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默,都是你啦,早叫你把它卖掉,偏偏说什么等一等!”但觉满腔恼火无处可发的某人迁怒了。现在买主是等到了,却是他最不乐见的,试问哪个男人喜欢谈恋爱时,恋人分心去关心这么一颗大灯泡?
“呵……”哑然失笑的郑默再次领会到,好友的醋劲真不是普通的大呀。“有什么不满就找你干女儿小薇去,是她一直嚷嚷说舍不得小……啊,小宜,你给它安了什么名字?小不点吗?”
“嗯。”江静宜连忙点头,脑海里自动浮现出一个扁着小嘴眼泪汪汪的小女孩。“呃,默大哥,我把小狗带走,小薇一定会难过吧。”
“对呀,小薇知道你拐走小狗,一定会水漫金山寺,哭得淅沥哗啦!”为了增加自己说话的可信度,邓志滇肯定地冲她点头、点头,再点头,想方设法就是把小狗从小宜身边踢走。
“真、真的吗?”江静宜皱起一张可怜兮兮的小脸,咬紧嘴唇紧紧盯住躲藏在她身后的小家伙,眼里满是不舍。
“小宜,不要听他胡说。”好气又好笑的郑默忍不住扬手给了好友一拳,可惜被他机灵地躲开了。“哭几声是难免的,毕竟小薇看着小狗出生长大嘛。但如果小小每生一窝小狗都要留下一两只来自己养,那还得了。”
江静宜想像着屋子里挤满圣伯纳犬的情景,不由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你也觉得那副情景难以想像吧。”郑默一脸了然地摇头苦笑。“小薇是小孩子心性,举凡看到任何可爱的东西都想要,但过不了几天,她就会忘掉小狗,喜欢上别的东西了。”
眼见踢走小狗的计划落空,深受打击的邓志滇像匹战败的战马,垂头丧气地不停拿脚上的运动鞋踢着刨着坚硬的水泥地出闷气。
如果不是顾及某人的面子,郑默恐怕早已笑翻了。这是他认识了快三十年的邓志滇吗?但一想令好友变成怨妇的人是自己,郑默但觉一桶冷水兜头淋了个透心凉,别看志滇平时大大咧咧,其实有时挺爱记仇哦。
记得第一次跟他交集,是刚上幼儿园,那天老师给每人发了一个苹果,一向特别喜欢苹果的他不用多久就嚼光吃净。一轮自由活动回来,觉得饥肠辘辘的他眼尖地瞧见前面桌子上有颗红苹果,一时抵不了诱惑的他就顺手拿起吃了。岂料,才咬了一口,苹果的真正主人就板着一张小脸,气呼呼地抡起拳头冲他嚷嚷——苹果是我的!呐,还你!当时他傻呼呼地笑着,双手自动把苹果奉上。他没有接,只是瞪大眼睛望了他好一会,然后赌气坐回小椅子里,闷不吭声。
第二次交集的地点,依然是幼儿园,事情的起因?——苹果!不过这次轮到他摆在桌子上不舍得吃,却被别人捷足先登咬了一口。他气得一把揪住始作佣者,大声叫他赔。那知道他脸上毫无愧色,还振振有辞地说了两个字——打平。说完,他把苹果塞回他手里。见鬼的什么打平?!最爱的苹果给个莫名其妙的人给咬了一口,郑默怒了,冲上前去跟他扭过一团,直接开扁。事情到最后当然是被老师拉开、训话。然后他才蓦然想起自己之前好像亦做过同样的事情,不过,这个叫邓志滇的家伙也太爱记仇了吧。好歹那已经是开学初的事情,现在期末都快来了。
经过那次拳头交流,他们没有成为仇人,竟意外地变成好友。一次无意之中说起往事,郑默好奇地问他,为什么等了那么久才实施“报复行动”?如果换作是他呀,一早就咬回来了。邓志滇一脸不屑地冲他翻白眼——还说哩,你这小子,哪次老师派苹果不是第一时间放入口里?我哪找到机会报复回来呀?
