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宠若惊:坏小子,别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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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宠若惊:坏小子,别这样- 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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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治仰头呼吸,享受阳光倾洒在面上的温暖,“我是,非常想念在人间这样自由呼吸、自由行走的滋味了。”

  “这里是东方,没人认得我,所以不管我走到哪里,都不会有半点危险。”乔治转眸望向威廉,“再说,她昨晚是晕倒的,不是么?就算她对我有印象,也只停留在宠物店外那惊鸿一瞥。”

  “至于你担心的暴露……就更不必担心。她喝过我的血了,她只会自动自发地靠近我、崇拜我,进而——迷恋我,爱上我。她注定对我死心塌地,她绝不会背叛我。”

  爵爷当然没说错,这样的事情早已在他们的故乡,在长长的时光里被反复地验证过。威廉曾经跟随爵爷参加过征服美洲新大陆的圣战,爵爷的魅力也在美洲那片崭新的领地上得到过验证——因此威廉也相信,即便东方这个世界,与他们的故乡迥然不同,但是爵爷的魅力绝对不会更改。

  这天与地之间,没有什么人能抗拒得了爵爷,更没有什么力量能够伤害到爵爷。

  威廉于是在乔治面前单膝跪倒,再度表达忠诚。

  乔治挑唇而笑,“……我走出来,走到她面前,还有一个原因。狼王既然都敢这样做,你说我又怎么能不同样也做一遍呢?”

  乔治眯起眼来盯着墓碑上黑白的照片,“啧,我只是在犹豫,是否也要如狼王所做的那样,也要让我们迷人的姑娘同样死心塌地也爱上我一回?”

  否则,又如何能证明,他是胜过那狼王的?

  可是对于他这个级别的血族来说,男女之间只要情。欲就够了。所谓爱情这玩意儿,都是多余的。那女孩子的身子明白地告诉他,她还是洁净无瑕的处。女,或许只要他能抢先夺走她的纯洁就够了,便已经能证明他是战胜了那狼王的。

  不过想来真是有趣。那作战时力慑众血族的白狼王,竟然白白在这个女孩子身边守候这么久,都还没有占。有她。是狼王转了性子,还是那女孩子的魅力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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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更大约在9点半左右来~~~大家在第三卷开头这块还是要注意字里行间,表面看似敌人强大,可是转机往往都在字里行间早已透露出来了。待会儿见。】



 5、认定(第二更)

  沫蝉坐在咖啡店里,对着面前空白的word文档已经有一刻钟了。睍莼璩伤直到胡梦蝶抿着嘴走过来,在她面前坐定了,将电脑帮她按下去,沫蝉这才“啊”地一声回神。

  “想什么呢,这么入神?”胡梦蝶戴了能遮住半张脸的大大的墨镜,红唇却是挑起来的。

  “呃,没想什么啊。就是构思稿子呢。”

  沫蝉当然不能告诉胡梦蝶,她是在想这样一个课题:如何将自己不着痕迹地交付给莫邪……

  咳,咳,这个课题说起来似乎难度不大,因为只要都交给莫邪,相信他一定能解决得很好。可是问题在于,她并不想让他知道,是她自己主动想要交给他……如果知道了,那多没面子轹!

  她该如何才能做得不着痕迹、不露马脚内?须得这般这般水到渠成,再这般这般坐看云起……

  胡梦蝶觑着沫蝉就笑,“沫蝉你不是很善于撒谎的人,还是算了吧。别忘了我好歹也是半个专业演员,我可看得出你什么表情是真,什么是假。”

  沫蝉造了个大红脸,不知该说什么好箜。

  真的,有时候就算她面对的是鬼魂,是狼族,或者是其它神马,她都能沉静以对;反而是面对普通活人,反倒会让她手足无措。嗯,从这个角度来说,也许人类真的是进化程度高于那些存在的,是有理由以看似软弱的身躯统治这个地球的。

  因为人心没有底,人心最难测。

  胡梦蝶这才将手里的大提袋推到沫蝉面前,“喏,完璧归赵。”

  竟然是那套土豪银的狗狗衣服!

  沫蝉一看就一声低呼,“怎么在你那儿?”

  胡梦蝶便讲起了周末那天晚上,在商业街邂逅莫言的事儿,“他当时身边就放着这个,结果他走得急,东西也都忘了拿。我就带回去。想帮他保管,看这东西都脏了,我就拎出来想给清理清理,结果看见里头有写着你名字的发票。”

  沫蝉接过东西,沉默地微笑。

  瞧,这就是人类世界的另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即便她对周五晚上的事情尽数忘了,也会因为胡梦蝶送回的这件东西而隐约想起来。这样昂贵的东西,贵得让她肝儿疼,所以她是绝不可能忘记的;那么只需要再想想,她怎么会将这东西扔在原地——再扑朔迷离的隐秘,也会被掀开一个边角了。

  胡梦蝶看不懂沫蝉面上莫测高深的神情,便忍不住问,“沫蝉,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莫言紧张得好像要杀人——还有,我希望是我看错了,那晚上他脸上发生了奇怪的变化,让我想起《哈利波特》里小天狼星变身那瞬间的镜头……”

  沫蝉忙说,“你是看错了。小蝴蝶你别胡思乱想,你该知道莫言的脾气,一旦生气,五官会有点乾坤大挪移的了。”

  胡梦蝶咬牙,“那晚上肯定有事儿!沫蝉你告诉我吧,不然我就不信你说的话!”

