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金金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算你说对了,小鬼。”
阿步哼的一声,把头扭向亭子外面,很为自己料事如神得意洋洋。
白金金有意打击道,“不过,没带雨伞又样,你看,我现在还不是好好的?”
阿步当然不会被她打击到,他冷哼道:“那你等着吧,这雨要是下到晚上都不停的话你就在这里过夜吧。”他说完这句话之后突然就很惊讶地望着远方,他是不是看到了卖雨伞的呢?
白金金顺着他的目光一看,笑了。
如烟的雨幕中一个挺拔的清影正撑着雨伞向这边走来。
雨水冲刷下,周围的草木看上去都有几分狼狈,被风雨吹得左摇右摆。那身影走得也不慢,却偏偏给人一种安然徐行的感觉,他独自撑着伞,行走在水墨蜿蜒的画中。
渐渐地他走上亭子的台阶,眉目终于清晰的出现在众人面前。这是一个俊美非凡的男子,长身玉立,剑眉斜飞入鬓,尤其那一双眼眸,黑若幽泉深潭,阔如深邃夜空,其内波光潋滟,更胜夏夜星河眼睛。
温文尔雅,俊美如玉,风度翩翩,贵气逼人。
亭子里的一干人等到此刻已彻底呆住,完全被他的光华所慑。
白金金几步走了过去,看着他,用有些好笑的语气调侃道,“你不是说不来吗?”
墨秋心微微一笑,“我来给你送伞。”
第268章++我的男人1
白金金继续笑,“哦,那你怎么只带了一把?”
墨秋心道:“一起。”
白金金知道他说的是两人同打一把伞,想想雨中漫步还是挺罗曼蒂克的,便不再多言的,同意了。
不知何时众人的目光已经全都停在了白金金和墨秋心两人身上,四家丁齐抱拳,“姑爷。”
墨秋心略一点头算是回礼。
白金金赶紧给方之迁和墨秋心互相介绍,“方之迁方公子,这位是我家相公。”
小书僮阿步完全傻掉了。他一直以来都对“垂涎自家公子美色”的白金金横眉冷对,只是一个有几分姿色的普通女人,既不是绝色倾城也没什么过人之处。他这辈子最憎恶的就是明明看上去不咋滴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女人,尤其是那种打他家公子主意的女人。
尤其是知道墨秋心是白金金夫君时,他直接当场石化,虽说还是个小小少年,但没吃过猪肉好歹也见过不少美男子在眼前跑过,他家公子方之迁就是其中一个。可一见到墨秋心确实是让这个孩子幼小心灵受到极大冲击,俊美出尘,风度翩翩,温文尔雅,光润玉颜,温笑倾城,玉树临风,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一直跟着方之迁读书习字的阿步一点都不吝啬脑海里有关赞美男子词汇,连形容女人的词语都搬了出来。
他本来以为就白金金这个“德性”顶多也就找到自家公子一半水准的夫君,哪能猜到那个只有几分姿色的女人竟然抱了一个这么顶级的美人相公回家,再看正在笑眯眯并不咋滴的白金金,小书僮阿步直接就得出老天瞎了眼地结论。
方之迁面色发白,呆呆坐在那里不言一语。
从见到墨秋心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自己没有机会了。他并不觉得白金金跟这个男子已经成了亲,这一点从她的衣着打扮就可以看得出来——她还是未出嫁的少女。可是,这个男子无论是外表还是本身的气场都让他发自内心的自惭形秽,俊美,优雅,还有一种他永远无法企及的贵气。纵然是现在有些虚名的他,也在一见之后,心中明白,这也许是他永远无法及得上的人。
墨秋心看了方之迁的表情,了然的一笑,“久仰大名,幸会。”
白金金诧异道,“久仰大名?”
墨秋心眼中闪过一丝笑意,“老是听你提起,自然就记住了。”
白金金:“……”她有老提起方之迁的名字吗?
自墨秋心开口向他打招呼后,方之迁才反应过来,他手忙脚乱的站起,微微拱手道,“幸会,幸会。”抬起眼来看到白金金和墨秋心目光胶着互相看着对方,神情不由得黯淡起来。
白金金指了指一旁的石椅,“走了这么远的山路有些累了吧,要不要坐一下?”
墨秋心微微一笑,伸手一拉白金金,两人便在旁边的位置上肩贴近着坐下了。
“之迁兄是常州人氏?”
