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涣急的瞪眼,“这种事情也能悟到!?先生就是没个正经,赶紧想法子帮帮大哥啊!”
“咳,这法子也不是没有。”宋初一深深的望着他,“我猜,谁要是能引起那些姑娘们的兴趣,风头盖过羽,许是会有转机。”
季涣环视一圈,愁眉不展道,“也就大哥生的好看!”
“巴国大部分男人都是短小精悍。据我揣测,这些巴国女子会喜欢特别高大威猛的汉子……”宋初一定定的看着季涣,意思很明显。
秦人多生的高大,但看起来最魁梧威猛的是季涣和谷京。
“让我去解救籍兄!”谷京义不容辞的站起来,脸上却是掩不住欢喜。
季涣叹了口气,站起来,猛的吼道,“你们这些巴国的婆娘,都给老子过来!”
一声咆哮,顿时安静了许多,巴国的女子们都纷纷回头,即惊惧且欢喜的望着季涣。
宋初一眼见她们意动,便在招了招手,示意她们过来,然后指了指季涣做了个交合的手势。巴国女子一时有些犹豫,看看季涣又看看籍羽,隔了几息,纷纷松开籍羽,带着羞涩畏惧的神情走到季涣面前。
众人下巴都快掉下来了,这是什么情况?方才还如饿狼猛虎一般的女人,转眼间就变成淑女了?
也有两个女子顺便看见谷京,大胆的对着他抛媚眼,见他咧嘴呵呵笑着,便大胆的上前来牵他的手。
方才籍羽坐在最外边,女子们一眼就看见了他,眼下环视四周,发现这里的男人除了宋初一之外体格都很是不错,便各自寻了合心意的男人去请欢。
“到林子里去吧,不要走远,不要跟她们任何人回家,如果她们硬拉你回去,可以翻脸,切记切记啊!否则你们白牺牲色相了。”宋初一老妈子一样的嘱咐道。
两个少女见宋初一这副模样,即便听不懂语言,也冲她翻了个白眼,表示鄙视。
季涣一直黑着脸往林子里走,三个少女一直小心翼翼的跟着跟在他身后,其他女子虽表情羡慕,却没有一个人再跑到季涣这里。
此种风俗的形成,主要是因为这个部落依旧以母系氏族为主,女子可以挑选任何心仪的男子欢好,而不是守着一个男人过一辈子;其二,是因为在这种距离都城很远的地方,各个部落之间有时候会因为狩猎区域的问题而产生摩擦,再加上以狩猎为主,每年死伤更甚;另外还有一个最最重要的原因,这里是最靠近楚国的地方,是征兵重地。
种种情形导致男性稀缺,部落想生存,女子必须要找男人生孩子。
方才那些巴国女子看似一团乱,但她们都会不约而同的把最健康、年轻、结实的女孩留给她们认为最好的男人,以便更容易的生出健康的孩子。
看着几个人带着少女去了林子里,籍羽皱着眉头问宋初一,“怎么回事?”
“咳,她们可能觉得你接了果子,却又磨磨唧唧的,心中不喜欢,恰好季涣魁梧霸气……”宋初一看着小风吹动树林,脑海里各种各样少儿不宜的画面。
“你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籍羽眉头拧的更深。他自从妻子过世之后便再也没有碰过女人,季涣虽然尚未娶妻,也偶尔不会拒绝女人求欢,在这方面却不喜欢勉强,倘若不是某人煽动,就算他是想替自己脱身,却是宁愿提剑上来砍了这个几个女人,也不会想到这种法子。
而那煽风点火的某人,没有第二种可能了!籍羽盯着宋初一。
宋初一可不是那种会被人看到不好意思的人,抄手坦然的任籍羽观看,目光却依旧不离林子,答案似是而非,“看看京和涣就知道了,享受还是被享受……这是个态度问题。男人嘛,别一脸像是被强了一样,潇洒一点。”
如果季涣面对这样毫无诚意的安慰,恐怕立刻要暴躁了。
片刻,谷寒领着一名老者回来。
“部落里就这一个引路人,会说中原的语言,我与他谈妥了价格,是十金。”谷寒道。
十金啊!真够黑!众人都恨不得在这里常住了,又有这么多女人白睡,带个路就能赚十金,简直人生最理想的生活啊!
宋初一点头,打量老者几眼,是个精瘦的老叟,着一身黑褐色的麻布衣,满脸褶皱,眼皮下垂几乎遮住了整个眼睛,须发却又只是花白。在他偶尔抬眼的时候,宋初一迅速的捕捉到了想要的讯息。
老叟似乎也有些吃惊,大约是没想这么壮实的汉子却以一个少年为领。
宋初一对这老叟的印象并不太好,便慢慢问道,“您会说的是哪一国话?”
