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瓷》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青瓷- 第1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夏雨,他们分开已经多久了?曾经有过的缠绵徘恻,已经被浩瀚无际的太平洋隔断了。是的,夏雨远在美国。跟她有关的一切,也好像早已随风而逝,像一面蒙上了厚厚灰尘的镜子。 
  曾真的出现纯属偶然。如果小雨不惹那个小小的麻烦,如果小雨他们校长不逼着家长想办法把那个已经录制好了的节目撤下来,如果张仲平那天要找的那一连串的人,中间有一个没找到。或者,曾真那天没有碰到小雨她们几个同学,不知道那条根本就不算新闻的线索,那么,他们也就不会认识,还在各自的圈子里不搭界的忙忙碌碌。现在呢?她已经躺在他的沙发上了,拥着留有他身体味道的毛巾毯曲膝而眠,像一座小小的不设防的江南小镇。杏花春雨,一帘幽梦。一个优雅卧睡的女人,就像被主人娴静地搁置在沙发或床头的一本书。 
  用书比喻女人已经是很俗套的了。而且往往仅仅停留在打开、合上这两种简单状态的比拟上。其实,书是多么复杂的事物呀。比喻,你可以从书的类别、品种,联想到女人的林林总总、纷繁复杂。书店里各种书籍浩如烟海,可是,你要想找一本什么样的书,也还是相对简单的。书店会先把它归类,比如,社科书在一楼,自科书在二楼,文学类在一楼A区,经济类在一楼B区等等。你要分辩一个女人的种类,就没有这种指南了。女人本身就是一个谜,你不在乎她,她就是一个异性动物,你要在乎她,她就能让你陷入迷宫。曾真是一本什么样的书? 
  曾真翻了一下身,她现在是侧卧在沙发上了。她的一条胳膊弯曲着,枕着自己的脑袋。另外一条胳膊垂在沙发边,冰清玉洁,质感就像他上次买的那尊青瓷,也像一截洗得像玉一样白的莲藕,鲜嫩的润滑中似乎饱含了脆生生的水汁。她的脸被那条胳膊挡着,他只看得见她的耳朵。她的右耳耳垂上有一大一小两颗痣,这丰富了她的肉肉的耳垂的内容。她的肩胛骨微微地隆起,像凝固了的水波的一次优美的起伏,然后柔柔地滑落下去,一直铺陈到腰际。腰是细细的,收束而内敛。也应该是柔柔的、软软的。细是可以看出来的。柔和软则必须通过触摸,必须借助于手的感觉。她的一条腿像做跨栏动作似地抬起,之后就停在那儿不动了,这使她的小小的翘翘的屁股有了一点点错落,像瓷质花瓶的肚子,因为有了稍微的变形而灌注了一股跳动的生命和旋律。她的腿受了牛仔裤的包裹和毛巾毯的掩盖,透露不了更多的信息和内容,只一味地挺拨和修长。   
  青瓷 第十章(3)   
  张仲平欣赏着曾真的睡姿,没有半点心跳加速的感觉。这跟他与其他女人在一起时不一样。他跟她们在一起时总是直奔主题,恨不得在几秒钟之内就找到书中的华章和中心思想,否则心里老是不踏实。连跟江小璐在一起时也是这样,常常会没来由地兴奋,偶尔一两次还会因为那种兴奋而仓促和潦草。曾真这会儿给他的感觉完全不同,他觉得自己对她所抱的态度是亲切的、详和的、宠爱有加乃至于由着她的性子的。他用目光来回地抚摸着她的身体,感到很从容很自然。 
  天色慢慢地暗了下来。张仲平的公司高居二十一楼。街道上的车声听起来比较微弱,有点飘。外面的霓虹灯亮了,它们的反光偶尔会在曾真的身体上掠过。张仲平不知道是应该把她叫醒,还是应该等她自己醒来。这会有点不同。相同的是,不管她以怎样的方式醒来,都会第一眼就看到他,因为他在她醒来之前,会一直坐在那里看她。 
  今天是个好日子。几个小时以前健哥透露给他的信息让他心情愉快,尽管紧接着唐雯给他打来了电话。但这算不了什么。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整天捧着那几本书,也是很枯燥的,偶尔给老公打打电话,不过是一种调剂。不管怎么样,在唐雯眼里他还是称职的,他赚的钱基本上都拿回家了。至于他的那些花花事,她是一点也不知道的。因为他对她瞒得滴水不漏。对于唐雯来说,不知道的事就是不存在的事。他工作很忙,把一家公司打理得风生水起,容易吗?整天忙于应酬、围着别人转,不停地揣摩别人,不停地陪笑脸拍别人的马屁,容易吗?那是要以牺牲家庭生活的部分内容为代价的,也是没有办法的。在社会上混的人,不都是这样吗?但周未他基本上是呆在家里的,陪老婆和孩子。他们夫妻之间每周有两次以上的性生活,质量很稳定,中等偏上。 
