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回到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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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回到1986-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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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的课程上完,放学的铃声响起,李燕收拾书包的时候就被张广志扭过头来告之待会儿有集体活动,先不能走。

对于这种临时来的通知,李燕通过一个学期的磨练已经习以为常了,没感到太过惊讶的放下书包,等着教室里的人走光,剩下的就是值日生和以勒小东为首的五人小分队。

“今天又打算干什么呀?”李燕双手放在书包上,不无好奇的问道。

高威从后面过后拽了下她的头发,嘻嘻一笑:“先不告诉你,等到了地方就知道了。”

李燕最烦他揪头发,手上也没个轻重,弄断几根头发没什么,头皮还被扯的生疼,怒目而视的朝着他的手背儿就拍了一巴掌:“高威,都说你多少回了,不许动我头发,你怎么就是不听呢?”

“他要是不揪女生的头发,那还叫高威吗,我说的对吧?”刘刚长得比别人都高,已经一米六多了,从后头轻松的就搂住了高威的肩膀。

张广志不愧是李燕的同桌,立时帮起她说话道:“那怎么能一样呢,李燕是咱们一伙儿的,跟班上那些女生可不一样,对吧小东?”

勒小东慢悠悠的也从后面走了过来,这大半年他也长高了不少,直追刘刚。他站在那里,把书包丢给了高威,垂眼看向坐在位置上的李燕,故意问她:“你说你是我们一伙的吗?”

这虽然是个问句,又比废话还废话,可李燕知道,这熊孩子绝对不可能接爱肯定以外的答案,若是现在她说个‘不’字,那百分百他就得翻脸。这样的脾气那就是属毛驴子的得顺毛捋。

“我要跟你们不是一伙的那现在还坐在这里不走干吗?”李燕翻了记白眼儿,站起身背上书包。

勒小东像是对这话很是满意,嘴角微勾起带着轻笑的一挥手:“好了,现在就走。”一声令下,五人小组出发。

凌水镇小学位于镇中心,朝东三十公里是县城,朝西二十五公里是川阳镇。在通往县城的公路上,离小学大约能有两里地远,属于镇边缘还没到河头村的范围内,这里叫樊家堡子。

正因为处于镇郊,有土地又离正街不远,运送货物比较方便,所以樊家堡子的居民将近一半儿人数都以温室大棚种植业为生。

这时候疏菜大棚刚在凌水镇兴起,品种也比较单一化,十几个大棚里全都只种了黄瓜,后来随着经济发展,时间的推移,各种疏菜在之后的几年才慢慢有人尝试着种植。

李燕跟着勒小东他们延着马路一直朝前走,眼瞅着一片大棚映入眼帘,几个人碌续下了斜坡,勒小东走在最前面,观察了下地形带领着他们从第一个大棚侧身绕到后面,跟着朝前数到第五个棚子时停住了脚步。

这里的大棚一般都有两个出口,一面是正对着马路的正门,一面是朝着河套的后门。前者经常有人经过,容易被发现,后者较僻静少有人来往。

高威瘦小灵活,率先解开门上的绳子钻了进去。

张广志回头朝李燕坏坏的笑了笑:“这下应该知道我们今天到这里来干什么了吧?”

李燕用力的点了下头,言简意赅的回答了三个字:“偷黄瓜!”

张广志打了个响指:“真是聪明,答对了。”

你应该说我还没彪透腔,李燕暗自腹诽,都这么明显了再猜不着那可就是傻子了。

这时候探路的张广志返了回不,朝着外面的四人招了招手,小声的道:“都进来了吧,没人!”尽管知道没人看守,可做贼心虚愣是没敢大声说话。

张广志一马当先的冲了进去,随后是刘刚,勒小东走在最后,回头朝李燕道:“还站在那里干嘛,快进来啊,你不想吃黄瓜了?”