这是一句极简单的话,老人基本能听懂,回答道,“周语。”
周王朝强盛时期曾经纳了一位士人的良言,在天下推行教授周朝语言,也就是所谓的官话。不过还没把臣民教化,周王室就沦为了摆设。虽然周王室的语言并没有达到让大多数人会说的地步,但在邦交和行商之事上却起了莫大的作用,大家默认都使用“官话”进行沟通。
宋初一立刻以流利的官话问道,“从这里道阆中需行多少天?”
那老叟愣了一下,顺口说了一句大家都听不懂的语言。
宋初一表情有些茫然,继续用周语道,“您说的是……”
“抱歉,老朽太久没用周语有些生疏了,从这到阆中要翻越十座大山,若是快一些的话可以走近道,那最少也需要二十天。”老叟道。
宋初一接着引导问题,“山里可会有危险?”
“有一些凶蛮的部族或者野兽,至于部族,只要给些钱财不会有太大问题。”老叟满脸笑容的道,“老夫为商贾引路三十余年了,绝不会出岔子。”
宋初一了然,笑眯眯的道,“在下自是不会质疑您的经验,至于遇到部族也无所谓,我这里都是一些可以在十万大军中取主将头颅的大剑师,出不起钱财的时候,还请您莫怪我们对巴人动武才是。不过未免这种情形的发生,能否请您带我们避开这些部族?”
这是一个不容置疑的威吓。宋初一来过巴国,知道有一些引路人与巴国内的一些部族勾结,专门领着商队经过这些部族,然后利用天险和熟悉地形的优势杀人越货。
老叟微微僵了一下,笑道,“客人放心,那是自然的。”
她本就怀疑老者是干这种勾当,又不敢肯定,但方才老者的举动,和两句话便出卖了自己。
宋初一懂巴语,之前老者那句话说的是:酒肆里的掌柜可好?宋初一故意装作不懂。后来他看宋初一听不懂巴语,也不会说巴语,便说了需要买通部族的事情。
另外像这种建在山口的部落,不可能只有一个引路人,可是这老者紧接着又说自己已经有三十多年的领路经验了,宋初一看他虽然显出老态,身体还十分硬朗,如此有经验的人引路人,为何会没有被过往商贾选择?
最主要的是,若是个有良心的人,忽然看见听见一群这么厉害的大剑师莫名其妙的闯进自己国家,还要往都城去,不得怀疑他们是不是想刺杀他们的君主啊!这老叟还算精明,对此事却无动于衷。
在宋初一看来,处处都是破绽!
第160章 各种极品们
周语就是靠近卫国那一代的语言,虽说十里不同音,但籍羽自还是能听懂个大概,连蒙带猜也将情形摸的八九不离十。心中只能叹:老翁年纪虽大,但在玩心眼的事情上,终究还是不如这个为了玩心眼而生的人啊!
休息一个时辰,等那几个和巴国少女进林子的剑客都返回,便整装上路。
引路的老叟带了一个盲眼中年男子,宋初一从他们的称呼知道男子是老叟的侄子,是部落里所剩无几的男人之一。
中年男子面容消瘦,神色郁郁,默默的跟着马队,三天不曾说过一句话。
后几日在老叟的安慰下,男子的话渐渐多了起来。从他们的对话中,宋初一才得知缘由。
有时候幸存真的不能等于幸运。这名男子在部落里什么都不用做,部落里会供给他吃穿用度,而且都是最好的,但是他每天至少要和一两个女子发生关系。这也导致他刚到壮年便不能人道了。
既然如此,对于部落来说,他已经没利用价值了。
老叟也曾经与他有类似的经历,后来便与许多部落勾结打劫过路商队,以此谋生。
这遭遇的确悲惨,但宋初一却觉得应该庆幸才是,他现在还是壮年,身子养一养,还能拼搏一番,用双手养活自己,倘若是五十余岁才被弃,那才真的叫可悲。
通过一路上的接触,老叟对宋初一也有一些了解。他以前遇上的所有人都不傻,但是只有宋初一一个人让他觉得不能糊弄。
宋初一似乎除了从一开始有一句威吓和试探之外。再没有做过更进一步的事情,只是以往所有人在山里转悠几圈便会失去方向感。而她却始终能分辨出方向,也能够择出最佳路线。
老叟明白了宋初一找他来只是做一个细节的向导,便也就熄了绕路的心思。
在十五日之后,宋初一一行终于看见了阆中。
这是群山环绕中的一片盆地,这个时间陇西已经进入初冬了,而此处却依旧是庄稼茂盛。
正是清晨,淡淡的雾气缭绕,阆中城便坐落在这片宛若仙境的地方,没有防护的城墙。因为外围的天险便是最好的屏障。
宋初一不是第一次到阆中,但再次看见群山环绕中的安逸。再想起一路走来的艰辛,依旧皱起了眉头——想大军压境的攻下巴蜀,实在难于上青天啊!
