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失莫忘》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莫失莫忘- 第1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你形容得很好。”她微笑着。

我心平气和地说:“如果不是这样美,日子是很难过的。”

“功课,难吗?”

“不难。”我说,“我不觉得难。”

“外国女孩子好看吗?”小令问。

“好看的也有,少一点,多数很粗壮,普普通通。”我说。

“有女朋友吗?”她随口的问,问得这样不经意,就像一个长辈问晚辈一样。

我停了一停,说:“开头有一个人,后来没有了。”

“啊。”她点点头。

小曲不耐烦了,她说:“姐姐,说些别的,不要一直问。”

小令歉意的欠欠身子,但是她想不出可以说些什么。

她变得这样钝、这样钝,我可以看得出她的日子过得很好,世界与她没有关系,这间屋子就是她的世界,外面的一切,她是不理的。

她留我吃晚饭,我就留下来了。

座上只听见碗筷叮当的声音。

这个少妇不是我的小令。我的信不是寄给她奇+書*網的。我的信是给另外一个人的,我心里想像的小令。

就是这样?也好,就是这样吧。谁说故事,定有个结尾呢?

吃完饭,我略坐一会儿,礼貌地告辞了。

小曲与我一起离开。

她抱歉地说:“姐姐现在就是这样,做人胡里胡涂的。”

“这样才好。”我淡淡的说。

“你不怪她就好了。”她说。

“不,我怎么能怪她呢。”我说。

书本里描述情人再见,总是细腻动人的,事实不过如此,大家都有点记忆模糊,见了也算了,就像做了一个梦,醒了忙还来不及,并没有工夫去计较梦的结局问题。

走下山去的那条路仍然是滚烫的,太阳落得很快,夜色没有合下来,路灯霓虹灯倒早已亮起来了。我站在山腰,看着海港,很久很久。

我知道我这一次去,是不会再回来了,除非父母要见我,否则我是真不要回来了。

我与小曲默默散步下去,我送了她回家。

我到了家,洗完澡之后,整个人瘫痪似的累,只好躺在床上休息。

妈妈到我的房间里坐下。

我们闲闲的聊着,她的中心思想很简单,坚持“大丈夫何患无妻”。

最后她说:“你猜谁打电话来了?”

我摇摇头。

“张伯母。”

“谁?”

“婉儿的母亲。”她说下去,“张伯母先是问你好,然后她告诉我,她把婉儿拘回来了,以后再也不准她到外国去。”她打算好好的管教婉儿,再也不让她胡来了。这么说来,婉儿只比你迟了一些回来。张伯母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呢?无论怎样,婉儿这件事是完了。”她小心翼翼的看我一眼,“而且是她先对你不起的,我们可作不了主。”

我点点头,“是完了。”我说。

母亲放下心来,“当初他们照顾你……这是要报答的,我们得另想办法。”她说。

“婉儿——她好吗?”

“没有什么事吧?我没问。”

我也不再问下去。一切是索然无味的。只不过短短的两三年。当初是如何的情景,现在又是如何的情景。我不想见婉儿。世界上只有见不到得不着的东西才是最好的。

当夜我睡了,因为无牵无挂的缘故,睡得特别好。

睡前我什么也没有想,脑子里是空白的一片。本来想念一个人是痛苦的,但脑子里空白,无人可想,更加痛苦。我终于想到回去该做什么实验。还是寄情在学业上吧,我还有什么可做的呢?

一连好几天,我都没有离开家里。

我很静默,比刚刚回来的时候静了不知多少,那种“半学成归国”的虚荣褪得极快,不一下子我就打回原形,而且家里的好食物吃得多了,也不过如此。

我受了这样大的几个打击,实在已经不在乎发生些什么了,名正言顺的做好懒人来。

妈妈见我天天孵在房间里,便担心。

妈说:“你怎么不出去走走?整天一条牛仔裤,一件破汗衫,当心闷出病来,度假度假总要好好度,这样子怎么行?等回去了,又说父母招呼不周。”

我苦笑。

躲在家里,我心静。

然后婉儿来了。

她母亲带她来的。

婉儿一定很爱她父母,否则以她这样的性格,她怎么会听话跟着到处走?我有点感动。她们在客厅里坐,我在房里看书,我不知道谁来了,也不想放下书,然后母亲犹疑的脸在房门出现。

她说:“张伯母与婉儿在外边,你出不出来见客?”

“谁在外边?”我放下书本。

“婉儿。如果你出去了,倒也好,可惜你又在家。”

“婉儿?”我站起来,“我去看看她。”

“你——”妈妈急了。

“妈妈,你放心好了。”我笑了,“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放心,但是她来看我,我不见得不让她看。”

妈妈点点头。

我推开房门,我等着看一顶草织帽子,但是我只看到婉儿坐在沙发上。短头发,一套白衣白裙,没有帽子,没有花。我失望了。她见到了我,只略略抬一抬眼,然后笑了,她很大方,向我点点头。“家明。”她说,好像我们的关系只止于此,好像我们只是普通的朋友。因为她这样大方,我也很怀疑我们是否曾在一间屋子里同住过。

我面上渐渐热了起来,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婉儿胖了,也疲倦了。最明显的是她的眼睛,几乎完全消失了当年的明亮,我实在觉得有点惊讶。女孩子变海这样快,匆匆几年,她就有了憔悴的感觉。她不出声,静静的坐在沙发里,不熟悉的人大概不会看得出分别,但到底我是知道她的底细的,现在的她不及三年前一半的美。她不一样了。

她心不在焉的坐着,垂着眼,我呆呆的看着她。

我可以明白当年我不顾一切陪她离开这里的原因,因为她长得实在好。即使是胖了憔悴了,她的轮廓还是在的。

我忍不住低声说:“你还记得‘小王子’吗?”

