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可以相信赵云,甚至赵云所辖的一个小小兵士,都不敢相信刘备。纵使心里万分期望刘备能断然挥军西去,救援赵云,却费尽心思将这念头藏得仔仔细细,半点都不敢将那渴切露出丝毫。
她倒是没想到在曹操奇袭青州之时,刘备大可以反将她扣下,要公孙瓒阵前分兵解平原之威,甚至借她为由,再向公孙瓒要兵。她只是下意识里唯恐刘备借此漫天要价,向她和赵云两边讨好而已。
好在刘备之前摆足了架子,此时城门内外,将士几多,她如此用言语逼他立刻决定,倒也无惧他立刻翻脸。
而至于到底救与不救,却是确确实实都是刘备的决定,做到这一步,王妩已经别无他力了。
刘备脸色一僵,额角的青筋隐隐跳动,又复打量王妩一眼,旋即回头朗声向关羽关照道:“云长,备车。”
☆、第十三章
刘备派了二十人作为护送之队,到底是一郡之长,马车的规格自然不是赵云从黄巾军中劫来的牛板车可比,就连将王妩从信都载出来的那辆车,加缚马匹的车辕木也没那么粗。
四方的车厢帷幕低垂,暗沉沉的车内虽说不得有多宽敞,她一个人坐却是足够了。
王妩掀开帷幕上车之时,一眼瞥见车内角落里有一堆什么东西,只是外面亮里面暗,匆匆一瞥,看不清晰。
坐下后再探手一摸,这才发现那是一套干净的衣物,凭着手感,从中衣到曲裾,甚至还有这个时代女子充作贴身内衣的心衣。
即使再不喜欢刘备此人,王妩也不由感佩他面面俱到的处世之道。人情做到这份上,也难怪能收拢那么多人甘心为他卖命。
套用一句千年之后的话来讲,情商极高!
作秀王妩还能凭着现代人民层次不穷的宣传公关手段,仗着脑海中那一段刘赵相传千年的“君臣佳话”抢先占着道德制高点和他一拼,毕竟没吃过猪肉,大家都见过猪跑。
但这情商……王妩摇摇头,自问实在做不到啊。
那叠衣服下,有一个手掌心大小的小木盒。按照刘备准备衣物的心思来看,应该是看出了王妩长时间骑马后大腿内侧的磨伤,特意准备的伤药。
再一次感叹了下刘备的心思,王妩将衣物扔到一边,摸索着打开了木盒。
中裤没有合裆也有没有合裆的好处,至少王妩现在上药就很方便—解开牢牢绑在腰里的那块布就行。
这马车似是专门为内眷准备,帷幕低垂,门帘和窗帘的下端都有细绳,车板上有铜扣,细绳系于铜扣之上,无论颠簸还是狂风,车厢内都被布帘挡得严严实实,完全没有丝毫春光乍泄的危险。王妩竖起耳朵听了听辚辚车行声,马蹄声都离得不近,于是解开衣带,小心地将裤子脱下来。
车厢内昏暗沉闷,王妩看不清她的大腿内侧究竟伤到什么程度,但中裤脱下时那处细嫩的皮肉如同剥离般的剧痛,想来至少也是见了血的。血渍和裤筒黏在一处,又互相摩擦,让中裤的布料和伤口的血肉皮肤直接接触。
好在还有自制的马镫借力,要不然,只怕这条中裤的裤筒边缘也会被磨破磨烂,变成细碎的布屑,嵌入伤口中。
到时候,纵使有伤药,若不能及时将布屑从伤口中清洗干净,伤口也难以愈合。
在这个年代,要是伤口感染,她这条小命,可不知道能不能再穿一回。
王妩从小就不是个听话的乖孩子,从小到大,打架淘气,几乎和男孩子没什么两样。直到上了大学,才稍微收敛了些,但却又喜欢上了背包徒步,对于处理类似的小伤口,还算是颇有经验。
但就算这样,等她终于上完药,包扎好伤口时,也是额头汗落如雨,疼得也不知抽了多少口冷气。
