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没有了,似乎只留下养育了毛京也养育了我的毛家集。永远属于我的,只有这片多雨的山区。我确信毛京的亡灵,也将飘向那里。
第十章
都爱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却很少有人想到行行都有“职业病”,更不容易想到:自己也有“职业病”。要不是葛建元的“窝赃案”,徐五四也许还得“当局者迷”下去。警察就是专和犯罪打交道的职业,不知不觉地,眼睛总爱往那些能够认定犯罪的证据上盯,而对犯罪的管定证据则一向不怎么感兴趣。这当然仅仅是一种心理而已,然而流风所及,以至于对证据的厚此薄彼越来越“合法化”,几乎在刑警队里形成了一种固有的偏见,徐五四觉得,这就是“病”!看看于英雄那副愁眉苦脸的德行吧,从早上他们一起上了火车到现在,一路上就没露过一丝笑模样。他老是认定到清河农后的这趟差事全算白跑,却从不前反过来想一想,假使他们蹲在大京城圈子里不出来,又怎么能这么有把握地确认葛建元并没有犯那个窝赃罪呢?说到底,还是偏见作怪。
当然,他也完全知道于英雄的那点顾虑:“你想想嘛,队里人手这么紧,郑媛的案子又正在要劲儿的节骨眼儿上,凌队长还肯叫咱们俩这么老远跑到清河农场来取马有利的口供,明摆着,那就是专候佳音了。回头要是按你的说法汇报,他不窜火儿才怪呢,好嘛,这不等于白浪费三天功夫?”
于英雄愁眉苦脸也好,夸张地叹气也好,徐五四就是硬着耳朵根子不神他那根弦,他得照着自己的辙印子走车。“凌队长怎么啦,也不能黄口白牙,出入人罪呀,你怕什么?”倒不是怕,我的意思是,既然凌队长能那么肯定葛建元窝了赃,总有他一定根据吧,据说他以前和葛建元打过好几次交道呢,就光凭人家吃刑侦这碗饭的年头,办这号小案子还不是轻车熟路吗?不会没有数。”
徐五四可不是个能轻易被说服的人,“关公有过五关斩六将的时候,也有走麦城的时候;凌队长以前多么能耐我管不着,这次说人家窝赃,拿证据来呀!别老搞‘事出有因,查无实据’那一套,一挂挂人家多少年。”
“咳,你没听懂我的意思……”于英雄究竟是什么意思,他自己看样子也无从说清,只是无可奈何地咂嘴,“这下,凌队长非说咱们不会办事不可,准的。”
火车离北京越近,于英雄就越显得心事重重。过了丰台站,车厢的大部分座位空出来了,他一个人占了一趟长椅,没精打采地把已经见了点发胖苗头的身子横在上面,看见徐五四从提包里拿出条毛巾来,便懒洋洋地拿眼睛问:“干吗?”
“快到站了,不洗把脸去?”
“晤,”于英雄心神不宁地应了一声,却答非所问:“回头见了凌队长,还是按我的主意得了,算我欠你的行不行?”
瞧,又来了。这小子还是不甘心放弃他那个馊主意。于英雄只是诞脸苦笑。五四说话,或谐或游,他都不在乎。十年前他们并肩走进公安学校的大门,毕业后分在同一个派出所,去年又一块儿调到分局刑警队;可厮混了十年的朋友,却常常尿不到一个壶里去。于英雄的立身之道,五四是早就领教够了的,你就是把大道理、小道理、歪道理、不讲理,把正经不正经的法儿轮番用尽,也改不了他那个明哲保身的本性。见徐五四并未继续说下去,于英雄眨眨眼睛,大概还以为这一停顿含有尚可商榷的意思,情绪立刻显得活泼了些,“要不然,咱们把审讯记录就那么交上去,是抓是放,由凌队长自己定夺,怎么样?”五四站起来,带着点嘲弄地甩了一下手里的毛巾,一面做着移步要走的姿态,一面说:“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白纸黑字: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的才构成窝赃罪。你叫凌队长翻翻去,窝赃的前提是明知为赃。葛建元并不知道马有利偷了摩托车,嗅,光凭着那辆车在他家放过几天就定人家窝赃罪,成吗?你不想想,就算咱们公安局这么定了,人家检察院能批吗?法院能判吗?”这话不假,给一个人定罪量刑,并不是公安局一家就能包办始终的事。公检法互相配合,还有个互相制约,你报了窝赃罪,人家检察院不批捕,不起诉,白搭;就是检察批捕起诉,到法庭上到不下来,还是白搭。法官铁面无偏,律师死抠条文,想到法庭上去蒙事儿算没r刀L。诉讼程序,关隘重重,你凌队长既然端了三十多年刑事侦查的饭碗,总该比别人清楚吧,“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可徐五四没想到于英雄竟然狡猾地一笑,轻声说:“你不知道,凌队长的意思,是给葛建元送劳动教养,先押他三年再说。劳动教养不属于刑事处分,不用检察院批,也不用法院判,直接往市里的‘劳教办’上报就行了,实际上是咱们公安局说了算。能押三年是三年,也不错。”
徐五四最反感于英雄这种口气了,哪怕是人命关天的事儿,也能让他说得如此轻松随便,“三年,一个人有几个三年?你当是送你儿子上幼儿园哪!”
