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启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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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 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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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一条路,
    丁一并没有再说话,提腿狠狠踹向对方的膝盖,马上那人的小腿就奇异的反向弯曲起来,然后他被丁一扯着头发拖到那无头尸体的边上,拔出长刀,不由分说地就斫断了这个向他射箭的家伙两条小臂。
    “谁也不许杀他。”丁一看着那个断了一腿,双手被齐肘斩断在地上翻滚惨叫着的家伙,对着那些牧民说道,“现在,我数三声,然后我会开始选十个人来杀,或者,你们把那个拿走我长枪的家伙交给我。”
    没有等丁一开始数出第一声,纷纷四散退开的牧民,就把小偷孤零零暴露出来。
    不论是那个残了三肢,在地上翻滚的家伙,还是那不知道拿自己肠子怎么办、一时又死不去的伤者,他们的惨叫声,已经是在替代丁一数数了。
    小偷是一个少年,大约十六七岁。
    当丁一走到他面前,他已开始哭泣。(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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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猎火照狼山(五)
    “是你偷拿了我的枪?”丁一微笑着向他问道。
    回答丁一的,是那少年瞬间出现水迹的裤子和尿骚味。
    “你知不知道偷拿别人东西,是不对的?”
    那少年拼命点头,说不出一句话来,他的全身都在颤抖。
    “以后不能偷东西了,知道吗?”
    那少年扑通一下跪在地上,拼命地磕头,有几个人也从人群里抢出来,跪在少年的身边,也都冲着丁一磕头。
    “你们干什么?起来,我只说一次。”丁一板起了脸,那些人吓得连忙爬了起来,只有那少年还跪在那里,丁一拍了拍他的脑袋,向那几个人说道,“你们是他的家人吧?以后要多说说他,小孩子,不能染上偷东西的恶习,这样不好,明白吗?”
    他们的回答,是再次跪下。
    丁一回过身去踢起那长枪拿在手中,这时那个伤者扯断了自己肠子,呛下了最后一口气;而那个残肢的家伙,因为大量的失血,终于也失去了翻滚的气力,在地上微弱地呻吟着。
    “还有什么事吗?你们跪在这里干什么?”丁一向那少年和他的家人说道,“回去吧,多说说他,要做一个正直的人。”说着丁一走过去,一个一个把他们拉起来。为什么要杀死那少年?丁一不认为有那必要,虽然他偷了东西,但毕竟还回来了。
    他走向人群外的巴达玛,牧民们没有人敢拦在他的面前,当走到人群外面,丁一突然回过头对那些牧民说道:“对了,还有一件事。”他的声音不大,但却显得清晰无比。因为没有人敢在他说话的时候私语,“以后,别偷我的东西,知道吗?”
    乱七杂八的回答响起:“知、知道。”、“我、我从来不偷东西。”、“知道了。”不一而众。
    巴达玛抱着满都海对丁一道:“奶妈还活着,给她喂了奶,可她老是哭……”
    丁一望着满都海,一身血腥,但她“嘻嘻”地笑了起来,冲丁一张开双手。
    一身血腥的丁一,冲着她拉下了嘴角。于是满都海也学着做了一个拉下嘴角、快要哭起来的表情。丁一无奈地摇了摇头,对她树起大拇指:“你赢了。”她笑得更欢了。
    洗去身上的血腥换上了干净的衣物,自然不需要丁一自己去浆洗衣物。可是满都海似乎对着丁一的臂弯有着某种莫名的依赖,躺在丁一怀里,然后发出各种莫名其妙成人无法解读的音节。便是她的乐园。
    所幸婴孩的睡眠时间总是很多,不一会她就睡着了。否则丁一可能会想着如何逃离草原。
    “安答。”巴达玛让她的护卫在帐篷外面警戒。她向丁一问道,“告诉我,你需要什么吧。不要客气,也不要小看我,你救了我的命,大胆地提出来吧。” 她大马金刀地踞坐着胡椅上。用那如鹰的眼睛,瞪着丁一的脸。
    丁一拿起煮沸的水,往碗里放了一小撮随身携带的茶叶,冲了一碗茶。热气蒸腾之中,那洗了好几次的土碗,仍然在茶香里夹杂着奶腥和酥油味儿,丁一也只能把它当成草原独有的风味,慢慢地品尝。
    他没有开口,并不是他什么也不想要,丁一不是圣人。
    正如先前他可以说残忍地弄死那几个牧民,而却轻描淡写放过那个小偷。
    重要的不是偷走了他的长枪。
    而是他们居然认为,帮他们维护了这个部落存活的丁一,他的东西是可以随便拿的!
    也就是说马匪已经远离,丁一的利用价值已经没有了,那么,为什么不拿走他的长枪?对于草原上的人们来说,多稀罕的兵器啊!如果他们读过书的话,恐怕还得感叹一句:天予不取反受其咎!
