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她送给我的,她说我的前世就穿着它说法,特别的精神。
于是我听见很多声音喊:“不要让穿那件夜光袈裟的人活着离开。”
这时有一只黑熊冲了进来。
好黑的熊,以至于我都没看见他。
那只黑熊居然是来救火的。
他请我到他的洞里做客,给我泡了普洱茶。他说他一直爱好诗歌和哲学,也研究宗教,经常去拜访观音院的老住持,所以看到起火了,特意去救火。
“那为什么你救了一半又走了呢?”我问。
“因为我冲进门,突然看见一只猴子在那里呼呼大睡,一时我想起很多往事,感慨万千,于是望天长叹,想吟诗一首,推敲词句,不知不觉就走远了,忘了救火。”
“你原来认得他?”
“天下妖魔,谁不认得他。”
“他是你朋友?”
“曾经是。”
“为何不是了?”
“看见他头上的金箍,便知他不再是了。”
“是否我做错了事,将他救出来?”
“世间的对错,如何说得清楚?”熊叹一声,将茶杯倒空,又倒满。
“那件袈裟,你不要再穿了。”熊说,“不如送给我吧。这样以后我走夜路时,大家就能看见我了。”
我说:“不行,那是一位美丽的女菩萨送给我的。”
熊问:“因为是菩萨,还是因为美丽?”
我说:“不要问,知道得太多不好。”
熊大笑,“我听过一个江湖传言,吃了取经人的肉,可长生不老。”
我也大笑,“何人传此谣言?”
熊说:“不要问,知道得太多不好。”
后来我告别那头熊回来。
再后来那头熊就消失了。
再再后来,猴子偶尔去南海,说看见菩萨座下锁着一头宠物熊,十分的黑,天下再找不出第二只。
果然是知道得太多不好。
【第一百九十一天】
这个地方叫高老庄。
高庄主唉声叹气,闷闷不乐。不知是不是因为猴子又蹲在桌子上吃饭,教育了他很多次都不改,他说他讨厌泥土,一站在地面上,就觉得自己要生出根来长在那儿,再也不能动了——都是在山底下被压出毛病来了。
庄主叹完气说自己有一个女儿,唤做翠兰。我听过很多的这样的书段,知道下一句必是:“年方二八,尚未婚配。”
庄主说:“年方二八,尚未婚配。”
我立刻正色道:“贫僧是出家人,绝无俗世杂念。”
但是如果美貌,不排除还俗的可能。
庄主看了我一眼说:“小女有一个古怪的念头,不知大师可否为之开导?”
“什么念头?”
“她想嫁给一只猪。”
我看了看猴子,猴子表示情绪稳定,丝毫没有打听庄主是否还有二女儿的意思。
“那我一定要见一见了!”我说。
“见小女?”
“见那只猪。”
很多年前的那个晚上,五岁的高翠兰突然觉得心神不宁。她走出屋外,看见天上一颗流星缓缓地落下来。
她好奇地追随着那流星,跑过竹桥,跳过田垅,爬上屋顶,然后看见那流星砰的一声,砸在了自家的猪圈里。
周围方圆数百里都看到了这颗流星落在高老庄,人们传说高老庄要出一位大人物。
一天后,高家的老母猪生了。
天蓬睁开眼睛,看见周围一堆小眼睛正盯着自己。
那是他的兄弟姐妹。
他绝望了。他知道天帝和王母要整死他,却不知道会这样狠。
天蓬闭起眼睛,想着自己曾经很帅的时候。那时候他是银河的守护者,有着神一样的面容和神一样的双翼,天宫哪个女子看他时不会心跳?当然——除了王母,据说她的心是白薯做的。
现在……仍然有很多眼睛盯着他,然后还有很多臭烘烘的鼻子拱上来。
他想死。
老母猪一声哼哼,众兄弟姐妹齐声欢呼:“开饭了。”直奔乳头而去,争打不休。
他只能绝食。
饿得头眼晕花时,他幻觉自己收到了一条发自10085的短信:
〖当你在高高的天上,你是与众不同的神。当你降临大地,你仍然是卓尔不群的猪。这便是你的宿命,天蓬。〗
编这短信的人真是太恶毒了。
这只绝食的小猪很快引起了注意。
“你这算是有什么不满吗?”他被猪倌抓着后脖颈儿拎了起来,大眼睛瞪上他的小眼睛。
天蓬说:“噜噜噜噜噜噜噜。”
翻译成人话就是:我没有生在哪儿的自由,但我至少有死在哪儿的自由。
猪倌没有听懂他的讲演。他直接抓起一把糠,就往天蓬嘴里塞,“你死不死得由我决定,必须得等斤数到了,我想杀你的时候才能死。”
天蓬嗷呜着挣扎反抗,把糠喷了猪倌一脸,蹿下地来,就向外跑。
可是四面都被围住,他只能在圈里乱窜,猪倌满地滚爬着追扑他。
小猪天蓬跳闪腾挪,躲过一扑又一扑。这时他看见他的兄弟姐妹们围在母猪肚下,冷冷地打量他。
“你这是何苦呢?”一只小猪说,“你早晚会变得和我们一样,既然最后都要被吃掉,为什么不享受现在呢?”
