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部落小汗气得咬牙切齿,他已无法忍受马匪对自己部落的杀戮,立时跃身上马,有二三十骑手执弓箭跟在他的身后向那些马匪衔尾追去,看上去他们是如此的英勇,在奔驰之中纷纷弯弓搭箭,黑暗之中,肉眼可见有两三个手持火把的马匪从马上跌落。
但这一切对于今夜的惨局,并没有什么意义。
东南面响起了牛角号声,丁一皱起了眉头,如果他没猜错,那七八道绊马索已经被清理;
而绕营而奔的马匪继续投掷着火把,于是不单部落的西南方着火,开始连东北面也燃起了火头,当然部落小汗和他的勇士们,在这过程里又射落了三四个敌人,只不过根本就于事无补。
倒是女首领似乎终于听从了她的护卫头子的建议,不再疲于奔命了,她带着自己的几十骑护卫,就在东南面等待着,跟在她身后,还有这个部落的近百青壮牧民。而这时倒也没有牧民想逃命了,因为那绕营而奔的马匪就在跟前,他们显然不会如部落小汗一样只是劝阻大家不要离开,而会用刀锋来说话。但西南方和东北方那燃烧的帐蓬里,啼哭声、惨叫声,从里面慌乱奔出人们,被惊扰四散奔走的牛羊,已经让整个部落混乱不堪了。
丁一除了苦笑,实在也没有别的办法,人算不如天算,想不到自己会跟瓦剌牧民一起,陷入马匪的包围。他只是把找到的几桶水、羊奶之类,倒在身边方才搜寻到几床散发着膻臭味的被子上,这或者就是一个保命的机会。
他绝不会轻言放弃。(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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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猎火照狼山(二)
烈焰跳动吞没它所到之处的一切,不断漫延的火势,不断惨叫的人们。不知道身上什么时候着火的一头羊,“咩咩”地叫着,胡乱跳窜把它的角顶入同伴的身躯;它依旧“咩咩”地叫着,哪怕角上有着红色的血,直至一头尾巴着火、发疯的牛横冲过来,将这头羊撞飞,并踩熄了它身上的火焰,当然也踏熄了它的生命。
踏营的冲锋便在这个时刻开始,上百骑从已清理了绊马索的东南面奔腾而来,早就戴上了头盔的女首领带领着她的护卫策马迎上,双方都拉开了弓,在这不到百步的距离上,都只能是射出一箭,然后拔刀。
箭雨中女首领这一方至多只有三人落马,而籍着燃烧的帐篷的光明,丁一看见马匪那边至少有十数人跌落,然后淹没在同伴或敌人的铁蹄之中,这就是骑兵的命运。看起来似乎女首领这边更有优势一些。
不算方才的箭雨互射,双方刚一进入肉搏交锋,在马刀的叩撞声里,战马的嘶鸣之中,丁一清楚看见,单是巴特尔,就在混乱中准确格开七八次劈斩,然后将三个对手斩落马下。而且在那几十护卫身后,看着他们奋勇杀敌的近百青壮牧民,也不再按照先前巴特尔分派的任务,留在那里随时准备支援,而是一时看得热血沸腾,便跟着冲杀上去。
但这一切无补于事,那队被部落小汗追赶的马匪,他们掷完了手上火把,于是夜盲症的小汗和的手下不单失去了目标,而且他们不得不停下来。就在小汗和他的手下纷纷点起火把的时候,七八十骑反向兜转了小半圈的马匪,一次蓄谋已久攒射。就让那暴露在火光下,又几乎全是静止状态的二十几骑,无一幸免。
那些马匪燃起火把,干净利落奔驰过去,给还没气绝的部落小汗和他的手下,补上了致命的一击。然后策马从牧民逃亡的缺口奔入,马速极快地提升起来,向女首领率领的那百多骑后背,发起冲锋。
草原的军队向来纪律性都不是太好,而且跟在女首领身后的百余青壮。本来就不是士兵,被这么从背后一冲,最后十数骑几乎毫无抵抗地纷纷惨叫着跌落马下,那伙马匪雪亮的刀光闪动,带起一蓬蓬鲜红的血。在这漆黑的夜里,无比的醒目。
开始有人崩溃四散而逃。开始是三五骑。但随着那些青壮发现,前方马匪正在和女首领他们厮杀,后方冲杀而来的马匪也急于杀散他们,没有人顾得上去向逃跑的人射出哪怕一箭,于是更多的牧民青壮开始加入逃亡的行列。
丁一摇了摇头,蜷缩在那大石头后面。那先前就挖好的坑里。然后他扯动那几床湿透的被子,被子上面还覆盖着一层薄土,被他扯过去正好半搭在那石头上,遮住了那个坑。看上象是仓促逃命的牧民,随手丢弃的家什,而因为石头和地面的间隙,呼吸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在黑夜里丁一没有把握夺马突围,因为马匪必定安排了人马在四周,好将逃命的牧民一网打尽。包括那些方才溃逃的青壮,马匪根本就不用理会他们,任由他们落荒而逃,当黎明到来时,那些逃亡者在马匪早已伏下的人手眼里,就是最好的靶子。
