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寞梨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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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梨花落- 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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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中尽是羡意。

眼观鼻、鼻观心,故作自然地问道:“你夫人呢?”

“她随李夫人去放灯了。”

世上的事果真是无巧不成书,巧在我偏与廷曦走散,巧在我被人群挤去了花灯摊子,巧在又无故遇上了他,更巧在他也是一人。难怪世人常说,天意弄人,我此刻是深有体会。

街上人声鼎沸,人潮一个劲地往城门走,每个人都护着自己的花灯,一个不小心就会被推倒在地,细想一下,不禁暗笑,也许人摔了不要紧,死活也不能让手里的花灯受罪,因为这不仅是灯,甚至还有梦。

“看来他真的对你很好,南巡也把你带在身边。”

裴煜走到我身前,惨白地月光印在白皙的俊貌上,忽然发现,他消瘦了不少,原本玉润的轮廓,下颚却越发削尖。不知是不是因为月色肆意挥洒,竟让一个曾经玉树临风的男子,此刻黯然无光。

唇边泛起一抹苦涩,我点头,“她对你也很好,很在乎你。”

他的眼里闪过一丝忧色,嘴角不经意颤抖了一下,恍然间,他这一生月牙色长袍竟是于那夜空之上的沧月融为一体,孤高寂寥。

身边不时擦肩而过的人群不明所以地看着在如此喜庆的夜晚格格不入的两个人,脸上明明挂着笑。那笑意中的苦涩,足以淹没这整夜繁华。

我定了定心神,看街上的人大多往城门方向聚集,相比刚才到道路要宽阔得多,至少不会被人群左推右搡。不敢看他的眼睛,索性盯着自己因不安而搅动群裾的手指。

“我先走……”

“夫君!”

我猛然一惊,迎面跑来的不是贺怜君还能是谁?面上的喜色因看见我而转瞬即逝,换上一副探寻的眼光,三步并作两步跑到眼前。

“夫人原来在这里啊?”

她眼角轻佻,这次我确定自己没有看错,她的确是以一种示威的眼神直视我,我原来在这里?意思很明确,我不该在这里。

我尽量不与她目光接触,牵强地扯出一抹淡笑,解释道:“我与公子走散,现下正欲回去。”

“哦……真是巧了。”

心里窝火,这话是越说越明白,转而一想,若是换了我,也怕是难逃胡思乱想,她这样紧张裴煜,也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怜君,放灯了吗?”

我猜裴煜许是看出了端倪,为解尴尬,出面随口找了个话题含糊过去,而贺怜君果然吃裴煜这一套,羞红着双颊,主动牵过裴煜的手,笑盈盈地回道:“放了,妾身为夫君祈福了。”

裴煜木然点头,道:“多谢。”

贺怜君呵笑几声,依着裴煜的臂膀,全然一个小鸟依人,乖巧玲珑的贤淑女子。

“该是妾身做的,夫君不必道谢。”

我站在一边,与这对如胶似漆的恩爱夫妻像是隔着万道洪流,我不愿打扰他们。贺怜君也提防着我x近。心中悠然生出一丝怜悯,贺怜君是真的不懂得,还是宁愿装傻,裴煜由始至终都没叫她一声‘夫人’甚至为他做一件妻子该做的事,做夫君的竟要道谢?若然相敬如宾是这般疏离,我身为女子,也难以忍受。

再待下去,只能是惹别人嫌恶,随即开口道:“我先走一步,你们夫妻慢聊。”

“怜君,我们也回去罢。”

被贺怜君挽着的手臂明显不自在,稍稍挣扎了一下,反而惹得贺怜君挽得更紧,我只能在心底暗暗发笑,不知她和裴煜,谁是谁的劫。

“夫君再陪妾身逛逛吧,妾身还想买盏花灯。”

贺怜君轻摇裴煜的手臂,有意无意看了我两眼,我心中那股火气越烧越旺,再纠缠下去只怕是难收场,她摆明了是认为我居心不良,我有脚自己也能走,为何偏要与他们一起?

我冷笑一声,“也好,我就先回了。”

裴煜张了张嘴,话到嘴边又生生咽下,我明白他想说什么,可是有这必要吗?我本就不该站在这里煞了良辰美景。

我走了一段路,身后传来贺怜君黄莺鸣歌般的笑声,眼前像是能看见裴煜徒感无奈的神情。而我自己,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左拐右拐,偶尔被人撞到了肩,来不及揉捏一下,又被人群推搡着到处游荡。

口有些渴,走到一处茶摊前,叫店家倒了杯茶,目光散漫地看着人如牛毛之多的大街,想起刚才贺怜君的举动,着实让我是又气又好笑。

“姑娘一个人吗?”

店家殷勤地又给我添了杯茶,闲来无事,与我攀谈。

我摇头,继而又点头,讪笑道:“本不是一个人,不过因人太多,走散了。”

他翘腿坐下,肤色蜡黄,身子有些佝偻,明明年岁不大,看起来却十分苍老,拿过大碗给自己倒了口酒,‘咕噜噜’一声,饮尽抹嘴。

“这街上都是成双成对的,上元灯会每年得促成多少对儿夫妻呀!”

