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其实很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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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其实很疯狂-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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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杰



第一章

NO1 混

吕雉很早就进入了刘邦的生活,早到公元前214年。

当时的刘邦,不过是大秦帝国中一个极不起眼的小公务员,算不上个官,充其量是个吏。工作之余,他游荡于沛县街市,悠哉游哉,漫不经心,把周遭一切都看在眼里,却又都没放在眼里。

他出门,头上总爱戴一顶“亭长冠”。为做此冠,刘邦煞费苦心,派人专程到薛县订制。薛县地方大不,制冠手艺倒是一流。冠以竹皮为骨,外裱漆丽,冠顶扁而细长,形如楚国贵族长冠。

冠是山寨版的冠,戴在头上,一般人却看不出身份。这让刘邦十分受用,一副像我这种牛人,想找个人佩服一下,就只能去照镜子的神情。

这顶竹冠是他的钟爱,一直带在身边。多年后他做了皇帝,闲暇时也要拿出来戴戴,以回味当初在沛县虚度的烂漫时光。

当年,他头顶“刘氏冠”大摇大摆地出肉铺进酒馆,坐下便与友人放肆痛饮,喝大了就神侃胡聊,满嘴跑马车,或者吐一地,才不在意旁人用何种眼光打量他。

有两家酒馆的女老板与他熟识,并不向他催要欠下的酒账,很多时候干脆就免单。刘邦兜里常常一个子儿没有,穷得叮当都不响,却从来就不缺对他好,与他暧昧温存的女人。

沛县的有头有脸的人物既羡慕,又嫉妒,还有些惊讶,无法表达此等复杂的心情,只能在心底颇有几分酸楚地感叹:世上有几个女人一生中没有爱上过流氓!

沛县城东门外,有一处泗水亭——刘邦混薪水的地方。

那时他有一个头衔:泗水亭亭长。

这是一份吃力不讨好的差事,既不清闲亦无油水可捞。管辖的事务不大,却相当繁琐,今日接待官员,明日缉捕盗贼,后日为县政府采买购物,还要传递文书,调节民事纠纷。

诸多细碎公务办妥了应当应份,不受嘉奖;办砸了,官员不满,乡亲骂街,两头受气。

这倒霉催的差事,老实巴交目不识丁的农民干不了,富家子弟不屑于干,唯有刘邦这等出身平民的半文盲干得投入。

亭长,是刘邦平生第一份差事,这一年他已经35岁。

男人三十而立——中国人之口头禅。立为立业,可无论三十而立,还是四十不惑,大多数人做工干活,仅为了混一碗饭吃而已,何谈立业?谈不上也罢了,却乌鸦嫌猪黑,自己活得比鬼火亮一点,还假装太阳照别人。

说到立业,必说成家,所谓成家立业。二者实际并无关联,无非是强调传宗接代与养家糊口同等紧要。

刘邦的哥哥刘伯,便是“成家立业”之典范。此人早早地娶了妻,另立门户,过着庸而又俗的小日子。

相形之下,刘邦很另类,人们看他的目光难免有些鄙夷。

可是,若要让刘邦复制粘贴刘伯的人生,他恨不得一头撞死。在他眼里,刘伯的人生,无疑是千人一面的钟点人生:按点出生,按点长大,按点干活,按点娶亲,按点产子,循规蹈矩,传宗接代,周而复始,宛如当了一辈子钟点工。他们明白到什么年龄该干什么,却从没想过自己爱干什么。