她点点头,“我是那朵花,是不是?”

我笑了,有很多惆怅,但不说什么。

她说:“你长大了,家明。当时如果你是这样子……还说当时干什么?难道我老了?我不是这样的人。”

“我很明白。”我说,“你不是这样的人,如果你普通一点倒好了。”我笑。

“你很明白。”她抬抬眼,“不错,我值得骄傲。他们说你没有讲过我一句坏话,并且不让别人说我坏话,我很高兴,到底像你这样的人是难得的。你以后并没有其他的女朋友。我不是那种女人,不要你又不给你找别人,可以到处炫耀。我倒希望你有女朋友。我对不起你。”

两个女孩子都对我说:“我对不起你。”

但是在恋爱这方面,谁占了上风,又有什么关系呢?胜利的人不一定快乐到哪里去。

“如果你觉得我了解你,不要说对不起。”我说。

她点点头。不再说话了。

她整个人是懒懒的。

张伯母说:“家明是长得益发出众了。”

我也没有特别的高兴。众人都褪了色,我独独出众,有什么用?褪色也是一种特权;成熟,历尽世故了,才可以名正言顺的退步。我呢?

婉儿与我站在露台上。

她忽然抬起头来问我,“家明,你还会来看我吗?”我觉得很惊奇,随即又悲哀起来,这问题不是她问的。

她是张婉儿,男朋友要多少有多少,她随时抓一把吹掉一点来拣拣,在乎我吗?

波希米亚人老了,也就是这样,一个朋友说。

但她没有老。

她应该知道这里是家,不比外国。在家里,她在外头的声名传开了,就不受欢迎。我不能够去看她。即使在英国,我也不会再去看她。一切都完了。但她却要求我去看她,这是她今天来的原因?

我没有回答。我低着头。

聪明的她,也应该知道答案。

我们一阵沉默,她仍然站在露台上,站在我身边。

她说:“天气真热,我以后的时间,非留在这里不可了。这么热。”

我缓缓的问:“你计划结婚?”

“不。”她说,“我不想结婚,我从来没有想过。”

但她还是站在我身边,没有离去。她变了。

她开始留恋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是不是因为她不能再得到更好的了?我替她惋惜。她那种不在乎、不羁、任性,如果隐没了,她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

“你呢?”她问。

“我也不打算结婚。”我说。

“为什么?”她诧异的问。

“心爱的人难找。”我简单的说。

她失笑:“当时我们不是就要结婚了?”

“是的,就差那么—点点。”我承认。

我的笑始终凝在嘴角,变得茫然的,没有焦点。她的确是胖了,精神也不大好。

没坐了一会儿,她母亲就把她带走了。

我仍然坐在露台上,没有说什么。

母亲到露台来坐了一会儿。

太阳虽然下山了,但热浪依然。

她说:“婉儿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三年前一个活泼明媚的小姑娘,怎么今儿这样老气了?由此可知女孩子还是规矩一点的好。”

我不响。叫我说什么呢,的确如此。

这就是我两个女朋友,一个丢弃我的,一个被我丢弃的。

我的恋爱故事,不过如此。

暑假其余的日子,就这样无梦无歌的过去了。

直到上飞机之前,我再没有见过婉儿与小令。

妈妈对我说:“好好物色一个对象,带回家来。”

爸爸说:“他自有分数,你催他做什么?”

我笑了。

上了飞机,我照例缚好安全带,才把头往座位里靠过去,忽然眼睛一亮,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向我走过来,拿着座位号码,凑巧便坐在我身边。她没有看我,自顾自拿出了一本杂志,翻了起来,但是她心也不在杂志上,没看了多久,杂志上一点一点的湿了,我才发觉她在哭,她在哭。

我把手帕递过去,她头也不抬,接过了,放在杂志上。

飞机起飞了。

我注视她的脸。她年轻,皮肤很好,眼睛下面有一颗眼泪型的痣,睫毛浓而且长,嘴唇极薄,鼻端有点尖,头发剪得相当时髦。换句话说,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她到哪里去?她的终站在什么地方?

她用手绢擦了擦脸,还给我。

我向她笑笑,不说什么。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故事,啊,每个人都有一段故事。

她也没有说话,数小时后她闭上眼睛,睡着了。

我替她盖了一张毯子。

她的护照落在地上,我拾了起来,略一犹疑,打开来看了一看:陈玫瑰,十九岁,女,身高五尺六寸。黑发棕眼。职业学生。护照里密密麻麻的都是各个国家的入境出境印戳。最后的目的地:英国。

我合上小册子,放在她身边。

她的侧面是略为削薄的,眼睛下那颗痣,像一粒永远的眼泪。

就是她吧,我想。我总得有个女朋友,就是她吧。她长得这么好看,就是她吧。不管她在什么地方下机,我看只是廿小时的时间。

我不会问她为什么哭,她也不要问我过去的事。

人总是寂寞的,我总要找女朋友的,一切从头开始。

下了飞机,又该是秋夭了。满地的黄叶,早暗的天日,穿毛衣的季节,潇潇的夜雨。总得有个人陪,就是她吧。我喜欢她眼下那颗痣。

我想到了我自己的故事。

每个人都有一段故事。我尽量想笑,但是笑不出来。没有什么可以笑的。

(完)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 。。 。。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