    不但丁一问起是谁干的,没人回答,而且他们还看似很抱团地来抵制丁一这个外人。
    这才是丁一毫不留情下手立威的根源。
    否则的话,下一步是不是等丁一睡着了,他们就来拿走他的长刀?弓弩?剥光他似乎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丁一现在不说话,是因为他在考虑自己能从巴达玛这里得到什么。
    不能让对方习惯于自己的帮助是不需要代价的。
    在巴达玛再一次的催促下,丁一放下了那碗茶,开口道:“安答?我如果没有记错,结为安答,是要互赠一件东西作为凭证的,对吧?我赠予了你的性命,那么你应该回赠给我性命。”丁一不知道土木堡战役能走到哪一步,他希望,自己能在瓦剌这边,留下一个承诺。当然,要是到时对方得冒着生命危险去履行的事,丁一不会这么天真以为巴达玛就会为了这个承诺去赌上性命。
    但至少有机会的话,比如失手被俘——沙场上,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能说句话让丁一多活一时半刻,那就足够了,对于丁一来话,就是一个翻盘的机会。但是巴达玛一拍她结实的大腿,却给出了一个让丁一目瞪口呆的答复:
    “好!我就赠予你,我的安答,一条性命!满都海,她不会嫁给满都鲁,她长大以后,会嫁给你!”不是说满都海长大后就要嫁给满都鲁么?怎么又说要许给丁一?这很混乱好不好?却听巴达玛说道,“等她长大了,你就来把她抢走!”
    就是抢婚,草原上有这样的习俗。其实丁一只关心战例,对草原上习俗并不了解,否则的话他就应该知道:成吉思汗他妈妈诃额伦,就是他的父亲也速该从蔑儿乞人那里抢来的。若干年后,蔑儿乞人也抢走了成吉思汗年轻貌美的妻子孛儿帖……
    丁一被她吓到了,抢走?抢人家指腹为婚的老婆?这么做真的没问题?
    再说自己现时这身躯,也比这满都海要大上十六、七岁,算了,这不是关键!这一节暂且不提;
    关键是:这什么逻辑?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自己的安答?
    事实历史上,满都海嫁给达延汗巴图蒙克,在汉人看来也是逻辑好混乱的。
    因为满都海就是达延汗巴图蒙克的曾叔祖母!曾叔祖母啊……
    兄死弟妻其嫂,父死妻其后母,这种在汉人看来匪夷所思的事情,在草原上并没有什么。
    “我只是开个玩笑。”丁一真的被吓到怂了,强笑道,“安答便是兄弟,不必斤斤计较的,你若要赠我,将你的弯刀送给我就是了。”一时之间,丁一飞速在脑海里思索,他急于想找个籍口离开个帐篷,巴达玛真的太生猛了。
    谁知巴达玛却不罢休,她抬起下巴,端着手中的酒碗,忿然道:“不行!结为安答,必互赠礼物,你若不受,我巴达玛便还了你赠与我的礼物!”说着拔出腰间弯刀,眼看便要往自己颈上斫落,吓得丁一连忙劈手将刀抢下。
    巴达玛却端起酒来,喝了一口,便把碗递给丁一,却是道:“便是一碗酒,我也必分与安答喝!”丁一无奈,只好喝了,便听巴达玛拍掌笑道,“如此便是了,只是日后大汗的弟弟满都鲁得知,要找安答你的麻烦,这个巴达玛可就帮不了你了!哈哈!”
    大汗?丁一听着真是一颈的大汗!这个满都鲁还是草原大汗的弟弟?想想也对,这个满都鲁,就是满都海第一任丈夫,也是一个大汗来的,他是大汗的弟弟,日后继承汗位,不就是满都鲁汗么?
    这时巴达玛脸上泛红,却是一下子歪倒在丁一怀里,丁一把她扶起来,她却说什么:“巴达玛累了!安答,让我靠着憩息一下……”问题她不是靠着丁一的肩膀,而是整个人倒进丁一的怀里,恰好坐在丁一的胯间。
    丁一真受不了了,不是说他有多正人君子,这莫名其妙,突然叫他娶了安答的女儿,还是小他十几岁,要不就要把命还给他,这已经很颠覆三观了。这会要还和这安答搞出些什么事来……别说心歪,丁一也是有经历的人,再呆下去发生什么事他很清楚!
    这算什么?
    若说自己毕竟跟满都海没有血缘关系,被巴达玛以死相胁,至少丁一心里还算交代得过去。但要是这头娶了安答的女儿,然后再跟这安答来一场肉搏战,丁一感觉真接受不了啊,这太混乱了!
    但这时巴达玛已把丁一用力往地上推倒,坐在他胯间,扭动着腰肢,她的腰结实而有力,这让丁一身上某处所在,尽管隔着衣物,也在磨擦之间生出了战意。丁一钳住她要解开身上衣物的手,却被巴达玛将他双手按在自己胸前,结实而丰满,这让丁一不自觉咽了一口唾沫,这么下去,肯定出事!
