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谕中书省臣曰:“马虽至驽,策励可以致远;木虽至朴,绳削可以致用;人虽至愚,勉教可使成材。故圣人之教无弃人,君子之化无鄙俗。朕观今之为吏者,寡于学术,惟弄文法,故犯罪者多,若得贤官长以表率之,又日聚而教之,及告以古人为吏而致通显者与夫守身保家之道,岂有不化而为善乎?自今省台、六部官遇有暇时,集属吏,或教以经史,或讲以时务,以变其气质,年终考之,视其率教与否,则可以知其贤、不肖矣。”
乙巳,以宣宁侯曹良臣子泰袭爵。
命大都督府:“凡故军之妻在营守节及愿还乡者,倍与优给,冬寒加给薪炭,其欲改嫁依亲者听。”
卿云见。
丙午,豹韬卫军妻周氏一产三男,命赐钱万二千,俾求乳母养之。
命长兴侯耿炳文于西安、凤翔、平凉、庆阳、延安、巩昌、临洮诸府旧军内选一万九千人充秦王府护卫军士。
房州人叚文秀自称参政,伪立官属,聚众作乱,据鲤鱼山,卫国公邓愈发兵捕斩之。
太原府阳曲县地震。
戊申,诏山西都卫于鴈门关、太和岭并武、朔等州县山谷冲要之处,凡七十有三,俱设戍兵,以防胡寇。
己酉,开封府封丘县蝗。
赐监察御史答禄与权羊、酒,仍赐其妻罗衣一袭,白纻衣一袭。
夜有流星大如杯,青色,起自天庙西南,行至游气中没。
癸丑,赐大都督府同知沐英铜陵县田十二顷四十亩,岁计租五百四十八石。
丙辰,赐翰林编脩王辉几榻、帏帐、衾褥。
戊午,命吏部定天下文武各司官职名并该掌印信,以为定式。
庚申,胡兵入寇武、朔等州。时大将军徐达驻师临清,报至,遣临江侯陈德、巩昌侯郭之兴率兵往击之。
癸亥夏至,祭皇地祗于方丘。
甲子,儋州宜伦县民陈昆六等作乱,攻陷州治,广东都卫发兵剿捕之。
指挥万亿招集四川旧将士四千七百五十六人至京师。
乙丑,诏定官员侍坐礼。
置秦州守御千户所。
永福县民诱众作乱,福州卫兵擒斩之。
命造“扈驾先锋”金字银牌一千五百面,寻革去,改制为守卫金牌,其制以铜为之,涂以金,高一尺,阔三寸,以“仁义礼智信”为号。仁字号上钑独龙盘云花,公、侯、伯、都、督佩之;义字号钑金伏虎盘云花,指挥佩之;礼字号钑獬豸盘云花,千户卫镇抚佩之;智字号钑狮子盘云花,百户所镇抚佩之;信字号钑盘云花,将军佩之。二面俱有篆文,一曰守卫,一曰随驾。守卫官员悬带此牌直宿,不许借挂,牌首仍为圆窍,贯以青丝绦,俱掌于尚宝司。凡公、侯、伯、都督、指挥、千、百户、镇抚及将军随驾应直宿卫者,许关给佩带,下直则纳之国朝。将军之设,选躯体丰伟、有勇力者为之,号曰“天武将军”,立将军、千、百户、总旗统属其众,以年深者等而升之。凡早晚朝及宿卫扈驾,俱执金瓜,披铁甲,佩弓矢,冠红缨铁盔帽,列侍左右,如大朝会,则披金甲、金盔帽,列侍殿庭,俱有定数。其有品秩者,依品俸级,余皆支米二石。若亡故子弟愿代者,验有勇力,方许,民及人材投充者,亦验其可否而用之。初隶拱卫指挥使司,后隶锦衣卫,止称曰将军。
戊辰,以工部侍郎李敏为尚书。
庚午,赐翰林编脩王琏几榻、帏帐、衾褥。
赐吐蕃等处及宁夏、兴和来降头目一百二十八人月粮、钱布有差。
是月,应天府江宁县、镇江府丹徒县、常州府江阴、无锡二县、淮安府沐阳县、苏州府长洲县、嘉兴府嘉兴县、绍兴府诸暨县、开封府兰阳县、青州府益都县、武昌府江夏县及扬州府属邑并雨雹。
置西安前卫。