李燕很想说,我不吃行吗?可眼下都到了这地步了,哪还能拒绝,硬着头皮进去吧。

一进棚子里,就看见成排的架子上爬满了滕蔓,枝桠上开着朵朵鲜艳的黄花,大小不一的黄瓜翠生生的垂坠在大片叶子中间,鼻子里嗅进的尽是黄瓜的清凉味儿,沁脾舒肺的好闻。

几个小子迫不急待的摘下了黄瓜,把顶端的花揪掉,用手撸了两把上面的刺儿刺儿就往嘴里送。

一时间就听见‘卡兹卡兹’的咬黄瓜声,谁都没工夫说话。

李燕倒也没太矫情,反正都已经进来了,没偷也说偷了,吃了也白吃,白吃谁不吃。加上这黄瓜顶花带刺儿的看着十分的诱人,直勾搭她伸手去摘下来,加入吃货们的队伍当中去。

要说这新鲜的东西味道就是不一样,吃起来就是有黄瓜味儿,李燕接连啃了三根儿才停住嘴,再抬头一看,那几个家伙已经开始往书包里塞了。

这是连吃带拿呀,李燕心说,这是谁家的大棚,遇见他们五个算是倒老霉了。内心里却忍不住偷窃带来的刺激感,贼贼的边摘着黄瓜边偷笑。

就在五个人正偷得欢实的时候,猛然听见一声大吼:“嗨,你们在干什么?——好哇,偷黄瓜,你们几个给我站住——”

第七十七章

“来人了,快跑——”惊慌间也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嗓子,李燕抱住书包就往外冲。两排黄瓜架子中间的小过道其实很窄,总有长过界的大叶子横伸挡住去路,她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就想着赶紧出去,别让人给逮着,身上头发上粘了好几片也顾不上摘掉,一口气儿跑出去老远,蹲到河套的石头上直喘粗气。

那 个家伙也都跟着跑过来,到了跟前停住脚,一个个双手拄着膝盖气喘如牛。

张广志喘着气道:“李燕,别看你腿儿短跑得还挺快。”

你腿儿短,你全家都腿儿短,李燕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道:“我不是离着门口最近吗,谁让你走出去那么远的,累你也不多。”

刘刚蹲在地上,一脸的担心:“刚才那个人看见我了,也不知道能不能上咱们学校认人去,要是被认出来多丢人啊,我妈非得揍死我不可。”

“瞧你那点儿出息,不就是偷个黄瓜吗,大不了赔钱就行了呗,你怕什么?对吧,小东?”高威不忘从书包里拽出个偷出来的黄瓜,撸巴了两下大力的咬了一口。嘴上虽是这么说,但心里也是慌得厉害,直觉的想寻找主心骨。

他这一说,其他人才把目光转到最后跑过来的勒小东身上,就看他两眼直放光,白皙的脸颊带着运动过后红晕,整个人给人一种刚打完鸡血亢奋的感觉,就听他道:“实在是太刺激了,下次我们还来。”

别人都是吓得不行,他倒是兴奋得不行,这真是脑袋和脑袋不一样,里面装的东西也不同。

刘刚苦着张脸道:“小东,别再来了吧,刚才我吓得心都跳到嗓子眼儿了,魂儿差点儿没飞喽,要是再偷一次,我肯定得让人抓着。”

“可拉倒吧刘刚,你刚才跑得跟个兔子似的,我眼看着你从后头跑到我前面去了,那两条锅叉似的大长腿谁还能追上你呀?”

高威嚼着黄瓜,直点头附和:“张广志说的对,其实这事儿刘刚干起来最合适,他手长腿长,摘得跑得快,下次我们在外面放哨你进去偷,怎么样?”

