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保知道她在帝丹小学的后山。本以为兰会陪着他,可是只有他一个人坐在秋千上。
她偷偷走到他身后,蒙住他的双眼。“别动,打劫。”
他的睫毛在她的手心微微颤抖。“恐怕也只有你能找到我。”
志保嗤笑。抽回手,坐在旁边的秋千。“胜败乃兵家常事,即使是工藤新一也好,总要经历那么几次失败的。不用太放在心上。”
这道理他当然知道。
输球的失落是他情绪消沉的一部分原因罢了。
让他在中场的时候分神的原因,是看着志保和白马探在场边谈笑风生的场面……忽然觉得他们是不可思议的般配。同是英日混血,居然有惊人的夫妻相。
而那时,不知道白马探说了一句什么,两人都在笑。
心里便有些莫名情绪升腾,一时分神,快斗已经断球。
输了。
在回去的路上,两个人都缄默无话。似乎他们恢复原来的身份之后,便再也没有一起回家过。因为他们到校时间不一样,志保便总是独来独往。陪着新一的人,又变回了小兰。每一天新一讨论着案件或者小说的内容,兰便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都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他要的生活。
“怎么感觉我又变成了柯南……”新一轻轻开口。
志保一愣,停住脚步,抬起头看着新一。
“就像是,柯南和灰原哀放学回家了。”他顿了顿,又说:“似乎我很久没和你一起走了。”
志保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感动,便又向前走。
“工藤,你在难过的时候特别感性。侦探最好不要太感性。”
的确。新一不能做到完全的理性。这是他和福尔摩斯最大的不同之处。
“找个人陪在你身边吧。”
这句话让志保再也挪不动脚步。不知为何,这句话从新一口里说出来,特别刺耳。
她很想反驳他,她足够坚强,不需要谁陪着。
可是她底气不足。作为宫野志保,她只有工藤新一。
她多缺乏安全感,他知道。
而,她的唯一,不能陪她。
“大侦探怎么也变得关心人了?”她依然表现出最倔强的骄傲。“我很好,你无须为**心。”
新一无语凝噎,再一次和她并肩走在街道上。
那夜无月无星,他把她送回阿笠博士家之后,再回自己家。洗完澡瘫在床上,看着窗外一片漆黑的夜空。脑子里全是今天下午她和白马探聊天时的的场景。
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为什么心里会有一丝不情愿。
所以一周过后白马探转来帝丹中学二年B班的时候新一心里不由自主对白马探生出一股敌意。
“工藤新一,请多指教。”他的腿似乎没好,走路有些不自然。他站定在新一身边,用礼貌的语气作出问候。
新一回以绅士的微笑。不知为何,心里对他产生莫名的抵触……
“新一。你变了哦。”兰在午餐的时间笑着对新一说。
“嗯?什么?”新一嘴里吃着饭后甜点,口齿不清地问。
“你以前喜欢吃柠檬派,现在却喜欢吃蓝莓三文治。”兰拿出一盒香气袭人的柠檬派。“我太粗心了,今天才意识到,看来这盒柠檬派我只能让别人分了。”
新一微微恍神,便把柠檬派抢过来:“不是啊,我喜欢柠檬派的,只是偶尔换换口味,哈哈哈……”他连忙咬了柠檬派一口,柠檬的清甜在口腔蔓延,微微止住了他的慌张。
是啊,什么时候开始,他也变了。
变得喜欢吃蓝莓三文治,喜欢在看书的时候喝咖啡,涉猎的小说从侦探小说扩大到各种欧洲文艺小说,甚至一些看不懂的疯狂的书他也会去拜读……
怎么都被宫野同化了……
他想得入神,兰在喋喋不休地说着什么他都没听进去。
作者有话要说:
☆、3
自从白马探来了帝丹高中之后,新一只要逃课去医务室睡觉,便总是能看到同逃课的白马探在和志保聊天。遇到这种情况,新一只是默默地走回教室。前一夜通宵破案又没睡,倦意袭来,他很没礼貌地直接在课上趴桌就睡。
所以他在教室睡觉吹到风外加睡眠不足感冒发烧躺在医务室后,志保递过药和热水,不忘数落他笨,医务室有床不会睡,偏偏在教室睡。
你和白马探在医务室聊得那么开心我怎么睡啊……工藤心里这样想着。
热水的温度穿过玻璃杯,从掌心直达心底。好久都没有和她这样独处过了。他开口,用暗哑的嗓子和志保聊天,无法避免地聊起了白马探。
“他总让我想回一趟英国。”志保说。
“等有机会我和你去吧。一起去福尔摩斯的博物馆看看。”新一眼里多了一丝憧憬。
“然后你再叼个烟斗拄着拐杖?”
