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宜……”一家欢喜一家愁。邓志滇盯住发红的手背先是呆了呆,继而一脸哀怨地瞅着心上人,可怜巴巴地瘪了瘪嘴巴,泫然欲泣。
“哼!”完全不卖他帐的江静宜扬起可爱的小下巴,琥珀色的杏眸隐约闪过一抹调皮得意的光芒。“还有你啊,阿民。你怎么看都不像那些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病人!”
“听到没有?老大!”难得找到盟友,邵卓民可跩了,高高地扬起方正的下巴,只差两只鼻孔没朝天了。“嫂子也觉得你说得不对呢!”
“哦——”邓志滇故意拖长腔调,眼珠子一转,好奇地转向抿紧嘴巴笑得甚是古怪的她。
“当然、当然。”她连忙垂下头,只为不让某人瞧见脸上快要掩盖不了的狡黠笑意。“阿民怎么可能像精神病人呢?嗯,他的样子嘛,”江静宜歪着脑袋打量他半晌,然后用万分肯定的语气冲他们点点头。“比较像从强盗窝里跑出来的强盗头子!”
“噗!强盗头子?哈哈……”这次捧腹大笑的人换成邓无赖了。
“强、强、强盗头子……”可怜严重受到打击的邵卓民则扬起那张惨青青的脸庞,用颤抖的手指指着她,连说话都结巴了!
“嗯,你也觉得用强盗头子形容你非常贴切吧!”江静宜声音甜甜的,笑容甜甜的,就连眼神都极度的无辜纯洁。哼哼,谁叫你有事没事把嫂子这么难听的称谓强加在她身上,现在知道有苦说不出是什么滋味了吧?
“阿民,如果没什么事情,你先回局里吧。顺便告诉局长我明天回去!”邓志滇赶在某人发飙前开口,然后不理他的反应,自顾自地牵着她的手走入那间挂着宝宝宠物医院牌子的店里。
[正文:第三十九章 我女友!]
“志滇,你在哪儿捡到这个麻烦?”听到脚步声,那个身穿白袍手戴手套背向他们正替小狗作检查的男人突然开口道。
麻烦?江静宜一听,心顿时凉了半截,听那个男人的语气,小狗的情况好像比想像中还要糟糕。
“它真是没救了吗?阿默。”邓志滇反射性地握紧她的手,担心地拿幽黑瞳眸一连瞅了她好几眼。
“体温明显偏高、呼吸困难、眼结膜绀红,有脱水症状……嗯,的确很棘手!不过你倒是挺会捡嘛,一捡就是纯种的金毛寻回犬!”
他只是说棘手并不是说没救,对心焦的江静宜而言,这无疑是最佳福音了,至于小狗是金毛寻回犬还是土狗,都没关系。“其实……小狗是我坚持要救的,可否请你尽最大努力救它?”如果尽了心还是救不了,那只能怨小狗自己的命不好吧。
那个背对着他们的男人闻言突然车转身,毫不掩饰眼底的讶异与惊奇。“小姐你是?”话是对她说没错,但他询问的眼神却自动转向她身边某人。
“我女友!”某个心直口快兼且不知羞耻为何物的人得意洋洋地高声宣告!
“他邻居!”恼羞成怒的江静宜抬手给他一个肘子,脸上堆着一抹比哭还要难看的微笑。“嘿嘿,请你别误会,他口中的女友其实是泛指一般关系的朋友,那么巧我是一位女性,所以简称为女友!”
“哦,原来是志滇的女友啊。”他点了点头表示明白,意味深长地瞟着一张俊脸皱得与苦瓜绝对有得拼的某人。“初次见面,您好。我叫郑默,是你男友,啊,你知道的……就是你身边这位男性朋友邓志滇的好友之一。”
“您……好!”江静宜被他绵里藏针的说话噎得一口气堵塞在喉咙里不上不下,白皙水嫩的俏脸霎时红通通的,让一旁看着的俩人不禁暗暗担心会否在下一刻冒出一股青烟来。
女友是指一般关系的女性朋友的简称?!邓志滇佩服她的急智之余又不禁暗自扼腕长叹,早知道小宜如此能言善辩,他刚才应该直接说她是他的爱人!看她还怎样狡辩!
