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半年前她进入公司,部门里的男同事,总是殷勤的为她准备咖啡,甚至早点,零食和她拉近乎,想追求她。但她一律婉言谢绝他们的好意。她从没有想过要发展一段办公室恋情。
渐渐的,那几个男同事都放弃了初衷,变成了和她聊得来的哥们。而林小咪平时为人也比较低调,打扮很朴素,个性比较好相处。时间久了,部门里的女同事,对她也少了刚开始那会的妒意,都很喜欢和她聊在一块。
这不,刚吃晚午饭。一群人利用休息时间,围着她,天南地北的闲聊。但突然几个女同事发出那几声花痴般的尖叫声,使林小咪也情不自禁的转头看向落地全玻璃门。
五六个穿黑西服的男人正从她们部门前走过。为首的那个男人特别高大俊美。侧脸的线条如刀刻般的完美。
也许是觉查到林小咪这些人正在望着他。那人瞬间把脸转了过来。他有一张美到极致的俊脸,健康的小麦色肌肤,脸绷的紧紧的,透着一股强烈的冷漠霸道气息。飞扬又浓黑的剑眉,高挺的鼻,紧抿的性感薄唇。那双深邃如海水般的冷眸,瞟了一眼办空室里的这群人。就把视线投到林小咪身上。
男人直视林小咪那双带有强电力的雾蒙蒙双眼。他微微眯眼,眼中泄露的危险气息太过强烈,不由得让林小咪的心莫名一抖。好可怕的男人,气场强大到才一眼就让她产生害怕的感觉。那是什么,就好象他是一头残暴的狼,随时就可以把她一口呑下。
直到那一群人已经走过办公室的门前,林小咪才回过神来。暗暗摇了摇头。想想她好象从来没见过这个男人,绝对没有和他结过仇。那人可能天生就长的这么的危险可怕,长成这样,不是他的错。
“哇,他真的好帅,特别是那双眼睛好有魅力,不由自主的就会被吸引。”
“我喜欢他的气场,看上去有种目空一切的冷酷。”
“切,一群花痴,帅什么?你们没看到他的眼神那么危险吗?!特别是看小咪时,就好象小咪欠了他几百万没有还。那眼神,就想要把她吃掉!”
一名男同事实在是受不了这些女生象没见过男人似的一直在犯花痴。但他吐出来的话,却让大家不由得哄堂大笑。
接近下班时,看到公司的老总走在那男人身边,态度很是谦和。貌似亲自送这几个穿黑西服的男人离开公司。
“那些人好象黑社会喔!都是黑色的西服!”
“会不会是来公司讨债的,看老总的态度,那么殷勤,看着很象啊。”
办公室里的同事又开始七嘴八舌的小声议论。这一次,那一群人径直而去,没有再转过头看他们一眼。
下班前五分钟,发生一件大事。全公司的人被召集到会议厅。老总的话让大家知道,原来,他们公司被人收购了。也就是从明天开始,换老板了。
回家的路上,林小咪低着头,有点闷闷不乐的走在人行道上。她家和单位只有两站路,平时,她都是走着回家。
想到公司被收购的事,同事都在担心到时可能会被裁员。她也有点忐忑不安。公司好多同事,都是本科学历,象她这种大专文凭的其实已经最低的学历了。她好不容易才进了这家公司,不想被裁员掉。
工作时间稳定,收入也不低,就算现在她已经不做那份“临时聘请特助”的兼职,她和弟弟的生活也没有问题。
她不想再回到打零工的日子。四年前,妈妈和小龙的爸爸因意外双双过世。两姐弟都不想去孤儿院,家里也没几个亲戚,而且也没有人愿意收留他们两个。当时,她只能辍学养家。那时候的日子真的很辛苦。没有学历,年纪又小,才十五岁的她,只能四处打点零工。早上早起,送牛奶,送报纸,白天晚上都到餐厅做服务员。
好不容易利用有限的时间,自习考试,在半年前混了个大专学历,有资格进了这家公司。她真的很不想失去这份工作。
有人撞了她一下,背着的小挎包瞬间就被夺走。低着头走路的她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大惊,往前追去。一边还喊着:“抓小偷啊!”
下班时间,人行道上很拥挤。她虽然有一米六八的个头,但还是看不清前方夺走她挎包的人是哪个,只能糊里糊涂的挤着人群往前追。
好在,除了之前做那份“临时聘请特助”的兼职时总穿高跟鞋。平时,她都是喜欢穿平底鞋。所以一路追着跑还不算累。
包里的钱倒是不多。只是那些证件什么的,补起来很麻烦。她不想弄丢了。
她正往前追着,又有人挤了她一下,她看到一个高大男人的背影,从她身边跑了过去。速度快的惊人,硬是挤着人群很快就看不到他穿着粉蓝衬衣的背影。
林小咪口里喊着“抓小偷!”追了好几分钟,都没见到有人拿着她的包在逃。泄气的她,以为再也找不到包了。低着头站在街边,喘着气。
“这是你的包吧?”
