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如是
申明:本书由。 ()
她说,她要有人爱她爱到死;
他说,他愿意为她做任何事;
但她,情在不言中;而他,意在难诉里。
她说,她只在乎他,他是她眼中最灿亮的那颗星;
他说,他没有资格去说爱,他散发的是没有热的光。
爱情,究竟可以错出什么样的差距?
爱情,到底又可以幻变成怎样的亲密?
畸形的恋情,脱轨的狂意,颠覆出初恋狂野的情骚;
她心情的狂野,他心海的情骚,就像他背上那道载负
感情的疤…………
他说,那是他,对她,热恋的伤痕……
第一章
脚步声跶跶地从那栋栅门深锁、外形丑陋得像老鼠屎的水泥建筑物里传出来;“吱呀”一声,铁栅裂开一条小缝!一男一女先后从那道缝隙中跨出来。
看见那两人出来,柳星野立刻从躺平的车椅中坐起来,收回高挂的双腿,同时摇下车窗。
“嗨!柳先生,好久不见,谢谢你来接我!”易莎顺半别着腰,只手搁在车顶,睨望着柳星野。
“甚么柳先生!叫爸爸!”柳星野皱眉,往易莎顺头上用力敲了一记。
爸爸?一年见不到三次面的人?
“算了吧!你姓柳,我姓易,八竿子打不着关系。”易莎顺打开车门,跳进车中,她身后的唐志摩跟着坐进车内。
爸爸她是有的,不过可不是眼前这一个;那个爸爸早被一团火烧成了一堆灰吹进太平洋中。
至于妈妈这女人,也早在她七岁时就“隔”掉了,她连她长得是圆是扁都记不太清楚。
只有柳星野她是记得的。
从她七岁起,柳星野就成了她的监护人;不过那只是挂名挂得好听,多半时候0监护”她的是一只黑色杂种的杜宾狗。六年私小一毕业,他就把她丢给寄宿学校,一年里来看她不到十次,十次中又起码有八次来的是唐志摩。
她知道他忙,倒也不奢望,只是对他动不动开口闭口自称是她“伟大的爸爸”感到厌烦──十足的演员本色,假得要命!
爸爸?她看他连做“哥哥”都失格。
说她是他的女儿──骗谁!三十三岁的偶像实力派演技明星,有个十九岁的女儿,公开了准是演艺界的大丑闻;再说,也未免太早熟!
虽然只有白痴才会相信他的话,但若被小报缠上了总是麻烦;偏偏他本身乱没自觉性的,总要被泼了一大盆冷水后,才悻悻然地妥协。
“你自己说要怎么办?这是这三个月来,第三次被退学了,已经没有学校肯要你了。”柳星野眉头皱得紧紧的,背影烦乱。
“既然没有学校肯要我,那就别念算了,要不然……”
“要不然怎样?”
“要不然你就送我出国。反正你有的是钱,送我出去,眼不见为净!也省得你心烦。”
“你真的想出去?”唐志摩突然插嘴。
易莎顺瞥他一眼,耸耸肩说:“总比又被你们送去那些劳什子的寄宿学校来得强。”
“莎顺,注意你的讲话方式!你是女孩子,别那么粗野!”柳星野又皱眉了。
易莎顺又吊了一个白眼。她如果真的那么“淑女”的话,就不会被请回家自己管自己。她叼了根烟说:“说吧!你们打算怎么处置我?”然后探身向前座,伸手取打火机说:“借个火。”
“小孩子抽甚么烟!”柳星野伸手抢走打火机,丢得远远的,连带抽掉易莎顺叼在嘴巴上的香烟。
“别这么嘀咕,跟个老头一样。再说,我已经不是小孩了。”易莎顺边说边退回身子,不知打哪摸出一整包烟。
柳星野眉毛横竖,废话也不再多说一句,手往后一伸,蛮横地抢走易莎顺手上的整包烟。
“年纪轻轻就抽烟,当心以后生不出孩子!”他说:“我不是反对你抽烟,不过,为你自己好,这东西还是别去碰它。听清楚了没?”
“知道了。我吃这个总行了吧?”易莎顺撇撇嘴,从袋里摸出一包口香糖,倒了几粒丢进嘴里。
她向来没甚么天大坚定的原则非守不可,能够让步的,她不会让对方太难堪;她的个性只表现在她对甚么事都满不在乎、不以为然的冷淡上。
之所以会搞到被退学的下场,也是她这种冷淡的态度惹起的。没有一所号称具有优良学风、正经八百的学校,能够忍受她该睡的时间不睡觉,夜骑围墙观星象;或是半夜溜到屋顶,在时与空的夹缝中穿梭梦游,又老是在嘴角边挂着一副爱笑不笑的笑容,像是在嘲弄甚么;功课成绩又坏得彻底无法被原谅,加上辉煌的退学转校纪录结果就是这样了。
“志摩,你说该怎么办?”柳星野转头问唐志摩。
“就剩下半年的课程,我希望莎顺能完成。”唐志摩沉吟一会说:“等明年新学期开始,找间好学校让她完成剩下的学业;这段时间就留在家里帮我的忙,当我的助手。不过,这还要看莎顺自己的意思。”
“这样也好。莎顺,你有甚么意见?”