内使监典簿苏某有罪诛。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八十三
洪武六年六月辛未朔,赐起居注阎钝、给事中崔莘、编脩张翀、马亮、陈敏、秘书监直长萧韶衾褥、帏帐、几榻。
赏京卫军士九万余人米,各三石。
诏留守卫都指挥使司修筑京师城,周一万七百三十四丈二尺,为步二万一千四百六十八有奇,为里五十有九,内城周二千五百七十一丈九尺,为步五千一百四十三,为里十有四。
定六部及诸司设官之数。部设尚书二人,侍郎二人。吏部设总部、司勋、考功三部,每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各二人,通十六人;户部设一科、二科、三科、四科并总科为五科,每科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各四人,惟总科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通三十七人;礼部设总部、祠部、膳部并主客四部,每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各三人,通二十人;兵部设总部、驾部并职方三部,每部设官如吏部之数;刑部设总部、比部、都官、司门四部,每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惟都官各一人,主事,总部、比部各六人,都官、司门各四人,通三十四人;工部设总部、虞部、水部并屯田四部,总部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余各一人,主事,总部八人,余各四人,通三十人。太仆寺秩从三品,设首领官、知事、主簿各一人。京畿都漕运司秩正四品,设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各府设经历、知事、照磨各一人。侍仪司从七品升为从六品,起居注、给事中正七品升为从六品,将作司正六品,所属提举司正六品改为正七品。闸坝官:淮安等府七人系正九品,其余俱省注。
御用监改为供奉司,秩从七品,设官五人。
癸酉,赐山西大同都司左、右五卫及陕西、河、兰、北平等卫将士皮裘、战袄、革翁鞋。
丁丑,五色云见。
戊寅,命淮安侯华云龙、同知都督何文辉以永平起集故元旧五省八翼军士一千六百六十二人,分补北平各卫军伍。
庚辰,赏羽林、金吾、飞熊三卫军士四万七千余人白金,人二两。
诏于北平府密云等县置仓储粮,以给北征军士。
辛巳,中都皇城成,高三丈九尺五寸,女墙高五尺九寸五分,共高四丈五尺四寸五分,午门、东华门、西华门、城楼台基俱高五尺九分,午门东南、西南角楼台基与城楼台基同玄武门城楼台基高五尺九寸五分,其东北、西北角楼台基亦与城楼台基同,御道踏级文用九龙四凤云朵,丹陛前御道文用龙凤海马海水云朵,城河坝砖脚五尺,以生铁镕灌之。
壬午,盱眙县民进瑞麦一茎二穗者,凡十六本。明日,监察御史答禄与权言:“天产嘉祥,皆所以兆国家之福而为圣世之徵。今瑞麦之产,乃上帝借草木之灵,以彰君臣异体同心之象,又产于盱眙,盱眙属临濠,帝乡也。是宜荐之宗庙,以彰祖宗之神灵,且新麦之登,尚荐宗庙,况瑞麦乎?”上曰:“以瑞麦为朕所致,则不敢当,必归之祖宗神灵,御史之言良是。”乃命荐之宗庙。
