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你去好了!”
我看着她。她的语气,她的态度,都与林太太没有分别。
她要我怎么样呢?我们家没有钱,她也不把钱放在眼内。
她这么年青貌美,香港就独独不会饿死这种女孩子。
但是她要我怎么样?可怜她同情她可惜她?我不懂。
我只会说道理,即使有这种感觉,不过是放在心里。
如果她用牺牲来换同情,这种牺牲根本不值得。我想。
我仍是等她的。看她在两年之后又怎么样子,我等。
我叹了一根气。为了油,我在家也静默了好几天。
小曲来了一个电话。
“你好吗?”
“不好。”我说。
“怎么了?”
“没什么.这些天我都在考虑牺牲自一已,让你姐姐幸福。”
“幸福可以看得见吗?”小曲在电话那边笑了,“我倒不知道!幸福不过是遂心而已,只要你们两人觉得幸福,就是幸福,还理别人怎么样?”她停一停,“你没有牺牲,就算有,谁还逼你?而且往往真正牺牲了的人,并不认为牺牲伟大,所以你别一直怪姐姐,你也有你的不好。倘若一间屋子着了火,你也叫它等两年?恐怕都成灰烬了!她说不出口的苦,你倒怨她。他总共也不过认得你一个可靠的人,你又太谨慎,叫她等,等到几时去?你的日子过得快,她哪一天不是在拖?”
“好了好了,小曲,我明白了,你别说下去了。”
她长长的叹一口气,拿着电话,隔了很久,才挂断了。
电话截断之后,转来长而闷的呜呜声,我听得发呆。
我拿着话筒,坐在椅子上,竟不晓得动,我充满了内疚。
是的,小令现在的情形,跟着了火的屋子有什么两样?
我倒还叫她等,静待其变,比什么人都要残忍的。
谁说我管她呢?即使是爱她,也爱得很坏,爱得不够。
我可以借口说我有理智,不做冲动的事,所以不能带她走——然而再好听也不过是借口而已。如果爱她真的到了那种程度、恐怕也就什么后果都不顾了。
这时候想起林先生,益发觉得他难得,又是这么多年以前,他居然力排众议,娶了林太太。
不过他是一个有能力的人,维持了家庭这么些日子。
如果林太太好好的用他的遗产,也不致于到今天。
我……没有用。
妈妈惊异的问:“家明……你是在打电话吗?”
我连忙把电话挂上,跳起来说:“没什么,打错了。”
她说:“你的脸色很坏,别是念书念得太累了。”
“没有,你放心,我去睡个午觉就好了。”我说。
“好,去睡一睡。对了,你爸叫我跟你说一件事。”
“什么事?”我一怔,爸爸没有要事,不跟我说话的。
“你记得张伯伯的女儿吗?”妈妈含笑问,“婉儿?”
“哦,她!当然记得。”我也笑了,“就是那个小女孩,过年来我们家,被我打了一顿,又放炮仗吓走的?”
“还好意思说呢,快十年了,说起来还叫我们脸红!”
“张伯伯不会介意的——那时候大家都小,她又顽皮,要夹在我们当中玩,又捣乱,一大班男孩子当然不服。想想也是,怎么欺侮女孩子呢?”我说。
“问你罗!”妈妈笑道,“后来总算带你去道了歉完事。”
“这与爸爸有什么关系?难道他又要再罚我一次?”
“不,婉儿回来了。”妈妈说,“人家就升大学啦。”
“她多大了?我不十分记得。”我问。“十五岁?”
“你这个胡涂虫,她十五岁去美国念高中,今年十八岁了。回来度假,等明年再过去念大学。怎么还说人家十五岁,这是什么记性?”妈妈又笑了。
“我对女孩子的年纪一直记不住'奇書網整理提供',这么久了。”我说。
“你爸爸和张伯伯都想你们见见面,你不反对吧?”妈妈说。
“这是什么意思?”我问,“是做媒吗?”我笑。
“也不一定,做个朋友也好。这年头,父母之命还行得通吗?”她盯着我。
我脸红了。
妈妈真是厉害。
“张婉儿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长得也好。”妈妈说。
我笑笑。妈妈看来很喜欢她。当然,她家世清白。
他们真的安排了我与婉儿见面,就在家中吃晚饭。
张伯伯、伯母也来了。有父母就有这点好,有人出面。
我出到客厅,只看见一个苗条女孩子背我坐着。
她穿一件大袖子的衬衫,在腰间束着一条长裙子。衣服裙子都不知道是用什么料子缝的,又薄又软,贴在身上,带点米色。椅子上放着一顶帽子,通花草织,缀满了绢花缎带,非常浪漫。
这一身打扮我很喜欢,清新自然,悦目赏心。
婉儿仍然背着我,头发是很短的,贴在脖子后面。
张伯伯看见我了,说:“家明,来,见见我们的婉儿。”
我笑着过去,婉儿转过头来,看牢了我,目不转睛。
老实说,我不十分记得她的样子了,小时候这么多玩伴,以小令最文,婉儿最野,她一早去了外国,也没有通信,一晃眼几年,并不记得她。况且那次过年吵架,她生了气,不肯再来,我也没有机会再见她。
不过她大概没有什么变,皮肤微棕,眼睛圆滚滚地。
“婉儿,你好。”我说。
“你好,家明。”她说。
“现在不叫家明哥哥了?”爸爸取笑她,“婉儿长大了。”
婉儿笑:“我几时叫过他哥哥?我从来没叫过!”