宋初一命人给了那老叟十二金,便领人入了城内。
阆中一直是中原商贾必到之处,而冒险到巴蜀来做生意,必须得有足够的武力,所以宋初一这二十剑客只相当于一支普通大小的商队护卫,并不会太引人怀疑。
“这里的人瞧上去倒还像个样子。”谷京看着从身边往来的巴人道。
战国人判断一个地方贫富,首先从建筑和衣着上来看。建筑暂且不说,光看身上布料的多寡便能知一二。再譬如,把皮毛围在脖颈或披在身上是贵气,若是把皮毛用来遮羞就是未开化。
这在战国的任何一个地方都适用。
“何止是像样,巴国物产丰富,比秦国更加富庶。”宋初一道。
“地处偏僻,民风未开化,当真富庶?”谷寒问道。
宋初一笑笑,“住上几日你便知道了。”
多数人即便自己心里知道自己家乡有哪些不好,对外也绝不承认差,宋初一这么说让剑客们心里多多少少有些不快。
但是宋初一认为,在这个充满鲜血和战火的世界上,倘若没有霸主的实力却富的流油,不过食耳!便如你若是一名庶民的女儿,却长成倾国美人一样危险。
没有能力保护的东西,还不如没有。
“今日先寻了地方投宿,暂定在巴国停留一晚。”宋初一到巴国来,主要是亲自打听一下所谓巴蜀开战究竟有几分可能性,从未想过从巴国入手。
一来,巴国对外的商路不如蜀国多,其内部更是部族众多;其次是,巴人骁勇善战是出了名的,就算与最强盛时期的楚国作战也从未吃亏过。
除了这点之外,宋初一还特别喜欢蜀王,此人的昏庸世所罕见,商纣王和周幽王在他面前实在不值一提,如果是他当时在这两位的位置上,怕是更能折腾。窝在蜀国这种小地方,没能让他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绝对是历史的遗憾!
这种也算是一代奇才,所以宋初一觉得很稀罕。
有这种满身写着“亡国”二字的国君,宋初一不拿他开刀简直对不起苍天丢下的一块大饼。
两国战事在都城传的沸沸扬扬,在巴国停留了一天便打听到了两国剑拔弩张的缘由。
说起来很可笑,居然是两国君主后院的葡萄架倒塌了。
巴蜀两国素来不和,有一回巴国国君听说蜀王嘲笑他是不知高雅为何物的牛粪蛋,怒火攻心,拔剑就要去劈了蜀王。巴国也不知是哪位臣子给巴国国君出了个主意,说蜀王爱美人成痴,打着修缮关系的旗号送几个妖娆多情的女子去迷惑他。巴国国君为人特别抠,听闻这个计策,勉强批准了,不就是几个女人吗?一咬牙一闭眼一狠心,也就舍了。
巴国放低姿态,送了几个美人去。蜀王那叫一个舒心,巴国那位什么时候低过头啊!连带着看着几个巴国女人都觉得倾国倾城,一连宠幸了好几个晚上。
结果巴国女子怀孕了,这下蜀王后急了。蜀王这位王后还是颇有手段的,虽然生的并非多么貌美,但很能讨夫君欢心,蜀王的女人有一半都是她搜罗来的。但因为引不起蜀王性趣,一直没有诞下公子。
王后一听闻此事便下令要将她辛苦从民间搜罗来的美女装上车,都送给巴国国君。蜀王这下急了,连忙去找王后。
王后只淡淡的抛了一句:您现在就喜欢巴国的美人儿,那几位也的确生的不凡,这些您用剩下的庸脂俗粉不如就送给巴王算了,也算礼尚往来,反正您现在也不耐烦宠幸她们。
王后本是拿话将蜀王激上一激,谁知道她低估了自己夫君的胡闹程度,那一句“用剩下的庸脂俗粉”令蜀王大呼:妙哉!当下把王后夸奖了一番,令人将美人们好好装扮一番就送去了巴国。
巴王不比蜀王阅美人无数,形形色色的美人儿站成一片,那风景实在美不胜收!巴王眼睛都看直了,再加上他原本就抠,心想几个美人换来一堆,这很合算啊!所以不顾群臣劝阻,便将美人都留了下来。
这下子,巴王后那边的醋坛子又打翻了,提剑去找巴王拼命。打完一通之后,拎着包袱就返回了自己的部族。巴王后不仅曾经与巴王并肩作战,是名少见的女悍将,而且还是巴国一个大部落的首领,有情分又有政治意义,这一走问题就大了。王后部落里见自己女头领怒火冲天,便要求巴王给他们一个理由,不然就造反。
巴王这才回过味儿来,虽然他一直觉得蜀王猪一样的头脑,但猪的身边总该有明白人,肯定是用计离间他们夫妻感情。
王后哄不回来,巴王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一怒之下出兵攻打蜀国。
蜀国倒也真有明白人,立刻祸水东引,引到了苴国那边。
苴国是夹在巴蜀之间的一个小国,是与蜀国王室开明氏同属一支,是蜀国的附属国。可是苴国的国君与巴国国君关系比较好,暗中联手反蜀。所以蜀国大臣想借此事离间两国。
三国闹的不可开交,实在是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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