与其按钟点消磨人生,不如过闲散随意的日子,没立业,但有饭吃,未成家,却有女人。

家里没饭辙,刘邦便去大哥家蹭,一个人去孤单,还捎带一帮狐朋狗友同往。去得多了,大嫂甩脸子,摔盆砸碗敲锅铲,再去,便是清锅冷灶,热水都喝不上一碗,搞得刘邦很尴尬。

哥们儿嘲讽他没面子,他也的确没面子,他这个小叔子在大嫂眼里就是个没正形的货。大嫂用足以击落苍蝇的目光盯他一眼,眼中的内容是给他的评价:混吃等死。

潦倒之时,刘邦在街市闲荡,弄点钱就上酒馆孟浪饮酒。沛县邻里见了无不撇嘴,瞧,这就是名副其实的浪荡。

这个浪荡儿让父亲刘太公失望透顶,小时候叫你念书,你光捣蛋,长大了,有手有脚有力气却不干活,混到今日,你脚下的地在走,你身边的水在流,你是一无所有。

刘老公气得差点就改姓崔了,因为刘邦确实有一点贱。

儿时家里凑钱供他上学堂,指望他将来奔个好前程,他却只知嬉戏玩闹,哪里读得进去,四书不曾翻阅半本、五经不曾念过整段。

儿时也总有些美好时光。

那时,刘邦有一发小名叫卢绾,与他同年同月同日生,同在一所学堂念书,卢绾性情温和,刘邦机灵好动。性情温和之人,通常胆子就小,调皮捣蛋也蹑手蹑脚,放不开。

一日,二人下了学,路经一户人家,刘邦见其屋檐下藏一蜂窝,便问卢绾:敢不敢捅?

你敢我就敢。卢绾说。

刘邦找来一根竹竿,轻捅蜂窝两下,交给卢绾:我捅不动,你来,使劲。

卢绾当了真,接过兵器,重重一桶,无数马蜂蜂拥而出,路人避之不及,皆被蛰伤。卢绾回头再看刘邦,刘邦早没了影儿。

见刘邦跑了,卢绾才想到跑,脸上已被蛰了几块又红又肿的包。

惹祸捅马蜂窝之事不胜枚举,卢绾始终跟在刘邦屁股后面打转,刘邦使坏,他也使坏,刘邦躲他也躲。二人形影不离,可谓手足情深。

情深归情深,学业自然是荒废掉了,刘太公望子成龙的梦想不幸破灭。

纵观世间,所有望子成龙的人,都因为他们自己不是龙。刘邦心中非但没有愧疚,反倒有些看不起父亲。

那些慵倦的黄昏或者午后,刘邦在家躺着,在外晃着,在田边蹲着,心里自有一番想法。身边人干的正经事,他是瞧不上的。那种一眼即能望到头的人生,没有激情,没有悬念,是纯粹的昏昏噩噩。那些人温饱之余,脑中空空,刘邦却有自己的偶像,这偶像便是战国后期名扬天下的信陵君。

信陵君乃魏国国君魏昭王之子,堂下门客三千,来自社会各阶层,三教九流应有尽有。

其中有些人颇讲义气,关键时刻,为信陵君抛头颅洒热血,成就了信陵君的名声。

心中无偶像,人生便无榜样。

一个时代没有偶像,说明这个时代激情匮乏;一个人没有偶像,证明此人心灵麻木。粉丝其实挺有福分,平淡日子里有牛逼之人助你提神,生活兴奋点也比没偶像的人多一些。

信陵君便是刘邦心中的榜样、兴奋点、靓丽之星。有此榜样在,对于广大俗物的奚落、鄙夷和指责,刘邦根本就不在乎。一言以蔽之:鸡爬到墙头始终是鸡,凤凰落地依旧是凤凰,鸿鹄已知燕雀弱智,又何必计较。

一切都无所谓,刘邦自顾自地混。

混是一个极高雅的词,时至今日,不管干大事做小事的人,口头上总挂着它,或是谦逊或是自嘲。白领混职位,教师混职称,学生混文凭,政客混官位,简简单单一个“混”字,饱含了无数艰辛与庞杂的社会人际关系。

