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外公很喜欢,加之他条件好,外孙女嫁给他是个不错的选择。
挂了电话,秦妈妈倒是松了口气:“没想到那个年轻的唐先生,成了我的女婿。以后咱们可可啊,可以住大别墅了!”
外公瞥了她一眼:“你们这些后辈,大别墅有什么好?有老宅住着舒适?”
亲妈妈笑了笑,总之女儿幸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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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秦可可在唐妈妈的帮衬下穿好了白色束腰齐胸礼服;她胸挺腰细,两根锁骨十分性感,抹胸裙正好展现出了她的优势,束缚住了她腰上的肉。
礼服上有水晶片作为装饰,在灯光下煜煜生辉,荷叶裙摆逶迤而下,每每迈出一步便有一丝翠青色从裙褶里浮出来,清雅淡丽,如清水出芙蓉。
唐思淼从书房出来,看着水晶灯下耀眼的秦可可,有些惊讶;平日的可乐球俨然不见,她的小肥腰变成了小蛮腰;一头柔顺的乌发慵懒盘在脑后,微微垂下几根,自带几分慵懒美。
她腰上的肉被束缚收紧,展现出的身材娇俏玲珑,很漂亮;
“这世上总有这么一种女孩子,长得不是多出色,一双眼睛就跟会说话似得,看一眼就让人觉得不错,老一辈的人管这叫灵气;咱们可可身上就是带了种灵气,也怪不得我一见她就喜欢。”唐妈妈替她理了理头发,笑道。
秦可可见唐思淼跟外公通完了电话,忙穿着礼服朝他奔去,抓住他的手,放在自己小腹上:“怎么样,是不是觉得我瘦了?我告诉你哦,你别老叫我‘可乐球’,人家明明不胖,只是胸比较丰满罢了。”
“咳咳。”唐思淼轻咳了几声,母亲在这里,他还真有些不好意思。
唐妈妈倒也知趣,打了哈欠:“我累了,回房歇着了,明天你们订婚,我还得招待客人。对了,阿淼今晚你也别睡客厅了,假正经什么啊?你跟可可都要订婚了,睡一起又有什么不行的?就别在我面前假正经了啊!”
“……”唐妈妈说话当真是不留余地,说的秦可可脸颊一阵滚烫。
待唐妈妈回了房间,唐思淼才将她搂住,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贴着她耳根低声道:“那今晚就……时间不早了,先去把衣服换了,一起去洗澡。”
“哦,好;明天订婚,估计还得早起。”离开唐思淼的怀抱,秦可可回房换了衣服;她进浴室时,回头发现唐思淼也跟着她。
她以为唐思淼是想先洗,便侧了身子给他让路:“那你先洗。”
话音刚落,她便被唐思淼一把拽进了浴室;她还没脱衣服,浴室的花洒便将热水喷洒而下,唐思淼将她抵在墙上低头吻了上去。浴室的水雾弥漫起来,他很容易地褪去了她身上的衣物,搂着她的腰身开始在水雾中缠绵。
传说中的鸳鸯浴吗?
秦可可要哭了,敢不敢放过她一晚?TAT。她现在可害怕跟他一起睡觉了,第二天早上起来她绝对是一脸菜色;她男人就像是有用不完的精力,每晚都能将她折腾到凌晨。
虽然过程使她十分荡漾,但后面她大哭求饶,他依旧不放过她。一边做,一边还悉心指导她。
每到那时候,她就会在心里骂他混蛋一百遍!