“还要贴个八字胡。”
他其实很喜欢和她聊天。一直都是。即使她嘴贱。可是和她聊天总感觉有说不出的舒心,即使沉默,也不会尴尬。
他早有耳闻白马探的风流。他换女朋友的速度可能只是志保更新挎包速度的二分之一。其实这已经是一个很恐怖的速度了。江古田中学的美女基本被他勾搭了个遍——除了小泉红子和中森青子那两个对快斗死心塌地的女人。
他想好心提醒,白马探可是个花花公子,你可要看清他。可是这句话却哽在喉咙说不出口。
总感觉这句话有些卑鄙……“我喜欢你。”白马探终在一个夕阳无限好的时刻向志保表白。
志保笑着婉拒:“你追过的女生里面大把比我好的。”
“可有生以来,只有你能让我心跳加速得如此离谱。”
“这句话你跟多少个姑娘说过?”
“我是认真的。”
或许白马探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不是认真的。可是,后来,白马探真的对她认真了。
这一认真就真了大半辈子。
“为什么拒绝他。”新一问。
“不喜欢咯。做朋友没什么不好。”志保头也不抬,和手中的题目奋战。突然她停下笔,对着工藤笑:“就像我们,做朋友,有什么不好。”
新一蹙眉,总觉得她这个笑有些勉强。心理作用么。
可是,白马探就算没有和志保在一起,也开始和她出双入对。他很聪明地处理了这段关系,不给她造成困扰的同时又给她好朋友般的关心。白马探开始慢慢了解这个神秘的女人。
脑子灵活,刀子嘴豆腐心,懂的事不比工藤少,甚至还有一手好枪法。
喜欢奢侈的挎包,虽然话不多,可是内心积极向上。
他也曾经问及她的过去,她只说,九岁去了美国留学。而其他,他一无所知,也不再追问。他知道,若她想说,她自然会说。
还有一件事……
侦探的直觉告诉她,她拒绝自己的原因,是心有所属。
每一次提及工藤新一的时候,她的眼神会变得柔和,止不住的笑意荡漾在嘴角。
甚至,他们的习惯,都如出一辙。
尤其是……那次。
“你看了一个星期的书了,不如周末我们去放风筝吧。”白马探向志保提议。
“不想去。”干脆直接的回绝。
“给我一次追求你的机会都不可以?”
“为什么要放风筝那么小学生化……”
“放风筝?”兰走进门,打断她的话。“你们要去放风筝么?我和新一也去。不如一起吧。”
志保和白马探都目光怪异地看着他们。
志保是觉得奇怪,那么小学生的事情他怎么那么热衷?柯南没当够么。
白马探哪里好意思拒绝,自然而然便是答应了。
新一微微有些尴尬地看着志保,白马探和兰在商榷时间和地点,志保对他笑了一下,把目光转到窗外。
风和日丽的周末,湛蓝的天空中已经有各式各样的风筝翱翔。小孩子拉着线欢乐地跑着,寂寞的旅人将连环风筝串上一根绳,把它们送往蓝天,就像是把遥不可及的梦想寄托到白云之上。
“所以,我们四个人分开放吧。先放上去了再回到这里会合怎么样?”兰兴高采烈地提议着。
“听上去挺有趣的。”白马探附和道。“那就这样办吧。”
新一拿着一只鹰,和兰往反方向跑。不知道兰那个笨蛋能不能把她手中的天鹅放飞……
他不由自主地望向志保的方向,她正拿着火鸟,仰起头看着天空的风筝,嘴巴微微张开。
看来他措辞有误。谁说她不可爱的。
“新一!”兰的喊声把新一的注意力收回。“你看,我放上去了。”
新一抬头,白色的天鹅在天空中翱翔,就像是纯洁的天使。
片刻过后,老鹰和天鹅比翼□□。“这个风筝和兰真相称啊。”白马探不知何时来到了志保身后。
志保转过身,敲了一下白马探的头:“不是说分开放么。你犯规。”
“等你放上去天都黑了,我和你一起放。”白马探不分由说地开始捣鼓。
半晌,白马探的白马,新一的鹰,兰的天鹅,志保的火鸟,都已经随风飘扬。他们四个人手中控制着线,在草坪的中央会合。
如果这两对的约会在此刻定格的话,或许这次的约会可以定义为成功。
在一个不经意之中,火鸟的鹰的绳子不知何时缠绕在了一起,虽不至于坠地,可是已经飞不高。
“快收线。”白马探在一边提醒着。
“不。”新一掏出一把修线用的剪刀,在众人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之前把志保和自己手中的线剪断。
互相缠绕的风筝立刻又升高,比所有的风筝都要高。
“收回来一定会坠地,可是若让它们飞走,它们就是永不坠落的神话。这样岂不是更好。”新一说着,接过兰手中的线,操控着天鹅的方向。
