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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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 第1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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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中军都督佥事汪信钞二百锭、白金八锭、文绮八疋。

调广西都指挥使秦艺为福建都指挥使。

焚锦衣卫刑具。先是,天下官民有犯者,俱命属法司,其有重罪逮至京者,或令收系锦衣卫审其情辞,用事者因而非法凌虐。上闻之,怒曰:“讯鞫者,法司事也,凡负重罪来者,或令锦衣卫审之,欲先付其情耳,岂令其煆炼耶?而乃非法如是。”命取其刑具悉焚之,以所系囚送刑部审理。

乙卯,陕西河州、巩昌、岷州、临洮四卫土著铁甲马军二千九百余人至京听操,人赐钞八锭。

戊午,改长沙护卫为湖南卫,隶湖广都指挥使司。

己未,诏脩阙里孔子庙宇。上谓工部右侍郎秦逵曰:“春秋之世,人纪废坏,孔子以至圣之资,删述六经,使先王之道晦而复明,万世永赖,功莫大焉。夫食粟则思树艺之先,衣帛则思蚕缲之始,皆重其所从出也。孔子之功与天地并立,故朕命天下通祀,以致崇报之意,而阙里又启圣降神之地,庙宇废而不脩,将何以妥神灵,诏来世?尔工部其即为脩理,以副朕怀。”

甲子,大祀天地于南郊。礼成,天气清明,圣情悦豫。侍臣进曰:“此陛下敬天之诚所致。”上曰:“所谓敬天者,不独严而有礼,当有其实。天以子民之任付于君,为君者欲求事天,必先恤民,恤民者,事天之实也,即如国家命人任守令之事,若不能福民,则是弃君之命,不敬孰大焉?”又曰:“为人君者父天、母地、子民,皆职分之所,当尽祀天地,非祈福于己,实为天下苍生也。”

改松州卫为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

乙丑,改四川松潘安抚司为龙州。

己巳,革潭府、鲁府审理所官。

辛未,享太庙。

癸酉,命工部主事杨德礼往高邮,督有司脩筑并湖堤岸,因扬州府同知任祥之言“堤岸圯坏”,故有是命。

丙子,府军前卫老校丁成言:“河南陕州地有上绞、下绞、上黄塘、下黄塘者,旧产银矿,前代皆尝采取,岁收其课,今锢闭已久,若复采之,可资国用。”上谓侍臣曰:“君子好义,小人好利,好义者以利民为心,好利者以戕民为务,故凡言利之人,皆戕民之贼也。朕尝闻故元时江西豊城之民告官采金,其初岁额犹足,取办经久,民力消耗,一州之人卒受其害,盖土地所产有时而穷民,岁课成额,徵取无已,有司贪为己功而不以言,朝廷纵有恤民之心而不能知,此可以为戒,岂宜效之?”

遣通政使司经历杨大用赍白金五伯两、文绮二十疋往赐景东府知府俄陶。初,百夷思伦发叛,率众十余万攻景东之者吉寨,俄陶领千百夫长他当等二万余人击之,为所败,思伦发进攻景东,俄陶力战不胜,率其民千余家避于大理府之白崖川。事闻,上嘉其忠,特赐白金、文绮以旌之。

二月壬午朔,上阅武于午门外,赐将士钞帛有差,仍命自今将军卫士日习射于午门丹墀内。

是夕,五星皆见。

甲申,大将军宋国公冯胜等兵至通州,遣逻骑出松亭关,闻虏骑有屯庆州者,乃遣右副将军蓝玉乘大雪将轻骑往袭之,杀其平章果来,擒其子不兰奚,并获人马而还。

丙戌,赐颍国公傅友德家米一千六百石,东川侯胡海、普定侯陈桓、延安侯唐胜宗米各一千二百石。

丁亥,遣官释奠于先师孔子。

戊子,祭大社、大稷。

浙江布政使司及直隶苏州等府县进《鱼鳞图册》。先是,上命户部核实天下田土,而两浙富民畏避徭役,往往以田产诡托亲邻佃仆,谓之“铁脚诡寄”,久之,相习成风,乡里欺州县,州县欺府,奸弊百出,谓之“通天诡寄”,于是富者愈富而贫者愈贫。上闻之,遣国子生武淳等往各处随其税粮多寡,定为几区,每区设粮长四人,使集里甲、耆民躬履田亩,以量度之,图其田之方圆,次其字号,悉书主名及田之丈尺四至,编类为册。其法甚备,以图所绘状若鱼鳞,然故号《鱼鳞图册》。