我苦笑道:“怕只怕促成了一时,若干年后多半是曲终人亦散。”

那店家听我这样说,不禁摆手反驳道:“话可不能这么讲,百年才修的同船渡,千年才换来共枕眠。人这一辈子,何必要斤斤计较得与失,得到了是福气,得不到是命数。这么多对儿莫不相识的男男女女牵手,谁会立马想到若干年后的事儿?姑娘这样想不对,白白给自己难受。”

恍然大悟,他的一席话如醍醐灌顶,如此简单的道理,为什么我到现在才看透?何必计较得失,我就是因为太在乎有没有得到,失去了多少,才会给自己增了忧伤烦恼。现在想来,原来我一直在自己给自己难受。

第一卷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 第八十七章 难题(一)

第八十七章 难题(一)

第八十七章

“店家说的是。我的确是想错了,给了自己整整五年的难受。”

那店家声音粗矿,扯开喉咙大笑几声,这不结实的木桌子也像是在颤抖摇晃,我起身自袖中掏出银两放在他面前。

“今日这茶算我请姑娘喝的,不收钱……不收钱!”

他推辞着把银子抵还给我,我笑了笑不接,想着也是时候该回去了,若然廷曦比我先回,他该有多担心,又或是他在外面寻我,找不到我又会有多心急?

“子夫!”

转头就看见廷曦站在人群里,不怒自威的俊貌,一袭藏蓝色水墨长袍将他挺拔健硕的身躯描绘得如画中走出来的翩翩公子。即便是站在人群中,也能感受到独属于他身上的凌人英气,明明是夜晚,却仿佛是沐浴着金辉阳光,散发与生俱来的王者风范。

他大步流星地朝我走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腕,将我带入怀中,下颚摩擦着我的额头。一旁路过的人都露出一种心领神会地表情,与我们隔开距离。

“我怎么能把你弄丢了?”语带歉意,温润的唇瓣轻轻落在额上。

我看着站在旁边偷笑地店家,心里虽然暖开了花,却还是挣了挣身子,大庭广众之下,我还抹不开这面子。

噗笑道:“没丢,不还是让你找到了吗?”

他宠溺地刮了刮我的鼻头,“我很累了,回去罢。”

我点头,紧握住他的手,我明显感觉到他更用力,虽然被他捏的有些生疼,但我仍是任由他的掌心包裹着,带着我一路往回走。

耳边像是听到了店家粗矿低沉的声音,大笑吆喝着:“看吧!又促成一对儿!”

回到宅子,竟有种莫名的亲切,肚子有些饿,正想着让周伯做些吃的来,听见大堂里笑声不断,看来他们还早一步回来。

“哟!公子和夫人玩的可还开心?”李伯意凑上前来,打趣地问道。

我环视一圈,贺怜君和裴煜还没有回来,廷昭面色平常地坐在一边,众人笑,他也笑,更多时候。选择沉默。

“没你开心,你小子真去了醉乡坊?”

廷曦看似无意,实则将了李伯意一军,我看向乔青衣,她眼里闪过忧色,死拽着手里的锦帕。心里有些责怪廷曦,哪壶不开提哪壶,只为这一句戏言,就伤了一颗脆弱的心。

我正欲开口把这尴尬掩盖过去,李伯意挠了挠头,憨笑道:“我可没去,说说而已。”

乔青衣脸上瞬间绽开了笑颜,整个身子都像是轻松了下来,如一江春水的双眸含情脉脉地望着李伯意,忧色一扫而空。

“明日就起程去淮安吧,莫要再耽搁了。”

廷曦兴许是乏了,众人聊了几句等会上遇见的趣事也就散了,各自回了院子。想着明日要去淮安,也不知会遇到多少个像那乞讨的爷孙俩一样的流民,天灾之后必有人祸,只愿这人祸千万不要来势汹汹。因为那些流离失所的人,再也经不起这样的风吹雨打了。

次日,当太阳的第一缕金辉照入窗内时,我悠悠睁开眼,推了推身旁沉睡的廷曦,他紧皱的眉头就连睡觉时也不松懈分毫,几次为他抹平后,会无奈发现,眨眼间又皱在了一起,他本身睡意浅,被我一惊,立时醒来。

我歉意地说道:“上路再睡吧,我想快些到淮安。”

他伸手捏了捏高挺的鼻梁,腾身坐起,我服侍他梳理更衣,挑了一身玄绛色金丝镶边锦缎长袍,上绣虎跃祥云,斑斓猛虎赫赫生威,一双虎眼由极品猫眼石镶嵌,乳白的两颗獠牙由丝丝银线勾勒而成,最惹人称赞的当属五彩祥云,每一朵都绣制的轻浮飘渺,仿若真就置身在忽舒忽卷的云彩之上。

本不想为他选如此华丽惹眼的衣袍,只是翻开携带的包袱才晓,这已算是最普通最次货的衣袍,其余不是绣蟠龙就是绣麒麟,平民百姓是万万不能用这些图纹的,否则就会被人视作大逆不道,藐视皇族。廷曦没有表露身份。在外人看来他就是一个平民,所以挑了半天才选中这套不会被当作话柄的衣袍。