由此可见,他这位好友是天才,小小年纪就对君子报仇十年未晚这句话理解得非常透彻。只是、只是刚才自己为了图一时之快,罔顾某人俩眼几欲喷火,硬把小不点送给小宜……想到这儿,郑默但觉一阵寒风吹过,|奇+_+书*_*网|粒粒鸡皮疙瘩从手臂一直往上窜,叫他背脊微微发凉,禁不住打了个寒颤。这阵子没事还是不要在志滇面前露面了,否则,天知道会遭到什么报复呢?
“默大哥,那小狗我带走啰。”江静宜哪知道他的心思,呵呵笑着地跟他道再见。
“哦,好、好。”郑默这个当主人的很尽职地摆摆手,意识到好友用那种愤愤的眼神一直凝视着自己,他赶紧亡羊补牢,希望为时不晚。“小宜,小不点虽然是小狗,但你也不要抱它太多(因为有人会因此而大吃干醋,当然这句话他聪明的选择放在心里面),让它自己多走走,对它比较好。太过溺爱,对它对你都不是很好。你也不想它整天粘着你,令你什么地方都去不了吧?”如果真是出现这种情况,恐怕有人会暴走,直接把小不点拖去人道毁灭也说不定哦。
“哦。”江静宜乖乖将小狗放下,仿佛怕它被人抢了般,改为牵紧手里的绳子。
“小宜,我说你也差太多了吧?”邓志滇满脸不甘地追了上去,喃喃抱怨。“我说得话你全当放屁,阿默随便说一句,你就奉若圣旨言听计从。”
“嗯哼,也不看看默大哥是谁,你自己又是谁?”江静宜俏皮地冲他扮鬼脸。“现在是说小狗的事情,当然得听默大哥这个当兽医的说话啊,难道听你这个门外汉说话吗?又不是捉贼!”
“反正除了我之外,无论是谁说话你都觉得对。”三丈之外的人大概都能闻到邓某人浑身散发出的醋酸味了。
“有这种事么?”江静宜有点啼笑皆非。“其实只要你说得有理,还怕人家不听啊。”
“有理你就有听,是吧?”像捉到鸡的小狐狸,邓志滇笑得奸诈极了。
“嗯。”江静宜抬头望了一眼马路上的车流,随口应了一声。
“你叫我同事阿民,叫我好友默大哥,是吧?”
她认真想了想,点头,手则忙于将小狗拖回身边。“小不点,往这边走才对。”
“那为什么独独叫我,要连名带姓?”
“呃?”江静宜登时语塞,回心一想,嗯,好像真有这回事哦。
[正文:第五十章 越描越黑]
“我不会要求你给我特别待遇,但至少,不要再连名带姓的叫好不好?小宜。”硬碰硬讨不了好处,邓志滇决定改弦易辙,放下身段用怀柔政策,轻声细气——哄。
大哥常说饶人处且饶人,既然人家都低声下气的求了,江静宜也不好意思再得理不饶人,毕竟眼前人还是自己的债主哩。“邓……阿滇!”
“到底叫邓,还是叫阿滇?”被某人擅自篡改名字的邓志滇顿时满脸黑线。
江静宜真怀疑他的性别是否弄错了,好好一个大男人,竟然连称呼名字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情都要如此计较?
“阿滇!”她硬从牙缝里挤出这两个字,心里暗暗发誓,如果他对这个称呼仍旧有意见,她就直接叫他无赖得了,既贴切又顺口。
“阿滇?”邓志滇小声嘀咕,心底虽然不满意小宜叫得如此生疏,但为了美好的未来着想,他暂且咬牙忍了。
“叫阿滇你不喜欢呀?”哼,叫你还挑三拣四!江静宜忽然磨了磨牙,嘴角一阵抽搐,露出一个……呃,不算甜美的笑容,好声好气地跟某人打着商量。“那叫……无赖如何?”