甲申,赐大同卫故军家属钱。
乙酉,以浙江按察司副使孙克义为刑部尚书。
丙戌,置清凉、马鞍等门兵马司。
丁亥,置华山、秦川二卫于西安城中。
戊子,临江侯陈德等师至朔州,胡兵遁去。
己丑,以户部郎中吕熙为尚书。
赐工部尚书李敏、刑部尚书孙克义公田,租各百石。
昏时,有流星青白色,起自中台西北,行至游气中没。
辛卯,命以福建建安等县所贡茶颁赐京官。
壬辰,太白犯岁星。
以兵部郎中刘崧等十四人为北平等按察司副使佥事。
故元将王保保遣兵寇鴈门,据南、北二山,守关指挥吴均率众拒之,自卯至午。我军大呼曰:“援兵至矣。”众皆踊跃欲战,胡寇闻之,即解去,均遂追击,败之。
癸巳,调山东行省参政侯善为四川行省参政。
乙未,革各行省都镇抚司。
戊戌,定辽都卫请设辽阳府县治,四川请设叙州府治,俱从之,命吏部铨官、铸印,寻罢置辽阳府县。
是月,北平、河间、河南、开封、陕西、延安诸府州县蝗,山西汾州旱,诏并免田租。
秋七月庚子朔,享太庙。
辛丑,以卫辉府胙城县旱,诏免其税。
广东都卫言:“所属雷州卫地邻溪洞,控制蛮夷,其人叛服不常,请益兵镇守。”命以兵五千益之。
壬寅,命户部稽录渡江以来各处水旱、灾伤分数,以优恤之。
癸卯,五色云见。
命御史中丞陈宁兼领国子监事。
命儒臣制释奠先师孔子乐章。初,宋室奠用《大成登歌乐》,元拟易之未用,仍用宋旧乐,国初亦因之。至是,始命更制焉。
丙午,更典牧署为典牧所,秩正八品。
和州旱,免今年田租。
大将军魏国公徐达分遣左副将军李文忠、济宁侯顾时、南雄侯赵庸、颍川侯傅友德、永城侯薛显、巩昌侯郭子兴、临江侯陈德、营阳侯杨璟、都督佥事蓝玉、王弼统骑兵,右副将军冯胜、右副副将军汤和同南安侯俞通源、永嘉侯朱亮祖、宜春侯黄彬、都督何文辉、平章李伯昇、都督佥事张温等统步兵,分驻山西、北平等处,相机擒讨残胡,遣指挥李玉入奏。诏可之。
戊申,日有矞气。
以战衣二万领给赐河南、神武等卫军士。
嘉定府龙游县大雨,洋、雅二江涨,损城郭,漂民居。
遣故元降臣卢道兴等北还,招谕太尉伯颜不花,至虏中,为王保保弟脱因帖木儿所杀。
己酉,都督佥事叶昇等领兵攻胡寇,胡人匿悬聚洞,以烟薰洞中,死者甚众,生禽一百五十余人。昇上言:“宜加筑东山、彭阳、平安三城,以镇边境。”从之。
更置营造提举司及营造提举分司,每司正、副提举三员,隶将作司。
更内仓监为内府仓,以内仓监令为大使,监丞为副使,内府库为承运库,仍设大使、副使,皆以内官为之。
置北平等府广备等库。北平曰广备,广平曰大有,大名曰永昌,顺德曰大益,河间曰广成,保定曰永益,永平曰大润,真定曰巨盈,凡八所,库设大使、副使各一人。
叙州南溪县大雨,江水涨,漂公廨、民居。
增置北平等府永清等县税课司局一百八处。
庚戌,命添给省、府、台官禄。
以户部尚书吕熙为吏部尚书,安庆知府赵好德为户部侍郎,尚宝司丞张白为侍仪司使。
辛亥,倭夷寇即墨、诸城、莱阳等县,沿海居民多被杀掠,诏近海诸卫分兵讨捕之。
壬子,以中书左丞胡惟庸为中书右丞相,御史中丞陈宁为右御史大夫。
大将军徐达自临清率师赴北平。
癸丑,故元佥院脱火赤等自朵甘来降,诏赐文绮、布帛,用为蒙古卫镇抚、千、百户等官。
乙卯,以内官金丽渊为秦府承奉,李清为承奉副,刘寿、吴祥、刘旺、潘亨为晋、燕、楚、靖江府承奉副。
