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单兵做战能力远远不如我们兽族,但在大型会战中却总是他们能将我们兽族打败,并不是没有原因。要知道在这个冷兵器时代。
合理的兵种搭配以及最为适用的阵型,都可以将军队的战斗力发挥到极限。
可惜我们兽族的协调性太差,小规模的精兵可以培养出来,但要想将一整支大军都训练地如脑使臂、如臂使手,估计就算是兽神重生,也是没这本事了。
不过,这也许就是我们兽族和人类的不同之处,在战场上我们依靠的武勇。而人类则是更多的依靠整体配合作战。我们在战场上体现的是力,而人类则在战场上表现的是艺。算是各有所长。
这坐山谷是西斯公国的腹地 而且位于官道之上,一向都比较安全,人类的斥侯也只是象征意思地查看了一下,并没有把侦查特别的放在心上,在看到一路通畅后,再没有继续向两山上查看地情况下,就示意一切安全,大队可以前进了。
战场上有时候就是这样,只要你一个小小的疏忽。换来的可能就是全军覆没的后果。只不过,这一次人类已经没有后悔的机会了。
人类的这支运粮队,除了斤候之外,全都是由步军组成,其中还有着三百弓箭手编制,而这些弓箭手,就是我们的第一打击目标。
人类用来运送粮食物资的并不是马车,而是使用的牛车。主要原因是一来现在是战争时期,马的价值远远大于牛,二来牛车地负重更胜于马车,这支运粮队又不赶时间,理所当然的就选牛车来做运输工具了。
用牛车运粮,使得这支运粮队的行进速度并不快,当他们的前队还没走出山谷时,后队就已经全部涌了进来。此时人类的队伍如一条长蛇般的直列在山谷之中,简直处处都是破绽,此时正是我们最便的出手时机。
当下我毫不客气的长啸一声,御剑飞身而下,在人类掌旗士兵的头顶盘旋了一圈后,顺势已经将其军旗斩下。
人类军旗的倒下,等同于我们兽族吹响了进攻的号角,所有的战士此时都不会手软。随着一声几乎整齐的就像是一根弓弦弹动的声音响起,一百支羽箭齐头并进,疾如闪电的从两壁山上射了下去,立刻就将百名人类弓箭手射翻在地。
于此同时,祭祀们也出手了,虽然他们吟唱的咒语各不相同,但定点打击的目标却是一样,片刻之间又是百名弓箭手倒地。
突然的变故让人类一片惊慌,还没等他们做好战斗准备,第二拔羽箭就破空而至,将人类最后的百名弓箭手也当场射杀。失去了远程部队的支援,眼前的这支人类军队,同待宰的羔羊也差不了多少。
祭祀同弓箭手轮番出手,从山壁之上向人类尽情的宣泄自己的火力,而失去了弓箭手后,人类连还击的余力都没有。
人类指挥官在突遇袭击之后,还想发布命令让部下稳守反击,但我在斩掉军旗之后,早就盯上了他,还没等他将命令传达下去,就已经一剑飞斩过去,取下了他的大好头颅。
失去了指挥官的人类,顿时就像无头苍蝇般的乱窜,前队妄想着能从出口冲出,后队则想尽快的退出山谷,使的局面更加混乱。
我们兽族伏兵牢牢守住了山各的出入口,冲上前来的人类不过是送死罢了,差不多半个多小时后,谷中的人类运粮军已经全部被消灭,而我们兽族战士除了有几十名轻伤外,无一战死。
一战歼敌五千,兽族却没有一名战士阵亡。这深入敌后的第一战,还真算得上漂亮。我们甚至连祭祀纸符都没有出手,就轻松的取得了这一场大胜,像祭祀纸符这样宝贵地资源,还真用不着浪费在这里。
我让菜因哈特率队将战场上打扫了一遍。有些还没断气的人类伤兵也被补上了一刀。这可怪不得我们兽族残忍,因为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而且我们是准备来打游击的,怎么可能收容俘虏?
牛车散乱在山谷之中,我们很快将其集中起来,尽可能的取足了补给用品后,然后燃起一把大火,将这片山谷焚为一矩。
五千人类士兵的尸体,以及大部分我们还没取走地物资。再加上这一战所留下的痕迹,全被这一场大火给烧了个干净。等到人类发现这里火起,赶来查探时,我们早就远遁至数十里外了。到时候,留给人类的肯定是一头雾水,他们肯定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场大火就能将整支运粮队烧的片甲不还?
