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其实很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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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其实很疯狂-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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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邯率军紧追不舍,追到渑池,继续剿杀。此时,周文军已无还手之力,只得任由秦军宰割。绝望中,周文自刎身亡,剩下的残兵,也都归降了章邯。

西路军覆灭,仅仅是陈胜崩溃的开始。他派出的另一路大军,此刻正在攻打荥阳。

荥阳是秦帝国东方重要的粮仓,由李斯之子李由镇守。

情人眼里出西施,老虎眼里全是口粮,吴广率军猛烈攻打,才不管荥阳城池多么坚固。

然而,荥阳城内兵精粮足,完全耗得起。

吴广久攻不下,又收到一个噩耗:西路周文军覆灭了。

这噩耗足以动摇军心。吴广的部将田臧和李归盘算:章邯把周文灭了,掉过头来就要打咱们。那吴广根本不会用兵,久攻荥阳不下,还霸道得很,好像这天下陈胜是老大,他就是老二,我看他还真有点二。不如杀了他,留下小部分人马继续围攻荥阳城,把大部分人马调去阻击章邯军。

于是,田臧假传陈胜的命令,暗杀了吴广。

按说,对这种先斩后奏,无视领导的行径,陈胜应该严加惩治。攻城攻不下,抢粮没抢着,还内讧火并,仗显然是没法打了,理智的做法是下令撤退,撤回大本营,严加整顿。

但他没这么做,他心里似乎有另一种想法——当初他和吴广靠骗术组建队伍起义,这个秘密一旦泄露出去,他还怎么服众,怎么称王?知道底细的人,只有吴广。将来建立了新帝国,也留他不得,早杀了也好。

于是,他传令给田臧,接替吴广的帅位,继续围攻荥阳。

田臧命李归围攻荥阳,自己率领大部队前往敖仓,迎战章邯大军。

这一去如包子打狗,再没回来。

田臧战死,章邯率军抵达荥阳城下,将残存的起义军全部剿灭。

五路大军,两路覆灭。好比五根手指断了两根,陈胜有点儿痛不欲生了。

而现实并非林黛玉,不因忧伤而风情万种。他这厢只顾舔伤口,殊不知章邯率军已直奔他的大本营陈城而来。

危机时刻,他指望北路军和东路军回来救援。

北路军由将军武臣率领,已收复了赵地。但张耳和陈余对陈胜极度不满,当初,陈胜不采纳他们的策略,只让他们当个校尉,做武臣手下的马仔。

现在,两路义军覆灭,大势已去。他们便说服武臣自立为赵王。武臣欣然应允,任命陈余为大将军,张耳为丞相。

无独有偶,东路军首领周市,也背叛了陈胜。他率军平定魏地后,自立山头,扶立魏国的后裔为魏王,自任魏相。

覆灭的覆灭,分裂的分裂,没头脑的暴发户,转眼就把浴血奋战换来的家当搞没了。

掰指头算算,从起义到今天,不过6个多月,当初揭竿而起的激越场景,攻城拔寨的勇猛劲头,自立为王的豪迈气势,如今都已灰飞烟灭,徒留一段飘渺的富贵梦,在脑海里幽怨地打转。

孤立无援的陈胜,只能逃跑。这一逃便踏上了不归路。在汝阴,他的车夫庄贾将他杀害。

庄贾并不装假,他和很多士卒一样,真的不想死,真的想投降。砍下陈胜的脑袋,也算为大秦帝国立了一功。

此时此刻,刘邦的处境也不比陈胜好多少,他率领的反秦队伍也是举步维艰,进退两难。

NO3 喜剧战争

与陈胜相同,刘邦起义也打了个开门红,连克胡陵、方与两座县城。

他心中充满激情,脸色红润,眉目带喜,像少女与心怡的情郎首度幽会尝了禁果。

爽过之后,便想再爽,攻城拔寨和男欢女爱是一个道理。两战连胜后,刘邦马不停蹄,率军直取薛城。想当年,他的“亭长冠”就出自此城中某个巧匠之手。

这地方有点儿意思啊。刘邦眼睛眯成一条缝,手指不远处,尘土飞扬中的薛城,笑吟吟下令攻打。

这一仗仍无悬念,上桌就糊牌。趁着手顺,继续占地盘,下一个目标——亢父城。

此时,舒畅感荡满刘邦全身,他的血液快活地奔腾。然而,激情不是感情,激情只是开门红,感情才是月月红。因此,激情并不长久,突遭挫折,便会在瞬间的灿烂之后顷刻消亡。

就在刘邦兴致盎然地攻打亢父时,有人跑来报告:你的好朋友在你的大本营反叛了你。

刘邦愣了片刻,骂道:娘的,你直接说抄后路不就行了吗!