妈妈也笑:“黄毛丫头十八变,婉儿越来越好看了。”
张伯母说:“好看什么?回来益发粗了。在外国,也还有姨妈看顾着呢!我真不想认她做女儿。”
妈妈拉着婉儿细细的看了一会儿,说:“你妈不要你了,你就跟着我吧,我疼你,我没有女儿。”
这话把大家都引笑了。
妈妈的确常常想要一个女儿,她对女孩子是极好的。
就算那个时候,小令辍了学,妈妈也想帮忙,是林太太拒绝的。
婉儿很俏皮,她马上说:“听见没有,妈妈,听见没有?”
张伯母摇头,说:“这孩子,我真替她担心,不放你去念大学了。”
婉儿这才吐吐舌头作罢,但还是对她妈妈挤眉弄眼淘气。
她不胖,但是恰到好处。手腕腰身不算粗,但圆滚滚的。人很高,看上去也就苗条,身材极好,人活泼,大致上应该跟小时候的婉儿没有什么两样。
我因为挂念着小令,所以说话不多。
这几天一直不晓得怎么才好,不知道该不该去找她。
见到了又要说什么话,是道歉呢?还是解释?
我是不善解释的一个人,如果现在叫我离开学校,恐怕母亲就头一个伤心死。要做到六亲不认,岂是容易的事,人到底要在世界上生存,就算不顾一切的与她在一起了,想起父母,也心如刀割,有什么快乐可言?她也不会叫我这么做。
既然这条路走不通,我往她家走得再频也没有用。
不过,我说了等她,我就一定等她这两年,决不食言。
张伯伯说:“家明益发少年老成,我喜欢文静的孩子。”
婉儿说:“这次回来,爸爸妈妈就没有放过我!”
张伯母说:“哟,孩子,你也学学好样啊,家明就是榜样,
我的脸马上红了:“不敢当,伯母,我哪里算榜样?”
张伯母稀罕的说:“看,脸就红了,像女孩儿似的。”
我益发不好意思。
婉儿哈哈的笑:“妈妈忘了那年过年的事了?尽赞他!”
“是,”我反而高兴,“伯母忘记我顽皮了?我不是好人呢。”
张伯母说:“那是小时候,作得准吗?现在管现在!”
婉儿看我一眼:“你好了,找到帮你的贵人了。”
她牙失嘴利能说话,不过一点也不讨厌,大家坐在一起,反而有如沐春风的感觉。
她问我:“大家都等你呢,怎么后来你没有来念书?”
“我考上了这一间,妈妈不想我走得太远。”我说。
“你真好福气,我可惨了,老远的在那边,姨妈送我去寄宿学校念书,那寄宿学校是唬人的,收费贵,我们过的日子像集中营,有家长来看我们,学校就装门面,房间也收拾了。饭菜也好了。平时?真亏我们熬的!”
妈妈笑:“倒把你熬得珠圆玉润呢。”
张伯母说:“你听她胡说,现在大家都知道你的毛病了。”
婉儿笑:“句句实话,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满以为回来了,可以享福了,谁知道妈妈比他们还厉害,现在我巴不得回到学校去呢。哈哈哈。”
张伯母气怔在那里,但是嘴角的笑无法隐没。
他们真的为这个女儿骄傲,我看得出来。
父母争气,有这个好处,我是再也想不到的。
我缓缓的说:“寄宿念书是比较辛苦,我听说过的。”
“是不是?家明都说是,可知没错。对了,这次回来,真没想到头一个见的是家明,其他的朋友呢?”她问,“可不可以见他们?”
我想起小曲,低头不响,过了一会儿,我说:“隔了这么多日子不回来,大家分散了,一时到哪里找去?”