己丑,以孝廉李德为应天府尹。

辛卯,琉球国中山王察度遣使亚兰匏贡方物及马三十七匹。

壬辰,设四川盐课提举司: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二人,从六品;副提举二人,从七品;吏目一人,辖盐井五十一处。

甲午,遣官祀历代帝王。

乙未,祭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月将、城隍诸神,遣官祭旗纛。

躬耕籍田,遣官享先农。礼成,宴群臣于坛所。上曰:“耕籍田,古礼也,一以供粢盛,一以劝农务本也。朕即位以来,恒举行之,惟欲使民知劝,尽力于田亩,以遂其生餋,非事虚文也。今礼成,与尔群臣享胙于此,岂徒为宴饮之乐?正欲群臣知重农之意。”群臣皆顿首谢。

己亥,置四川成都等府上流等县九井盐课提举司。

甲辰,《御注书洪范》成。上尝命儒臣书《洪范》,揭于御座之右,朝夕观览,因自为注,至是成。谓赞善刘三吾曰:“朕观洪范一篇,帝王为治之道也,所以叙彝伦,立皇极,保万民,叙四时,成百榖,本于天道而验于人事。箕子为武王陈之,武王犹自谦曰:‘五帝之道,我未能为。’朕每为惕然,遂疏其旨,为朝夕省览。”三吾对曰:“陛下留心是书,上明圣道,下福生民,为万世开太平者也。”

置定海、盘石、金乡、海门四卫指挥使司于浙江并海之地,以防倭寇。

乙巳,赏金吾前等卫出海运粮官军钞二十五万二千一百锭。

丙午,朝日。

丁未,命思州宣慰使土官田弘正子琛袭父职。时弘正已卒,琛来朝,故有是命。

旌表真定府深州民傅驴儿妻岳氏贞烈。初,驴儿病且死,岳氏时年十八,未有子。驴儿嘱之曰:“我死,尔善事后人。”岳氏泣曰:“妾终不忍君独死而我独生,含耻以事他人,妾不为也。”夫卒,凭尸号恸,明旦,自经死。事闻,诏旌表之。

置宁村千户所于温州永嘉县,海安、沙园二千户所于瑞安县,蒲门、壮士二千户所于平阳县,隶金乡卫;蒲岐、楚门、溢顽三千户所于乐清县,隶盘石卫。

置金山卫于松江之小官场筑青村及南汇、觜城千户所二,置临山卫于绍兴及三山、沥海、三江等千户所,皆以沿海,防御倭寇。

保靖宣慰使彭万里遣其侄应祖等来贡方物。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八十一

洪武二十年三月辛亥朔,以河南都指挥使刘贞复为金吾后卫指挥使。

大将军宋国公冯胜等率师出松亭关,筑大宁、宽河、会州、富峪四城,遂提兵驻于大宁。

丙辰,常州府宜兴县丞张福生犯法当死,特宥之。先是,上以进士、国子生皆朝廷培养人材,初入仕有即丽于法者,虽欲改过,不可得,遂命凡所犯虽死罪,三宥之,福生以国子生故得宥。