整个人沐晨光而立,如墨剑眉之下,双眸似暖时,却透着寒冽清冷的傲气;似冷时,又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丝丝柔情。薄唇紧抿,唇线延伸至一个完美的角度,若有若无含着淡淡地笑意,比之这朝霞更耀眼迷人。

我倒是方便打扮,最平常不过的一身素白襦裙,用简易朴素的珍珠钗子挽作头髻,微施傅粉,扫一抹淡雅胭脂色,双腮氤氲开朦胧霞光,镜中之人,也算得上是清丽脱俗。

我们一行人吃过早膳后,就匆匆上路,我照样是被廷曦安排坐在马车里,其实当看见奔驰的马儿时心里难免悸动,可是廷曦不允,我也只好乖乖地钻进马车,撩开车帘子看一路倒退的风景。

“夫人,去了淮安之后。我们又往哪里走?”

坐在我身边的方琼一边吃着糕点,一边含糊着说话。她本是应该与乔青衣、贺怜君二人共乘一辆马车,不过她临行前硬要和我挤一辆,她求起人来,只怕是谁也没法子,我也想着自己在这狭隘的马车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让她和我一起,也许还能去去闷气。

我没问她为何偏要挤上我的车,心里也明白,相处了这么多日,明里暗里这方琼有些厌恶贺怜君。每每贺怜君说话时,她准会在一边不屑摇头。

“既然南巡,自然是一路往南面走了。”

马车越来越颠簸,出了洛邑城之后除了在几家酒肆和驿站里见到人之外,大多是行驶在荒野的官道上,触目所及,官道两旁栽种着参天梧桐,绿油油的梧桐叶子迎风摇曳,耳边仅能听见呼啸而过的风声,叶子‘悉悉索索’地抖动声。

洛邑离淮安不远,按我们现在的行程速度不出意外三日之内就能到达,今日已赶了一天的路,我一直呆在马车里睡也睡不好,坐也坐不稳,好不容易熬到下车歇息,我等不及廷曦来抱我下车,自己纵身一跃,稳稳落在黄土地上。

天色已有些蒙蒙灰了,洛邑和淮安之间只有一座小村子,现下也轮不到我们挑三拣四,一行人收拾好包袱,就往村子里走。

也许是太阳就要西沉的关系,街上没有多少人,一条不宽地街道就贯通了整个村子,路上的行人越来越稀少,本就为数不多的小摊贩看了看天色,正欲收拾货物离开,我疾步走上前去,横手拦住他。

“这位小哥,打听一件事儿,请问这村子里有客栈吗?”

他不假思索地摇头,十分肯定的说:“没有!”

其实我早已猜到,这个村子人烟稀少,莫说现在临近夜幕,就算是白日,我相信也多不出几个人来,放眼望去。大致上就能把一条道路从头看尽,除了平常人家的屋子,连家像样的饭馆亦难找出,更何况我们奢望的客栈了。

“啊?这可怎么办,难不成今晚我们要露宿街头了?”

方琼惊恐地说出每个人心里都在担忧的问题,的确,我们身上连棉被也没有,现下只是初春时节,就算要露宿街头,我再次环眼一圈,连处遮风避雨的地方都没有。我们这行人,尊贵如廷曦,是当朝太子,最最低下的也是皇宫里的近身宫人,如果真要这么凄惨的过一晚,我也很难保证能不能受得了。

“看你们也不是流民,若然身上有银子,就去街尾族长家碰碰运气,说不定能让你们借宿一晚。”

那小摊贩边说边走,手指着街尾,我顺着他的指尖看过去,果然有一处房子,在这些茅屋土房里算得上是最气派的屋子。虽然对于我们来说,也好不了多少,但只要一想到不放下身段就要以天为盖、地为榻,我不得不屈服,现在哪怕是给我一间柴房,我也愿意屈身。

没走几步就到了所谓的族长住的屋子前,看了看廷曦,他瞥眉不悦,我自然理解他,客栈已是他的最低限度,现下竟要沦落到在这种破旧的屋子里借宿一晚,他毕竟贵为太子,常人能轻易接受的困境,他反而很难说服自己。我又看其他人,个个都是默不言语,唯有裴煜一直挂着一抹淡笑,视乎就算是露宿街头,他也无妨。

叹了口气,上前敲门,这等事也只有我去做了。

不过多时,就有人出来开门答应:“姑娘找谁?”

眼前是个约摸只有十岁大的男孩,眉目清秀,声音有些沙哑,探寻的眼光打量我们这一行不速之客。

我从袖子里掏出几锭银子,递在他面前,说道:“我们是外乡人,途经你们村子,想寻处落脚的地方歇上一晚,不知能否行个方便?”

那孩子愣了愣,转身冲进院子里,不一会儿又跌跌撞撞地跑回来,身边跟着一位白翁老人,应该就是这村子的族长了。

“姑娘,你们人这么多,我家怕是住不下啊,只有两处空闲出来的屋子,你看这……”

族长眯着眼,一手捻着白须,一手杵着一根简易的拐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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