“我也想回来,每年暑假姨妈都叫我去欧洲,去完欧洲就叫我陪她。前年、大前年爸妈都来看过我,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我贪玩,也爱旅行。”
我点点头:“比起你,我是土包子,我哪里都没去过。”
“我想起来了,林伯伯的两个女儿呢?我很喜欢那个小的,抱她。从来不哭。她们也到外国去了?”婉儿问。
我看着自己的手,大家的记性都还不差,该记得的事情都记得。
爸爸说:“林伯伯去世了,我们很久没有见到这两个女孩子了。”
婉儿的圆眼睛朝我脸上溜:“家明喜欢林伯伯的女儿,玩游戏,常常帮她,不帮我的。”
妈妈说:“那是以前小时候的事情。对了,家明,明天有空,你陪婉儿到处走走,她多久没回来了,一定生疏得很,你就当她是游客好了。”
我看看婉儿,这种事就是很难拒绝的,我点了点头。
妈妈松了一口气。
客人都走了以后,我想:如果当时要坚决拒绝,也是可以的,只不过我做人很胡涂,碰到什么情面难却的事,多数答应了下来,小曲说我性格模糊,大致上是不错的。
我过了一阵寂寞的日子,要得到小令,难似上刀山下油锅。像婉儿,一切来得这么自然,这么舒畅,有什么不好呢。这样做法有点不对劲,不过我到底是一个人。
爸爸把他的车子借给我开。我们约了婉儿第二天早上十点钟,我去她那里接她。
临睡之前,我听见父母说话。妈妈说:“我看婉儿很好。”爸爸说:“随便家明吧,只要他快乐。”
我听了这话,难过了很久。只要我快乐。当然我也想他们快乐,爱是双方的,若果只取不予,就很不公道了。
我想了很久。
第二夭我按时到婉儿的家去。
她坐在客厅等我,什么都准备好了。
我笑着说:“到底外国回来的呢,守时得很。”
她说:“这是我的美德,英国人才不守时。”
我笑了。
她喜欢戴帽子,今天是一顶土黄原色小边草帽,照样有花有叶,配着长袖衬衫,一条橘黄色的麻布裤子,她长得真高真好看。
“我想去游泳。”她说,“多少年没游泳了!”
“现在水还冷呢。”
“不要紧,我还怕冷?我情愿冷点,头脑清醒。最怕寄宿学校的暖气,不管三七廿一的开着,有时候四五月了,还一直吹暖风,简直令人昏死过去!”
她一边说,一边笑,一边装手势,我只有看的份儿。
“那么我送你到沙滩去,你带游泳衣。”
“好。”
我开车到了浅水湾,她不管三七廿一,就坐在沙滩上。那条裤是簇新的。我看着她,她是这么解放,这么自由,而小令,我的天,还活在卖身葬父的时节里,真是离了谱了。
太阳很好,她望着海,沙滩上有人游泳,不过不多。
我在想自己的事,没与她说话,她当然也是在想事情——想什么?
我问:“在外国有男朋友吗?”
“没有。功课很忙的,没有空,而且在外国念中学的学生,功课不大好,我不喜欢懒读书的男孩子。”
我笑笑,在她身边坐下来。
“你有空时喜欢做什么?”她问我。
我说:“我是天下第一闷人,我只看书。”
“看什么书?”
“什么都看。”我说。
“你有没有看《小王子》?”
“听说过,是一本童话是不是?”我问。
她惊异的看过来:“不是。每个人都说是童话,我看却是一个悲剧。一个男孩子,因为永远怀着纯洁的心,例如碰到与他无法沟通的‘成人’;他不明白的事太多,又无法适应生活,于是借助一条蛇的毒液,自杀了。依我看,这是另一部《异乡人》呢。你看过《异乡人》么?”
“看过。”我诧异,“你真认为小王子是这样的故事?”
“是的,所以我看完之后大哭了一场。我近年来很少看到这么好的书了,又薄,又一个生字也没有。我喜欢小王子与他的玫瑰花,其实那是一段爱情,那玫瑰花一直说她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直到小王子看到地球上,一个玫瑰园里上千的玫瑰,才知道被骗了。他不生气,因为他那朵玫瑰矜贵。他说,他天天为她淋水,用玻璃罩罩住,用屏风挡住,那花又一直咳嗽装病——我说不清楚,反正他爱那朵花,爱得要命,世界上成千成万的玫瑰,他并不介意。中国人说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是不是这意思?”
我正听得入迷,被她一问,怔了怔,只好笑了。
我说:“我很惭愧,你看书看得真周到,我看书……不过看完算了。”
“是呀,有些书不看完也只好算了,这本是难得的。”她嫣然一笑,“不说了,我去换衣服游泳。”
她转到帐幕后去,没多时,换了一套两截的游泳衣出来,全沙滩的目光集中在她身上。我有点目眩,她向我打个招呼,就奔到海旁,钻进浪里,游开去了。
《小王子》,我想,我得去找这本书来看。
小令,她怎么了?早上十一点,她还在睡觉吧。可怜的小令,她真是有点无知无觉的,她知不知道什么是黑什么是白?我想她并不明自。她只是善良,但善良到随人宰割的地步,就有点可恨了。
我应不应该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