话说榜样的力量无穷,刘邦如偶像信陵君一般,结交各类朋友。他虽无偶像实力,却有偶像气度。有钱请客,没钱也请客,绝不会在买单之际跑茅厕。

跟他一起混,你感到畅快、愉悦;听他侃天说地,甚至让人生出几分莫名的豪迈。于是乎,与他一起厮混的人,愈发多起来,市井小徒、江湖人士、公务官员,五花八门。

公务官员中,有一人名叫萧何,生于沛县,长于沛县,根基深底子厚,年长刘邦几岁,打小沉迷读书,却没读傻,挑的专业也合适宜——律法。

在秦朝,要谋个一官半职,就得通律法,好比如今做股票炒房产要懂政策。此乃商鞅变法打下的烙印。

到秦始皇执政,推出一项治国新理念:“以吏为师”。意思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人员,还得肩负为人师表的职责。

为人师,自然有学问要授,这学问便是律法。自商鞅变法始,秦国就重视法制,法令苛刻且严厉。由此,普法教育必不可少。

熟通律法者,往往性情沉稳,逻辑思维强悍,萧何亦是如此。他当上沛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是情理之中的事,此官职当时叫吏掾。

然而,一个熟通律法的吏掾怎么和一个市井混混搅到了一起?二者俨然不登对。

刘邦不爱读书,也极厌烦儒生。那些儒生,说话巨爱绕弯子,把耳屎叫做耵聍,把喷嚏称为因鼻粘膜受损而引起的一种强烈带声的喷气现象。

在刘邦看来,那些儒生皆是满身书呆气,说话不得要领,惯会纸上谈兵。并且他们统一都姓庄,名字叫高雅。

伊索寓言里有个《两个壶》的故事,故事中,一只陶壶对铜壶说:请你离我远一点,不要靠近我。只要你轻轻碰到我,我就会被碰碎,我怎么也不敢靠近你。

这个故事是说,彼此相当,方可为友。可刘邦就是一只铜壶,铜豌豆做的壶,蒸不烂、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烂,一敲响当当;而萧何是一只陶壶,外在朴拙,内秀深藏。如此迥异俩壶亲密接触,却未破碎,甚至连裂缝也未见一丝,是何道理?

刨根究底,皆因二人性情所致。刘邦豪爽,萧何也豪爽。这与读书多少,学问深浅并无关系,属于上天赋予,胎中带来,学也学不会,抹也抹不去。

性情相投之人,亦是前世缘分注定,不成夫妻,即成良友。无论成亲成友,彼此总有闪光点被相互捕捉。

交往之中,刘邦对萧何十分赞赏。其赞赏之情,可以诗表述——官不在高,懂法则行;学不在深,有韬略则灵,无竖儒之酸气,无装逼之恶习,谈笑皆畅快,往来无障碍,可以喝大酒,悦心情。刘邦云:萧何何陋之有?

而萧何看刘邦,也与常人截然不同。刘邦闲散慵懒,在萧何眼中,是不屑与一般小民为伍;刘邦大言不惭,在萧何看来,是胸中怀激情,心里藏江河。心有江河之人,绝非池中鱼。他莫名地生出一种预感:刘邦这只小飞蝗,迟早会腾达。这感觉一经萌生,就再没打消过。

结识萧何之初,刘邦的生活一如往常,该吃吃该喝喝,依然是一副吊儿郎当谁都不尿的样儿,行径于沛县街市,卓然不群。

有街市的地方必有人流,人流未必就痛,但一定很繁杂。人流中有富豪有穷鬼,有壮汉有妇人,有老朽亦有顽童。顽童在扭曲蜿蜒、青苔滋生的石板路上嬉戏打闹,一不小心摔了跤,被赶集的外乡人搀起;那些外乡人通常挑担背筐,见了亲友,连声招呼寒暄,笑烂了一张脸。拉拉扯扯去往狗肉摊,称上两斤狗肉,用荷叶包了,一同进到酒铺中,买些散酒,把狗肉铺在桌上,纷纷落座,吱溜一口酒,吧嗒一口肉,边吃边说些心里话,慢腾腾的,直到散了集才分手。

中国有句老话:狗肉不能入席。沛县恰恰相反:无狗肉不能成席。在沛县的酒铺桌上,总摆着一盘狗肉,一壶老酒,友人对座而饮,这景象仿佛纪录片中的画面定格。

那时候,狗肉比猪肉昂贵,乃上等肉食。利益驱使,便有人以屠狗为业。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屠狗也能屠出名气来,刘邦有一好友叫樊哙,便是沛县鼎鼎有名的狗屠。

