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缝间的幸福》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指缝间的幸福- 第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好。”

“还有……在我眼里,你永远是最好的,不懂得录用你的话,是那个上司没眼光。”

“嗯,我知道。”下车前,她扑到他身上,紧紧一抱。“哥,你是我很用力、很用力追来的,我永远都不要把你放开。”

“对,永远都不要把我放开。”他重申她的话。

这天,他们都还太年轻,年轻得不知道永远是多么长久的事情,而再笃定的口吻,都笃定不了爱情的坚韧。

默恩还是提早回到家里。虽然他已经收到存艾的来信。

洗过澡,泡一杯咖啡,他走到后院,拔下一串鲜红莲雾,洗净切片、洒上甘草粉,连同咖啡,一起端到书房里。莲雾也是存艾喜欢的水果,自家的,没农药,甜度不及市场卖的,但存艾就是喜欢。

走到书桌前,打开电脑,电脑在跑的时候,他抬眼,看见自己钉在软木塞上的两张纸条,那是存艾的愿望,拔下纸条,他再次细看。

我希望二十五岁之前可以嫁给哥,生两个小鬼,在后院种下芭乐和荔枝。

我希望可以跟哥一起环游全世界。

一起……是他们最衷心的愿望,他们希望所有的事都可以一起做,一起工作、一起玩乐、一起说话,他们常想象两个人的生命是交缠成索的麻绳,一起又一起,每个环节都是“一起”。

只可惜,世事难如人所愿。

打开文件夹,开新档,他要给存艾回信。

妹,我快乐,因为你很快乐。

我想了很久,想着怎么样才能为自己而快乐,从公司想回家里。一面吃饭也一面想,洗澡时想、泡咖啡时想、采莲雾时想,打开电脑这刻,我还是想着,却始终想不出,我该怎么为自己快乐。

打赢官司时,我很快乐,因为我知道自己的名声更好。可以接到更多案子、赚更多钱,知道那些钱可以让你从南极玩到北极圈。

整理房子时我很快乐,因为我知道有一天,你会回到我身旁,住在我给你装潢的公主房,笑眯眯地把两条腿搁在高高的床上晃。

看到一支好片子时,我很快乐,因为我可以马上把它买下来,想象着你窝在我胸口看电影时的快乐模样。

每件快乐的事情,总有你来做Eeding,我的快乐早已和你紧密挂勾,没有你,对不起,我无法为自己快乐。

原来那个太妹叫做左莉莉,好几次我在学校门口碰到她,我不知道她是来找我的,还以为只是不小心碰到,每次见到她,我都没给她好脸色,板着一张脸,恐吓她,让她牢牢记住我的恐吓。

至于,你说周璃葳让你自惭形秽,看到这句话,我忍不住摇头,又想骂你笨蛋傻瓜、脑残加智缺,你不知道你在我心目中是最美好的吗?

高中时期的你,真的对自己很缺乏自信哦,我想,这是台湾教育带给莘莘学子的祸害,幸好上大学之后,你好多了,看来我逼你考上一流大学是正确的选择。

你的来信是我在办公室里收到的,下班后,我特地绕到学校附近那间加汤加面不加钱的牛肉面店吃面,老板还是和多年前一样充满活力,圆圆的大肚子一样收在背心里面,多走几步路,肚皮就会晃动跳舞。

等你回来吧,等你回来、我们一起去吃面,加汤加面,再把酸菜倒上大半碗,享受那个酸酸辣辣的口感。

我很高兴你喜欢我寄过去的礼物,那是你写在纸条里的愿望,打开玻璃罐后,我决定要一一替你完成,现在我的墙上只剩下两张纸片,其中一张写着,希望可以跟我一起环游全世界。

会的,有一天,我将带你一起去,只要我赚够钱。

你曾经问过我,要赚多少钱才算够,我算了算,加上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的话,假设我们可以活到八十岁,每个月、每个人,生活费需要八万元乘以十二个月乘以两个人再乘以五十年,就要九个六百万,假如我们在生命的后面二十年得了老年慢性病,每个月需要医药费十万加上请看护四万,十四万乘以两个人乘以十二个月乘以二十年,等于六千七百二十万,再加上环游世界需要三千万来算,这三笔加一加,要一亿九千三百二十万。

所以,等我存到一亿九个三百二十万,我就和你一起环游全世界,如何?