以前她不信摩羯座是“坚韧不‘拔’的床上公务员”,现在她简直深信不疑!性/爱对摩羯男来说,就是每日必须努力完成的工作,每夜那么折腾她简直想掀桌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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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当天来得人不算多,除了唐思淼的父母跟齐玛,其它客人秦可可都不认识;不过她只负责当好主角,在众人的见证下完成订婚仪式。
在戴上订婚戒指的那一刻,飘飘然的她才感觉到真实;唐思淼扶着她的后脑勺,当着众人的面贴着她的左脸颊轻了一口,无比温存;
订婚台下,唐妈妈请来的记者替他们抓怕了这温馨一幕;公司总经理结婚是大事,一定得有御用记者拍照,出新闻稿,以正能量的方式散播出去。
唐妈妈跟唐父宣布订婚成功时,冲进来一个扛着小孩的男人;那男人穿着西服,头发凌乱,领带歪在一边满头的汗;他将抗在肩上的小孩放下,气喘吁吁地在订婚纤长找了个空位坐下,猛喝了几口水。
秦可可没想到莫绍清会从夏川跑来M市,也很高兴他能来参加自己的订婚仪式。
莫绍清看了眼台上穿着清丽的秦可可,心里闷闷地,自顾自喝了杯酒,嘀咕说:“可可都被人抢走了,以后再也不会理你爹地了,你爹地是注定孤独一辈子了。”
“可可阿姨才不是那种见色忘友的人。”六六扯了扯他的衣服,捏着自己下巴安慰他:“爹地没事的,实在不行,你去追我们老师吧!我们老师可漂亮了!”说着小六六一脚踩在了凳子上
莫绍清揉着自己儿子的脑袋,表示很心塞:“儿子;以后就我给你找个好后妈。”
“爹地不哭,可可阿姨也不见得就是就是好后妈!总会后更好的!”六六舔着棒棒糖,一边望着那边给客人敬酒的秦可可,一边安慰自己老爹。
可是说这话真的好违心啊,可可阿姨今天真是好漂亮啊!
金牌编剧别人不认识,齐玛可一直拿他当偶像供奉着,一眼便认出了他;他端着酒杯走过去给莫绍清敬酒,嬉笑道:“莫大编剧?”
莫绍清懒洋洋抬眸,看了眼他:“你谁啊?”不耐烦的口气,他现在谁也不想理。
“我是你的粉丝。”齐玛也算是半个圈内人,莫绍清的名字如雷贯耳,对他的崇拜之情实在不可言表。
他忙去找了支笔,可周围没有任何纸质东西,索性脱了西装,将笔塞给莫绍清,背过身去对他道:“莫先生,你就随意点,给我在衣服上来个签名。”
订婚现场人本来就不多,齐玛这一举动引起了众人注意;看秦可可跟唐思淼端着酒杯过来,莫绍清这才硬着头皮给他签了名。
六六舔着棒棒糖,手上黏糊糊地,见秦可可过来了,立马从凳子上跳下来,冲过去抱住了她的大腿;秦可可很嫌弃的将他抱开,蹙眉道:“熊孩子,弄脏了我的裙子,我打你屁股!”
“谁让你不做我后妈,哼!”六六舔着棒棒糖义正言辞道,似乎又不想让自己老爹太丢人,指着齐玛说:“看,没了你,我爹还能找着更好的!到处都是粉丝呢!”
六六一双黏糊糊的小手抓住齐玛的大手,又抓住老爹的手,将两个男人的手叠加在一起,得意洋洋的说:“爹地,我觉得这个后妈挺不错的,他也这么喜欢你。”
众人:“……”
秦可可:“……( ⊙o⊙)”
唐思淼:“……(PД‘q。)”似乎是被秦可可的*小说给毒害了思想,他脑子里迸出来的第一疑问竟是:谁攻谁受?
意识到自己的想法很荒唐,唐思淼立马轻咳一声,将自己荒唐思绪给赶走。
反应最奇怪的是齐玛,他竟然脸红挠腮?
反应最不屑的当然是莫绍清,将手收回来,撇过头去教育儿子:“别给你爹乱牵红线!”