一只熟悉的包递到她的胸前,那是她被抢的小挎包。好听又有点耳熟的男音响起。她接过包,口中一边道谢,一边抬起头看向站在她面前的年轻男人。
粉蓝色的衬衣,高大的身形,帅气的脸庞,白皙的皮肤,温文尔雅的出众气质。短而有型的黑发在夕阳下闪着耀眼的光芒。他在对着她微笑,那唇红齿白的笑容,就象是清晨最温煦的一抹阳光,带给人莫名的信任感。
“怎么?才几天不见,就不认识我了吗?”男人那清澈如水的眼眸似乎也在对她微笑。
“是你!”林小咪愣住了。没想到这个城市还真的很小。她以为都不会遇到他了。可才没过几天,居然是以这种方式重遇。他帮她夺回了被抢走的包。
“你看,我们又见面了!那么,我们可以成为朋友了吧!”男人的声音和他的笑容一样,让人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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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笑容
温志诚,男,三十岁。外表高大帅气,气质出众,温文尔雅。事业有成,公司总裁。
按理说,象这样有财有貌的人中之龙,又到这样的年纪,身边应该美女围绕,交过的女朋友也应该不少。
可是,他却是个异数。留学回国之后,一直忙于事业。身边虽然也经常有美女,名媛纷纷向他示好。可是,他都没有接受。不为别的,就是没有一个女人能让他产生心动的感觉。
他可以说是一个白手起家的男人,虽然有点家底,但基本上都是凭自己的双手开创了自己的事业。如今的他,身家早已高达数亿万计。
由于父亲在他上高中时就已经过世,家里又只有他一个独子。平时,他去公司工作,他老妈在家就倍感寂寞,想早日抱上孙子的想法日益强烈。看自己的儿子一直都不交女朋友,还以为他那是害羞,没女人缘。所以,最近几个月变着法的托人帮他介绍女朋友相亲。
他又不能拂了老妈的意,可是也实在厌烦三天两头被老妈叫出去和人相亲。又不能随便找个认识的女人应付此事。因此,在关系特别亲的手下的建议下,就找了代理中介公司,只因为听说有“临时聘请特助”,无论你需要的是什么样的角色,她们都能帮你达到。
对温志诚来说,找个不认识的女人假扮他的女朋友,糊弄一下老妈。比找一个认识的女人去假扮要好的多。给钱就了事,不会有什么后遗症。
可是,他没想到因为找了“临时聘请特助”,却让他自己产生了后遗症。
那一天晚上,代理中介公司为他找来的女孩子,有着暗红色波浪卷发,拥有一双雾蒙蒙的电眼,以及曲线玲珑的身材,只一眼,就让他的心瞬间狂跳。
也许真正的爱情就是这样,只需一眼就足以让人泥足深陷。他一直就期待并相信着一见钟情的爱情。在他看来,靠长时间慢慢培养起来的,那不是爱情,而只是感情而已。
自从那天,那个女孩陪着他和他老妈一起吃了晚饭后,他老妈才彻底放弃了帮他安排相亲的事情。而他也真的很想和这个女孩能继续下去。但那天,她只愿意让他送她到他们碰面的地方。虽然他知道她的手机号码,但她却事先声明,那号码只谈生意,其它的,免谈。
就这样,一个星期没有见到她。他实在是很想她,就以给她生意为借口,让她再出来假扮他的女朋友参加和老同学的聚会晚餐。
她虽然很客套很疏远,但在所谓的“工作”面前却非常尽职。在众人面前非常合格的扮演了他的女朋友。对他体贴照顾,眼里似乎只看的到他。对他轻声细语,极其温柔。
那晚,他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男人。因为美的夺目的她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而她的眼里却只有他。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有错觉,仿佛她真的成了他的女朋友。
那天晚上,参加完聚会晚餐,他又送她回到他们碰面的地方。他为了想要再见到她,就和她说,再过几天还要再光顾她的生意。可她却回答,那天是她最后一次做这份兼职。因为一点私人理由,她以后都不会再做“临时聘请特助”了。
他向她提出了想和她成为朋友的想法。但她却婉言谢绝了。她跟他说,如果还有缘再见面,到时,就当他的朋友。
从第二天起,他动用所有关系,查了全市所有叫郑薇的女人的资料和照片,却没有找到她。他这才知道她的名字郑薇是假名字。他找到那个代理中介公司,那边却有他们坚持的职业操守,不愿透露她的真实资料。
无奈的他再打她的手机,却是停机状态。他估计那个号码应该也是为了这份兼职而准备的。当那份工作停止,那号码也失去了效用。
他真的很想能再次遇见她,所以,他想到了他们两次碰面的地方,那个街角处。他想着,或许,她有可能经常在这一带出现,所以才每次让他在那里和她碰面。
这几天,他一忙完公事,就傻傻的在这一带溜达,希望能有幸遇到她。没想到今天傍晚,他真的看到了她,一眼就见到在马路对面低头走着的她。
今天的她打扮的比那两次见面时要朴素多了,T恤,牛仔裤,球鞋,黑绸般飘逸的长发。但是,一样是那么的美。在马路对面的人群里,她是那么的显眼。让人一眼就只看的到她。
他开心又着急的过马路,想要快点走到她的身边。却远远的看到她的包被一男子给抢了。他看到她在追,因此,他跑的飞快,越过她,追了过去。虽然不是太容易,但还是在几分钟后帮她夺回了那只包。
他走回她的身边,把包递给正靠在街边,跑的有点气喘的她。夕阳下,他看到她边向他道谢,边抬起头。当看到他的俊脸时,那一瞬间,她露出可爱的错愕表情。他不由得笑了。这次,他们真的是重遇了。在两人最后一次见面的几天后,他们真的有缘又再见面了。
所以,他笑着向她开了口:“你看,我们又见面了!那么,我们可以成为朋友了吧!”