于英雄的目光在五四发红的脸上傻傻地停了一会儿,终于泄气不吱声了。他是属土豆的,甚至常常还等不到和别人吵“开了锅”,自己就先“面”了。五四呢,又是条吃软不吃硬的汉子,照例于英雄一打蔫,他就必定收场。不过在这件事上,他的确恨于英雄聪明得过了成色。当一个人的聪明总是以诡计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时候,聪明也就不那么讨人喜欢了。
昨天下午他们在清河农场审马有利的时候,于英雄就要开了他那套小聪明。本来一直是由五四主审的,他只在边上做记录,可是当五四刚刚问完偷车的简单经过,正要言归主题,往下问偷车以后的情况时,于英雄却突然插问了一句极为重要,而且极有用心的话。也许他是早就准备好了要在这个当口上插问这句话的。
“马有利,你盗窃成功以后,把赃物窝在谁家了?”
徐五四当然听得出来,于英雄故意不使用“摩托车”这个表示物品自然形态的词,而用了一个表示物品社会形态的词——“赃物”,后面又要言不烦地落明了一个“窝”字,这样一来,这句貌似简单的问话,就先把个“窝赃”的前提走下来了,被审者要是漫不经心,沿用他的“窝”字往下说,那么无论是谁保管了这辆摩托车,性质都在窝赃之列了。果然,马有利毫无戒备地答道:
“窝在葛建元家了。”
于英雄如愿以偿,脸上带着踌躇满志的暗笑,飞快地把马有利的话记下来了_徐五四不好当着他人面驳他。只好补充问道:“葛建元知道不知道这车是你偷来的?”
“这他可不知道”。马有利马上回答,“我只告诉他这是我一个朋友的车,托我卖的,这车在他家也就放了不到一星期,我就找好了主儿,推走卖了。”这回,不知是有意无意,马有利没有再用“窝”字,而换用了一个“放”字。
审完马有利,他们回到农场招待所,于英雄掩饰不住满身的得意,姿势舒服地躺在床上,架在床背儿上的两脚不住地晃着拍子,对五四笑道:“怎么样,不是吹,马有利这号角色,闭着眼也能把他审个底儿掉。我现在算悟出来了,事在人为,案子能不能审得出来一半要着审讯时技巧运滑如行了,这里头,万有背多头儿呢。你看,这可是他自己承认的,赃物窝在葛建元家了。”他暗南地笑起来。
徐五四的反应却是冷冷的,“吹什么呀,你那属于指供引供,公安部发的教材上明文禁止的,你真懂假懂!”
“指供不指供的,反正咱搞出的材料能说明问题就成呗。”于英雄从皮包里取出审讯记录,一边翻一边欣赏地说:“你看,写得很清楚,第一,马有利承认摩托车是赃物;第二,他承认把摩托车窝在葛建元家了,喷!”他满意地咂了一下嘴,“一环扣一环,逻辑倍儿严密,你敢不敢打赌?就这材料,嘿,回头报到市局法制办公室去,踢着门坎进,瞪着平地出。哼,葛建元,小子,等着劳教三年吧!”
“啊?你怎么没把我后来问的话记上?马有利并没有告诉葛建元那车子是偷来的,你怎么没记上?”
于英雄坐起身子,结结巴巴地还想解释,还想说服他,他不听,一端门走出去了,心里实在气坏了,我明明问了,他还不记,什么作风,你算不算个民警了,算不算个侦查员了,干脆不——·
他在招待所附近的河边上一直呆到天快黑,肚子里鼓鼓的闷气才稍稍松懈了一些。他知道自己的毛病,也是难改,一动就发火儿,一火儿就是雷霆之怒,不是个好毛病。可是这件事又实在难以哈哈一笑容忍过去,他最见不得这种油滑透顶的猫儿溺、鬼鬼祟祟的小动作。照这样子搞,不要说当个好警察,连当个撞钟混日子的孬警察都不配。
直到今天早上起来,他的气才算消停下来。公允乎正地想想,道理还是应当两面说,天下之大,人无完人。,要是摊书了,错处就值得这么咬牙切齿、得理不让人,心胸岂不是太狭窄了吗?不行,他得改改自己的暴躁。
小时候他不是这样性急的,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暴躁这两字竟成了他性格中的一种既固定又显眼的成份了,常常要在不知不觉中加以表现和完成,没法控制。就如同于英雄那个和事佬、抹稀泥的性格一样,一朝形成,改也难。昨儿晚上他一回到招待所,于英雄就蔫蔫地又凑过来,讨好地问:
“要不然,呢,你说怎么办?”