    他也只好硬起心肠,抽出手来,一掌砍在她的颈间,将她砍昏过去。
    丁一把她放平了,躺上被子,走出了帐篷,对那两个抱着满都海的奶妈说道:“巴达玛喝多了,你们进去照顾她吧。”
    被风一吹,丁一打了个激灵,身上那邪火总算消退了一些。
    他有些庆幸,事实上,尽管巴达玛长得五官端正,身材也不错,只是皮肤粗糙些、声音沙声,但关键是气质,那种强悍如同母豹一样的气势,真不是他所喜欢的类型。若果巴达玛是雪凝那样的模样和气质,指不准刚才就出事。
    清醒过来之后,丁一很快就理清了头绪,巴达玛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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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猎火照狼山(六)
    她是什么人?似乎在乱军厮杀时,她说过自己是什么什么的孙女,脱欢的女儿。
    脱欢这人丁一知道,也是草原上的枭雄,跟也先一个级别的。脱欢的女儿绝对不是什么善茬,马匪又不是几百年后的绑匪,无缘无故来攻击她干什么?应该避着走才对啊!敢于来攻击她,便是有利益,或是有人指使。
    没人指使,马匪蠢到来攻击脱欢的女儿,他们也不可能成为一个传说,早就死掉多少回了。要知道这马匪之所以能成为传奇,就是因为他们选择下手的部落,都是他们能够完全灭口的。他们很明智地不去招惹会留下痕迹的目标。
    谁指使的?谁许以重利,让这伙马匪攻击脱欢这种枭雄人物的女儿、草原大汗弟弟的未来岳母?
    而巴达玛又为什么要把满都海硬许给自己?
    什么用性命互赠,见鬼去吧!
    要是如玉这么说,丁一也信;苏欸这么说丁一也信;但若商辂这么说,丁一铁定第一时间带他去找医生,看看被谁打坏了脑子!脱欢的女儿会跟人玩儿性命相赠?刚在帐篷里,男人有时候总会有些意乱的,此时清醒过来丁一要是相信了,才是有毛病吧?
    丁一信步在部落里走着,细细思索着这件不同寻常的事。
    连巴特尔那些护卫投来的,对于英雄的仰幕目光,丁一也没去留意。
    “嘿。”却是那位当过千夫长的的护卫头领叫住了他,他招手让丁一过来,扔来了一个酒袋,“明国的将领?你父亲是哪位将军?”他突兀地这么问道,因为丁一无论是杀出的时机,还是一连串的作战与战术处置。都让这位久经沙场的老将侧目,他觉得丁一如果不是大明将官,必就是将门子弟。
    丁一喝了一口酒,把袋子递回去给他,从背包里取了点茶叶,撕了一块纸角,把茶叶卷了起来,捡起边上一块还着燃烧的木头点着了,对那护卫头子摇了摇头道:“不是,我是大明的秀才。读书人。”
    那护卫头领裂开嘴笑了,没有说什么,但明显一脸的不信。
    丁一抽着用茶叶替代的烟卷,拍拍对方的肩膀:“你识字吗?”对方点了点头。
    于是丁一从背包外侧袋子里抽出一卷纸来,递给对方看。
    “‘其’什么‘士’。‘用’什么‘相’,这个字也认得。是‘我’字……”护卫头领看了半天。认出好几个字,颇得意,又去翻下一张纸,读道,“这个是‘万’字,万夫长的万!‘不’字。不字我也认识……”
    丁一望了他一眼,把那卷纸从他手上拿过来,这叫识字?“其惟吉士用劢相我国家”和“万钟则不辨礼仪而受之”是商辂和李贤这两个学霸留下来折磨他的作业题目,这位倒好。两句总共认得六个字,还很高兴,应该让那两个学霸来教这位老兄学八股,才是最合适的。
    “真是秀才?”护卫头子这回信了,反正他觉得不是秀才不会带这么多字的纸在身上。
    丁一抽着茶叶烟卷,真被他逗乐了,便随口说道:“你知道脱欢么?”
    “哪有不知道的?”
    “他跟也先,谁强一些?”
    护卫头子搔着那一脸的胡子,想了半晌说:“这不好说,毕竟两父子,差不多吧……”
    “父子?”丁一心头一个激灵,问那护卫头子道,“脱欢是也先的儿子?”
    “胡说,反了!”
    丁一马上就明白了过来。
    刚才一直没有想通的问题,立马就是畅通了。
    巴达玛是脱欢的女儿,也就是也先的妹妹。
    谁会来刺杀她?
    也许只有一个势力会这么干。
    那就是草原名义上的大汗!
    不论脱欢还是也先,都是把大汗当傀儡的主。
    所以丁一脑子里,才会觉得脱欢跟也先是同样的枭雄。
    而按巴达玛说的满都海长大后就会嫁给满都鲁,满都鲁将来也是大汗啊。
    好了,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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