设下目标后,我会卯足力气往前冲,相信我,不会太久的。

很高兴,我送的电脑你用上了,很高兴你打字的速度越来越快,很高兴你喜欢我的礼物,但是,你有话想说的话,敲敲键盘发信给我吧,不要光是抱着小恩恩讲,这样我会吃味的。

P。S:我喜欢养你、热爱养你,养你让我的积极赚钱师出有名,所以,尽量当我的寄生虫吧,我很乐意。

哥  默恩

写完信,默恩又看了看那两张纸条,念过十遍,再把它们钉回墙上。总有一天、总有一天……会的,他会完成她所有的愿望。

喝下最后一口咖啡,他走到后院,后院很宽,除了三棵代表他们三兄弟的生命树之外,他还在树下摆一组舒适的躺椅,那是为存艾准备的。

几年前,父母亲决定搬家而他决定留下时,他就把这个屋子弄成存艾喜欢的样子,那时候,他想着,存艾将成为这里的女主人,在他忙碌工作的下午,她可以泡一杯咖啡,在树下天马行空。放纵自己的脑袋。

会的,总有一天存艾会回来,只要他们的心境成功转换,她就会回到他身边。

难得的假日,默恩放纵自己睡到自然醒,看看手表,快十二点了。

起床,刷牙洗脸,他走到楼下,竟然发现存艾没过来。奇怪,这种时候,她通常会窝在他的沙发里,看他为她准备的影片,可是……今天没有,发生什么事吗?

他没绕到厨房吃早餐,先拨打她的手机。

“存艾,你在哪里?”

“我在百货公司里。”她的口气不好。

“那么早就逛百货公司?今天是周年庆?”

“不是。”

“你不是说过,不到周年庆,百货公司里的东西不能买吗?”这丫头只抢特价品,其他的……以她的口吻来说,那是富商剥削平民百姓的阴谋。

“可是我实在太生气了,我非要买双二十公分高的鞋子不可。”她很用力地踩着步伐,他几乎可以听见她的脚步声。

“生气和高跟鞋有什么关系?”

“我的组长骂我是猪耶,猪耶,哥,我可不可以告她污蔑小动物?”

他失笑。“你该告的是毁损他人名誉才对,怎么是告她污蔑小动物。”

“那……两条通通告。”

“好啊,等你确定不想待在那里工作,我就告她。”

他明白,存艾爱死了这份工作,那是她出社会,他陪她去应征的工作,录取后一路待到现在,每次有新的橱窗布置,她都会拉着他去逛,然后要他帮忙照相为证,这份工作让她很有成就感。

“组长凭什么骂我笨?从我进公司到现在,她除了批评我们的设计之外,也没弄出什么有创意的想法,做事的还是我们这几个可怜的属下。”何况,天底下只有一个人可以骂她笨蛋,那个人叫吕默恩,不是猪头组长。

“那家伙听起来像尸位素餐。”

“对啊。她骂人的时候口水乱喷,好像喷水池哦,我们又不是鲤鱼,干么一直喷我们。”

“所以你去买高跟鞋,是为了不让她的口水喷到?”

“不只这个原因,我还要高人一等,让她对着我的鼻孔说话,要她仰人鼻息,抬头看我的脸色。”

仰人鼻息?穿高跟鞋还真是个好做法。

“你在哪里,我陪你去买。”

“不必了,我已经买好了,从明天开始,我要她好看。”

“好,就让她好看,如果她不够好看,我再把她告得鼻青脸肿。”他宠溺道。

“对,就是这样。”存艾终于笑了,积了满肚子的火气得到释放。“哥……”

“怎样?”

“我想去你那里。”

“好啊,我叫好披萨等你。”他还没说再见,电话那头那个性急的女人已经匆忙挂掉电话。

一个半小时后,他们吃饱喝足,桌上还摆有一大盘洗好、剥好的莲雾,甜甜的甘草粉解除了嘴里的油腻,两个窝在沙发里,存艾一面玩着他的手指头、一面说:“哥,你把房子装潢得好漂亮,可是你一个人住、会不会好无聊?”

父母亲搬出去了,大哥二哥在更早之前,为了工作没住在家里,以前一楼是客厅餐厅,二三四五楼,一层楼一个大房间,三个兄弟各有自己的天地。

现在只剩下他独居,他把四五楼规划成客房,加装了电梯,让父母兄长回来时暂住,二楼是他的房间,三楼他弄了一个公主房,粉红的色调,若不是设计师太厉害,很容易变得俗丽不堪,幸好他在设计上砸下大钱。

公主房是专门为存艾留的,因为她喜欢粉红色。

偶尔她在这里混太晚,懒得回家,就留下来过夜,房间衣柜里有两排上衣裤子裙子外套和洋装,全是她的size,就连贴身的内衣内裤卫生棉,他都替她准备了。

“一个人回到家,的确无聊。”他接话。

“要不要叫吕爸爸、吕妈妈回来住?”那么大的房子,哥一个人住好可怜哦。

“到乡下养老是爸妈的愿望,他们为我们兄弟忙了一辈子,有权利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他和哥哥们都支持父母亲。

“他们还好吗?”