“我还能有甚么看见?就听志摩的。”易莎顺将脸掉往窗外,极其无奇书…整理…提供下载所谓地回答。
她摇下车窗,冷不防灌进来一道风,她很快把车窗摇上,隔掉些许关与非关的烦扰。
车子绕进位在市区边缘的新兴高级住宅区。这里的公寓皆为双并建造,楼高十九层,单户售价都在千万以上,住的多是高收入的顶客族,或是职有专精的“师”、“家”级名流。总之,尽多是腰缠万贯的“财人”。
就像柳星野,就像唐志摩。
柳星野由大屏幕起家,在小屏幕上叱咤风云。由于外形好,性格有魅力,扮相又抢眼,出师无往不利,是T台的头号小生,一线明星。
但他并不刻意塑造正派的形象,也不闹排闻。据他自己跟记者透露,他最讨厌粉紫桃红。说的是颜色,不过……嘿嘿,天晓得暗藏甚么玄机在里头,大大的耐人寻味!
由于他和唐志摩对邻而居,神通广大的记者自行演绎,捕风捉影些有关他的蜚短流长;但是消息小道,只落得是可耻的茶余饭后资料,没人去重视注意。
至于唐志摩,当年报章征文得奖后,跨入文艺界;后来他的小说被改编成电视剧、他一头栽入,遂由青年小说家摇身一变为剧作家;纵横这个圈子十来年,炙手可热,红透了整片天。
他的第一部作品,就是由柳星野领衔主演的。“最好交情见面初”──自此,他就和柳星野结下不解之缘,交情匪浅,超越了知己和手足;同时进入柳星野和易莎顺的生活与生命中。
柳星野监养易莎顺,在影剧圈子里是爆炸性大秘密,知道的没有几个──唐志摩是唯一知道详情的人,甚至易莎顺都和他建立起与柳星野相对等的感情。不过,他并不知道柳星野这么做的原因,也没问。他们之间有种均衡的关系,他不想破坏它。
一个人既不想对别人坦言的事,必定有他潜存的秘情。以他和柳星野的交情,柳星野既然不说,他问了只怕会破坏三人均衡的关系。他和柳星野、易莎顺三人相处已像是一家人,彼此的感情自然融洽,他不想为了好奇心而破坏这个均衡点。
“你们已经同居了?”上了褛,易莎顺看着柳星野和唐志摩并肩而自然地朝向屋子走去,不怎么认真地随口问。
她多少听过一些有关柳星野和唐志摩两人之间暧昧的流传,一直不怎么放在心上;但据她知道,这房子应该是唐志摩的,也不知道柳星野甚么时候搬家的,他把她丢在学校宿舍,甚么都没告诉她。
她只是随口问,不挺认真,唐志摩却微微脸红,避开她的眼光。
“谁跟谁‘同居’来着?”柳星野双手提满行李,用脚踹开门说:“志摩住隔壁。你得好好感谢志摩才对,这边的视野好,景观漂亮,为了你,他特别把房子让出来,自己搬到隔壁。”
“隔壁?”
“就是这面墙的对面啦!”柳星野拍拍墙!神气的咧开嘴。“上个月我买下了隔邻的公寓,怎么样?了不起吧!”一副等着夸赞的志得意满。
易莎顺要笑不笑地,倚着墙睇着地说:“何必这么麻烦,把墙打通不就成了?”
“怎么成!你嫌那些记者还不够烦人是不?”柳星野等不到夸赞,有些泄气。
“那我住进来怎么办?如果被记者知道了!他们会怎么写?”
“他们不敢乱写,父女住在一起是天经地义的事,他──”
“你少说这种没脑筋的话。”易莎顺打断他的话说:“三十三岁的男人有个十九岁的女儿,未免太早熟了吧!”
“你别担心这个,那些记者爱怎么写,随他们去!”柳星野摆摆手,打开房门说:“看看你的房间。喜不喜欢?志摩为你布置的。”
房门正对一大片落地窗,窗外有座小阳台,面对的是一整片空无遮拦的蓝天。房内摆设很简单,是一整房柔冷的天蓝调,连接着落地窗外那一片无垠的长空,让人疑以在云中。
“很漂亮,我很喜欢。谢谢你,志摩。”易莎顺环视着房间,缓慢地说。
蓝就是她的基调,唐志摩完全抓对了她的感觉。
“你喜欢就好。”唐志摩微笑,并肩站在柳星野身旁。
他是那种沉静的男人,气质有些冷,站在柳星野身旁,恰和柳星野狂野、性格的气质形成鲜明的对比。
他们并肩而立,相互衬托,显得出色又抢眼。易莎顺深深看了几眼,有些困惑。她想不通为甚么,柳星野和唐志摩并肩的这幅图,比起他和任何美女的配戏,竟都要来得耀眼夺目。
难怪会有那种流言传出,怀疑他们之间的关系那种带有蔷薇标志的……
唐志摩只比柳星野小一岁,少年得志,在影剧圈里炙手可热,很多制作人指名要他为旗下的明星量身编撰剧本。自动送上门的女人自是不在少数,他却鲜有看上眼的,视妖艳性感的女人如无物。
柳星野的立场和情况也是一样;就像他自己说的,他讨厌粉紫桃红。谈恋爱?多麻烦!