对他来说,只要能成为她的朋友,他就有信心,以后,一定能成为她的男朋友。因为,既然有缘再见,那么,他就绝不会放开她。她是他这三十年来,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让他心动的女人。
金色的余辉下,她雪白的小脸泛着迷人的红晕,那双电力十足的勾人眸子有点含羞带怯。
她抬头望着他,对他绽放一抹比花还要娇美的笑容。在人来人往的人流中,她大方的向他伸出了小手,握向他的一只大手。声音如黄莺出谷般的好听:“你好,重新认识一下,我是林小咪,很高兴成为你的朋友!”
他又笑了,发自内心的笑,原来,她的真命叫林小咪。但他没注意到的是,他的笑容在阳光下特别的闪亮耀眼,也瞬间迷惑了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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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珍惜
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公司被收购,新任总经理一来,全体员工就整整开了一上午的会议。让林小咪放下心来的是,没有要裁员的迹象。她一颗忐忑不安的心暂时放了下来。
但下午临近下班时,却有人来喊她去人事部。这一路上,她吓的够呛。心里想着,难道真的因为自己的学历不高要给挤出公司了吗?
“林小咪,你来公司工作已经有半年多了,各方面表现很不错,说实话,你离开公司,同事们也会舍不得的……”人事部经理是位四十岁左右的男士,林小咪认识他,之前因为公事见过他几次。是个很有亲和力的人。可是他现在的话,却让林小咪的双手紧张的攥在一块。
“明天你去总公司报道。”经理的声音又再度响起:“你被调到总公司任职了。具体事宜,你明天直接找总公司的人事部经理。”
林小咪悬在半空中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总公司?原本她们公司没有所谓的总公司,也就是只有这一家而已。现在被人收购了,那这里就理所当然的成了分公司了。
太好了。她很开心。虽然有点舍不得同一部门已经混的很熟的同事,但不管在总公司也罢,分公司也罢,只要没被裁掉就好。
下班时间,和同事们依依不舍的道别后,林小咪怀抱着从自己办公桌上整理出来的一纸箱用品,离开了公司。抬头回望这幢大厦,工作了整整半年多,总归是有点感情的。
她有些不明白,为什么单单调她去总公司。虽然她学历不高。可是工作却挺认真。但也不至于公司才被收购,她就被上头给注意到了。算了,她甩甩头。决定不再想了。反正也不算是件坏事吧。
“小咪!”快到家时,居然意外碰到温志诚。一套米色的休闲西服,一张帅气阳光的脸。三十岁的男人,却看上去象二十五六岁般的年轻。
“咦,你怎么会在这里?”昨天下班时,他们才重遇,他帮林小咪抢回了包,两人正式成了朋友。
“我下午在附近办事。车就停在这边,才想着或许能碰到你下班。没想到还真碰到了。”温志诚勾起一抹笑意。昨天他们重遇后,是他开车送她回的家。当然知道在这个时候能遇到她了。
“嗯。我是刚下班。”
“这纸箱是?”
“我明天要到总公司上班,所以,把办公桌上的东西全带回来了。”
“小咪,一起去吃晚饭吧!我老妈去旅游了,一个人吃饭没味口。”
“好。在我家吃。顺便认识一下我弟弟。”林小咪冲着他笑,她是真的把他当成了朋友。可能是因为他的外表又帅又一脸正气,很容易让人产生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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