近两百骑包围着女首领那几十骑在厮杀,毫无疑问,女首领的护卫的马术、刀术都绝对是精锐,就是在这样被包抄的情况下,他们并没有太大的伤亡,依然维持着不败的战绩,要斩落他们之中一人,往往马匪得付出六七人的代价,所以马匪也不敢逼迫得太紧。
但这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因为人力终有限,以少对多,不能打破困局而进入这种混战,那么人少一方的优势,将会随着时间消逝而慢慢耗尽。巴特尔已经换成左手持刀了,不知道他的右手是受伤还是乏力,女首领的头盔也已不知去向,纷飞的长发每一甩动,就挥洒出沾染于其上,鲜红的血滴。
箭囊中的满都海不知道什么时候醒来,或是一声声撕声力竭的吼叫与喊杀声、惨叫声、悲号声将她吵醒,她看着丁一,用她那象极母亲的明亮的双眸,嘴里发出:“马、马……”的声音,不知道她是想找自己的妈妈,还是想说好多奔腾的战马。
丁一抚了抚她的头,他决定,如果满都海哭起来,那么他就第一时间把她扔进一个还没着火的蒙古包里,然后再寻找一个藏身之所,这对于丁一来讲,并非是一件太难的事,他甚至有办法混在尸体里,把自己扮成尸首分离,除非对方偏执到每个头颅——包括看着已经尸首分离的头颅,都要来上一刀,要不然想让毫无拖累的丁一死掉,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但她并没有哭。
她用自己小小的手,拉住丁一的手指,打算放到嘴里吮吸。
丁一从她手里把自己的手抽了出来,作势要打她嘴巴,她便笑了起。
“安答!”这时传来女首领尖利的呼喊声,丁一透过那被子和石头的间隙,看见火光下她挥刀斩中一个马匪的咽喉,然后又高声吼叫道:“我的安答!我,斡亦剌惕部的巴达玛,马哈木之孙,脱欢的女儿……”丁一不知道她要干什么,只见巴特尔策马冲上去,格开了她左侧边斩来的弯刀,而那女首领又一刀斫在右侧敌人的头脸上,接着吼叫道,“对长生天起誓!有一碗奶,必分与我的安答丁一起喝;有一块肉,必分与安答丁一起吃!”
战况在这个时候,女首领巴达玛这一方,竟然打出一个小**来,巴特尔极为神勇的斩杀下对方四五骑,而巴达玛挥动弯刀也杀翻三骑,以他们两人为首,仅仅只折损了七八人的护卫队,居然破出重围,向西边冲了出去。
丁一知道,巴达玛和她的手下,完了。
几乎马上就验证丁一的思路一般,那百余骑极为凶狠地缠杀了上去,巴达玛仅仅只是把战地点,向西边移动了不到二百步,而当再一次被围上时,她的手下开始比先前更快地出现了伤亡。
很高明的马匪,丁一也不得不感叹。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马匪的头领突然让巴达玛和她的手下突围而出,当他们以为大难得逃时,再一次被包围,无论士气还是斗志,必然大不如前。这玩意巴达玛的手下看得出是身经百战的,他们必定也知道,但知道也没用,跑完五千米再让接着跑,那还可以坚持,要让休息一会再跑,那必定就跑得很艰难甚至跑不不动了,这是人的身体决定的,不以意志为转移。
丁一感觉再过一阵还是无法拿下巴达玛,马匪应该还会再一次放松包围圈,诱使她们突围,然后再行绞杀。
巴达玛的声音仍在继续:“若我的安答有难,祭我庄严大旗,敲我牛皮战鼓,乘我乌骓快马,穿我连环铠甲,执我战刀手柄,搭我穿壁利箭,誓与强敌决一死战!”丁一听着,不觉“扑哧”一笑,因为据后世的《蒙古秘史》记载,这是札木合帮助铁木真时,所说出的最为精彩的诗篇。
安答,见鬼去吧,丁一心想我要信你才有病呢,难道蒙古人就不会骗人么?札木合就是被他的安答铁木真赐死的!
“安答!你那杀人的刀呢?”巴达玛这是左手小盾被对方狼牙棒砸着崩散,尽管巴特尔冲上去仗刀逼退了对方,但马匪之中又有一个骑白马的好手杀上前来,在与巴达玛的交锋之中,与她互换了一刀,巴达玛斩中他回护胸前的小圆盾,而对方砍中巴达玛的右肋,连她也开始负伤了,何况于其他的护卫?
也许下一息,他们就会崩溃吧。
但巴达玛依旧在搏杀,吼叫着:“安答!你那杀人的刀呢?拔出你的刀!拔出你的刀!”