戊午夜,太阴犯亢宿。

辛未,复设太原府交城县大通铁冶所。初,大通置冶,岁贡云子生熟铁十万斤,后罢之,听民采取。至是,朝廷缮治兵器,当用云子铁而他所不产,工部以为言,故命复设之。

壬申,皇第二十四孙孟炜生,楚王第五子也。

癸酉,指挥佥事高家奴等市马高丽还,言高丽王表请不受马直。上不听,谕礼部曰:“朕待诸番国务以诚信,彼前听约束,许其互市,故遣人市马,今彼言不敢受直,岂其本心?盖畏势而已,以势逼人,朕所不为。尔其以朕意咨其国王知之,仍令谕延安侯唐胜宗俟高丽马至,择其可用者以直偿之,驽弱不堪者量减其直。”仍报其王知之。敕至辽东,适高丽送马三千四十匹至,胜宗如敕偿其直,既而耽罗国亦以马来贡,诏如高丽偿之。初,己亥之岁,辽阳、沈阳兵起,民因避乱,转徙高丽,久未得还,及高家奴、徐质等往市马而故元降将咬住等以为言,上乃令高家奴等就索之。至是,高丽因送所市马,遂以辽沈流民柰朵里不歹等户四十五、口三百五十八来归。

甲戌,云南左布政使张紞秩满来朝。上以紞在云南能抚绥夷人,俾复职,赐玺书劳之曰:“唐、虞之制外,树州牧侯伯,式奠民居,以宁方域,人乐雍熙,载诸方册,虽不备述而纪纲见焉。当是时,贤良并出,所用皆仁,是以世代相承而法令不更,诸侯列土千载不异,以其诚信相孚,上下无间也。今之人不然,导善弗从,纵欲如流,朕竭气力,疲精神,谆谆谕之,从者罕焉,何其难治也?曩者,讨平西南诸夷,命官抚守,尔紞实先授任,今五年矣,言出则诸蛮听服,令布则四野欢欣,皆由诚信相孚,克共乃职,奠安黔南,人获其所。今年来朝,不待考而朕知其功,出乎天下十二牧之首,故嘉汝绩,复命仍治黔南,汝往钦哉。”

湖广五开卫复请军饷,命户部督长沙府运粮二万石给之。

丙子,汉州德阳县知县郭叔文言:“四川所辖州县居民鲜少,地接边徼,累年馈饷,舟车不通,肩任背负,民实苦之。成都故田数万亩,皆荒芜不治,请以迁谪之人开耕,以供边食,庶少纾民力。”从之。

是月,沐川长官司长官德聚、平夷长官圆寿各遣其弟德苗等来朝,贡马。

夏四月辛巳朔。

壬午,擢五开卫指挥佥事宋炳为前军都督府都督佥事。

金吾等十卫奏请增守禁门校卒,上从之,因命:“自今内官、内使出差不问有无文据,须门官引奏,方许其出。”

锦衣卫镇抚李志诚将出征,奏请给其外家完聚。上曰:“朝廷之于武臣,凡其伯叔兄弟,皆许给聚,然亦有等差,未尝及外家也。尔方从征,未能竭力趍事而即私于妻党之亲,岂知为将者受命则忘家,临阵则忘身?宁复顾其私亲耶?此不忠所事,罢其职。”

癸未,制谕今上曰:“故元旧官阿速哈剌儿、伯颜忽里二人,今授以指挥之职,令其管领达达军士,数虽不多,然皆可用,况北平风土素所谙练。曩者,所起阿速部长云有千余符头,宜选能骑射者二三百人或百人,差官送军中,令总兵官择千、百户员外置者领之。果能骑射,则以此符给之,令充先锋,视其能战与否,尤必早夜警察,讥其出关,点选明白,慎无轻慢纵弛,指麾号令,务在得宜。”

戊子,命江夏侯周德兴往福建,以福、兴、漳、泉四府民户三丁取一,为缘海卫所,戍兵以防倭寇。其原置军卫非要害之所,即移置之德兴,至福建按籍抽兵,相视要害可为城守之处,具图以进。凡选丁壮万五千余人,筑城一十六,增置巡检司四十有五,分隶诸卫,以为防御。