“你们就饶了我吧,要去你们去,我是不去。”刘刚把脑袋扭了过去,趴在胳膊上,坚决不同意。

李燕闻着黄瓜味儿也忍不住拎出来一根咬了两口,随口问道:“你们怎么想着要去大棚里偷黄瓜,要是想吃去买不就行了吗?”这时候的黄瓜虽然贵,对于一般学生而言是买不起,可是勒小东和高威家里条件都不错,兜里的零花钱足用了,他们俩也都不是吝啬的人,也不会舍不得。

“还不是小东,他说买现成的没有自已动手偷有意思,我们这才过来的。”高威解释道。

就知道是这家伙,李燕暗自忖道。

“怎么,你怕了?”勒小东挑高了下巴冲她道:“我告诉你,你怕也没有用,下次你还得跟着来。”说完顿了下,起身皱着眉一脸鄙视的走了过来,揪下她头发和衣服上沾着的黄瓜叶:“我让你偷黄瓜,谁让你把叶子也带出来了?”这本来可是算是句玩笑话,只是被他用这么严肃的口气说出来,不伦不类。

可这也没挡住别外三个家伙起哄,揪着各自身上沾着的叶子学着勒小东的话相互取笑。

五个人里勒小东跑在最后,也就他一个衣服上没沾上东西,就好像刚才被追逐的只是场游戏,他以着轻松愉快的心情从容的跑了出来,没像另外四人那么慌不择路。

李燕仔细回想了下,在大棚里出声叫他们跑的人就是勒小东,那清亮不带杂质的声音很好辨别。那也就是说最先发现有人进来的人是他,而且他走出去的也并不算远,可以说是离她最近的一个,按理说他不应该跑在最后才对。除非是当时他刻意留在后面,亲眼看着他们四个全都跑出来后才有所动作。

在面对突发状况时,她这样的‘大人’都第一直觉就是往外冲,他个小孩子哪来的这份冷静,是有把握不会被捉住?还是讲义气留下来断后?貌似哪一种都很了不起!

都说这人由小看到大,难怪他以后会有不凡的成就。李燕开始觉得能够在这个年纪跟勒小东相识并熟悉应该算是一种幸运。如果可能的话,她很想把这种幸运持续下去,直到十几甚至二十几年后,能够有这样一棵大树可以乘凉。

如果勒小东知道她现在内心里所想的事,一定会觉得很受伤。李燕的这种行为无疑于感情投资,在明知道未来的情况下,先把友情这张牌打好,为的是有甜美的果实可以收获。

可惜的是,没有人有能看穿人心的这种特异功能,所以勒小东把李燕的这种注视当成了最热烈的崇拜,内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欣喜。心情大好之余,招呼着几人去可口饭店大吃了一顿。

李燕回到家时天已经快黑了下来,吴芝兰等在河堤的坎儿坡上,来来回回迎了好几趟才总算把她给迎回来,替她接过书包就是一阵唠叨:“小女孩儿跟小小子可不一样,这么晚回家多危险,往后记着早点儿回来,别让家里人跟着担心。”

“哦,我知道了。”李燕没敢辩驳,娇憨的应着。之前有郑圆月的事情,很多家长都像吴芝兰这样对于晚归的孩子担心,生怕再出现什么意外。从小三儿放学后就过来打了招呼,说李燕学校有事会晚些回来开始。吴芝兰几乎每十几分钟就会回来一趟,看看没有人影再回去。如此反复下来没有十回也有八回。

对于将要归家的孩子们,吴芝兰很是操心,这种习惯一直维持到李燕成年以后,每次说要回家来,老太太都会站在土坎儿上望啊望,直到迎着人为止。

后来,老太太去逝以后,再也没享受过这种待遇。重新品尝到这种受重视的滋味,李燕一时间百感交集,忍不住红了眼眶,怕被发现引起怀疑的赶紧垂下头去,紧走几步跟吴芝兰错开身,避免跟她正视。

吴芝兰见她听话也没再说什么,只是手上的书包过于沉重让她觉得有些好奇:“这里面都装什么了,怎么这么沉?”边说着边随手拉开拉裢,“咦,怎么还有黄瓜?”