六六腆着肚皮,表示很无辜:“我也是为了爹地好嘛……”
订婚宴结束后,唐思淼送莫绍清回了酒店,辗转又带秦可可去了M市的文化广场;那里有一个灯光喷泉,只有逢年过节才会开放,由于位置较为偏僻,平时根本没什么人。
他们到的时候正好是黄昏,喷泉一冲而上,形成一道扇形帷幕,在夕阳余晖的映衬下显得十分梦幻;水帘背后的大理石台阶上放置着一把古琴,琴尾处坠着一枚浅绿色流苏,古韵淡雅。
秦可可不解,回头看着唐思淼:“这是?”
唐思淼脱了西装外套,交给她,走到水帘后,盘腿坐下,将古琴搭放在自己腿上;他回头冲着可可笑了笑,吸了口气,镇定思绪开始拨弄琴弦,只听铮的一声脆响,背后的灯光猝然而亮。
夕阳沉下,暮色笼罩而上;文化广场只余下灯光喷泉一处光幕,秦可可立在幕后,听糖水古琴音色变换,合着喷泉的缕缕水声,古琴之声悠悠而出,缓缓流入耳中;
乐声韵清,广场周围的汽车声似乎戛然而止,天地玄黄,宇宙洪荒似乎只剩下她跟糖水、一帘蓝色水幕、铿锵古琴之声。
灵魂沉陷,仅此而已。
谁说摩羯座不浪漫?秦可可觉得自己要被他浪漫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妹子们有摩羯座的老公嘛!?( ????? )好性福哦~
第60章 糖水夫人(2)
秦可可自小受外公熏陶,弹得一手好古筝;相对于古筝,她更为喜欢潇洒大气的古琴;那种随意洒脱;是从琴骨里渗透而出的。
一首经典的凤求凰从糖水指尖溢出,画风陡转;仿佛她变成了子期;糖水就是伯牙;伯牙弹奏高山流水;子期便能真切的感受的高山、流水。
糖水将爱意浓缩在琴音里,她能听出琴音里掩藏的告白;似乎从蓝色的水幕里飞出凤和凰,它们恩爱嬉戏,缠绵相依;那种意境大概只有他们两人能感受到,他们在音乐上达到了一个共鸣点。
秦可可曾经听一个朋友说过,人之所以认为音乐动听,是因为音乐达到了一定的频率;不同频率和节奏的声波被人编排而出;引发出的旋律会带动脑波运动,从而刺激人感受而丰富情感。
然琴音使两人脑波达到了同一个临界点;便有了共鸣;因此他们所产生的情感、以及在脑中构建出的画面皆是一样;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这是“心有灵犀”。
M市冬天是相当冷,这样干冷的天气唐思淼却只穿了件单薄的衬衣坐在地上抚琴。一曲终了,秦可可忙从意境中将自己拉回现实,赶紧过去将衣服给他披在身上。
期间不小心碰到了他的手,冰凉的吓人;秦可可将他的手紧紧握在手里揉搓着,用哈气的方式给他递暖,十分心疼:“多冷啊,家里开着暖气也可以弹琴啊,大冬天的为什么非得在这个地方?手都冻僵了吧?”
“没事。”在灯光喷泉的映衬下,唐思淼的脸色显得十分苍白,他低声道:“如果我一直是个瞎子,你会嫁给我吗?”
“废话,当初喜欢你就是因为你瞎。”秦可可笑道。
“可可,我会好好待你,此生有你一妻,足矣。”唐思淼话说得很沉,凝重地望着秦可可那双眼睛,异常真诚。
秦可可扶着他站起来,点头道:“我知道,从相识到现在,你就没对我坏过;糖水,我们就这样一辈子,温温暖暖的过一辈子;一辈子不长,也就那么短暂几十年,我们不要吵架,不要磨合期,也不要什么七年之痒,好不好?”
“好。”唐思淼勾住她的手指,与她盖下誓言:“好,不吵;你说的对,人生不过短暂几十年,得珍惜才是;那你给我生几个大胖丫头,可好?”