包好腿,王妩慢慢舒了口气。紧绷了太久的神经一旦彻底放松,连神智都渐渐开始涣散。她好不容易挣扎着将裤子穿了回去,就迷迷糊糊地昏睡了过去。
王妩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车外的人又事先得了刘备的吩咐,若非王妩自己出来,否则决不可擅自打扰。因此等王妩一觉睡醒时,已是过了整整一天一夜。
掀开车帘,苍山之下,长水之畔,十里连营,夹河错落。远远望去,如铅云翻滚,自天际垂落,层层叠叠,浩浩荡荡,绵延无尽,已然到了公孙瓒的营寨之前。
沿途护送的兵士自去叩开营门,说明事由。王妩睡了许久,精神大振,虽然对眼前古时的军用营帐好奇得很,但她知道,现在这种时候,她还是不要太标新立异地立刻跳下车去“抛头露面”为好。
等了一会儿,突然,营中战鼓大作,隆隆之声,伴随着号角长鸣,仿若天现惊雷,瞬间撕裂了天地。
营前磐河的上游,遥遥只见尘埃扬起,好像过境的龙卷风,一下子遮蔽了本就昏暗的地平线。
才放下帷幕缩回车中的王妩猛然一惊,一把扯开车帘,在车板上站起身来,手指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要开战了!
…………
信都城军衙内,袁绍顶盔掼甲,一身戎装,踞坐于军案之后,盛是英武。一双精光湛然的眸子盯着案前请命的将领,右手在案牍之上不经意地轻轻叩击:“此战,麹将军有几分把握?”
自请先锋的大将麹义单膝点地:“八百‘先登死士’已列阵待命,长矛已落,强弩待发,只等主公一声号令,定叫公孙瓒的白马骑兵有来无回!”
“好!”袁绍猛地一拍桌案,长身站起,如电的目光扫过牙帐中一众面色各异的将校。
他们来自冀州各郡各县,各带曲部亲卫,却久不发一言。袁绍不是不知道这些人本是韩馥的心腹,对他执掌冀州,多少心有不服。更清楚若非他以雷霆之势杀了姚贡等带头挑事的几人杀鸡儆猴,这些将校,怕是宁愿窝在自己的郡县内看个热闹!
助战?袁绍可以肯定,只要战事稍有不利,这些人,起码会有一半,会毫不犹豫地立刻投于公孙瓒帐下!若是公孙瓒缓个三五年,甚至一年半载再来,让他能腾出手来,能有时间好好收拾一下这冀州……
此战,又岂会将他逼得如此仓促狼狈!以至于几乎压上了他自起兵以来全副的亲卫兵力!
“我再点一万五千步兵于将军,列于铁盾阵后,马步军于后接应。”袁绍想到自己精心布下的这个阵局,专为来去如风的骑兵而设,眼中不由透出几分得意来。
八百死士,以命换命,他不信不能一举灭了公孙瓒的骑兵精锐!
这一场胜利实在太过重要,袁绍暗自咬了咬牙,面上强撑着一派宁定:“静候将军捷报。”
磐河边,军旗摇动,战鼓的鼓点越来越急,仿若春雷之后的急雨。
数万披坚执锐的武人,列成数个齐整的步兵方阵,如同一座座移动的高山,移动的城池,整个压进。每前进一步,气势磅礴,大地都为之震颤。
兵将身上的甲胄互相碰撞,发出沉闷的金铁之声,汇聚成公孙瓒坚若磐石的中军方阵。
后方旌旗挥舞,战鼓顿时一停。
大军阵型倏展,仿若一柄巨大的弯弧刀锋。刀光之中,机括轻触,锋刃猛地从中弹出,三千轻骑,自密集的方阵之中,排众而出。
清一色的白衣白马。
三千骑士身上的战袍飘飞在空中,三千白马倏然自两边打开,化为一支箭头。领军大将严纲一马当先,单手平持马槊,高声厉喝:“杀!”