“不!”天蓬一边跑一边说,“我要证明给你们看。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的酱油都可以打,也不是所有的猪都可以吃!”
“很好,很有志气。你死以后,我们会写文章怀念你的。但你活着的时候,你就是个傻X。”小猪们说,然后,他们打个哈欠开始睡觉了。
天蓬越跑越绝望,猪圈就这么大,他注定无处可逃。
就在这时,猪圈门开了,仿佛圣光照了进来,映着一个纤小的影子。他向那光线冲去,那个影子伏下身。天蓬觉得自己闯进了一双手中,绵柔而温暖。
“好可爱的小猪啊。”他听见一个小女孩欢声地笑着,将他紧紧拥入怀中。
他突然丧失了所有的力量。
她将他举起,让他贴上自己的脸庞,咯咯笑着,任他身上的泥蹭在脸上。
他嗅到女孩的气息,深深沉醉中,他想起了那一望无际的银河,想起了那个与他在月亮上一起凝望星辰大海的人,想起了他们也曾这样紧紧相拥。
然而一切都已经不可能回来。
如果你不能再拥有,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再忘记。
所以他绝不能死,他要活着,活着来忍受痛苦,活着来记住她的样子,还有那段时光。
五岁的高翠兰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这只小猪就心里一动。
也许是因为他在猪圈中执著冲撞奔跑的样子,也许是因为他那深沉闪烁的小眼睛。
她真的好喜欢好喜欢这只小猪。[517z小说网·。517z。]
她紧紧抱着他,感受着这小家伙的挣动。他那细软的小茸毛蹭在脸上,痒痒的,让她忍不住咯咯地笑。
猪倌跑过来赔笑:“是大小姐啊,您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这儿这么脏。哎呀,这只猪我抓了一早上了都抓不住,您一伸手就捞着了,快给我吧,全是泥。您回家高太爷看见该骂小的了。”
高翠兰一扭身,像护住自己心爱的布娃娃。
“我喜欢这只小猪,我要带走他。”
“哎呀哎呀,”猪倌跺脚干笑,“这如何是好。这猪这么又臭又脏的,如何能养?不如……我帮大小姐您寻只小鸭子来?这猪长大了可以卖好多钱呢。”
“我不准你们吃他!”高翠兰大声郑重地喊。
“好好好,不吃不吃。我们养着,不吃他。好不好?”猪倌又伸出手来。
小猪又拼命挣扎。
“他怕你,你不准过来!”高翠兰转身跑出了农庄。
她把小猪抱到溪边,用自己的手帕沾了水,轻轻地给他洗澡。
小猪很快就变得干净了,这是多么漂亮的一个小家伙啊。细细的茸毛下透出嫩嫩的粉红色。他用那迷人的小眼睛直直地盯着她,鼻子一动一动,似乎在笑呢。
“小猪小猪。我没有人玩,你陪我玩好不好?”
小猪不说话,只是那么看着她。
“小猪,我来跑,你来追。”高翠兰迈开小腿,笑着沿着小溪跑去,“来追我。”
小猪没有动,只是怔怔地看着她。突然,他转头越过小溪,跑向野外树林。
“小猪,回来!小猪,不要离开我!”高翠兰哇的一声哭了,她扑进小溪里,摔痛了自己,哗哗地流眼泪,好伤心好伤心。
天蓬跑到了树丛边,回过头去,看着这个大哭的小女孩。她那么让人心痛,她心里没有一丝杂念,只是傻傻地喜欢他。
在银河边,在云际,当他要被丢下凡尘的那一刻,那个女子也这样望着他。她没有在他面前流泪,但是他知道她在心里的哭喊。
“回来,不要离开我。”
她该怎么度过那些没有他陪伴的时光?在寂寞的银河中,在以后千万年的时光里。
天蓬哭了。
他慢慢地走回去,他不能听到这样的哭泣。
高翠兰看见他走回来,破涕为笑,伸出她的小手,把眼泪咽进嘴里,“小猪,来,抱抱。”
天蓬慢慢走到溪中,女孩一把将他抱紧:“小猪小猪,刚才我好害怕好害怕,你不要再离开我,好不好?”
天蓬想点头,他想说:我永远都不会走。
但是,他爱的人,却不可能再听见。
高翠兰抱着小猪回到自己的家。高太爷和高夫人都吓了一跳。
“怎么抱只猪回来!多脏啊,快丢掉!”
