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最后面的是一条体长近三十米的金黄色巨龙,他双翅撑开,几乎将这张合照的整个背景都遮挡住,一双眼神显的无比锐利,那怕只是一副静止的画面,也让我感觉到充满了压迫感。
在黄金巨龙的身前,站着一个近十米的巨人,浓浓的胡子加上牛角型的头盔,以一种随意的姿势用双手拄着一柄巨大的战斧,满脸的笑容。毫无疑问,这是一位矮人族的山丘之王战士。
在山丘之王的身前,并排站在三名人类,但仔细看,又会发现他们有一些特殊之处,绝不会是普通的人类。
正中间的是一位身形魁梧的彪形大汉,露出一身古铜色的肌肤,有一股浑身都充满了力量的味道,但他的那一张脸,却显得非常文质彬彬,和他的那副彪悍身材没一点相称。在这个彪形大汉的左手上,随意的提着一个类似麒麟的金黄色金属面具。如果带上这个面具,再配上他的那副身材,相信他会变的更加威风凛凛。
在彪形大汉的左边,站着一个绝美的女子,一身亮晶晶的绿色翡翠皮甲,给她那一张绝世容颜活加了几分英气。在这名女子的胸前,挂着一个蓝色的风笛,而她的手中则拿着一张草碧色的短弓。这张短弓造型奇特,整个弓身就像是一滴流淌的泪水,一看就不是凡品。
在彪形大双的右边,则是站着一名瘦弱的中年里子,一头紫色的长发随意披散着身后,一张略显削瘦的脸,惨白的没有半点血色。但偏偏就是这么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却让我感觉到从他那一双半闭半睁的眼睛中,透出丝惊人的杀气。这名瘦弱男子,绝对是位危险人物!
看到这样一副画面,我心头不免剧震,虽然这副画上没有半个文字,但已经明确无误的向我透露出了这样一个信息:这就是神话时代,五大种族之神的一副合照!
那名高大的山丘之王战士,应该就是普罗米修斯本人吧?除了身材高大外,实实在在就是一副标准矮人的模样。
至于站在普罗米修斯身后的黄金巨龙。拥有如引强大的气势,除了是龙神亥伯之外,还能有谁?
前排正中的那个彪形大江,应该就是兽神阿瑞斯吧?难怪他要戴着一个麒麟面具作战,因为他地那张脸实在是太秀气了,和兽神的威严可不相符。
至于那名绝色女子,只看看她那对尖尖而秀气的耳朵,也不难猜出她是精灵女神阿尔忒弥斯吧?能够拥有“歌莉娅风笛”和“月女神的泪弓”这两件圣器,除了她还能有谁?
最后的那一位瘦弱男子。虽然我对其了解不深,但也能够请出,这位一定是水族之神波塞冬,不然的话,谁还有资格与这四位大神一起并立?
金属声音适时的又响了起来:“在与那些蛮荒魔兽争斗的过程中。各大种族都出现了数之不清的英雄!也许因为我是穿越而来地生命,拥有着远超一般族人的天赋。很容易的就拥有了鹤立鸡群的实力。在这近千年的战斗中,拥有和我相近实力,能够同我并肩做战地朋友,只有四位,刚好是各大种族一个。我们不仅拥有着远超同族的实力,还拥有着不可想象地悠长生命。也许,实力到了我们这种程度,相当于生命进化到了下一个阶段吧。”
“在与魔兽的战争中,我们所建立的功勋无人可比。与我们同时代的战友,没有我们这么悠长的生命,早就全部消逝在了无情的历史洪流之中,而我们最初的身份也渐渐无人知晓。最后。取得胜利并幸存下来的五大智慧种族,将我和我的战友称为——神!”
“我曾运用由地球带过来地知识,帮助这个异世界的智慧生命极大的发展了他们的文明,我制作出地无数工具也改变了他们的生活。我甚至发明了文字与语言,能够让这些智慧生命把他们的知识一代代传承下去。最终,我,普罗米修斯,成为了矮人之神!所有的智慧种族都在传颂,是我给这片大陆带来了文明。”
“和我并肩做战的战友,他们那原本拗口的族名早就被遗忘,对外一直延用的都是我给他们取的那些通用名字。”
“兽族的勇士阿瑞斯,天生无敌神力,每次战争时总是勇猛的冲在最前面,只要敌人提起他的那副黄金面具,就无不闻风丧胆。最终,他成为了兽族之神,相信他的事迹会成为史诗的一部分,水远传唱下去。”
“龙族的亥伯,也许是我们中最强大的一个,正是有了他的存在,我们牢牢控制了制空权 在无数次的战役中取得了制胜的先机。虽然亥伯一直沉数寡言,但毫无疑问他是我们最可依赖的朋友。最终,他成为了龙族之神,是这个最强大种族的守护者。”
“精灵族的阿尔忒弥斯,不仅美丽而且充满了智慧,她也是最能理解我那些超出这个世界知识的智慧生命,大家都说她是智慧与美的化身,于是尊称她为精灵女神,甚至将月亮比喻为她的行宫。但是,谁又能想到,在这个星球的卫星蓝溟之上,真有我帮她建立的一个小型基地呢?”