“胖丫头没问题,女随母,一定不会瘦。”秦可可伸手搂住唐思淼,顿了一会又说:“你就要去美国了,一个月回来之后要是发现我长胖了,变丑了,一定不能嫌弃我;还有啊,去了那边不要打扮的太招摇,穿衣服别那么讲究,那边的护士、医生挺风骚的……”
“你这么不放心我?”唐思淼低声问她。
她点头说道:“那是,你长得又帅身材又有型,那边的姑娘又开放,滚床单什么的简直跟下馆子一样平常,你说我能不担心吗?”
“好,我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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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唐思淼启程去美国;唐妈妈跟秦可可一大早起来帮他收拾行李,他却一早就不见了人。
秦可可给他打电话,他说自己在理发,晚点回来;
收拾完行李,还没见他回来,秦可可便愤愤然坐在沙发上,碎碎念:“说了别打扮嘛,还专程去理发,一定是想勾引那边的女护士、女医生!”
唐妈妈安慰她:“别瞎想,阿淼不过是去打理一下。”唐妈妈有些哭笑不得,想当年她跟老公谈恋爱时,也是这样爱闹脾气。
两人正说话间,唐思淼回来了;当他走过玄关,出现在秦可可跟唐妈妈视线中时,让两个女人好很是惊讶;
两人目瞪口呆地望着唐思淼,以一种“我在做梦吧”“丧心病狂”的眼神看着他,惊讶的好半晌说不出话。
他淡淡看了她们一眼,将手中的钥匙搁置在茶几上,自顾自的倒了杯茶;他端着青釉盈盈的茶杯立在吧台处,声音低润的如刚沏的西湖龙井:“东西收拾好了么?”
两人眼神呆滞,几乎同一时间点头;又几乎是同一时间将目光移上他那颗光溜溜的脑袋,都以为自己是眼花了。
“天,儿子,你是受了什么刺激?好端端的,怎么把头发给剃了!”男神一朝变圣僧,哎呦,宝贝儿子你是受了什么刺激啊!
唐妈妈快哭了,真是心疼儿子的那一头乌发,突然之间剃了光头,到底是哪根筋不对了?难道是因为订婚,压力太大,一夜之间白了头?
秦可可好一阵哑然,抬手掐了一把自己,疼得嘶了一声;
不是做梦,糖水真的剃了光头。
丧心病狂的不是糖水剃了光头,而是他变成了光头依然帅气逼人。
糖水穿着白色休闲服,脚上的休闲鞋一尘不染,白如银雪,气质相当儒雅。他清隽的脸没了头发衬托,脸侧线条随之柔和,五官越发柔和起来,偏他睫毛也浓密,又翘又长,鼻挺眼深的,整张脸显得十分秀气,不似有头发时那般刚毅。
想要衡量一个男人是否真的帅,让他剃光头,自然见分晓。糖水没了头发,美貌不仅没减,反倒递增,嫩得就像块豆腐;
如果说能吸引女妖精的唐僧是貌美绝色,那么现在的唐思淼一定不会逊色于唐僧。
秦可可的嘴半晌合不拢,她对这样妖孽的糖水已经花痴了,糖水这分明是在对她玩角□□惑吧?
不行了不行了,她已经垂涎三尺了!
唐思淼放下手中的茶杯,卷起手指在她下巴上顶了一下,让她合住嘴,笑盈盈道:“怎么样?还担心我会招蜂引蝶吗?相信极少会有美国女孩,喜欢上我这个光头。”
就因为她吃醋,糖水就自毁男神形象,将自己剃成了光头?这牺牲也忒大了点儿吧?
秦可可抬手摸了摸他光溜溜的脑袋,惋惜道:“没了头发,得多可惜。”
心疼糖水,太心疼了。
以为是可可不喜欢他光头的摸样,唐思淼又说:“不可惜,等一个月后我回来,新的头发便会长出来。”
秦可可感动的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踮起脚亲了一下他的嘴:“谢谢你,糖水。等我看完外公和妈妈,回来后我会好好工作,等你归来,然后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