,正伴随着彩灯一闪一闪,看起来十分漂亮。楚歌和常开天跃跃欲试的看过去时,正有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一左一右搂着两个花枝招展的女孩子走了出来,男人满嘴酒气,在那里胡言乱语,两个女孩都穿得很少,雪白的肌肤在灯光下耀眼生辉,衬着红晕的脸蛋,显得非常动人,眼看着那个男人的手不规矩的游动,楚歌的喉结上下蠕动了几下,也顾不得矜持了,一把拉住常开天,就闯了进去。
迪厅里,音乐声震耳欲聋,楚歌的英语本来就没学好,更何况里边这种根本就是嘶声吼叫的英语劲曲,听得满头雾水,干脆用手堵住耳朵,小心翼翼的往里边挤,厅里的人非常多,天花板上的彩球旋转着,昏暗的灯光下,每个人的样子都模模糊糊,偏偏这样看不清楚的情形下,越是觉得每一个人都说不出的顺眼、好看、充满活力。
楚歌气喘吁吁挤到里边,昏头昏脑的叫道:“来杯饮料。”
“帅哥,你要什么饮料呢?”柜台里的女孩子巧笑倩兮凑上前来,雪白的乳沟随着她的弯腰深深地蜿蜒进楚歌的眼球里,她的个子比楚歌还要高一点,这么一站,楚歌看在眼里,鼻子里一热,连忙用手一摸,道:“什么都行。”
女孩咯咯的笑起来,一副肆无忌惮的样子,高耸的胸膛也随着笑声微微起伏:“什么都行?你有这么厉害吗?‘爆炸’要不要?”她的眼睛带着勾魂的味道,水汪汪的斜睨着楚歌,这个动作楚叶也做过,可是楚叶做的时候,感觉纯情得很,她这么一勾一睨,却弄得楚歌差点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要,当然要,嘿嘿,嘿嘿”
女孩笑嘻嘻的看着他,忽然道:“哎哟,你怎么流鼻血了?”
“啊!”楚歌大惊,连忙拿手去摸:“不会吧!”他摸了一把,干干的,放到面前一看,什么也没有,耳朵里只听到这个女孩子又咯咯的笑起来:“骗你的啦,帅哥,你的定力不够哦。”
楚歌的脸涨得通红,虽然早就有心想要放纵一下,可真轮到有人跟他调笑了,他又觉得拘谨得很,一点也放不开手脚,简直是手足无措,情急之下,端起柜台上高脚杯子里装的“爆炸”,一口就吞了进去。
那种高脚杯子的容量并不大,里边也就那么一团碧绿色的液体,可是楚歌一喝下去,立刻就后悔了。
一股火辣辣的感觉从肠胃里一路飙升起来,转眼间就一直冲到了喉咙口,再然后,上至脑门顶,下至脚指尖,全身上下无处不热,无处不辣,体内仿佛“轰”的一声响炸开了似的,整个人晕呼呼飘悠悠就象忽然升上了天一样,脑袋里的思维也没办法维持下去了,楚歌只觉得双眼皮直打架,刚刚叫出了一声“哎哟”,就一头趴到了柜台上,两条腿软绵绵的直打颤,还好没有瘫到地上去。那女孩子大概也没想到楚歌这么没用,等楚歌趴了下去,才来得及用纤纤小手掩住了嘴巴,轻轻的“啊”了一声。
就听一个声音尖笑道:“哈哈,大家快来看,就这熊样还喝爆炸呢!”
紧接着是常开天的声音:“喂,楚大哥,你没事吧?”
楚歌睡眼朦胧的把头转过来,后脑勺抵着柜台,似乎看到一个头发染成红色的小青年正在面前大笑,他迷迷糊糊地道:“我、我没、没事、我、我还要、喝、喝爆炸。”
红发青年哈哈笑道:“给他喝,我请客。”
那个女孩子犹豫的看了他一下,迟疑着道:“恐怕不能喝了吧,你看他……都这样了。”
红发青年笑声戛然而止,猛的一拍桌子,声音大得连整个大厅都能听到:“你说什么!我要他喝他就要喝!怎么,我周大川说的话你都不听了吗?”
女孩子沉默了半晌,低声道:“是,周大少。”拿出一个专用的酒器,将几种不同的酒混了进去,动作熟练的调试了一番,一杯碧绿色的爆炸就出现在面前,楚歌的眼睛朦朦胧胧,心里想:“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调酒啊。”
周大川哈哈大笑,把那杯爆炸端到了楚歌面前,道:“小子,我请你。”
楚歌并不傻,周大川一出场,他就知道自己遇到了什么事情,现在虽然全身无力,眩晕的感觉倒是淡了很多,思想也重新回来了,手一挡,嘴里道:“我、我不喝了。”他本来只是想把周大川的手挡住,可是身体不听使唤,“砰”的一声,手重重地挥过去,酒杯立刻碰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破裂声音。
周大川勃然大怒:“你自己说要喝,我请你喝,你又不喝,不喝就不喝,还敢打破我的杯子,你小子简直是吃了豹子胆了!”
楚歌酒量本来很大,爆炸这东西,劲很足,但是酒精含量倒不算很高,他刚刚虽然很狼狈,现在也缓得差不多了,不过刚喝过酒的人通常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他摇晃着站起来,无视那边的常开天一个劲的摇头,直接就开骂了:“老子就是不喝了,你他妈的要干什么?”
现代社会,哪个学生没看过几部黑社会录象的,楚歌虽然不崇尚打架,但是对《蛊惑仔》里的江湖豪气还是有一点向往的,现在喝了酒,立刻胆子就壮了,对着周大川就吼了起来。
周大川气得脸都白了,在这一带还从来没人跟他这么嚣张过,现在一个外地人居然在他头上撒野,他一挥手:“给我打,打死为止!”
随着这一声,立刻从后边的人群里蹦出十几号人来,一个个凶神恶煞的看着楚歌。
楚歌嘿嘿一笑,体内的魔法元素立刻流动起来,自从吸收了水火二系的魔法,他一直就想找人打打架,不过平时被理智压着而已,这次一喝酒,可没那么多顾虑了,大声道:“谁怕谁啊,你们来吧。”
常开天躲在一边,眼看楚歌是存心要挨揍了,牙齿一咬,心里道:“妈的,不就是挨一顿打吗,我常开天可是一个义字当先的人!”一下跳了出来:“楚大哥,我俩同舟共济!”
很显然,这又是一个受黑社会电影毒害的青少年。
楚歌心里觉得十分安慰,拍拍他的肩膀,说话的时候舌头还在打结:“小子,你、你一边看、看着,我一个人就、就能把他们全部摆、摆平。”他手一挥,就把前面的常开天拨到一边去了。
说起来,这周大川还真不是普通人,北京城里高官如云,他正好就是传说中的“太子党”成员,有一个做大官的爸爸,从小缺少强有力的束缚管理,也见多了别人对自己父亲溜须拍马的样子,加上年少多金,出手豪阔,早就养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跋扈作风,本来跟他同龄的那些少爷小姐们都或多或少的在长辈的扶持下在做点沽名钓誉的事情,为日后捞点政治资本,可是他偏偏是个异类,天生对这些东西一点兴趣都没有,反而爱上了喝酒打架泡吧,打牌赌博玩女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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