方之迁一愣,然后点了点头。
墨秋心说:“我在那里小住过一段时间。”
大概是在心情低落之中说些关于家乡的事让方之迁颇为放松。他微微一笑道:“相信你住得一定很愉快,那是一个好地方。”
墨秋心微笑道:“还行。”
“呃……”方之迁郁闷了,不说他的家乡跟夏威夷似的吧,就算按常规墨秋心也该表面客气说好,哪怕是抱着敷衍的态度呢,可“还行”这个评语好象不适用于此时地情景对话。
墨秋心这么说也有自己的道理,要是普通的人,表面敷衍的说好也是情有可原,可他是一个天纵英才、身世高贵、有权有势的王爷。他不需要刻意的讨好在场的任何人也不需要虚情假意的迎合谁,他只是按照内心的真实想法说出了他对一个地方的看法罢了。
方之迁一愣之后,很快恢复了情绪,“常州虽无名山大川,但很多地方的风景秀致佳绝……”
墨秋心说,“只是城外河堤似乎年久失修。”
“……”
第269章++我的男人2
方之迁脸色一黯,竟然就此沉默无语,这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大好青年,终于被人戳中了痛处,他有些沮丧道,“是啊,年久失修,若是来一场大水,百姓将流离失所……可是年久失修的河堤又岂止常州而已?”
这次谈话非常微妙。现在墨秋心只要再刺激他一番,方之迁肯定会恼羞成怒,白金金赶紧插嘴道:“城外那破河堤不提也罢,每一任的知府都不去管,我们管那么多干嘛?”
方之迁像跟谁怄气似的道:“将来一定可以修得好!”
“之迁兄有心仕图?”墨秋心看似不经意的问道。
“咦?”方之迁诧异地抬起头,既而情不自禁地握紧双拳道:“在下十年寒窗苦读,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够高中,然后做一任父母官,为百姓做一些实事。”
墨秋心道,“就算你明年能够吏试第一,也得由七品做起,何时才能做到知府?”
方之迁:“……”
白金金说,“没关系,可以慢慢来嘛。罗马也不是一日建成的。从七品开始做,做到60岁告老还乡之前总可以做到知府的。”
方之迁:“……”
墨秋心没说话,他嘴唇弯起完美的笑意,嘴角微翘着,头微侧,伸手招过站在一旁的家丁,让他们送上纸笔,研墨提笔,很快便写好了一封信(W//RS//HU)。他写得有点快,但是字迹却很是挺拔刚正。都说见字如见人,由此可以看出墨秋心外表虽然是“柔”的,其实内心是很“刚”滴。
墨迹干了之后,墨秋心把信件封好,然后将这封了火漆的信件递给方之迁,“这是一封给当今三王爷的举荐信,你只要拿去求见三王爷墨守轩,便能够得到他的任用。”
前一秒还以为属于自已的那一扇窗已经关了,可下一秒睁开眼睛,却瞧见前面开了一扇门,门外有一条光明而平坦的前程。
方之迁听着那一个字一个字的声音,每个字他都知道,但是合在一起,那意思却是那么的令人不敢置信。他震惊得甚至连手掌也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
他梦想了那么久的前程,呈在了他面前。
唾手可得。
伴随着醒悟一起来的是欣喜若狂,方之迁的眼睛里闪过热烈的神采,他伸出双手,就要接过墨秋心手上的信封,他可以实现自己长久以来的抱负,他可以尽情的施展自己的才华……
方之迁心脏急速的跳跃着,他深吸一口气,就要镇重的接下那封信,可是指尖碰到那信封的那一刻,心头蓦地响起一声霹雳。方之迁手一顿,他看着面前含笑的墨秋心,忽然之间迟疑起来。
他是谁?不,他是谁已经不用再猜了,那与生俱来的贵气,还有眉目之间隐含威严,纵然是这般温和如春风的坐在面前,亦颇有几分隐约的威势。这是长期处于上位者才会拥有的气质。
可是,他为什么要帮他?他有什么目的?他这样做是为了什么?