  胡梦蝶说着叹了口气,“我总是想起抢走我手链的无脸人……你也告诉我是我看错了,可是我越想越肯定没看错;这回你又说我看错——反正这次我是死活都不肯轻信你的了!沫蝉,告诉我吧好不好?”

  胡梦蝶指着纸袋子,“还有这套狗狗的衣服。沫蝉你又不养狗的,你花那么多钱买这东西做什么?我看见这狗狗的衣服,就更想起莫言那一刻的变化——”

  “沫蝉我猜:莫言实际是一只大狗,而你这衣服就是给莫言买的,对不对!”

  。

  沫蝉好悬没一头撞到桌面上,赶紧四处看看,“小蝴蝶你现在是大明星了,你别这么胡说八道嘿。要是让人听见了,乱传出去,你就完蛋了。”

  “我不怕。”胡梦蝶倔强地索性将大眼镜都扯下来,“什么大明星!要看就让人看去;要拍就让人拍吧!”

  清丽婉转的眼瞳一转,竟染了水光,“反正我喜欢莫言。不管他是什么,就算真的是狗,我也还是喜欢他的!”

  沫蝉愣怔望胡梦蝶。小蝴蝶喜欢莫言,她从一开始就知道的;她只是没想到,小蝴蝶会喜欢莫言到这个地步。

  沫蝉由衷地笑了,“莫言的命真好。”

  其实莫言一直是她心上一块疼痛。莫言还不同于江远枫,没办法说割舍就动刀;莫言是莫邪的竞争对手,也可能是莫邪唯一有威胁力的敌人,所以她不能因为自己而让莫言对莫邪爆发战斗。

  还有,从本心里,她也是心疼莫言的。那样黑衣一身孑然的男子,那样经常用决绝而孤单眼神偷偷凝望她的孩子……她知道自己在他眼里就像小孩子渴望的一根五彩的棒棒糖,代表了那个孩子心中所有的色彩和甜蜜,他倾尽全力地想要得到。

  她一直担心,如果将来真的要彻底与莫言切割断一切的时候,那个可怜的孩子该怎么办?

  虽然明知道莫言并不喜欢小蝴蝶,但是此时能听见小蝴蝶这样坚定的表白,她还是觉得无比欣慰——至少,也许当那天到来的时候,莫言的身边不会空无一人。

  沫蝉手指缓缓在桌面上敲了敲,试探着问,“小蝴蝶,你相信你的祖父祖母一直守护在你身边么?”

  胡梦蝶面色变了变,却还是坚毅望着沫蝉点了头,“我相信。尤其是越到近来便越是相信。想我胡梦蝶一没背景,二资质也不算过人,三更是不擅长与人交往,可是这样的我却有机会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位置来……”

  “沫蝉你说过,两位老人家一定会守护我的,我相信能有今天的成绩一定就是这样得来的。”胡梦蝶吸了口气,“虽然两位老人家已经不在人间了,尤其是祖母离世更早,我都没见过;于是这样说起来感觉凉飕飕的,不过我还是相信他们就在我身边。”

  “哦,他们现在就在。爷爷在左边,奶奶在右边。”沫蝉绷起脸来严肃地指了指胡梦蝶左右两边的空位,然后仔细盯着胡梦蝶的神情。

  胡梦蝶先时自然是被吓到了,耸起肩膀迅速左右转头去望,面色煞白。但是她很快平静下来,深呼吸然后转眸来望沫蝉,继而抬手叫侍者,要了两杯最贵的咖啡,一左一右摆在身边的桌面。

  在沫蝉的凝视下,胡梦蝶含笑向左边,“老嗲,这是侬最爱的拿铁。侬不爱吃早餐,却一定要喝一杯拿铁,说这就是侬的早餐。尝尝看,好不好喝?”

  再转向右边,这时的她略微紧张,“阿那,我没见过您,不知道您喜欢喝什么样的咖啡。这是孙囡我最喜欢的。阿那就喝这个,好不好?”

  胡梦蝶说着便先捧住自己那一杯,甜甜地啜了一口,向左看看,再向右看看,就像一个坐在祖父母中间的小女孩儿……

  沫蝉看得眼睛已是湿了。

  其实是她考验胡梦蝶的。此时蝴蝶和孟槐安并没在小蝴蝶身边。应该说是从闭月抢走了小蝴蝶的钻石手链之后,她便再没见过那两位老人的魂魄……可是胡梦蝶的举动,终是让沫蝉放心。

  沫蝉伸手抓过那两杯咖啡来,努力含笑,“我帮二老喝吧,然后将味道告诉他们。”

  胡梦蝶凝着沫蝉,“你能看见他们?”