刘邦常去樊哙那里买狗肉下酒,以飨口感。一时拮据,便去赊账,樊哙是个痛快人,断无小农意识,绝不锱铢必较,他从不记账,哪笔账清了,哪笔账没还,心头没数,倒让刘邦有些汗颜。

汗颜也抵不住腹中食欲,口中味欲,面子和肚子较劲,面子总是输。面子这玩意儿虚无缥,不当吃不当喝,还不如一张擦屁股纸。天长日久,刘邦也坦然了,毫无心理障碍地去买狗肉、赊狗肉、看樊哙屠狗肉。

樊哙屠狗,技术超娴熟。一条狗被他夹在两腿之间,动弹不得;樊哙提刀便剜,只消几刀,便如剥花生壳般利索,将狗皮剥落下来拎在手上。旋即,脸上闪出一丝冷漠的笑。此刻,裸狗眼眶盈满惶恐热泪,战栗哀嚎,继而呜咽几声,倒地而亡。

万物皆有灵,狗也不例外,远远地便嗅到这位酷爱屠狗的彪悍哥,汪汪狂叫。一群狗仔队偶遇樊哙,也不齐心,要么吓得瘫软,要么群起攻之,最终皆成刀下亡魂。

与刘邦相比,樊哙孔武有力,尽管刘邦身长七尺八寸,一米八左右,但没有樊哙结实。在刘邦看来,此君天生是当武将的好材料。果不其然,多年后他举旗打天下,樊哙勇猛无敌,领衔大军先锋。而樊哙也并非只是一员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武夫,他粗中有细,细到谋士文臣所不及,当然,这是后话。

单说刘邦,既同政府官吏往来,又与市井屠夫为伍,着实令人费解。而刘邦自己心中有数,他要向偶像信陵君看齐,结交各路人士,无论上流官员,贩夫走卒,平俗之辈,但凡脾性相投,皆可成为好友,甚至结为异姓弟兄。

因此,刘邦友人之多,来源之广,有沛县本地生人,亦有外来户。

周勃,祖籍荥阳卷地,后迁徙沛县。作为一个外来户,地无一垅,田无一亩,何以为生?

周勃行于街头,但见沛县不少人家养蚕,养蚕需要芦席,他便编席沿街贩卖。为贴补家用,他又常去参加葬礼,在出殡队伍里充当吹鼓手,混几个小费。

如此衰人,谁都瞧不上眼,唯独刘邦看重。

在刘邦看来,周勃既有手艺,还懂乐器,堪称多才多艺。而且,周勃膂力惊人,可拉硬弓。

史书云:周勃“厚重少文”。他文化不高,年纪也比刘邦小很多,却和刘邦一样,瞧不上读书人。这一点彼此颇为投缘,遂结成忘年好友。

哥混的不是日子,哥混的是人脉。这一点,刘邦颇有几分自豪。可强中自有强中手,在沛县,还有比刘邦混得更为风生水起的人物,这个人叫雍齿。

雍齿堪称沛县名流,全称:沛县著名流氓。打瞎子、骂聋子、酗酒滋事,傲气得很。在他眼里,刘邦根本算不上个玩意儿。

刘邦天生吃软不吃硬,他不知道雍齿有什么可牛的,倘若你真的牛逼,那我就是牛鞭。

不是冤家不聚头,刘邦和雍齿碰到一起,难免擦出些火花。小抵牾引发大冲突,事情闹大了,仇怨愈发深厚,碴架拼刀子在所难免。而雍齿敢在地面上胡作非为,手下自然有一帮小弟,刘邦到底是惹不起的。

幸亏,在沛县黑恶势力圈里,刘邦还有一个朋友王陵。王陵年长刘邦几岁,刘邦称他大哥。王陵既是刘邦的大哥,又与雍齿交好,他不想袖手旁观,由着他们两人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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