漂亮的干完这一票后,我们大部队急匆匆的向南方而退。在我们这批兽族战士中,有不少都是精通隐迹藏形的好手。由他们出手能将我们大军行进过后的痕迹尽可能的消除,这样也就减少了我们暴露地可能。
我们报军的方向尽量是往偏僻处走,到了天黑时分,就随地驻扎在一片小树林中,略为修整一下这两天来的疲劳。
天豪豪亮时,我和菜因哈特、卓尔斯一起,正准备招呼大家启程,高斯就一脸沉重神情的来找我:“铁熊将军,我们的部队被人类发现了。”
我一惊,怎么这么快就暴露了行踪?于是开口问道:“是人类的斥候吗?来不来得及将他们拦下?”
高斯摇摇头道:“不是人类的斤侯。只是普通的老百姓。”
“普通老百姓?他们怎么可能找到我们?”一时之间我大感惊讶,对于我们兽族那些隐藏容迹地高手来说,怎么可能连普通人类老百姓也瞒不过去?
高斯继续摇头道:“我们被这些老百姓发现,只能说是凑巧。昨晚我们驻扎的这片山林,在不远处有一个人类地小村庄,令天旱上有两名农夫进树林来砍柴,刚好发现了我们的临时营帐,我安排空军追了下去,已经将那个村子监视住。那个村庄并不大,顶多只有三百左右的人口,但我们下一步怎么办?还请做出指示。”
我苦笑一下道:“这么偏远的地方,居然还有人类的村庄?”
其实这一点我们兽族早有觉悟,在人类国度可不像在我们十万大山,由于国土面积有限,而人口数量又多,人类早就将可以生存的地方利用了个干净。我们这么大一支队伍,就算有情报支撑,专捡一些偏僻的地方隐藏行踪,也难保不会被人类发现。只不过,我没想到这个时候来的这么快。
这时,在一旁听了半天的莱因哈特发了话:“如果被人类发现了,那我们也没有别的办法可想,只能是屠村灭口!”
菜因哈特说这话时神色如常,就像是再平常不过地一种语气,反而将卓尔斯吓了一跑,连声道:“屠村?这怎么行?那些人类只是平民,又不是军队,我们怎么能够随便杀他们?”
“不杀他们,那么要不了多久,我们这支队伍就会被人类发现。”
菜因哈特的语气依然平静:“能够隐身在暗处,对于我们这支孤军来说,就会多增加一些安全。我可不想因为同情这些人类,而让我们兽族的战士蒙受损失。”
我的心头如一团乱麻,一时想不明白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做。从本质上来说,我修真求天道,不论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心境都可算得上喜良,从来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更别说这种动不动就屠村的血腥之举。但我隐隐的又觉得菜因哈特的话很有道理,我们现在身处战场,像这样的同情心对我们这些铁血战士来说有必要吗?
我将求助的眼光望向高斯,发现他的眼神也有些迷茫,显然是拿不定注意,与之相同的还有卓尔斯,唯有莱因哈特还是一脸平静表情。
这也难怪,高斯和卓尔斯都是平民出生,对于这样视普通人性命如草芥的举动,天生就有种抵触心理。而莱因哈特呢?他是正宗的铁血军人,一辈子都在战场上打滚,别说杀掉数百人。就算足一口气干掉成千上万,他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但我是这支兽族军队的主帅,做出决定的应该是我!但我要怎么选择呢?
我不是刽子手,如果让我一下子下令杀掉数百无辜的人类,我的心里确实会闹腾的慌。但是,如果因为我的一念之仁,却将跟随我的这些兽族战士置身于危险之中,则是我更不原意看到的!
杀?还是不杀?要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才是正确的?只到这时我才觉得,原来在战场上,有时候遇到的因难,比死亡还要难以面对。
良久之后,我勉强的抬起头来,咬牙切齿的喊出了两个字:“屠村!”
说完这两个字,我觉得全身有种虚脱的感觉,因为我终于明白到了战场上的无奈。
我并不想滥杀无辜,但现在我们孤军身处敌人的腹地,我的一举一动再不是我个兽的事,而是关系到四千兽族战士的生死。这些人类老百姓确实无辜,但只要我们在今天放过他们,那么我们这支部队的消息就会泄露出去,人类肯定会加强警慌,如此一来我们下一步的行动所遇到的麻烦就会更多,我们兽族的伤亡也会增长。
对于这些无辜而死的人类我是有愧疚,但对于跟随我的兽族战士,我却是负有责任,他们的安全才是我现在要考虑的第一要素。其实归根到底,不论是人类还是我们兽族,都是这战场上的牺批品。唯一不同的是,为了我们晚一点的牺胜,只好先牺牲掉这些人类了。
卷五 兵戈天下 第十五章 刽子手
从我的口中行到屠村两字后,莱因哈特神色不变,向我敬了一个军礼后转身离去。
高斯和卓尔斯则是神色变的十分复杂,神色瞬间接连数变,最后才勉强定下了心神,同样敬了一个军礼后转身离去。
我的手在暗中紧紧握成务,指节都因为用力而变的泛白,深深呼了一口气后,才走到了营帐之外。
小树林间有一点没没的晨间雾气,现在正在慢慢散去。这是一个晴天,太阳已经从云层中冒出了头 点点细碎的金光有些晃花了我的眼。
如果不是远处升起的一股浓烟,我相信眼前绝对是一副十分宁静的晨景。
杀人,往往是和放火联系在一起的,看来兽族战士在执行屠村命令的同时,也没忘了放一把火毁尸灭迹。
兽族战士的刀锋,一向都是饱饮敌人的鲜血,现在应该是第一次把屠刀伸向了人类的平民吧?