“呃?”被他盯得浑身不自在的江静宜不由抬手摸摸发烫的脸蛋,她相信自己的脸上并没有长出美丽花朵或者多出一些不该有的东西,所以——“郑先生,你这样目不转睛地盯住我,会让我……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喔。”误会他喜欢上自己?啐,又不是水仙花,她才没那么自恋!其实她这句话的原意是:你这样目不转睛地盯住我,会让我万分不爽,超想抡起拳头狂扁你一顿!当然,她也仅限于想,毕竟小狗的命还等着他救呢,有求于人,当然得低声下气了。
“对不起,这样目不转睛地盯着你看,是我唐突了。”炯炯有神的双目很快掠过一抹戏谑精光,那张谈不上英俊,甚至有点过于平凡的脸庞上浮起淡淡浅笑。“我只是觉得你身上那件衬衫有点眼熟,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衬衫,”他微微一顿,“应该是志滇的吧。”
“呵呵……”江静宜干笑两声,旋即抬眸狠狠瞪向哈哈傻笑故作无辜的某人——都是你的错!“郑先生,你跑题了。眼下不是讨论衬衫归属的时候吧?那头可怜的小狗还等着你去拯救呢。”
“既然志滇的女友亲自开口了,我当然是尽力而为,不过是生是死就端看它自己的造化了。”说完他径直捧着小狗走进对面那个房间里,过了一会儿他又探出头来,笑眯眯地问呆呆站着相对无言的俩人。“你们不急着走,是吧?”
“小宜?”邓志滇询问的眼神立即飘了过去,额头上只差没用大字标明:我都听你的,一切你说了算。
江静宜低头想了想,回家真没什么事要忙,而且她实在迫不及待想早一点知道结果。“我没关系,可以等。只是,”她一顿,那双白净的小手不安地绞着衬衫一角,咬了咬牙略带羞赧地说。“只是我身上没带钱,那诊费可否明天、明天再送过来给你?”
“诊费你不用担心,小宜,全部我负责。”邓志滇拍心口作保证,古铜色的脸庞随即露出一副有我你绝对不用担心的自得表情。
“邓先生,小狗是我救的又不是你,你能不厌其烦把我送到这儿来,我已经万分感谢了,于情于理这钱都不能让你付。”急于跟他撇清关系的江静宜皮笑肉不笑地回他一句。
“诶诶诶,小宜,你这样说就不对了。”邓志滇使劲摇头晃脑,脸上挂着不表赞同的神情。“你跟我是什么关系啊?何必你你我我分得那么清楚!”
“邓志滇,”管它什么礼貌,又气又急的江静宜忍不住直呼其名,大声娇叱。“你别在这儿混淆视听,我跟你什么关系都没有!”
“小宜,你又忘了。既然我的人都已经是你的了,钱财这种身外物我又岂会放在眼里,当然也是你的了!”他没有说笑,只要小宜喜欢,别说钱财这种身外物,就连性命他都会二话不说毫不犹豫交付给她。
“……”江静宜睁大一双火花四溅的美眸狠狠地瞪着他,气到连话都说不出来,只有张开嘴巴大口大口喘气的份了。
“哦,”憋笑憋得快要内伤的郑默一拍额头,故作恍然大悟状。“原来你们是在金钱上不分你我的那种男女朋友关系呀?早说嘛,以我跟志滇的交情,断不会狮子口大开。嗯,刚巧淑苓今天休息,那诊费……就用一天的劳动力代替好了。”
一天的劳动力可以代替诊费?这种好康的事情不是随时有吧。裤袋里一个子儿都没有穷到叮当响的江静宜被说得有点心动了。“那……我要做些什么?”