一时之间,战鼓又起,铁蹄踏地应和着鼓点,甲胄碰撞,无数喊杀之声汇成一片。
三千骑兵,如同带着天边贯耳惊雷,滚落人间,烟尘四起,将马上骑士慷慨激昂的表情尽数遮住,在天地之间,只有杀意冲天,神佛难挡。
如此气势,如此精锐,袁绍的前军不由纷纷脸上变色,手里的长刀兵戈纷纷举起,锋锐向外,仿佛如此,便能稍减心中震惶,能抵御一下那迎面而来,如泰山倾倒般的杀气。
白马驰至军前两箭之地,隐在地下的绊马索陡然收紧,冲在最先的马匹哀鸣着跌倒,将马上的骑士一同掼了下来。然而那几名骑士却没有直接摔倒,一手扯着马鞍稳住身形,脚步已然随着白马跪倒的方向疾奔,直到摔落于绊马索前方五步之地的陷马坑内。
前面倒下了十余匹马,又有马上骑士探知陷马坑位置,跟在后面的战马自然而然地绕开来,阵型突变,交错而过。马上骑士杀意不减,战马步伐丝毫不乱,反而越来越快。
严纲是跟了公孙瓒四方征战多年的将领,见多了这般传统的阻截骑兵之法,不由鄙夷地嗤笑一声,手中巨大的马槊一挥,另一手高高举起,脸上露出了志在必得的昂扬之色。
白马阵势跟着严纲的指挥倏然四散而开,如一朵睡莲凭空绽放出无数花瓣,三千骑兵以一化十,三百骑为一小队,纵横交错而开。马与马之间擦身而过,却全无干扰,瞬间布成一张巨大的蛛网,再无阻拦,全力向袁绍前军笼罩而来。
五十步,三十步,战马越来越近,骑兵脸上卯足了劲而肌肉扭曲的神情渐渐清晰,袁绍军中战鼓终于擂响。
“布阵!”麹义弯腰伏于巨盾背后,猛然高喝一声,拔出腰间的钢刀,朝面前的盾沿猛地一击。金属沉闷的钝响声中,密如蚁蝗的前军兵士霍然朝两边分开,一千面两人多高的巨大铁盾,仿若一堵铁制的城墙,从人群中露了出来。
盾扣之间的空隙,一柄柄七步长矛穿扣而出,一头拄在地上,自有一派兵士单膝跪于盾后,用肩膀将矛牢牢架住。
尖锐的长矛利刃泛着森寒的冷光,好像一只只阴暗的眼,冷冷地看着已经冲杀到前,仿佛送死般自己撞上矛尖的三千骑兵。
距离太近,奔马如风,已收不住步伐,向着那尖矛,自杀般地撞了上去……
☆、第十四章 (补图)
王妩没见到公孙瓒,直接被带到筑营换哨的偏营内。
一处独立的小小军帐,以辎重车和众人远远隔开,和前方战况也远远隔开。
然而,厮杀之声震天!
仿佛从天际尽头传来,穿过抬头可见,巨帘一般漫天席地的烟尘,到了耳边,已听不真切,只余激荡的人声呐喊,荡涤万千杀伐之气。
而那一声又一声的战鼓,却是越发清晰,每一下都像敲在人的心上,激得每一个铮铮男儿,一腔热血沸腾。
却唯有王妩会将这催人前行奋杀的战鼓,听成一曲浸透鲜血生命,肝肠为催的离殇。
数万人的大军,像是一台运作不休的巨型机器,军中的主将精锐全奔赴战事前线,就连这偏营中,也是人人奔忙不休。
步哨增倍,哨马穿梭,伐木打桩,加固营盘,像一环扣一环的机轮齿扣,根本没人来注意一下王妩这个恰挑在大战之际离家出走添乱的骄纵小姐。
王妩正自发愣,突然耳边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向着她奔过来。转头,只见一个少年手捧食水,站在近前,苍白消瘦,但一双乌黑的眼珠里,却满是欣喜。
“范成。”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见到熟面孔,王妩先是怔了一下,却很肯定地叫出了对方的名字。
少年却是一愣,灵活的眸子一凝,又一次露出那种令王妩好气又好笑的看怪物的眼神:“你怎么知道我名范成?”