  沫蝉用力点头,“没错。如果不是能看见他们,我之前怎么能帮得上你的忙。又或者说,我之前不过是传话筒,没能帮上你什么;真正守护着你的,是你的祖父祖母。”

  胡梦蝶脸又是一白。

  沫蝉叹了口气,“我还要告诉你另外一件事:你没猜错,莫言是能变身的。不过不是狗,是狼。”

  “一切正如你之前说过的,类似《哈利波特》里头,小天狼星的情形……”

  “小蝴蝶,如果你害怕,就当我是撒癔症了,胡说八道呢;可是如果你真的敢相信,那我就会尽我所能帮你。日后凡是机会合适,只要有我跟莫言都出现的场合,我也会安排你跟我一起去。”

  胡梦蝶很紧张,其实沫蝉比她更紧张。如果胡梦蝶不能理解不能接受的话……

  胡梦蝶又捧起咖啡来,连灌了两大口,“沫蝉我想知道,你刚刚知道自己能看见鬼魂,以及知道莫言是狼的时候,你是什么感觉?”

  “头发根都竖起来了。”沫蝉实话实说,“接下来是想用脑袋撞墙,觉得只有那样才能把自己给撞清醒了。”

  胡梦蝶笑了,“嗯,那给我五分钟,我也去撞一下。沫蝉你等我,我很快回来。”

  五分钟,漫长得仿佛宇宙洪荒。胡梦蝶终于回来,头发凌乱了,不过面色再不苍白。胡梦蝶伸手握住沫蝉的手,“我们一起来守护莫言。”

  “好!”沫蝉使劲抿住泪花,起身抱住胡梦蝶。

  她多希望有一天,能有更多的人类,如同胡梦蝶这样,虽然乍听之下也会惊恐和犹豫,但是最终能够接受狼族的存在,并且愿意敞开心扉,接纳他们。

  她会为此而努力。直到自己生命的最后一息。

  忍不住回想那古时的巫女舞雩。驱妖除魔是她的职责,但是她的任务真的只是要杀死几个邪门歪道么?不。

  在沫蝉看来,驱魔巫女的真正责任,是该去除人们心中的恐惧。只要人类能够敞开心扉,不再疑心生暗鬼,那么也许即便不除掉那些鬼魂,也是没关系的了。

  。

  胡梦蝶现在不同以往,出入都有公司的保姆车和助理跟着。沫蝉将胡梦蝶送出咖啡店,婉拒了胡梦蝶要送她的好意,笑着打趣,“别回头别人也以为我当明星了呢。我还是坐公车吧,这个更让我觉得自在。”

  目送胡梦蝶的保姆车开远了,沫蝉下意识眯眼望向马路对面。

  已是夕阳斜下,深金色的光芒打斜从对面的花圃铺过来,不刺眼,却让人的眼睛产生lomo相机的视觉效果。在那片光影靡丽的胶片中,焦点自然凝聚在一袭白衣、勾唇而笑的少年身上。

  仿佛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色彩都不过只是他一袭白衣的背景和陪衬。所有的彩色在他身上,都是多余。

  他只一笑,便天地繁华开尽。

  沫蝉窒息地掩住心口,想要迈步过去,却还是停住。转身伸手,勾着手指,要他过来。

  他便笑了,五官尽展。继而身影晃动,敏捷穿过车河,踩着斑马线朝她奔过来。立在她面前的时候还不忘了桀骜地挑眉,“唉,见你一面,要我也提前做个预约不?一个周末两天,你到现在已经会见了三个人,真是国家领导人的节奏啊。”

  笑意从心底漾起来,“不是节奏,我看你是要欠揍。讽刺我,嗯?”

  “不是讽刺你,是哀叹我自己。”他收起所有的桀骜和锋芒,将所有的柔软与随和都尽数展现,“我是想着,如果再不主动出现在你面前,你这个周末就没时间再见我了。女主大人,小的主动渴望觐见,伏乞恩准。”

  沫蝉忍俊不已,“想要我恩准呢,也容易。那你今晚,做饭给我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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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露个小想法:为毛给莫邪和沫蝉,千选万选的姓氏是夏,而不是别的?因为夏是“华夏”的夏呀!夏的本义是“面向南方”,正南方是古人的基准方向;而且古人观念以南为生,以北为死……所以大家明白,这是多么重要的姓氏了吧。今天两更8000字完毕,明早见。】

  另外还有个大预告:乃们懂的,这个月尾巴这几天,要做一件特别重要的事儿啦~~~

  谢谢:2张:翰诺晴

  1张:18334559032



 6、就在你身边

  “你确定有勇气再尝试我做的菜?”

  莫邪自己想起上回那盘绿色的泥团,都无法自信,犹疑着回头瞅向周边的商业区,“不如,我们就近找个馆子,吃完了再回去。睍莼璩伤”

  “不要。”她仰高了头,眸光里释放出挑衅,“怎么,我们完美而尊贵的狼王,原来对自己也这样不自信?”

  “哦?”他挑高了眉。

  “我记得上次的醋溜绿泥巴的口味,我知道你做出来的菜有多难吃……轹”

  沫蝉也学着他的模样,桀骜地挑高了眉,“不过我一个人吃过也就算了,我不希望这个秘密再有机会被别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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