但我知道,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既然有了第一次,也就不愁第二次、第三次……
良久之后,莱因哈特、高斯、卓尔斯一起来报,人类的那个小村已经被彻底的根毁,全村一共三百一十四人,没有一个活口。
我点点头,带点苦涩的道:“知道了,各位辛苦了。”
此时我心头的感觉十分不适我根本不敢问这次被屠杀的三百多人
中,到底有多少老弱与儿童?也许他们其中的大多数人,完全不明白为什么会祸从天降。但是,这就是战争,我们没得选择。
卓尔斯看了我一眼,突然开口道:“铁熊将军,今天我射死了三个人,三个手无寸筷的人!难道,我们这些兽族战士冒险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屠杀这些平民?”
我深深吸了口气,才缓缓道:“卓尔斯,谁都不想这样,但我们没有选择。我们这支部队,孤军来到人类国度的腹地,可说是执行一次必死的任务。对于我们来说,唯一的目的就是尽可能的打击人类地补给线,让他们无法和我们兽族进行消耗战。为了完成这个任务,那怕是我们全部牺牲,也在所不惜。现在的我们,不是勇士。也不是战士,而是死士!”
说到这里,我一把抓住卓尔斯的肩头,道:“我们不能够失败,如果我们没法完成任务,那么我们兽族终究会败在人类的手下,我们位于十万大山中的家园,也会像令天的这个人类村庄一样,被敌人屠杀、焚烧……我身为兽族。无比热爱着自己地来国,准道我们能眼睁睁的看着兽族亡族灭国?现在,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保存我们这支队伍的实力。因为我们所肩负的重任 实在是太重太重了。为此。那怕是要我化身成魔,将屠刀对准那些平民百姓,也在所不惜!”
说这番话时,我像是在劝导卓尔斯,但实际上却是在说出自己地心声。守竟在我下达好村令之前,心中的那番天人交战,比起卓尔斯更甚。
卓尔斯呆呆的看着我,然后重重点了一下头,向我道:“铁熊将军,我明白了,相比起整个兽族的安危,我个人所谓的荣誉确实不算什么。今后,您下命令,我执行,再也不会有半点扰像!”
我拍了拍卓尔斯的肩,然后看着菜因哈特等,又说了一声:“大家,辛苦了!”
菜因哈特依然是神色不变,向我敬了一个军礼,默默的退了下去。
卓尔斯和高斯相视一眼也一起退了下去。
眼见着要走远,高斯突然回过头来,对着我道:“铁熊,你确实长大了,也成熟了,已经成为了一个了不起的能够独挡一面的兽族。我想,丹尼斯老师他会觉得高兴地。”
说完,高斯头也不回的走开,只留下我一个人在那里默默回味。
诚如高斯所说,我成熟了吗?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x手,也许从此刻开始,这双手的颜色就会变成血红!
我地剑下,并不是没有收割生命,但像这样染上平民的血,却真地是第一次!
在这个异世,有因果报应吗?如果真的有,那么也应该让我独自去承受,与这些兽族的勇士无关!
此时,我只能如此祈祷了。
屠灭了这个村子后,我们的大军继续向西斯公国的南方推进,两天之后,就比较靠近西斯公国地朗姆镇了。
朗姆镇并不大,常住人口约有三万,但在西斯公国乃至整个大陆却是赫赫有名,因为西斯公国的特产朗姆酒就是出产在这里。
朗姆酒在地球也有,但是这个异世的朗姆酒与地球却完全不同,唯一巧合的也许只有这个名字。
地球的朗姆酒是用甘蔗酿造,但在这个异世,用来酿造朗姆酒的却是苦泉。
苦泉是朗姆镇内一个不起眼的小泉,看起来有种碧幽幽的颜色,放到口中尝一口,苦的能让你恨不得把舌头都割下来。这样的泉水当然不能用来饮用,但它惦偏却是酿酒的绝佳材料。
用苦泉酿出来的酒,除了色译翠绿、鲜艳欲滴之外,那入口的回味之绵长,也是这个大陆上其他任何酒都无比与之相比的。
在大陆通用语的发音中,朗姆就是苦的意思,所以苦泉就是朗姆泉,而由苦泉酿成的酒,自然也就是朗姆酒了。
朗姆镇就是围绕苦泉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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