“水族的波寒冬,拥有着与他外貌绝不相符的实力,对待朋友他是无比的真心与热情,但一旦面对敌人他却又变成毫不手弱的杀神。曾经有一次为了对付一大批魔兽,他引发了淹没数千里土地的大洪水,一战而将敌人击溃。他的这些功绩,让他无愧于水族之神这个称号。”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命运的安排,在给我的这些战友起名字时,我并没有料到日后我们会成为各族所膜拜的神。因此这些名字,刚好和地球的一些神话传说有所重叠。我的朋友,当你最初来到这个世界时,会不会对这些神的名字感到惊奇?”
说到这里,水晶面板的画面又发生了变化,一座晶莹剔透的宏伟宫殿出现在我眼前,正是这座普罗米修斯的行宫——冰晶宫!
“战争结束后,我们这些并肩做战多年的战友,也都各自回到了自己的种族中。虽然我们的实力强大,寿命悠长,但最终的生命力还是有着极限。我的那些朋友,一个个陆续走到了生命尽头,虽然他们都给自己的种族留下了不少保贵财富,但他们毕竟还是离开了,没有了朋友,我在这个世界上变的更加寂寞。于是,我呆在这座冰晶宫内,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过。”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生命岁月比起我的那些伙伴,显的更加漫长,我几乎感觉不到时间在我的生命印记上做出过什么改变。于是,我只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在这座冰晶宫中,研究着一切,研究着一切我所能想像到的东西。”
“漫长的两千多年过去,我没有一点衰老,而我的研究成果,也几乎将我所能记起的所有地球科学成果都复制了出来。事实上,在科学界,我算不上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但漫长的时间,却给我提供了最有利的研究条件:那就是与时间赛跑!”
“我想,不论是那一位科学家,如果拥有我这样长久的生命,他也能够将自己的研究领域,护展到无限宽广吧?”
随着金属声音的述说,水晶面板上的画面不停的变幻,展现出了无数的机械产品与零部件,以及无数我看得懂或是看不懂的图样。这其中的大部分,我都在普罗米修斯的实验室中见过,现在的我,就像是在参观普罗米修斯的科技成果展览。
难怪这位普罗米修斯,几乎可说是一位全能的科学家,原来是因为悠久的生命,给了他足够的时间来研究各门各类的科学。只不过他研究的这些东西,比起这个时代实在是先进了太多,无法被外界所接受。
卷四 漫漫长路 第四十八章 神奇装置,穿越空间?
这个异世的五大种族,都是在使用元素力量的基础上发展出了魔法文明,和地球的科技文明可说是经渭分明。
魔法与科技,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系统,普罗米修斯虽然有能力将地球的科技系统整个照搬过来,但这势必会引起这两种不同文明的冲突。
从这一点上来说,普罗米修斯将他的研究成果封藏在这座冰晶宫中,可说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这个异世,有着她自己所特有的自然规律,文明的发展也应该顺其自然的变化,普罗米修斯的出现 已经加速了这个异世的发展,但如果将整个地球文明都照搬过来,也就相当于将这里的原生文明给抹杀掉。
普罗米修斯,无疑是一位具有良知的优秀科学家,他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其实以他的能力,他完全有可能改变这个异世的发展现律,成为独一无二的真“神”,但他却选择了默数无闻的呆在冰晶宫中。
当我明白这一点时,对普罗米修斯从内心中感到尊重,他确实可以算做是我们这些穿越者的表率。不过,他给我这后来的穿越者,到底留下了什么宝贵财富?