“不。”高翠兰抱紧他。
“乖,放下他,妈妈给你买糖饼吃。”
“不。”
“放不放手,不放手揍死你!”高太爷瞪眼。
“不!”高翠兰大叫。眼神中满是倔犟。这是她第一次不听话。高太爷和高夫人惊异地看着这个乖乖女,不知道她怎么了。
高翠兰抱着小猪飞奔进后园,跑上她自己的小阁楼。
“小猪小猪,在这里你不用怕。我会保护你,只要有我在,就没有人可以吃掉你。我不会放开你的,永远。”
天蓬心中悲怆,有一天这小女孩终是还要伤心,当她知道这世上没有什么永远。她抱他抱得越紧,失去的那一天就越痛苦。
高翠兰真的从此再也不放下小猪,生怕一放手,他就被夺走了。她抱着他,不论吃饭睡觉,为了保护他,她还学会了自己穿衣服,绝不再让人进她的房间。
她的父母,还有家佣猪倌们都冷笑地看着她,他们知道这小女孩的梦总会醒,她不可能抱着这只猪一辈子。
用不了多久,她就会不得不放开他。然后他会被带走,然后等小女孩长大后,吃到猪肉时,会突然想起自己当年那只小猪的下场,但是,她可能只会心惊一下,也就淡然了。她已经长大了,已经学会不要执著地爱什么东西,好让自己的心平静安宁。
天蓬很小心地只吃一点东西,但他还是长得很快,他越来越重了。
五岁的高翠兰抱着他,越来越吃力。
而且她还变成了一个被所有人嘲笑的小丫头,她的爸妈不理她,用人家丁都看着她偷笑,连那些看家狗都冲她汪汪狂叫,想吞掉她怀里的小猪。
那个时候,人们管她叫抱着猪的小女孩。
后来,高翠兰求奶娘做了一个小布兜,于是她可以把小猪背在背上。
后来,大家又管她叫背着猪的小女孩。
再后来,天蓬更大了。她再也背不动了,于是,她终于不得不把他放在地上。
但那时,已经没有人再敢碰这只小猪一下了。
因为所有人都能看到女孩眼中那坚强的光芒,看到她为了守护自己所爱的,有多么不顾一切。
世界这么大,我们注定无处可逃。
未来会怎样,究竟有谁会知道。
幸福是否只是一种传说,永远都找不到。
十年后。
城镇里的人都在好奇地张望,看着那个英姿俏丽的少女牵着她的猪走在街上。
那头猪还真是大啊。
那已经不能叫猪了,他是个怪物,是个传奇,他活了十年。现在的他,像座小山,全身钢刺般的黑硬鬃毛,凶恶的獠牙,他也许有一万斤重,每走一步,身上的肥肉就与大地一同颤抖。他走在集市上的时候,巨大的身躯把道路都塞满了,周围搭起的摊位被他挤得哗啦啦倒了一片。
“高小姐,来卖猪吗?”有不怕死的上来搭话。
高翠兰冷冷一笑,什么都不说。
那头猪也冷冷一笑,冲那人打个响鼻,一股浊气把那人喷出几丈远,被猪鼻涕糊在墙上。
没有人敢惹那头猪,因为高翠兰会和他拼命。
也没有人敢惹高翠兰,因为那头猪会和他拼命。
现在,已经没有人叫高翠兰背着猪的小女孩了。
人们都叫她:想要嫁给猪的疯女孩。
“这可怎么好,这可怎么好。冤孽啊。魔障啊。”高太爷对我讲述了这个故事,捶胸顿足。
“我发下誓,只要谁能杀掉那头猪,救小女出魔障,我就将小女许配给他。”高太爷看向我。
“可我是和尚。”
“可以还俗啊。”
我看看猴子。
“他不行。”高太爷斩钉截铁地说,“我不能让小女刚出火坑,又入魔掌。”
猴子才不理我们,他只顾从一个桌上蹦到另一个桌上,看见好吃的就挑走,挑走了也不吃,在空中甩着玩,这会儿正在表演接扔二十一根鸡翅膀的把戏。对于爱情童话,他不感兴趣。
“我……”
“我们请了好多法师了,结果一个被猪拱死了,一个被猪坐死了,一个被猪熏死了,一个被猪……”
“我放弃。”
“但是,如果能娶了小女,我这祖传的家业,千亩良田,整个庄园,百十壮丁……”
“我放弃考虑了,我决定现在就干。”
“啊?干什么?”
“干那只猪!”
我在黎明之时出发,沿着河岸前行,青黛色雾气从河面上升起,缠绕住树影和我。白马走得缓慢,他喜欢那个故事,不愿我伤害那个猪妖。而我清楚,我根本没有本事杀什么猪妖,我连一只一级普通猪都打不过。我只是想去看一看,那个传说中的和猪相依偎的女孩,是什么让她无忌尘间的一切,执著地与猪共舞。
但是这个清晨渐渐地变得不安静了,雾气中出现了一些影子,时隐时现,越来越多,最后我听见脚步声汇成洪流,当雾散开时,我发现我正率领着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走向猪妖藏身的所在。
这只队伍主要由高老庄家丁、农户,以及所有想杀了猪妖娶高翠兰得到高家产业而从世界各地赶来的上万人组成,他们听说我要去云栈洞,都生怕我一个人得了好装备,于是蜂拥而至。这个团队的职业构成有: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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