“很好,新建的花圃已经完工,种下玫瑰花,听说今年就会有收成。”

当花农是爸妈的梦想,年轻时为孩子留在都市里闯荡,年纪大了,落叶归根的念头日盛,直到这两年才确定成行。

“下次我们去找他们。”

“好,他们很喜欢你,叫我常常带你去。”

“没问题。”

话题断掉了,她的脚很没家教地跨在桌面上,身子歪在他胸口,玩够了他的手指头,躺下来,由下往上看,玩他刚冒出来的黑色胡须,刺刺痒痒的,她的手指从东玩到西、再从西玩回东边。

他抓住她的手,提议。

“不然,你要不要搬过来和我住?”

“搬过来?你要包养我吗?”她笑得满脸甜。

他横她一眼。“我以为我早就包养你了。”

“说得也是,要是没有哥,我怎么办才好!”她鼓起腮帮子说。

“没有什么怎么办,你永远都有我。”

手臂一使力,他把她抱起,她永远不必考虑怎么办,因为他在,他会替她排除所有疑难。

“哈。”她笑两下,说:“就是这样坏掉的啦,我什么事都靠你,脑袋变得越来越笨。你不在我身边,我连思考都有困难,难怪组长骂我猪的时候,我气到脑袋冒火,就是找不到话反驳。”

“还生气吗?我去替你恐吓她。”反正这种事,他又不是第一次做。

存艾嘻嘻哈哈笑着,腰一挺,勾住他的脖子用力给他亲下去。

“哥,我爱你。”

“我知道。”他点头,对这点,他和她有着同样的自信。

“没有七年之痒的那种爱情。”她是现代人,但她的爱情很传统,爱上就是一生一世的事情,没有一年两年、五年八年就会断续的问题。

“我知道。”

她在他心底有几分重,他就在她心底有几分,而他,再也离不开这个女孩,她是他最值得的等待。

“永远不会变心的那种爱。”她强调又强调。

“我知道。”

天长地久对他们而言不是承诺,而是自然形成,仿佛盘古开天辟地那天起,他们的爱情就存在,就不会散。

“哥,我很爱当你的寄生虫。”

“我知道。”他更热爱被她寄生。

“你知道寄生虫的命运吗?”

“什么命运?”

“宿主活着的时候,寄生虫才能在你的身体里面活着、繁衍下一代,如果宿主死了,寄生虫连一秒钟都不能多活。”

“知道了,我会让自己活得健健康康、平平安安。”

“知道就好,那……”她眼神一飘,笑得很暧昧。

“那怎样?”他有了些许防备。

“寄生虫饿了。”

“你不是才刚吃饱?”

“喂,你不知道吗?寄生虫是永远都吃不饱的。”

她抓起他的手背咬一口,轻轻的小小的一口,不痛、有点痒,然后再咬一口,他由着她去玩,她翻过身,越咬越过份,从他的手腕、手臂、手肘一路向上,当她小小的啃咬停在他的脖子上时,他兴起一阵悸动。

她的嘴停在他耳边,小小的啃咬引得他心痒难耐,她的嘴滑过他耳际、来到他唇边,他控制不住了,压住她的后脑勺,把她压向自己。

热烈的吻、辗转来回的吻,他们的唇齿交缠,他们的身心相合。他拥着她、她抱住他,他们成了彼此的浮木,没有誓言,他们已经决定了共生死。

他们吻得失控,她小小的手伸进他的衣服里面,抚摸他精壮的上半身。

猛地,理智跳出来,他抓住她的手,将她推开。再一点点他就沉沦了。

她喘气、回看他,不能理解他为什么要喊暂停。

“哥……我要。”

“不行,我们还没结婚。”他是虔诚的天主教徒,签过定约,婚前绝对不要性行为。

“谁说一定要结婚才可以炒饭?这是几十年前的老观念了。”

“我的爱情很传统。”所以,他这种人有资格要求天长地久。

“哦哦……”她欲求不满。“反正我都会嫁给你的啊。”

“那就等你嫁给我再说。”

“噢。”存艾跳下沙发,像热锅上的蚂蚁般,裸着脚在地上走来走去。她就很想咩!下一秒,她拉起他的手说:“不然,我们现在就去结婚。”她的脑袋被费洛蒙控制了。

“你还小。”

“我二十五岁、不小了。”她哀叫。

“先想清楚,你能自由只有这几年了,结婚后你就得收拾梦想,为丈夫、为孩子牺牲了。”他不认为她成熟到足以应付一个家庭。

“真的不行吗?偶尔越线,没有人会说话的啦。”厚厚厚,哪有男人这么纯洁的啦,女人都主动送上门了,还不试着啃一啃。

默恩不语,皱着眉头。

其实,他心情一样起伏不定,他的冲动不会比她的更好摆平,他珍视她,她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宝贝,他会给她最好、最难忘的一夜,他们的第一次,绝对是深谋远虑,而非一时激情。

“哥,真的非要结婚才能做哦。”

他慎重点头。

“你完蛋了,我决定了!我决定搬进来,我每天晚上都要诱惑你,直到你失身为止。”她下战书似地对他说,忿忿转身,气鼓鼓地走到大门边。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