“哈哈,不用改了,改来改去那多麻烦呀。而且阿滇叫起来顺口,听起来也亲切啊。”知道见好就收的邓志滇笑眯眯说着违心之论。唉,为了称呼这种小事情真把小宜惹怒了,到时候偷鸡不成蚀把米,岂不是更得不偿失。
“哇,好可爱的小狗狗哦!身子滚圆圆肥嘟嘟的,阿华,我们买只来养嘛。”一对正与他们擦肩而过的情侣突然停了下来,那个漂亮的女孩子瞪大眼睛,扯住身边男子指着小狗兴奋地叫嚷。
“你也觉得它可爱吧,”江静宜献宝似的把小狗捧到女孩面前,“我刚刚在前面那家宠物医院买回来的哦。”
“阿华,人家也想要啦!”女孩扯住恋人的手,嘟起小嘴,开始撒娇。“你不是说生日礼物任我挑吗?我决定了,要一只小狗!”
“你真的想养小狗吗?”
“嗯,”女孩点头,盯住小狗的眼神隐隐透着伤悲。“自从爸爸送我那头狗狗老死了之后,就没有再养过狗了。现在看到它,又突然好想养呢。”
“狗狗一定是怕你爸爸一个人在天堂里太寂寞了,想去陪陪他罢了。”男人揽着女孩的肩膀柔声哄着,忽然抬起头来看着他们笑了笑。“请问,那间宠物医院离这儿远吗?”
“不远的,呐,看到吗?那个天蓝色的店面,挂着宝宝宠物店的就是了。里面的小狗都很可爱喔,如果刚巧你想要的没有,还可以预定哦。”说到这儿,江静宜忽然扭过头来,忐忑地瞅了他一眼。“阿滇,默大哥那儿可以预定宠物吧?”信口开河谁都会,但是她不想因为自己一时口快,令默大哥店里的名誉受损,那就好心做坏事了。
“当然可以。”邓志滇微笑着点点头。“将来如果宠物生病了,到那儿看病还可以打折扣呢。”
“啊,我看到了,宝宝宠物店,”女孩指着前面欢蹦乱跳。“阿华,我们现在就过去看看吧,说不定有我最喜欢的大麦町犬啊。”
“谢了。”男子有礼地冲他们点头别过,脸带宠溺眼神温柔地拖着女孩慢慢往前走。“唉,雯雯,你不用急嘛,如果没有我们就预定好了。”
“阿滇,你说默大哥这单生意谈得成吗?”牵着小不点,江静宜数着步子慢吞吞向前走。
“嗯,应该可以吧。”邓志滇好笑地揉揉她满头短发,如丝般顺滑的触感,顿时叫他爱不释手,忍不住一揉再揉。
“喂,我说你也够了吧!干嘛一直摸我的头发啊?”当她是小狗还是小猫啊?江静宜机警地歪了歪脑袋,成功躲开再次袭上来的大手,不禁对仿佛揉上瘾的某人龇牙咧嘴怒目而视。“你别老虎不发威就当我是病猫啊!再碰我的头发,我、我就叫小不点用狗牙侍候!”
邓志滇嘟了嘟嘴,依言放下手,恋恋不舍的目光一直绕着她头顶可爱的发旋打转。
“看什么看,”江静宜恶狠狠地瞪眼,随即一脸怕怕地蹦离他三尺远,嚷道。“要摸摸你自己的!”
“我的头发刺手,没你那些柔软好摸嘛。”真的,小宜的头发黑亮柔软,就如电视里广告里一样,很漂亮,很柔顺,让人忍不住很想伸手触摸。
柔软好摸?快要被他气到无力的江静宜嘴角抽了抽,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了。“想要柔软好摸还不容易……”
“小宜,你肯让我再摸摸?”邓志滇两眼闪闪发亮,迫不及待地举起手。
“啪!”江静宜毫不犹豫扬起手,用力拍了下去。“作你的大头梦去,要摸,叫默大哥帮你订只小绵羊吧!”别怀疑,小绵羊的毛才是名副其实的柔软好摸!