这并没有让丁一动容,如果在呼喝的是李贤、商辂,他会毫不犹豫站出来,哪怕是英国公张辅、大明当朝首辅曹鼐,或是一个普通的互不相识的大明百姓,他也不会迟疑。但她是瓦剌人,他的血,不为瓦剌而流。
“木……妈……嘻嘻!”但发着一些不知所谓的音节的满都海,似乎很喜欢他的手,再一次扯着他的手指,准备含进嘴里。
丁一感觉快要疯了,拿开手压低声音对她说道,“不卫生!懂不懂?不行!吮你自己的手也不行,有细菌的!你有完没完?你敢哭我就敢扔,你不信试试……”她不哭,她只是轻轻地笑着,然后企图扯着所有她能扯到的东西,并把它们放进嘴里。
“……你要什么回赠礼物?我的安答!女人,勇士,骏马!我都愿意与你分享!拔出你的刀!”巴达玛身边只有三十多骑了,她仍在奋战,但身上又多了两处伤创在淌血,很明显她已快要脱力了,在格开对方的刀之后,反手斜劈已远没有先前快捷,只斩在空气之中一无所获。
丁一从背包里取出三节长枪绞合了,扯下身上的牧民外衣,露出一身的大明衣袍,掀开了头顶上的被子,第一抹曙光映照在他的后背,他摇了摇头长叹道:“你们母女是要把我逼疯啊!”(未完待续。。)
第八章 猎火照狼山(三)
从来就没有想过,会用这么一种方式面对敌人。
丁一以为那大约是评书之中、小说里面的情节,但现在他却不得不以这么一种方式,右手把持着长枪,左手抱着婴孩。因为他快要被满都海逼疯了,她总是要扯着东西往嘴里塞,偏偏还不哭!他自问不是一个心软的人,但要对一个嘻嘻笑的一岁婴儿下手,或是把她扔弃,丁一实在做不出来。
外围的马匪扯动缰绳策马而来,正是方才砸碎巴达玛左手小盾那个手持沉重狼牙棒的彪悍壮汉,丁一做不出的事,不是别人就一样做不出来,比如向一个婴孩下手。那人持着狼牙棒,身体微微右偏,若是丁一侧身退避,这一棒砸下去,丁一左肩连同手中的婴儿,便成一滩肉泥。
二十步,奔马瞬息立至!
丁一左手怀抱婴孩,侧身以右手长枪面对来敌,持枪在手,枪长六尺,枪尾以肘部夹在肋间,枪尖稳稳斜指向前。
他没有动。
再快也快不过奔马。
那沉重的狼牙棒借着马力丁一知道自格不开,绝对不行,无论是否有着满都海这个拖累都不行,就算他练过几十万次的防左刺也不行,绝对的力量面前,什么都是假的。
使狼牙棒的马匪也绝对身经百战的角色,一瞬之间他已明白了丁一的打算。连忙捏紧缰绳,蹬实马蹬,但如电奔马是他的速度,也是他的劣势,他的反应不可谓不快,骑术也不可谓不精,但这马速实在太快了。
战马在丁一的枪尖之前半尺之处,生生止住了势子。人立而起,前蹄乱踢。
它无法迎着阳光,奔向一把始终指着它两眼中间,纹丝不动的利器。
丁一快速绕过那前蹄乱踢的战马,长枪探出:“杀!”
那正在忙于平衡身体的马匪,狼牙棒脱手落地,再也无力操纵战马,随即被那战马颠落马背,摔在地上溅起一片沙尘,他捂着咽喉不住喷血的创口。看着丁一跨上那原本属于他的马,枪尖足够稳能让战马止步,他倒是明白;但他至死也不明白的,是那一枪,为何如此之快?而显然他无法在离开这个世界之间。得到答案。
其实他不懂,夺去他性命的。不是如电的那一枪。
而是钢铁般的意志。
道理谁都明白。但当近吨的战马呼啸而来之时,马上骑士挥着武器杀至,是否还能保持手中长枪纹丝不动,枪尖始终指向战马的两眼之间呢?是否会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得到,一定能逼得它停下来呢?
是这种意志,而让丁一在不可能之中创造了机会。至于致命的一枪,那不过是数十万次的训练之后,已几乎潜意识一般的出手。
丁一策马奔向战团,有马匪取出弓箭。但巴达玛死命冲杀过去,使得对方根本无法瞄准,而另一个向丁一冲向来的马匪,以膝盖夹着战马,弯刀如雪。丁一并没有打算去格档,他只是在战马奔驰的时候,稳稳地把枪尖对准敌手的脑袋。
枪比刀长,对于丁一来说,这就足够了。
那马匪的刀也很稳,他有不下十次招式,当丁一持枪格开他弯刀时,即将斩中丁一的胸膛,他将弯刀抡起,脸上一痛,然后,便没有然后,一把长枪贯穿头颅的人,不会有什么然后。
丁一在手上一震之后马上就撒手了,否则两匹战马的力量,足让他整条手臂都断裂。
他抽出长刀,百炼秋水雁翎刀。
“哈哈哈!”巴达玛又斩落了一个敌人,但背上也中了一刀,可是她居然大笑起来,“安答,让巴达玛看看,杀人的刀!”但她很快就失望了,丁一把左手的满都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