这时,水晶面板上的画面再次有了变化,神之禁区中的那个神秘仪器,终于出现在了画面中,我精神一振,知道马上就能了解到我最关心的信息了。
“我将所有的科技成果都封闭在了这个冰晶宫中,这座冰晶宫在建造过程中,结合了不少我的独创科技。冰晶宫的大门,必顶依靠我在地球的母语,通过声控才能开启。如果强行破坏大门,则会启动我研究这个异世元素力量时所发现的两种射线,我将之称为‘灵魂抽离术’与‘大变形咒’,即使是拥有神级力量的入侵者。也无法抵抗这两道射线的作用。所以我才说,如果有谁能够强行闯到这里,那么他已经是超越我地强大存在了。”
“当然,就算你和我同样是穿越者,但如果不具有强大的力量,也无法来到这个最秘密的所在。说简单一点,你至少也需要具有神级力量,不然的话是没办法进入这个密闭空间的。至于为什么会如此,相信你听完下面的一段话。应该就能明白。”
“我想,你一定对我留下的这些机器设备感到好奇,也许你能猜到,这个正在与你对话的系统,是我在这个异世研究出来的大型计算机。但你肯定想不到,它连接并且可以操纵地那台机器,是用来做什么的。”
“前面我已经说过,失去了所有的朋友,独自渡过数千年的漫长岁月,我感觉到十分的寂寞,变地无比的思念家乡。所以——我想回家!”
话音说到这里,水晶面板上地画面又开始飞速的变化起来,一张张浩瀚的星空图如同走马灯般的不停变幻着,每张星图间好像都隐隐约约有无数红线相连接。
金属声音继续解择着:“我们的家乡地球,和这个空间实在是相隔太远。即使是使用我研制出来的最高倍数天文望远镜,也无法观测到太阳系。但通过对一张张星系图的比较,我却可以测算出我们所处的这个异世界,和地球隔着数十亿光年的遥远距离。”
“如此遥远地距离。就算地球与这个异世处于同一个空间,但时间刻度也会大大的不一样。经过我的测算,这个异世所处的星球自转、公转虽然都和地球几乎一模一样,但时间流地速度却比地球慢了数千倍。”
“可能正因为我是穿越而来的生命体,所以在这个异世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数千年的岁月对我没能造成任何蜀响。也许,在这个异世,我们这些穿越者,可以拥有数十万年的悠长生命!”
“数千年的寂寞我都无法忍受,如果这样的寂寞要长达数十万年呢?我几乎不敢想像,这更坚定了我要回家的愿望!”
听到这里,我的心中也不免五味杂陈,难怪这个异世的各种度量衡,几乎全和地球一模一样,有了普罗米修斯这位“文明之神”,一切都可解释的通。
不过,穿越者的生命能够达到数十万年这么长久?想想实在是不可思议。不过,也许这样才能解释,我、安哥拉、普罗米修斯,虽然都是同样的穿越而来,为什么却会出现在不同的年代。因为那怕我们都是从2007年的地球而来,但因为时间流速的不同,就算我们在地球上只是相距数月,到达这里时也会有着数千年时间的差别。
如果穿越者真拥有这么悠长的生命,那么安哥拉如果不是被人类杀害,那么他现在应该还活着吧?但普罗米修斯呢?只不过是近万年的时间,他应该也还在生!
可现在普罗米修斯并不在冰晶宫中,那么他到部里去了?以他在这个世上独一无二的神级力量,总不可能还有谁能伤害到他吧?
这时,水晶面板上的画面又起了变化,那些连接无数星空图的红线,渐渐地收拢汇集到一起 演变成了无数复杂的计算公式与空间草图,一时之间看的我眼花缭乱。
“如此遥远的距离,我们却可以在瞬间从地球穿越而来,这至少用事实证明了一点,空间虫洞确实是存在的。不然的话,即使是以光速,我们也必顶要花上数十亿年的时间,才能从地球到达这里。”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使我穿越而来,但既然可以穿越而来,为什么就不能穿越回去?想明白这点后,我开始日以继夜的研究空间穿越装置。经过了数百年时间的奋斗,我——成功了!”
这时水晶面板上的画面再变,那台神秘机器又出现在了画面之中。
空间穿越装置?这玩意居然是空间穿越装置?我是不是应该竖起大拇指,对着普罗米修斯喊一声:“你太有才了!”
这种超越现有科技水平的装置,被普罗米修斯一个人独力研发出来,实在可说的上是一种划时代的创举!
能够回家?能够回到地球?一时之间,我不由的有些浮想翩翩。
金属声音继续响起:“这台空间穿越装置,可说是我所有心血地结晶。只要你能够准确标出任何一个宇宙空间的坐标点,就可以通过这套装置穿越到那里。有了她,我终于可以回到家乡地球了。”
“不过,这台空间穿越装置也并非完美无缺,当你选择使用时,必须要冒极大的风险。”
“首先,启动这套装置所需要的能量十分巨大,如果你不是具有神级力量的强者,根本就无法操纵这台机器。所以。我才会给这个空间穿越装置布下一个神级力量的密闭空间,因为你不达到这样的程度,这台机器可说对你毫无用处。”
“其次,任何一个宇宙空间的坐标换算,都有着一个极为复杂的计算过程。因为我无法观测到太阳系。所以地球地坐标,全部都是推算得出。没有办法进行验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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