“很简单的,不外乎就是打扫一下室内卫生,帮我喂一下笼子里的宠物,啊!最重要的是,做完之后记得帮我带小小到外面遛一遛。”说完,他不顾面面相觑的俩人,“砰”一声关上房间,忙于尽医生的职责拯救小狗去了。
[正文:第四十章 得了便宜还卖乖]
同是一个看字,却有着两种迥异不同的极端心情。
“哼!”江静宜这边是相看两相厌,她气鼓鼓地别开脸,很懦弱地选择装瞎子——眼不见为净!
“呵呵……”而邓志滇呢,则是越看越爱,恨不能将她紧紧抱入怀里,然后在那张红彤彤的脸蛋上狠狠地啃上几口,借以平复心底喷薄欲出的悸动。
“我们分工合作,”受不了被某人很那种恨不得瞬间将自己吞噬的灼热目光盯住看,江静宜登时人字头上加两点——火了。“你喂宠物我打扫……”
“然后……”出其不意打断她说话的邓志滇嘴角微微翘起,脑海里自动跳出一幅唯美浪漫的动人画面。“我们手拖着手,一起去遛狗!”
没错!郑默口中的小小就是一头狗!
“邓志滇先生,有没有人告诉过你,幻想可以很美好,现实终究是残酷的?”江静宜气得声音发抖,忿然瞪着他,一字一顿硬从牙缝里把说话挤出来。“我又不是脑袋秀逗短路了,怎么可能跟你手拖着手一起去遛狗?!”狂扁他都怕来不及呢,还妄想手拖手?哼,上床盖被子后作梦去吧!这样比较直接见效!她翻翻眼皮,内心诽腹不断。
深知欲速则不达的邓志滇满不在乎地笑了笑,顺手牵过一旁的扫把塞到愣愣发呆的人儿手里。他有十足的信心,小宜会主动邀他一起去遛狗。“小宜,快动手吧。不然一会儿客人上门,看到店里如此脏乱,那对店的形象肯定会大打折扣……”
江静宜又不是笨蛋,哪会听不出他言外之意?对于有轻微洁癖,平时闲着没事就爱打扫卫生的她而言,这根本是小菜一碟。她一言不发地拿起扫把,认真打扫起来。
邓志滇脸上挂着温柔浅笑,瞪大眼睛兀自望着她,直到被看的人儿娇憨地嘟起红润的嘴唇,绷紧一张气呼呼的小脸,不断拿那双清澈明眸向他丢眼刀才幡然醒觉。唉,他幽幽叹了口气,熟门熟路地从旁边的橱柜取出各种所需食粮,幸好他有先见之明,早早将阿民踢回局里去了,不然让他见到自己如此失态,竟然看小宜看到整个人呆了,这个现成的把柄落入他手里,怕不被他耻笑猴年马月去哩。
店里地方并不太,江静宜很快打扫完卫生。嗯,她满意地盯着擦洗得光洁的地板,收拾得干净整齐的柜面,还有那两扇纤尘不染的玻璃门,觉得相当有成熟感。好了,既然清洁工作完成了,那剩下来的就是带小小去外面遛遛喽。
只是,那头叫小小的狗在哪儿啊?她困惑地皱起眉头,仔细巡视店里的每个角落,哇呀,哪儿来的小狗?好可爱哦!对可爱的东西一向没什么抵抗力的她登时眼睛发亮,一眨不眨地紧盯住那个不知道从哪儿钻出来,不停摇头摆尾的小家伙,呜呜,实在太可爱了。她情不自禁地扑上前去,一把将它捞起,温柔地摸摸它宽大且圆的脑袋,呵呵笑问。“可爱的小家伙,你就是小小吗?”