想必来人怕刘邦着急,故意把话说得宛转。哪知刘邦心里更急,雍齿啊雍齿,我拿你当兄弟,将丰邑托你镇守,你竟反叛,你丫教育好了也是一流氓啊。

必须夺回大本营。刘邦放弃攻打亢父,率军反击丰邑。

到了丰邑,往城头上一看,雍齿那混蛋居然搞模仿秀,他模仿沛县县令,把全城的老百姓都赶到城墙上来镇守。

这让刘邦更怒。可如今的雍齿,已不是当初的黑道老大了,他已投靠魏国,现在是魏国的列侯。

前文说过,陈胜的东路军首领周市,平定魏地后,新立了一个魏王。说起来,丰邑这地方,在秦吞并六国前就是魏国的地盘,如今,魏国复国,丰邑的主人当然就是新魏王。

雍齿心里门儿清,你刘邦不过是个山匪,怎么跟人家魏王。我虽没什么文化,但也知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道理。

雍齿厚颜无耻地矗立城头,像当年一样斜眼睥睨刘邦。这副屌神情,分明是在说:别用你的脾气来挑战我的个性,那会让你死得很有节奏感。

刘邦只有硬着头皮攻城。不攻也得攻,家人还在丰邑城中呢。

可是,连续攻打数日,丰邑城安然无恙。

其中的缘由大家都明戏,丰邑城的队伍,本就是刘邦军团中的一支。换句话说,大家都是丰沛子弟,搞不好还沾亲带故,你叫人家表哥打表弟,舅舅打侄儿,怎么下得了狠手。除非互相在菜园子里偷过菜,有些经济纠纷,才会借机公报私仇;否则,都是做做样子,进行一些武术表演,格斗就算了。

攻城攻出了亲情,打仗打成了喜剧,刘邦气得蛋疼。

他找来一个儒生,摘下此人头上斗一样的冠,搁在地上,往里撒了一泡黄澄澄的尿。看得出,火气很大。

可宣泄不顶用,人在恼怒之时,往往时运更糟。就像一个没吃饱饭的家伙,瞅谁都像仇人;而一个吃饱喝足的人,则怡然自得,心平气和,脸上浮现出一种万事不求人的表情。可见,愤世嫉俗者大多都是些没成事的倒霉蛋。

倒霉这东西也有惯性,没有最倒霉,只有更倒霉。刘邦没把根据地夺回来,先前攻下的几座城池,也被现任魏国丞相的周市给占了。撒尿擤鼻涕,本想两头全逮住,可都失了手,弄得一身脏。

丰邑城里,吕雉同样心乱如麻。她愤恨雍齿,也埋怨刘邦,镇守丰邑的重任交给谁不行,偏偏交给雍齿。你俩本就不和,不过是经人劝解才成了酒肉朋友。难怪他要抄你后路。

埋怨归埋怨,对自己的丈夫,终归是心疼担忧多过埋怨。丰邑打不下来,下一步刘邦怎么办?他若死了,我以后怎么过?难道就带着孩子永远困陷在丰邑城中?越想,越感觉这日子是一种煎熬。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雍齿没有派黑道上的人,强行拆迁刘邦的房子,也没有为难他的妻儿。估计雍齿也是怕把事情做绝了,刘邦跟他玩儿命。

这与良心、道义无关,只是策略。世间很多事都是如此,看起来比较温暖,触到实质却是彻骨的寒冷。

雍齿只想站稳脚跟,刘邦也没法死斗,他只能离开,率领队伍去楚地,打算投奔楚王景驹。

景驹也是个被人当枪使的货,为陈胜部将所立。陈胜死后,散落在楚地的一些反秦小团伙,纷纷来投,他便有了些名声。

刘邦率领一路流浪般的人马奔景驹而去,显得很漂泊。他并不知此去是福是祸,是喜是悲。

其实两样都有。

队伍行至外黄的时候,他的母亲受了风寒,一病不起,又折腾了几日,很麻烦,干脆就死了。

刘邦跟他爹是冤家,跟母亲却感情笃厚。自打他起义开始,母亲就一直照料他的起居。现在,母亲病故,他在流亡,办个葬礼很不现实,只能从快从简,在荒野筑一座土坟,将母亲草草安葬。

城池被夺,妻儿沦陷,母亲亡故,实乃人生三大不幸。而中国人讲究事不过三,否极泰来,其中缘故谁也说不清,但往往好多事情就是如此。刘邦在连遭打击之后,便意外地迎来了一桩喜事。

这喜事就是一个人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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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 忽悠

人事人事,人永远比事重要,因为所有的事都是人做的事。

当刘邦臊眉耷眼地在马背上一颠一颠时,不远处来了一哨人马,约有几百人,领头的看上去有些儒雅。两方面一通报,刘邦方知,此人叫张良。

这个名字在江湖上颇有些响亮。大家知道此人是韩国贵胄的后裔。他的父亲张平曾任宰相,可他运气很差,20多岁时,韩国被秦国灭了,他没当成官,家也破败得不成样子,穷得只剩下三百家僮,可见当初是多么荣华。