能怎么办呢?事情既已办成这个样子,显然没法两全其美了。人家农场眼下正是忙季,要是再把马有利拉来重审一遍,不要说管教干部肯定会有意见,就是马有利本人,也保不准会跟他们犯葛窜秧子。一个进入服刑期的已决犯,除了他顶头的管教干部外,谁都不怎么怵了。何况凌队长给他们限定的时间已到,重审是绝不可能了。而审讯记录已经由犯人看过压了指纹,也不能再行涂改,这是规矩。万般无奈,徐五四只好哼一声,说:
“反正我得跟凌队长说明情况。”
这对于英雄来说,的确有点成泥了,他堆起一脸肉纹,似哭似笑,十分难堪,“你看,这么一闹,这么一闹,凌队长对咱们该是什么印象啊,咱们也算老民警了,连这么个简单的差事都办成这模样儿,以后哪个领导还敢信任咱们呀。”
“别老咱们咱们的行不行,你聪明反被聪明误,关我什么事。”
“这唉……”
徐五四到底是吃软不吃硬的主儿,看着于英雄的哭丧相,心就软下来,“这样吧,回头到了凌队长那儿,就说全是我问的,你光管记录来着,是我东一句西一句问得太乱,搞得你没记全,责任在我,不就完了吗。反正葛建元不够处理条件,这份材料也没用了。”然放心不下的表情,徐五四也只能退到这一步,不能再有迁就了,这就已经够仗义的了。他不再和于英雄罗喀,扭身往车厢头上的洗脸地走去。
“各位旅客,列车的前方到站,是北京车站,北京是我们伟大祖国的首都,是各族人民……”
啊,到北京了,用不了一个小时,他们就要站在凌队长面前交差了,这差怎么交?说心里话,他实在也有点怕见凌队长那张三合板一样严肃的脸。特别是现在,他在郑媛案件的现场上冲媛媛父母发脾气的事,队里还没做出处理,他当然不愿意再和凌队长冲突起来。就因为那件事,他至今不被允许参加郑媛案的侦破工作,而凌队长这次让他到清河农场来取葛建元窝赃案的旁证,说不定还有点促他戴罪立功的意思呢。要是他再一昧唱反调对着干,凌队长该怎么看他?轻的,说你不会审案子,重的,说不定会觉得你这人太狂,不听招呼,自以为是,等等,反正没好处。可是,要象于英雄那样昧着良心,哄着领导;那样识眼色,会来事儿,他也实在做不出,真的做不出!他这辈子并不指望能有什么大队急,就是在最最狂妄的少年时代。也从来没有过上天入地的幻想,可他忘不了自己从进公安学校大门那天起就抱定的宗旨:要省个长警察..要当个向国家向社会何人民负责任的好警察。哪怕凌队长由此腻味了他,哪怕再把他发回派出所当片儿警去,他反正要当一个好警察。洗脸地边的地面湿流流的,迎面的镜子上溅着不少牙膏的沫点子,有半块肮脏的肥皂片儿不知被谁有意无意地落在池台上了,到处都留着粗鲁与匆忙的痕迹。下车厢微微摇晃着,节奏似乎有点乱,车轮的声音也变得丰畜了一些。从窗户上可以看见车外一道道凌乱的铁轨,流线似的向后飞奔,车轮在一个接一个的道岔上摇来摇去,哦,这是到二七机车车辆厂了。徐五四抬起胳膊看了看表,那金黄、纤小的菱形坤表很不协调地系在他筋骨结实的手腕上,——十一点三十分,离进站还有五分钟呢。他不急不忙地打湿手巾,慢条斯理地擦脸,然后又凑近那块不怎么干净的镜子,自我端详起来。男子汉本来不应当过分关心自己的脸蛋,可最近这几年,他却总是随身揣着面小镜子,不时照照,成了习惯。要是在什么地方碰上了大镜子,也无一例外地不肯放过。瞧,才三天,胡子就黑茬茬的了。其实他的这张股,胡子刮干净的时候要比现在年轻十岁呢!年轻十岁,那该是二十岁,正是他第一次穿上蓝色的民警制现背起一个一七百多广大口的大“片儿”的年均20的居委会主任是个老资格的“街道工作者”,无论徐五四怎样郑重其事地说话,老气横秋地走路,也没法儿改变她那从老花镜后面露出来的不放心的眼光。那时候,他是多么认真地盼着自己的眼角能快快地撤出一片鱼尾纹来,多么急躁地用刀片一遍又一遍地想把嘴巴上的茸毛刮硬。可如今,却又要为自己的老相而烦恼了。
徐五四是在1954年的五四青年节那天出娘胎的。在他们全分局,满三十岁还是孤家寡人单挑着的,恐怕只剩下他独一份了。他丑吗?不不,一点也不,有公论,他的正面、侧面、斜侧面,甚至连他的后脑勺,都是端正顺眼的;身材也不错,虽不是人高马大,却也结实匀称。有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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