“但是绵羊不会跟我说话啊。”某人盯着发红的手掌,满脸委屈地扁扁嘴。
黑线刷刷刷迅速爬上江静宜微微渗着薄汗的额头,太阳穴更是突突突地跳过不停,啧,真是气死她了。敢情这个无赖把她当成会说话的绵羊不成?是可忍孰不可忍,忍无可忍就无需再忍!几乎不假思索,她提脚往前一踹。
“哇!”猝不及防的邓志滇抱着中招的脚踝,用哀怨无比的眼神直直瞅着她。“小宜,你干嘛踢我?”
“你、活、该!”江静宜咬牙切齿地从牙缝里挤出这三个字,拖着小狗悠然自得往前走。“小不点,我们走快点,别管那个想摸绵羊毛想疯了的傻子!”
很快追上来的邓志滇先是呆了呆,意会过来后忍不住大声抗议。“小宜,我哪里想摸绵羊毛,我只是喜欢摸……摸你的头发罢了。”
“你、你给我住嘴啦!”江静宜气急败坏地跺了跺脚,但觉双颊似着火般,烫得吓人。呜,真不应该回嘴的,看吧、看吧,越描越黑了。
[正文:第五十一章 出卖]
“但是你的头发真的很好摸……”那双炯炯有神的眸子里隐隐透着渴望与委屈。
江静宜发觉,再跟他讨论头发绵羊的问题,她真的会吐血。想来转移话题亦不失是个好办法。“阿滇,默大哥说得投资是怎么回事啊?”
“啧,多久的事了。阿默就喜欢把那些陈年旧事挂在嘴边。”邓志滇拢起眉头,不以为然地摇头砸嘴。
“说嘛说嘛,人家想知道啦。”呕,她在心底暗暗啐弃自己,江静宜,你真是越来越出色了,竟然连平时用在哥哥们身上的撒娇招式都搬出来。
“我跟阿默在幼儿园里因为一个苹果而认识,你一定想像不出他有多喜欢吃苹果,每次老师分派苹果,他第一时间就往嘴巴里面塞,就连找老婆,他都找了个有张苹果脸的月薇。阿默读书的成绩不是很优秀,倒是跟你一样奇。сom书,从小他对那些受伤的小动物特别上心,我就开玩笑的跟他说,这样喜欢小动物,不如毕业后开家宠物医院好了,既卖宠物又可以医治它们。他当时听了,竖起大拇指直说好主意。只是他家里环境并不富裕,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大笔钱来,那时候我手头上有钱,就取了出来给他应急。当时我跟阿默说,钱不用赶着还,反正放在银行里也收不了多少利息。”
“那后来又怎么变成你投资了?”
“前年阿默兴冲冲地跑来跟我要银行账号,说钱终于凑齐了,再过两天直接从银行打入我的账号。岂料,就在那天晚上,郑叔叔得了急病入院,阿默到了医院才知道他父亲的病已经严重到非要动手术不可,于是,原本打算还我的钱绝大部分都贡献给医院了。阿默他妈妈早几年去逝,郑叔叔跟他们住在一起,月薇虽然在幼儿园当老师,他店里的收入并不稳定,而小薇已经五岁了,快要上一年级,郑叔叔的病又要长期吃药,他住的房子还要供十年左右,你想,就他们两夫妻的收入能做到收支平衡已经不错了。所以我就跟阿默说,钱就不用还了。那知道他居然气哼哼地跟我说,不还?就当作投资吧,利润分成每半年结一次!”说完,他摊开双手,对好友的执着只能露出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
江静宜抬头瞥了他一眼,随即又迅速垂下头,只为不愿意被某人看到她眼里满溢的感动。唉,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了,为朋友能做到这种程度的人并不多见,默大哥能认识他,亦是一种福气吧。
“小宜,你干嘛?”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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