方之迁不动,墨秋心也不动,就那么微笑的手执信封,维持着递给他的姿态。
现在摆在他面前的,是他梦寐以求的,只要接过来,他就不再需要等待,便能够实现自己长久的抱负,顺利的奔赴前程……可是这么做的前提是――
放弃白金金。
白金金,这个女子对于他来说太过奇特。她从前横行无忌的样子,她现在秀外慧中文采非凡的样子,她知道他知道的,她知道她知道他不知道的,他怀念她站在他对面,她微笑鼓励的样子,有一种别人不知晓的亲密。他不知道那是什么,可是他知道,从未有过一个人,这样深刻的在他心里留下烙印。他只要接了这封信,等于斩断了他与她之间的纠葛,从此只可以远观不能再靠近。
第270章++我的男人3
见他脸色变幻不定,墨秋心温声的再加一把火,“你素有才名,三王爷应该会很喜欢,你曾经做过的诗文我也会派人给他送去,只要你去,就能得到他的任用。”
白金金翻白眼,不知咋回事,她觉得墨秋心好像是拿着香甜的毒苹果引诱人的巫婆,不过这毒苹果对于方之迁有益无害,而且还极具好处。
她大大的叹了一口气,一把拿过墨秋心手中的信封,直接拍进了方之迁怀里,“接着吧,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浪费了可惜。”安逸的仕途,无限的风光,锦袍加身,实现自己长久以来的梦想,她实在想不通方之迁有什么好迟疑的。
墨秋心看了她一眼。
方之迁脸色像是纸一样的苍白,他的手指微微颤抖,从白金金手中接过重逾千钧的举荐信,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白金金说,“方公子,你是一个好人,相信日后一定是个好官。”
方之迁却没有动,他看着白金金,她明亮的目光充满了温暖和鼓励。他与她的全部牵系,便于此切断了。她会和别人在一起,她会和其他女子的一样,在不久的将来,跟面前的这个男子结婚,生子,共度一生。
“好好干,争取把河堤早日修好。”白金金笑嘻嘻的继续道。
方之迁不由自主地点点头,接着呼吸带动着心肺疼痛起来,这是他做出决定后,便时常发生的事,只不过这一次,从前的隐痛此时越发地明显起来。
会注意到一个人地想法,会像所有普通人一般,生涩而无措的喜欢上一个人,会情不自禁地想靠近她,心情因为她而波动,为她一句话而欣喜半天。
因为她,他变得努力,变得上进。
这是什么,方之迁已经知道,可是有些感情,再怎么温柔,也撼动不了残酷的命运。
事业与感情,他已经作出选择。
更何况——
他抬眼朝白金金看去。
白金金已经坐回了墨秋心的身边。她伸手轻搭着他一边手臂,头也靠了过去,两个人靠在一起,很亲昵,也很宁馨,他们心心相印天作之合,纵然身旁边那么多人,两人靠在一起却一点也不让人感到不合宜的有碍观瞻。这两个人之间,一点儿容他人插足的空隙都没有,如同一个完美的圆。
事已到此,他还能怎么样?方之迁苦笑一声,拱手道,“白小姐,还有这位……”真是可笑,他到现在为止连这个美男子姓什么都不知道。“雨水已经停了,在下就先行告退了。”
白金金目光奇异地问,“你要回去?”
方之迁艰涩地开口道,“在下家中还有些事,要先走一步。”
墨秋心淡淡地望着方之迁,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道:“既然之迁兄家中有事,那在下也不便挽留,之迁兄,慢走。”
方之迁点了点头,叫过小书僮阿步,俩个人慢慢的走出亭子,往山下而去。
“方公子。”白金金叫住他。
方之迁回过头。
白金金站在他的身后,朝着他微笑,端庄秀丽又带着几分英气的脸容蒙着灿烂的光辉。她说,“以后到常州做官的时候别跟我要好处费啊。”
第271章++不要想不开
雨过天晴,雷雨过后的清风送来草木的淡香,气息清雅得让人沉醉,但或许,更多的是来自身边的人的气息吧。白金金坐在墨秋心身边,发现自己竟然有把他挂起来当香囊的冲动,连忙别过头,看旁边的风景去了。
虽然他们的关系是她就算要自杀也得把墨秋心先干掉那么铁,但也不能成为那种“爱你爱到杀死你”的变态狂吧。
过了一会,想起来问他:“我们现是回去呢还是继续爬山?”
“爬山。”墨秋心简短有力的作出决定。
为什么?白金金用目光寻问。
墨秋心从善如流:“你家兄弟在山顶。”
因为雨势已经停歇,还有墨秋心不时的拉她一把,白金金一路上山顶来竟然感觉还挺轻松,腿不酸气不喘的,连脸色都不会太红。靠,难道这就是爱情的力量?
路上又不断的发现一些人走过的痕迹,似乎往山顶而去的不止于遥一个人。当然这也有可能是上山砍柴的樵夫或者是墨秋心同志暗中派去保护于遥的侍卫。
又爬了半个小时后终于到了山顶,此时太阳已经朝西而去,夕阳的光辉肆意的挥洒着,将天地间的万物都镀上了一层金色。
几个人最先看见的便是站在崖边的人影,头顶上一轮夕阳耀眼夺目,身穿几乎曳地的紫色长袍,长袍外笼着一层轻纱,微风吹拂之间轻纱扬起,飘然若仙。这个画面美轮美奂,只是那抹美丽的人影正背对着他们,仿佛随时会跳下山巅。
白金金立刻惊骇得无以复加,跳脚爆喝一声,“小遥,不要动。”
那人似乎愣了一下,转过了头。
果然是世间最美丽的美少年于遥。
一看真的是他,白金金三步并作两步,一个袋鼠蹦跃到于遥身后,从后方一把抱住他,向远离崖边的方向拉扯,叫道:“小弟,有什么事跟姐姐说,你可千万不要想不开啊!”
将于遥朝后拖了五六尺后,白金金才放开他,她的头上已经冷汗直冒。
于遥此时也转过身来,美丽的脸容上绽放出温柔的微笑,他的眼神带着莞尔的调侃望向白金金:“姐姐多虑了,我只是看看风景罢了。”
白金金抹了一把冷汗,“不是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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