罢磨勘司。

诏自今民间工匠谪充军者,月给米八斗。

庚寅,诏山东、北平、河南、山西四布政使司凡运粮赴大宁者,免徵其户今年夏税。

禁番使毋得以麻、铁出境,仍命揭榜海上,使咸知之。

甲午,享太庙。

诏出征达达军士家属在京师者,各以半岁薪、米给之。

乙未夜,太阴犯氐宿。

丙申,有国子生初任陕西知县,或告其尝受民财者,刑部逮问之。比至,上谓之曰:“所难得者爵禄,所易得者货贿,难得者守之则获福,易得者溺之则受祸。尔以书生受民社之寄,古称:‘郎官出宰百里,上应列宿。’诚难得也。苟能思其所难得而保之,岂特为一身之福?施及父母妻子,其福莫大焉。乃不能廉洁以律己,受污辱之名,以为父母羞。朕念尔年少,更事未多,特宥还职,尔其改过自新,力行为善,庶有立于将来。”

丁酉,以朱懋为左军都督府都督佥事。

工部右侍郎秦逵言:“宝源局铸钱乏铜,请令郡县收民间废铜,以资鼓铸。”上曰:“铸钱本以便民,今欲取民废铜以铸钱,朕恐天下废铜有限,斯令一出,有司急于奉承,小民迫于诛责,必至毁器物以输官,其为民害甚矣,姑停之。”

壬寅,北平布政使司请以菽折盐、粮而每斗加五升。上谓户部臣曰:“以菽代榖者,为其轻可以便民,然菽亦榖也而又加之,益损民矣。夫权变者当究其实,拯弊者当探其源,不知权变而昧厥所源,不几于救跛而成痿乎?”

甲辰,以徐震为江西布政使司试左参政,尹嵓为试右参政,郑居贞为河南布政使司试左参政,李习为试右参议。

己酉,礼部奏:“绍兴府山阴县民钱奎妻张氏,年二十九而奎亡,生男始弥月,守节不替,事姑尤孝,后二十七年姑以寿终,张氏亦七十五岁而卒;山西大同府朔州民贾贤妻刘氏,年未三十而丧其夫,三子俱幼,守节六十年而终;苏州府吴江县民刘某妻阮氏、查某妻杨氏,皆年少夫亡,不改其节;应天府江宁县民陶某妻焦氏,其夫从征不返,亦守节至死;上元县民李某女事母孝,母病反胃不能食,日就危殆,女旦夕焚香吁天,祈以愈疾,既而疾果平。”诏皆旌表其门。

都察院左都御史詹徽奏:“有军人犯罪当杖,其人尝两得罪,幸宥免矣。今复不悛,信非良善,宜并论前罪诛之,以惩其余。”上曰:“前罪既宥,今复论之,则不信矣。用刑而不信,使人何所措手足?且其罪至死而纵之,则为纵恶;不至死而诛之,则为滥刑。今罪未至于死而輙欲杀之,在尔有故入之罪,在朕无恤刑之仁,皆不可也。“杖而遣之。

蛮夷长官史福贡马。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八十二

洪武二十年五月庚戌朔,革四川成都府之保宁县,以其地属威州。

癸丑,置龙山千户所。

庚申,遣使赍敕谕西平侯沐英、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南安侯俞通源、四川都指挥使甯正、楚雄卫指挥袁义、大理卫指挥郑祥、品甸卫指挥赖镇、金齿卫指挥李观、储杰等曰:“近御史李原名归自平缅,朕听其所陈,知百夷谲诈之详,虽百千万言无一言可信,由是观之,蛮夷反欲窥伺中国,为我边患。符至,可即葺垒、金齿、楚雄、品甸及澜沧江中道须高城深池,固其营栅,多置火铳为守备,贼来,勿轻与战,相机乃动。往岁,云南军中遣人至百夷,多贪财货,不察事势轻重,张威贾勇,贻笑诸蛮。又因靖江王不才,以大理印行令旨,皆非道理,致其侮慢,上累朝廷,继今不许一人往平缅,惟静以待之。彼若有文移,则大略答之,否则勿答,应有职贡之物,皆不得取。如是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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