“不是。”邓志滇好笑地摇了摇头,看来那顿叫他暗自肉痛了好久的贵价情人套餐果然没白请,倩儿说她家小宜从小到大对于一切美丽可爱的事物——无论是会走会叫的可爱动物(尤其是狗),还是只供人们欣赏的各种美丽植物(白玫瑰是她的最爱),最没抵抗力了。“这个才是小小,你抱着那个是它儿子。”
“它它它是……小小?!”见鬼,它哪里小了?!江静宜倏地睁大一双水汪汪的美眸,骇然瞪着那个高度快要接近她胸口的超大型犬,不禁吞了口唾沫,哇哇哇!是她心仪已久的圣伯纳犬耶。她一脸兴奋地瞅着慢腾腾往自己身边靠拢的大家伙,如果不是怕吓着它,她恨不得立即飞扑上去,抱一抱。
“小宜,”邓志滇安抚地拍着小小的大脑袋,对它好奇地围着一动不动呆站着的心上人转来转去东嗅西闻的举动不由感到有点好笑,转身从房间里拽出一条绳索将它拴好。“小小虽然体型庞大,但是你别被它的外形给吓着了,其实它的个性十分温顺,而且很聪明哦。”
如果邓志滇对她的认识稍微深一点,就会知道——某人根本不是被吓到说不出话来,她是严重的……兴奋过度。要知道,从小到大,对可爱事物最没辙的江静宜尤其喜欢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狗。奈何,母亲大人对于毛茸茸的动物极其敏感,为了母亲健康着想,家里别说养狗了,就连不小心溜进家里的耗子一经发现,立即会被赶尽杀绝。这种可望不可即的情况叫她暗暗沮丧了许久。现在这个可爱的狗儿就放在她面前,还一点也不怕生地舔她的手喔,试问她又怎能不高兴?
“小小,”她微微弯下腰,笑眯眯地望着那头一脸聪明表情的狗儿,缓缓伸出手。“你好。”
小小歪了歪脑袋,古铜色的双眸定定注视她好一会,突然伸出右前肢搭在她的手上当作回应。
“哇,小小,你好聪明喔。竟然懂得握手耶!”乐不可支的江静宜立即将脑海里的幻想付诸实际行动——飞扑上去,一把抱住它!
大概是不甘被母亲抢了自己的风头,江静宜怀里的小家伙不安分地蠕动着,突然伸出那条湿漉漉的舌头,在她面颊上讨好亲热地一连舔了好几口,然后扬起脑袋冲它母亲示威似的低声呜咽起来。
“呵呵……你呀!”小狗出其不意的举动顿时逗得她心花怒放,忍不住低下头,打算礼尚往来——亲回去!就在她离小狗额头只有1厘米的时候,一只大掌突然横空而出,阻隔在她与小狗之间,想要煞掣已然来不及了,不用猜也知道,那个原本属于小狗的吻,就白白被某人脸皮超厚的无赖抢去了。
“邓、志、滇!你真是名副其实的无赖!”江静宜咬牙切齿地瞪着他,羞得双颊绯红,一脸恨不得飞扑过来咬他一口的俏模样。
“哈哈哈,”邓志滇干笑几声,不着痕迹地退了一步,再顺手牵羊?呃,不是,是顺手抢过某人一直抱在怀里不肯松手的小狗。“我这不是为了你好吗?这小家伙今天还没有洗澡,身上肯定脏,你亲下去,不知道要吃多少细菌呢。”表面上义正词严,事实呢,是某人看到小狗舔了心上人的面颊当场打翻醋坛子,吃醋了。
“那你开口叫我就行了,干嘛把手伸了过来?”害她无端端亲了他的手!说到这个她依然觉得气愤不已。“你刚刚不单喂宠物,还清理它们的排泄物呢,难道就卫生了?”
“哈哈,我一着急,就什么都忘了,只觉得伸手阻止你总比呼叫你来得直接有效。说到我的手嘛,你完全可以放心,我刚才用洗手液洗过了两次,”邓志滇眉开眼笑地把手掌摊到她面前。“不信,你闻闻,是芦荟味,很好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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