这熟悉的神态莫名地让王妩那颗跟着战鼓之声越跳越快的心脏松缓了一下,露出一丝笑颜,忍不住伸手又在他额头上拍了一下。
她安然到达军营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找人打听之前是不是有人从信都回来过。虽然不易,倒也到底被她打听到一个叫做范成的小子两天前赶着一群白马前来闯营,险些被哨兵当做敌方斥候给乱箭射死了。
其实,要不是那一群白马太过拉风,一个无名小子就算被射死在营寨辕门之前,也不会引起多大的注意,也就不可能被王妩打听到了。
“怎么了,受伤了么?怎么不随公……父亲上阵杀敌?”王妩见他一身衣衫上污渍血渍纵横,已经完全辨不出本来的白色,不由皱了下眉。
“我……”范成脸色一紧,方才的欣喜之色暗了下去,慢慢垂下头,默不作声。
见他吞吞吐吐的神色,王妩立刻猜到了几分:“可是父亲终是不信袁绍之计?”
范成满脸挫败黯然,缓缓点了点头,随即又小心翼翼地问:“可……曾借到了救兵?”
……………
长矛如林,锋锐尽展,铁盾似墙,坚不可摧。
速度到了顶峰的骑兵根本收不住步伐,也不能收住步伐。临阵勒马,无异于自乱阵脚,这个时候,任何挡在前方的,哪怕是自家临阵勒马的将士,都将难逃被踏平糜灭的命运。而若在战场上战马互相踩踏,何异于自寻死路?
白马义从,只进不退!纵刀山火海,又有何妨?
严纲眉峰一扬,仿若全没看到那森冷的利矛,和铜墙铁壁似的大盾,眼中唯有战意高涨:“冲!”
世人皆以为白马义从是轻骑兵,轻甲快骑,来去如风,却没有攻坚克阵的能力。其实只要有足够的勇气,破阵与否和是否重甲加身全无关系。
白马义从,本就是天下冲阵之至锐。
战马飞驰,将令一下,如同赴死,毫不犹疑地直直撞向那一排排尖矛硬盾。
若在平时,寻常小盾就算人数较骑兵多出数倍,在战马摧枯拉朽般的力量下,不是被马上骑士用长枪挑翻,也将轻易被之一同撞翻。战马骑士虽或有损伤,但敌阵缺口打开,后队骑兵便可趁机突入,以速度冲杀,踏阵而过。
公孙瓒征战无数,就是靠着这骑兵悍不畏死的锋锐武勇,才赢下白马义从之威。
但现在,一匹匹战马悍然急冲,庞大的身躯在巨大的冲力之下,被长逾七步的利矛刺穿。
利刃入体之声,伴随着一声声悲嘶长鸣,一蓬蓬鲜血自矛上喷溅而出,蒙住了后来骑士的头脸。
然而,强大的冲力犹自未绝,战马的尸体从矛上透体而过,又狠狠撞在铁盾之上,发出声声闷雷似的巨响。
马上的骑士受此一阻,被飞甩出去,或相继撞在盾上,或被长矛对穿而过,又或直飞入铁盾之后,落入敌阵之中!
战场之上,鲜血犹如盛放的红花,飞溅在白衣白马之上,犹如在白色的画布上肆意泼洒。
铁盾之后,密集列阵的一万五千步兵人挨着人,肩靠着肩,互相扶持支撑着,用人力死死顶着沉重的铁盾,顶着白马义从一次又一次的冲击。只要铁盾不倒,只要长矛不断,此阵必不可破!白马义从绝难前行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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