不说李燕还差点儿忘了,赶紧道:“哦,我跟同学去玩儿,他家弄大棚给了我们每人拿了一些,奶,你也尝尝,可有黄瓜味儿了。”从里面掏了一根儿出来。

“大棚里的东西都水了巴叽不是味儿,有什么可吃的,还卖得挺老贵。”吴芝兰嘴上虽这么说,可还是就着要李燕的手咬了一口,嚼了两下:“……嗯,这黄瓜还行。”

“怎么样,不错吧?”李燕把黄瓜塞到吴芝兰手里道。

吴芝兰点点头:“是不错,等拿回去给你妈拌个凉菜,她最近直闹胎吃点儿清凉的兴许好受些。”

“那好,我给她弄。”李燕自告奋勇,紧走几步就进了大门。

晚饭时,崔玉凤什么都没吃,就只盯着那盘儿凉拌黄瓜条儿了,李燕弄的是酸甜口,各种佐料放的恰到好处,加上原材料新鲜,每根都浸得入味儿,清凉爽口,十分的开胃。

崔玉凤就着它硬是喝了满满一大碗稀粥,这可是她这几天来吃的最多的一次。可把李大中给乐坏了,直说李燕办了件好事儿,非要她明天再跟这个同学买几斤黄瓜回来。

李燕嘴上应着,心里却在暗自叫苦不迭。这让她上哪儿给弄去,总不好再去偷一回吧?要是实在不行就过去花钱买,可是会不会被认出来?

两辈子加起来活了四十多岁的人,从来没干过什么坏事,就为了几根儿黄瓜忐忑不安实在是范不上,李燕于此想的同时不令自嘲的暗笑,倒是暂时把这件事儿给放下了。

第二天早自习刚结事,李燕就跑出校门去了趟市场。因为新增的商业街正在拆除中,卖货的小贩仍旧集中在原来的正街上。道路两边摆了一溜的地摊儿,卖什么的都有,只是像黄瓜这种反季节疏菜却只有这一种,摆出来卖的约有五六家。那些筐篮里的黄瓜看起来都大同小异,光看外表也分不出好坏来,李燕就拿起来挨个的闻,挑黄瓜味儿最大的那家买了两斤,中午回家吃饭的时候拎了回去。

崔玉凤最近闹胎闹的厉害,口味儿也是一时一变,昨天还把整盘子凉菜全都吃光,连汤都喝的半点儿不剩,今天却不想吃了。李燕切好拌完,她只吃了两口就不再动了。

等到下午李燕放学回家,吴芝兰正跟李大中说崔玉凤想吃洋柿子(西红柿)的事儿,这时候的凌水镇根本找不着这东西,只有临近的县有卖。

都说怀孕老婆嘴馋,那可是一点儿都不假,越是吃不着越是想的慌。就为了电视机里闪过红艳艳的西红柿画面,崔玉凤就愣是馋得半宿没睡觉。

为了老婆孩子,怎么也得让她把掂记着的这点儿东西吃到嘴里去。第二天一早,李大中就开着小汽车去了F城,快近中午的时候赶了回来,后备箱里装了一泡沫箱的新鲜西红柿,都是刚从大棚里摘下来的蒂把儿都翠绿翠绿的。

崔玉凤乐的一屁股坐到炕上,一口气吃了两斤多的西红柿,总算是解了馋,舒胆的直摸肚皮。

中午饭的时候,吴芝兰又切了几个西红柿拌糖,拿了两个炒了盘鸡蛋,崔玉凤都挺捧场,直吃到肚子撑才算作罢。

一家人看她味口好转也都挺高兴,李燕瞅着剩下那半箱的西红柿,小脑袋里又开始冒出想要挣钱的念头。

大棚菜极有市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餐桌上的菜肴品种将会越来越多样化。春冬季节不再仅限于大白菜、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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