  对于曾真来说,今天是不是也是个好日子呢?今天是她的生日。她多大了?二十二岁?二十五岁?对了,她属羊,今年应该是二十四岁。本命年,大生日了。他是跟她第二次见面时知道她是属羊的。在时代阳光拍卖公司的拍卖会上,他们两个提前溜号,他请她去吃冰淇凌,开的就是她的车。厉害呀,年纪轻轻的就是有车一族。她的车上挂满了公仔,全是羊,各种各样的,像在驾驶室里开了一个饰品店。当时他跟她玩笑,说你得小心一点。你属羊我属虎,羊入虎口,你还有救吗?迟早要把你吃掉。 
  张仲平望着睡眠中的曾真,已经拿定了主意,要把两个人的好日子变成一个特殊的日子。他跟她见面三次了,已经很久了。何况他还给她写过那么多的诗。除了夏雨,他的那些女朋友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是会写诗的。她们是他的同谋,那种虚情假义的抵抗,不过是监守自盗的一种掩饰。多亏了她们才使他的走私活动能够顺利得手,哪里还需要他发思古之幽情?再说了,现在谁要是以诗人自居,没准别人会把你当成怪物,现在流行荤话痞话,追女孩子讲究的是三分钟搞掂、一夜情和天亮以后说分手。而当年夏雨是欣赏你的才气的。夏雨。怎么老是夏雨?难道就不能彻彻底底地忘了这个女人吗?书上说,你最在意的人才会构成对你的伤害。可是,都已经二十年了,你的心不是早已经不知道疼了吗?二十年。从跟夏雨写诗到跟曾真写诗,这就是中间相隔的距离。不错,二十年前他们相爱了然后分手了。可那算什么相爱?对,他亲吻过她的鲜嫩的嘴唇,抚摸过她的小小的圆润的像鲜活的水蜜桃一样的乳房,他还跟她写过不下于三百首既狂热奔放又轻吟浅唱的爱情诗。她说他坏。但他还就是没有真正坏过一次。他非常高尚、非常负责任地没有把她变成女人。他是有机会的,特别是在夏雨大学毕业分配在一所中学教书之后,和她同住的另外一个女教师几乎整夜不归家。他们两个和衣躺在床上,隔着薄薄厚厚的化纤制品、纯棉制品相互拥抱。那个时候电视机还不多,隔壁邻居家里电视机的声音开得很大。山口百惠的《血疑》,还有就是《聪明的一休》。“一休哥。”“来啦。”日本动画片,充满了后来十分流行的脑筋急转弯式的智慧,大人小孩都爱看。他们海阔天空地说了多少废话呀。有时候也会突然停下来,听着电视。更多的时候夏雨会突然说,你爱我吗?他说,爱。 夏雨说,你真的爱我吗?他说,爱死你了。夏雨说,我不信。他于是想了好多好多的办法,证明给她看。有一首诗就是他用手指头上的血写的,他拿着一把小刀,将手指头划破了,把汩汩的血当做墨汁使用。他拿诗给她看,他说,你信了吧?夏雨说,我信了我信了,你这傻瓜你这傻瓜呀。她疯狂地抱着他的头,第一次主动地把舌头伸到他的口腔里,企图在里面翻江倒海,她的泪水把那张美丽圣洁的脸打湿了,又把那些湿漉漉的眼泪涂在他的脸上、脖子上。那个时候,他是多么畅快,多么幸福。他的爱得到证实。她信了。他也以为她信了。可是,他们的爱情遭遇了面包。事情发生得没有一点征兆,毕业留校的张仲平去外省参加一个短训班,回来的那一天,正是夏雨跟一个从美国来的资本家的公子喜接连理的日子。可以想像,张仲平是怎样的悲愤欲绝。他对夏雨的爱在一秒钟之内土崩瓦解了,一下子变成了恨。他从此懂得了两个道理:你必须有钱,有钱你就是赢家;你不能认真,认真你除了是输家,还是傻瓜。   
  青瓷 第十章(4)   
  “水。” 
  声音是从曾真的嘴里发出来的,她翻了一下身,然后舔了舔嘴唇。她的眼睫毛真长真亮呀,在她的眼眶下,投下了像月亮中的阴影似的半弧形的一抹,还会颤动,像一丝丝云彩的掠过。然后,曾真的眼睛就张开了。 
  她看着他,他觉得她的眼睛慢慢睁开以后,突然睁大了。她的像新春的柳叶儿一样秀美的眉毛,微微地皱起来了。她看着他,有点嗔有点羞的样子。 
  曾几何时,夏雨也是用这样的眼神看他的。 
  张仲平早就不是傻瓜了。他让她看着,然后,头朝身后的电视机轻轻地摆了摆,引导她去看上面的花。张仲平说,祝你生日快乐。曾真的眼光越过他的肩头,看到了那些花。鲜艳的花,芬香扑鼻的花。那么多,把整个电视机的顶部全部遮蔽了。曾真的眼光停留在那些花上,好像有点发呆。 
  后来,她回过眼神来看他了。他认为她会说谢谢。她却没有说。她为什么连一声谢谢都不说呢?她是不是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那么,她是愿意接受他的了?至少,她没有拒绝。 
  他和她互相看着。那种对视是猎手与猎物的对视。没有回避。好像谁最先移开目光,就是示弱,就会立即落荒而逃,成为对方的牺牲。谁是猎手,谁是猎物?一般来讲,猎手还是由男人来充当比较好一点。如果最后变成了狐狸打猎人,那只能说明猎人太差劲和狐狸太狡猾。一切取决于双方力量的对比。 