志保怔怔地望着风筝的方向,微微蹙眉,眼神复杂。她转过头看向新一,新一回以一个的微笑。
她再次抬头,火鸟和老鹰逐渐消失不见,融入蓝天之中。
白马探没有放过她每一丝变幻的表情。
白马探送志保回家时,一路无话。两人一路心事重重。
“你挺羡慕那对风筝的,对不对。”直到快到博士家门口时,他才开口。
志保停住脚步。
“目光总是忍不住往工藤身上飘,对福尔摩斯了解得一清二楚,对贝克街无限向往……不是我的错觉。”白马探看着志保微微带着惊讶的双眸。“你喜欢他,对不对。”
街道很静,能听到枯叶落地的轻微声响。
金黄落叶经过志保面前,她伸手接住,微笑,放到白马探手里。
“不要问这种没有意义的问题。”
白马探把落叶攥紧在手心。
“今天很开心,谢谢你了。”志保礼貌地谢过白马探,便入了家门。
其实他说得没错,她是羡慕那对风筝的。
即使是极不相称的老鹰和火鸟,再也没有束缚,自由自在,永不分离。上天堂下地狱也紧紧追随。生命中的每一刻都有彼此的存在。
真是一场不可能的梦。
白马探握着她赠与的落叶,踏着夕阳回了家。
果然,她是喜欢工藤新一的吧。
心里其实真的不好受。可是应该更早地察觉到吧。
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她虽然嘴里讨论着球赛,目光却从未在工藤新一身上转开过。
自己真的是太笨了。现在才察觉。
可是他同时也意识到,他已经开始对她无法自拔了。
不管她心里有谁,他只想一直在她的身边。
他愿意为一棵参天大树,放弃一整片森林。
花心大圣也可以变成专情王子——当他遇见了真正让他心动的人的时候。
新一正在卧室的窗台前,看着天边的夕阳。火红的颜色涂染进他的眼底。
这是他和志保都喜欢的颜色。
其实新一今天算开心。因为案子的缘故,好久没和兰出来玩了。更久没和志保玩过。放风筝虽然幼稚,可是的确有趣。
只是他心里却有一个小小的纠结几乎要把一整天的快乐都全盘推翻。
她转过身打白马探的头的瞬间,他有一瞬间的错觉,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虽然这是值得恭喜的事,可是偏偏拧成了一个结在心头,没有办法高兴得起来,甚至……很不开心。
这股不爽的情绪的学名,叫吃醋。
不过这个情商为负的人,似乎不愿意承认这个学名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
☆、4
日子如白驹过隙,医师执照早就已经考到手,可是志保却迟迟没有到任何医院去应聘。
——等到新一毕业了再走也不迟。
——这可是她来当校医的初衷。
新一自是被保送到所有人挤破头都想进的X大,以兰的成绩进X大也不是问题,于是,所有人都在发疯般啃书的时候,新一正在案发现场与学校穿梭。兰会拿各种习题去问他,他不免先数落一番兰,和兰拌嘴。青梅竹马间的拌嘴,似乎就是把对方从小到大的糗事都念一遍,然后大家都笑得不行了,这架也就吵完了。
其实真的没什么不好的。
新一一直以为,这就是一辈子的爱情了。
直到……
“哇,我还以为大侦探已经不记得我了。”志保从小说中回过神来,抬起头看着走进医务室的稀客。“一个月都没有逃课,准备做个全勤好学生了?”
“不是,大家都在拼命冲刺,我一个人跑来睡觉不好吧?”他坐在软椅上,接过志保递过的一杯冰水。
“对了,顺便告诉你,这个秋天,我就要到米花医院去了。”志保重新坐回座位上。“神经科。以后你要是哪天精神分裂了,记得肥水不流外人田,来找我啊。”
“啊,这样。其实我一直都有精神分裂,只是我们已经康复了。”
志保嘴角抽搐。这个冷笑话让她很想起身关空调。
新一注意到软椅边的桌子上有一本英语笔记本,随手翻开,笔迹不算多飘逸,也算工整。“这谁的啊,没写名。”
志保向他伸出手,他把本子递过去。她翻了几页,便说:“肯定是白马探的。这是那个笨蛋的字。”说罢合起,放进了抽屉。
新一怔住,良久都没有发话。他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将那句没什么必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