局外人绘声绘影,当事者却一副没事人样。不管是真是假,对于这件事,易莎顺并没有甚么特别的感觉骯脏或恶心甚么的。事实的美丑感觉,端看看待事物的角度不同而异。唐志摩和柳星野是她最亲的二个人,就算天下的人都唾弃他们,她可没理由反对他们。
在他们所处的圈子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由大大小小的秘密和谎言形成的;人人都戴着面具,展露着虚伪的笑脸和言不由衷。渲染夸张,是这个行业耀紫映红的本质;利害关系的影响,人对人无法不设防。
但是人家不会由正面攻击;黑暗的死角太多,如何生存下去而且光芒耀眼,靠的是自己的本领。敌人永远是笑玻Р'的,每个人都是每个人力争上游、争求出名的假想敌和绊脚石。
这个圈子的生态环境太现实,而她最亲的二个人却都处身在其中。不管别人是怎么看待他们的,谣传是怎么流散的,是好是坏,她都一定全然接受他们、喜欢他们,不受任何流言所迷惑。
这是她表达感情的方式。
第二章
整理好东西,天色差不多暗了。易莎顺走进容厅,柳星野和唐志摩都不在,昏暗的风从开窗的天空吹进来,刮得一室凉凉的气流。
她关上窗,踢掉挡路的书报,不假思索地朝柳星野的房间走去。
房门半掩着,她想也没想,伸手一推就莽撞地闯进去。房中只有柳星野一个人,他打着赤膊,脱下的衬衫随便地斜搭在肩上,正对着镜子练习台词和表情。
“啊!莎顺,你来得正好,帮我对词。志摩回去赶剧本,我正愁着没人帮我对戏──”他从镜子瞥见易莎顺,回过头去把剧本丢给她。
易莎顺却像木偶一样,直着关节呆愣地站在那里。剧本撞触到她身上,“啪”一声,垂坠落地。
她完全没感觉!失神般地看着柳星野。
她的目光一直驻留在柳星野裸露的背上;在那上头,有一道惹眼又长的伤疤,由右肩背斜划到左腰间。刀痕很深,痕迹狰狞,写实而逼真地让人想象感受到那股痛。
那道伤痕,她很小的时候就看过,当时没看懂,隔了许多年重新撞见,像彗星撞击一般震撼着她心弦。
“你怎么了?”柳星野觉得奇怪,走向易莎顺。他捡起剧本,发现易莎顺的目光,随即会意,眉毛一扬,似笑非笑地瞅着她,眼睛会勾人,低着嗓音说:“很帅吧?男人有这种伤,才显得出他的气概。这是热恋伤痕,男性魅力的证明──”
甚么热恋伤痕?又在做戏了!易莎顺撇撇嘴,皱了皱眉。
柳星野心里也突地一惊。刚刚他那语气、神情,根本不像是对“女儿”该有的姿态,他立刻收敛起神色。
虽然他自称是易莎顺的“爸爸”,监护她长大,但他们之间根本没有那种“父女”的感情,他们彼此也根本没有那种自觉。他们其实象朋友一样,对待彼此的方式,谈话的口气,都是不自觉地以平等的关系相对;加上唐志摩,三人关系均衡,感情一样浓。
这种情形的产生,主要是因为易莎顺长期在寄宿学校就学的缘故;再加上一开始易莎顺就明白自己的身世,感情的催化无法像对真正的父母那样任意的投射,日子一久,就变成这样了。
“别再发呆了,帮我对词。我明天早上有通告,必须先把这几场戏练热才行。”柳星野将剧本塞给易莎顺,退开了几步。“从十七页开始,划蓝线的部分。”
易莎顺翻开剧本,看了几句台词,眉头就不禁锁起来。
难怪别人会误会他和唐志摩!这种煽情戏,他居然找唐志摩帮忙对戏!两个大男人对说着这种肉麻兮兮的台词,不起痉挛才怪。连她看了,都觉得说不出口。
“又怎么了?”柳星野问。
“这是谁编的剧本?还真烂!真的有人谈情说爱是这么谈、这么说的么?”易莎顺手指重重敲着剧本上用蓝绿划明的地方,一脸的疑惑和不可思议。
“当然!不然你以为该是怎样?”柳星野耸耸肩,一边穿上衬衫。
易莎顺绕到窗子旁,靠着窗台说:“爱一个人应该是全心的思慕;你的眼神会不禁地追逐着对方,一颗心为他悸动、为他牵绊。而不是像这剧本上描述的,肤浅地讲些肉麻的情话、亲嘴搂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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