广东都指挥使司奏言:“近儋州山贼作乱,已调兵剿捕,获海船十八艘,杀贼二千二百七十余人,生禽五百二十四人。其儋、万二州山深地旷,宜设兵卫镇之。”诏置儋、万二州守御千户所。
胡兵寇山西白登县,大同卫兵击败之,生禽八十七人。
置山东乐安州,以所属之地南析为海豊县,隶滨州,北析为庆云县,隶沧州。
丙辰,以兵部尚书乐韶凤为翰林侍讲学士,刑部尚书孙克义、四川行省参政刘仁俱为兵部尚书,四川行省参政刘惟谦为刑部尚书,陕西都盐运使朱芾为山东行省参政,吏部尚书詹同为翰林学士承旨,仍兼吏部尚书。
以孔殷为内使监副。
己未,诏礼部时享太庙,既以功臣配享,其鸡笼山功臣庙宜同日遣官致祭,仍以新战没定辽卫指挥高茂等三十八人祔祭。自是每春正月、秋七月享太庙之日,遣官祭功臣于鸡笼山庙。
大将军徐达等师至北平,旋往山西。
德庆府言:“城临江岸,每江水涨溢,城輙颓圮,乞移内地,令兵民并力兴筑。”从之。
庚申,马湖府土官世袭知府安济以病告,乞以子安仁代职,诏从之。
以大都督府经历俞溥为户部尚书。
户部奏计今年秋粮,京仓收贮四百八十三万,临濠仓九十二万。
壬戌,以吏部尚书吕本为太常司卿。
癸卯,太原府阳曲县地震。
常州府吕城巡检司盘获民无路引者,送法司论罪问之,其人以祖母病笃,远出求医急,故无验。上闻之曰:“此人情可矜,勿罪,释之。”
甲子,苏州府属县民饥,诏以官粮贷之,计户五万九千五百十六,籴者减其半直,贷者秋成还官。
乙丑,以侍御史商暠为御史中丞,复命往河南收集旧士卒。
上以大同、蔚、朔及定辽边境早寒,命工部制楮衾以赐戍卒。
丙寅,真定府、晋州、饶阳县自四月至是月不雨。
台州卫兵出海捕倭,获倭夷七十四人、船二艘,追还被掠男女四人。
长兴侯耿炳文、陕西行省参政杨思义、都指挥使濮英言:“陕西城池已役军士,开拓东大城五百三十二丈,南接旧城四百三十六丈,今欲再拓北大城一千一百五十七丈七尺而军力不足。西安之民耕获已毕,乞令助筑为便。”中书省以闻。上命俟来年农隙兴筑,仍命中书考形势规制为图以示之,使按图增筑,无令过制,以劳人力。
丁卯,郴州守御官收集各山寨故元将校五百三十七人,戍守永州,寻诏遣入京。
以儒士桂彦良为太子正字。
以户部侍郎陈则为大同府同知。陛辞,上谕之曰:“大同居边塞之间,昔之有司不能自立,多为守将迫胁,以坏法废事而罹刑罪者比比有之。尔往,毋蹈彼覆辙,当守法奉公,不为阿私,如边将妄有所求,当告以朝庭法度,沮其非心。”
戊辰,武靖卫指挥同知卜纳剌卒,命有司治其丧,给殡葬之具。卜纳剌,本蒙古部元世祖第七子西平王奥鲁赤五世孙,奥鲁赤生镇西武靖王帖木儿不花,生搠思班,搠思班生梁王脱班,脱班生卜纳剌,袭封武靖王。洪武三年,王师驻河州,卜纳剌率吐蕃部众诣征虏左副将军邓愈军门款附,既而入觐,上念其元裔,甚恩遇之。洪武五年,授怀远将军、武靖卫指挥同知,子孙世袭,至是卒。
己巳,田州溪洞蛮贼窃发,土官总管黄志威、知府岑子振讨平之。
淮安卫总旗因习射,误中军人致死,都督府以过失杀人论之。上曰:“习射,公事也,邂逅致死,岂宜与过失杀人同罪?特赦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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