私利国仇加一块儿,张良对秦国的恨油然而生,不惜花费全部家产收买了一个刺客,密谋刺杀秦始皇。

他知道,秦始皇很喜欢从自己呆烦的地方到别人呆烦的地方去。这种爱好现在叫旅游。

那一回,秦始皇东游,张良便和刺客埋伏在博浪沙。他们的计划是用一个重达120斤的大铁锥袭击秦始皇。那刺客是个大力士,他打算在百步之外将铁锥掷向秦始皇的车驾。

想必张良脑海中已经意淫出秦始皇脑袋开花的动人镜头,鲜血四溅脑浆迸裂,估计很多在场的人,从此就不吃豆腐脑了。

他亲眼看到铁锥飞义无反顾地出去,果然中了——副车。

这是史上最囧的刺杀行动。他们事先一定是练习过的,但剃头毕竟和剃冬瓜不一样,大约是投篮时那篮板在移动,没拿捏好投掷的时间。

秦始皇躲过一劫,立刻派遣反恐精英,在全国搜捕10天,捉拿刺客。

天下为之震动,张良隐姓埋名,四处逃亡。他想将来有朝一日还要复仇,可自己身单力薄,唯有依靠强人,才能达成夙愿。这就需要包装自我,以便忽悠别人。

忽悠这一行为的历史非常久远,早到遥远的古埃及时期。当时的古埃及人,心里有诸多疑问,天上的星星从何而来?谁制造了震耳欲聋的响雷?尼罗河为什么会泛滥?一些热心的家伙跳了出来,给大家解答这些问题,他们被称为祭司。

祭司绝非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天才。他们只是会忽悠,编出一些神话段子,想出一些虚幻的来由。民众还真就信了。从此,祭司便获得了极高的威望。

张良则与古埃及的祭司不相上下,他编的故事有时间,有人物,有地点、有情节。以至于如今的老师家长,还用他的故事来教育孩子要勤奋,要早睡早起。

故事很简单:他逃亡到下邳,在下邳桥散步时,偶遇一位专写兵书的老文人,笔名叫黄石老人。老文人很深沉,叫他五天之后,一大早来此处相聚,有礼相赠。五天后,张良去了,结果老文人提前到了,指责张良:你怎么可以迟到,忒不把文人当回事了!于是,约了五日后再会,哪知五天后张良又去晚了,再约。这一次,张良半夜就到了,半夜正是文人来劲的时候,黄石老人很兴奋,送了一套名为《太公兵法》的帛书给张良。

熟读此书,十年之后,你便可以辅佐帝王,做帝王的老师。黄石老人如此嘱咐。

文人走了,张良乐了,开始研读此书。可惜,这部书只有张良读过,世上再无人见过。班固在《汉书》里罗列的兵书目录中,也没有这本书。

在班固看来,此书实际上是一本假托周朝太公之名的盗版书,内容与兵法无关,而是一本历史类单行本,讲了些古今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

张良太会忽悠了,他隐居下邳十年,苦读了十年道学,思考了十年。以前他尚武,靠武力搞恐怖活动,结果失败。十年后,他的思想已相当成熟,决定用脑子和学识去创业。《太公兵法》便是他推出的一张名片。

这张名片是诱人的,引得一些人归附。始皇一死,天下大乱,张良也造反,效果并不好,率了人马也要去投景驹,行至半路,碰上了同样落魄的刘邦。

俩人一见如故,相恰甚欢。一路走,一路聊,张良有一种找到了组织的感觉。以前,他跟不少人聊过《太公兵法》,人家都感觉是纸上谈兵,听来听去一头雾水。而刘邦却听到津津有味,还跟他交流。

沛公悟性太高了!张良只能如此赞叹。

刘邦没向张良索要实体版的《太公兵法》,觉得听音频版的就很滋润了。他不爱读书,却天生喜欢倾听,喜欢谈论。语言永远比文字生动,听取意见永远比一意孤行受益。

张良越侃越兴奋,对刘邦愈来愈钦佩。索性连自己带人马一同归附了刘邦。

刘邦也不含糊,当张良是智囊。表面上,他给张良的官职很小,叫厩将,职务是管理军马。但从此时开始,张良已成了他的大脑。

他们决定一起去投靠景驹,可就这在此时,传来一个消息,景驹身亡了。

NO5 藏獒出世

如果没遇到张良,景驹的身亡会让刘邦一时没了主意。而今时不同往日,有张智囊出谋划策。

张良的看法是:跟狮子打仗,最损也得是藏獒,而景驹之辈至多是京巴和博美的杂交。

狮子自然是章邯的黑色军团,藏獒又是谁呢?说起来都很熟悉,那就是楚国名将项燕的儿子项梁。

像很多年轻人一样,项梁青春期时也是血气方刚。而别人通常就是斗殴,他前卫一些,直接杀人。

出了事,跑路,他带着他的侄子项羽,到吴中避祸,那地方就是今天的江苏吴江县。

叔叔剽悍,侄儿更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也不知道打小吃了什么,项羽身体相当好,身高八尺,虎背熊腰,有一把子傻力气,喜欢玩一种举鼎的健身运动。

项梁见他匪气有几分重,便教他读书练剑,盼他多点内涵。

嘁,项羽嗤之以鼻。学这些干嘛?哥不是出来耍剑的,哥要练的是一个人对抗一万个人的功夫。

一个人对抗一万个人的功夫,莫非是轻功?被人围住,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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