  猎手是需要首先采取行动的。张仲平早在不知不觉中坐在沙发上了。就是曾真躺着的那张双人沙发。他的两条胳膊也撑在沙发上,将曾真的小脑袋罩在中间。他轻轻地抬起右手,选择曾真左边的鬓角作为接近的目标。他要将手指像一把桃木梳子一样温柔地穿插进她的头发,咖啡色的头发,一丝一缕地从指缝间滑落,丝丝入扣,柔软而舒服。但是,曾真小脑袋一偏,躲开了。这一次的躲闪完全在张仲平的意料之中。他改换了一下方位,这一次是左手对右边鬓角的侵略,又被她躲开了。张仲平的登陆失败了,曾真一连躲了两次,却仍然盯着他。关键的问题是她没有叫。来自猎物的无声的抵抗却总是要有的。否则,那不等于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 那种唾手可得的胜利,岂不是一点趣味都没有?无声的抵抗属于一种原始的形态,等于一下子就把两个人的较量,界定在了体力劳动的范围。语言的抗拒就不一样了,会使追逐与逃避上升为思想与精神的范畴,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因为形而上的东西总是莫测高深的,往往在没有找到问题的症结之前,就已经误入歧途。 
  张仲平一点也不着急,他让自己的手指变成桃木梳子的努力重复了几次,却总是无功而返。他觉得自己的嘴,应该作为增援的武力加入战斗了。他是一个多么温柔的猎手呀。乖乖别闹。他轻轻地说,像哄一个孩子。明明是他自己在闹,却要她别闹。是一种典型的贼喊捉贼的搞法,企图通过这两个字原本的意义,造成猎物心智方面短暂的迷失,让她觉得仿佛真的是自己错了,从而乖乖就范。曾真没有上他的圈套,她继续反抗。将两条胳膊反撑在沙发上,企图突破他肌肉发达的胳膊构筑成的封锁线。怎么撼得动?而且效果适得其反,负隅顽抗的结果,恰恰让他缩小了自己的包围圈。他就是要让她感觉到已经大兵压境。她不得不用自己的两条胳膊乃至于整个身子来承担两个人的重量了。这种力量的对比多么悬殊,多么残酷。他却仿佛胜券在握,坏坏地笑着,看着她拼着全力来对付。他知道,要不了多久,她为了解除那种溺水般的气闷,就会胳膊肘一弯。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够获得短暂喘息的机会。 
  这样的机会来了,却也使得他与她头挨头、肩并肩地躺在了一起。 
  她在喘息。他的呼吸却是匀称的,对他来说战斗的序幕尚未真正拉开。但他必须及时向她靠近,让她觉得两个人的体力都有所消耗,双方力量的对比其实是势均力敌的。所以他也不着痕迹地故意喘息,并尽量使自己的声音具有一种颤抖的意味。好香。他在她的耳边轻轻的叫唤,你怎么这么香? 我好喜欢。我真的好喜欢闻你的肉香。天啦。 
  她仍然一个字也不说,他觉得她要逃跑的决心其实是不坚决的。那可能仅仅是一种受到了意外惊吓之后的本能反应,或者甚至仅仅是一种不习惯,一种意义十分不确切的害怕。 
  他轻而易举地说出了对她的喜欢。尽管他有所保留,说喜欢的是她的香味。但这种表达却是自然的。这仅仅是个开始。他以对她的喜欢替自己的粗鲁作了辩解,就像一个馋嘴的食客盛赞餐桌上的美味佳肴。何况他的粗鲁也不是真正的粗鲁,真正的粗鲁是伤筋动骨的。可是他,对她是何等爱怜,既有所撩拨,又有所照顾。   
  青瓷 第十章(5)   
  他用两只手紧紧地攥压着她的肩胛,使她的小脑袋的活动半径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她不得不看着他。在这种情况下,她要想不看着他,就只有闭上眼睛一条路可以走。而闭上眼睛便是一种妥协,是投降的表示。这会儿她显然还不想投降。 
  你的眼睛为什么这么好看?他说。我没有办法。我真的没有办法。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与她对视着,眼睛一眨也不眨。他这是向她表明,他没有说假话。真的。她的眼睛确实很好看。可是,他在说完这句话以后,却率先闭上了眼睛。还轻轻的摇了一下头。好像有意提供给她一个机会,让她想想,看怎么回答他问题。他说他没有办法。对于他自己都没有办法的事,你除了听任他摆布以外,还能怎么样呢? 
  还有你的鼻子。他闭着眼睛,像是一种喃喃自语。这么小巧,又这么挺拨。他把眼睛睁开,然后向她倾斜而下,缓慢地,是一种蚕吃桑叶的速度。他完全清楚自己说话的气息,已经在吹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